消费文化视域中的审美趣味及其发展趋向∗

2014-03-03 14:38
关键词:感性趣味美学

杨 慧

(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110036;鲁迅美术学院文化传播与管理系,辽宁沈阳110004)

作为今天西方文化中占支配地位的文化再生产模式,消费文化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席卷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文化形态。它渗透并影响着人们文化艺术生活的方方面面,乃至于审美趣味的追求。从消费文化的视角研究当下人们的审美趣味及其变化发展,纠偏存正,对于当代艺术健康持久的发展和大众审美品位的整体提升,具有着重大意义。

一、消费文化的内涵

消费文化是伴随着西方现代消费社会的出现而兴起的文化现象。在20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发展,西方社会逐渐从生产型社会转变为消费型社会。人类早期因生产能力低下而导致的物质匮乏的社会现象已为消费社会的物质丰裕景观所取代。物质生产的过剩迫使社会鼓励消费以平衡市场的供需要求,越来越多的非实用性、“非理性”消费现象出现并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行为。面对此景,以传统经济学视角研究消费已不再适用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开始从更为宏阔的文化视野解释当代的消费现象。许多学者都意识到,消费是一种文化现象,并将其置于文化的母体中来研究,于是消费文化及其相关研究开始兴起。

按照社会批判理论的传统,西方学界对消费文化的界定已经约定俗成。法国学者让·鲍德里亚认为,消费文化是在消费社会人们消费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英国学者迈克·费瑟斯通指出:“消费文化,顾名思义,即指消费社会的文化。”[1]165他认为:“使用‘消费文化’这个词是为了强调,商品世界及其结构化原则对理解当代社会来说具有核心地位。这里有双层的涵义:首先,就经济的文化维度而言,符号化过程与物质产品的使用,体现的不仅是使用价值,而且还扮演着‘沟通者’的角色;其次,在文化产品的经济方面,文化产品与商品的供给、需求、资本积累、竞争及垄断等市场原则一起,运作于生活方式领域之中。”[1]123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消费文化是消费社会的产物,它是经济与文化的融合。长期以来人们惯于从经济学的视角,将消费看作是一种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在这里,费瑟斯通从“经济的文化维度”和“文化产品的经济方面”对“消费文化”所做的解读实际上是指消费的文化化和文化的消费化。

消费的文化化是指,在消费社会里,消费超越了物品的“使用价值消费”,而成为一种符号消费。也就是说,通过消费可以区隔阶级、性别、年龄、职业;通过消费可以凸显消费者的个性和品味;通过消费,个体从群体中涌现出来,自我意识和人的内在独特性格从他人中脱颖而出。如凡勃伦的炫耀性消费、布尔迪厄的文化趣味与社会阶层地位的联系、鲍德里亚的符号消费等,都不再以物品的使用价值为唯一目的,而更看重物品的文化象征意味。正如费瑟斯通所言:“消费文化标示着消费不再是一种效用或者使用价值的简单实现,而是变成了符号和形象消费,其着重点在于有能力无穷无尽地重塑商品的文化或象征层面,使它更适合充当商品符号。”[2]它成为消费与文化沟通的桥梁、纽带。

文化的消费化则是指,当消费成为社会的中心时,“我们处在‘消费’控制着整个生活的境地”[3]5。商品逻辑或市场逻辑渗透、介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文化也成为商品被消费着。“文化”是一个涉及广泛、纷繁复杂的概念,但就总体而言,文化可以大致分为物质文化、伦理文化和表达文化三类[4]。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基本生活所需的东西,如包括工具、衣食住行等。伦理文化是指为了协调人类的社会关系而创造的事物,如制度规范、法律典章等。表达文化(亦称精神文化)是用来安慰和表现人的情感的,如宗教、文学艺术等。如今,人们消费所追求的不只是物质文化方面的满足和享受,更主要是通过符号消费,获得个体的身份认同,构建既联系又区别的社会关系,因而伦理文化成为了消费对象。同样,文学艺术也不能免俗地成为了商品。艺术品的优劣以其销售量作为评判标准,艺术家的成就以其被大众所接受认可的程度来确定,市场需求成为艺术创作的风向标。简而言之,在消费社会中,包括物质、伦理、精神等的文化产品都已无可遁逃地成为商品,一起遵循着市场原则,通过购买商品来展现个人的生活方式,彰显自身的生活品味。

因此,消费文化是在现代消费社会产生的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它构成了消费社会的本质,是消费与文化的有机融合,具有消费的文化化和文化的消费化双层涵义。

二、消费文化视域中的审美趣味

“趣味”在古希腊语中,有“味觉”、“味感”之意,是感官术语,和人的味觉享受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现代英语中,“趣味”(taste)的本义是“味道”、“味觉”;其引申义是“嗜好”、“体验”、“判断力”、“鉴赏力”、“审美力”等。“趣味”在美学中则是指“审美鉴赏力”、“审美判断力”。作为趣味的真正立法者,康德把趣味判断和审美完全统一起来。他对趣味的概念进行了相应的辨析,并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把鉴赏判断区分为纯粹的与非纯粹的两种。前者是不摻杂感官享受的对单纯形式的喜爱,是由无利害的快感规定着的。后者则混合了感官享受、生理欲望和道德诉求等功利性因素,这些官能的快适和善的愉快,因与利益兴趣相结合,都不属于审美。这样,在传统美学中,由于审美的非功利性,人们常常将审美趣味判断专指为纯粹鉴赏判断。因此,审美趣味也具有非功利性。

然而,在消费文化视域中,由于消费因素的介入,使审美趣味由最初的非功利性转变为功利性的。随着消费社会的到来,日常生活审美化成为一种消费文化现象。

德国美学家韦尔施认为:“近来我们无疑在经历着一种美学的膨胀。它从个体的风格化、城市的设计与组织,扩展到理论领域。越来越多的现实因素正笼罩在审美之中。作为一个整体的现实逐渐被看作是一种审美的建构物。”[5]在这种美学的全方位扩张中,今天的消费大众正处于一个过度审美化的现实世界中,他(她)们实际上不在乎获得产品,而是通过购买使自己进入某种审美的生活方式。消费与审美的融合,审美消费与日常消费的结合,“取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是高深美学基础的对立,即感官鉴赏与反思鉴赏的对立,以及轻易获得的愉悦(化约为感官愉悦的愉悦)与纯粹的愉悦(被净化了快乐的愉悦)的对立”[6]49。使传统的审美趣味不可避免地沾染现世俗人的欲望,呈现为功利性的特征。这种功利性笔者认为主要体现为:审美趣味与身份认同的关联,即世人以审美趣味显示自己的社会身份,获得社会认同。

布尔迪厄认为:“趣味,一种阶级文化转化为自然,或‘显现’在自然之中,帮助构造了阶级的身体。”[6]45鉴赏趣味是每个人进行社会等级定位的工具。在其代表作《区分:鉴赏判断的社会批判》一书中他强调,人们在日常消费实践中,每一阶级都有不同的表达自己身份的方式方法,而最直观的表现则体现在对生活方式的选择、对美学特质的认同等方面。从饮食、服饰、身体到音乐、绘画、文学等的鉴赏趣味,都标明消费者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和等级。凡勃伦、西美尔等人也指出,在消费社会中通过对上层阶级审美趣味的追逐模仿,下层阶级以此获得较高身份的社会认同。上层阶级为了保持与下层阶级的距离,又尽可能地创造新的审美趣味以示区别。

那么,人们根据自身趣味所进行的商品消费,何以能够具有如此强大的身份认同功能?这主要是因为,在消费社会中物——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而且还具有符号价值。商品消费的符号维度,以及这种符号消费在人们社会身份的认同中扮演着主要角色。正如拉斯·史文德森所说:“对于认同的塑造来说,符号是至关重要的,不管这符号究竟是一个十字架、一个扎进皮肤里的别针,还是民族服装。这些符号肯定意味着某些东西,而且对携带该符号的人说出了某些东西。”[7]61

在现代消费社会中,人们热衷于通过符号消费来进行社会等级次序的区分,进而获得自身社会身份的认同。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指出:“人们从来不消费物的本身(使用价值)——人们总是把物(从广义的角度)用来当作能够突出你的符号,或让你加入视为理想的团体,或参与到地位更高的团体来摆脱本团体。”[3]41每个人都通过物的符号消费注册于社会,这是法定的区分过程,也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过程。

正是基于布尔迪厄、鲍德里亚等人的符号消费与社会身份认同相关联的理论,最终使审美趣味在消费文化视域中凸显自身的功利性特征。

三、消费文化视域中审美趣味的发展趋向

1.审美趣味的多元化

尽管在传统美学中也主张“文无定评,曲无定情”和“趣味无可争辩”,以说明趣味是个性化的概念。但其所主张的个人审美趣味的多样化大多是建立在道德引导教育的基础上,即人的审美趣味选择的合法性是以主流意识形态的伦理教化为标准的。在现今的消费文化视域中,人们的日常消费也成为一种审美活动。英国文化批评家保罗·威利斯所提出的“场地美学”认为:“消费文化实际上也是文化的解放。”[8]在日常消费文化中,消费者可以依据自身的趣味,能动地进行选择、再选择,从而见出一种创造性来,选择的过程中也就呈现出审美意义。人们在消费的感觉、情感和认知活动中表达价值观念,体悟到把握世界的快感,使普通人彰显个性自由。人们的审美趣味不再永远给派定在被教育、被启蒙的位置上,出现多元化的发展倾向,曾经单一的权力轴心被众多的权力话语结构取代,大众文化、主导文化、精英文化、民间文化等纷呈并现。

消费文化视域中审美趣味之所以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其原因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与消费社会中的生产方式(以福特主义和后福特主义为代表)密不可分。

福特主义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组织方式,它使生产进入标准化、规模化的新阶段,大批量的流水线生产提供了丰足的文化商品。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后福特主义使生产从“针对大众市场的标准化产品转向针对‘目标消费群体’的小规模、小批量的产品”[6]7,灵活地满足市场需求,以适应后现代社会迅速变化的时尚与趣味。福特主义和后福特主义从文化产品的数量、种类等方面,极大扩展了消费者进行自由选择的维度,为人们的审美趣味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艺术文化商品基础。

其次,大众传媒通过视听综合等技术手段激发人们的多种消费欲求。

在消费社会中,大众传媒对人们审美选择的多元化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其中广告充分利用先进的视听综合等技术,通过对接受主题的暗示,深入人的潜意识,迎合人们求新求奇、身份认同等心理诉求,极大地激发人们的审美消费欲望,在潜移默化中形塑受众的多元化审美趣味。

再次,社会学家将趣味的研究与消费文化结合,拓宽了趣味的划分类别。

法国学者布尔迪厄认为,在现代消费社会,消费者的社会等级对应于社会所认可的艺术等级,他将趣味划分为三类,即统治阶层的趣味、被统治阶层的趣味和介于二者之间的中产阶层趣味。这种划分有别于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把鉴赏判断区分为纯粹的与非纯粹的两种,第一次真正地把趣味从传统美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同时也使趣味的种类得以丰富,促进了审美趣味的多元化发展。

2.审美趣味的时尚化

当今的审美趣味一方面传承着民族、地域等传统元素,一方面随着消费时代的来临,其变化发展愈加融入流行元素,呈时尚化的发展趋势。审美趣味的时尚化主要体现为求新求奇。

康德强调新是时尚的本质特征,他认为:“新颖性使得时尚具有吸引力。”[7]19拉斯史文德森认为:“时尚的原则:新颖。”[7]15那么,时尚的这种“新”或“新颖”是什么?柯林坎贝尔在其《求新的渴望》一文中曾仔细辨析了“新”这一术语,指出人们是在三种不同意义上对其进行使用:首先是时间意义上,作为新鲜的或新近创造的新;其次是技术层面上,作为改良的或革新的新;第三是基于消费个体或审美个体的先前经验,作为不熟悉的或新奇的新。他认为新奇“可以为现代消费主义提供比新鲜或革新都要大的核心动力”[6]276。基于此,我们不妨将审美趣味的时尚化,理解为“求新求奇”。

那么,求新求奇(即时尚化)在消费文化视域中是如何成为审美趣味的一种发展趋向呢?让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的开篇指出:“今天,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富现象,它构成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种根本变化。”[3]1为了实现资本的增殖,消费成为社会发展所关注的中心。而人们求新逐奇的时尚化需求更能加速商品流通,推动社会消费。因为与磨损新物光泽或完成产品改良相比,新奇实质上已被消费行为自身消耗掉了,它会随着消费者自身对购买物的熟悉而迅速消失,这个过程出现得更快也更容易完成。

然而,时尚的求新本质,使其自身变得短暂、不稳定。马拉美从现代美学出发,认为美存在于那种与主体绝对同时的那种暂时性与稍纵即逝之中。时尚中的美所追寻的不是某种永恒的抽象,也不是任何功能性,而在于完完全全的暂时性。在时尚引导下的审美趣味产生和消失的速度快得让人惊讶不已。女人的裙子一会儿流行长的,一会儿流行短的。男人外套上纽扣的数目一时多一颗,一时少一颗。主流艺术、精英艺术、大众艺术交替地成为不同时期的主角。时尚要不断求新求奇,创造无限的新形式和新格局,这固然是好,但人们不禁要问,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还存在新事物?拉斯史文德森认为:“按照每年时尚秀的数目来看,很明显,几乎没有什么时间留给设计师去发展新的时尚观念。因而在以前的时尚观念之上,制造一些衍生变化之作,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7]21消费社会是过度消费化的社会,过度的求新求奇使现在的时尚正越来越趋于环形或循环的时间性,取代以前时尚所具有的线性的时间性。时尚似乎已经完全被其自我循环所吞没。审美趣味也在永无止境的模仿、补充之中,越来越远离了审美,激情的创造最终也会归于庸俗和堕落。

3.审美趣味的感性化

长期以来,在审美认识系统中,感性是相对于人的认识理性而存在的,感性的完整性和丰富性,不能离开理性在审美系统中的确定性和规范性。它仅具有该系统的构造性价值,而从未获得过真正的自足性。

在西方美学的早期理论中,感性的存在价值一直是被美学怀疑和警惕的。“趣味”最初就因其本义是与味觉相联系,是一个感官术语,而一直都受到哲学和美学的排挤。作为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全面而系统地研究趣味问题的美学家,康德考察了趣味的起源,将其理解为感官的性质,认为把趣味引入美学领域之后,其内涵必须有相应的变化。经过仔细思考,他将趣味分为两种:反应的趣味(即经验的趣味)、反思的趣味(即理性的趣味)。前者是直接的感性反应,是由外物的刺激引起的,没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不能要求别人赞同。后者不单纯是感性的,其中有理性在发挥作用。它是主体心灵机能的活动,从整个社会的高度,按社会通行的审美观念或道德观念,对事物作出评价,对每一个人都普遍有效[9]。这样,趣味就被引入审美。但是在后来的使用中,康德便不再加任何限制词,直接用趣味代替反思趣味,其中原有的味觉的感性意义完全被剔除。在此,西方传统美学中的理性一元主导论充分显现出来。

然而,进入20、21世纪,对于借助“文化研究”来展开审美文化批评的学者来说,“感性”问题已超越了一般认识论层面,它“不是同认识理性处于直接对应关系中的存在;它被归于人的当下生活语境,是人在现实中的生活情感与生活动机、生活利益与生活满足的自主呈现,同时也是人的直接生活行动本身”[10]。

伴随着当今社会中消费文化体系的不断扩展延伸,日常生活审美化作为一种消费文化现象而出现并逐步深化。在此种语境下,“‘感性’在理论上被理解为当代日常生活中人的现实情感、生活动机以及具体生活满足的自主实现,亦即人的日常生活行动本身”[11]。“审美趣味的感性化”则主要是指人们的审美爱好、审美评判等从传统美学中理性的知识体系走向世人的鲜活生活,直面人的感性生存,直接感受在开放变化中的日常现实。在消费文化视域中,人的审美趣味选择呈现为一种关注生活叙事而不再是追求一套“人生终极”的价值话语。它是对传统美学中的审美趣味进行一种“理性”的祛魅,是对理性中心的解构与疏离,体现为对世俗人生的关注以及对个体感性存在的确认,乃至唤醒自身对享乐的体验,如消费快感的获得、视像快感的享受等。

在消费社会,人们为了获得社会认同、博取名望、满足世俗欲望,选择“夸示性消费”,炫耀、显示财富后的“自鸣得意”成为消费快感的重要内容,凸显了审美趣味的感性化。同样,以促销为目的的商品美学借助广告,通过商品的商标、设计、包装、展示等种种手段打造使人产生快感的感性视像,唤起消费者的审美选择,诱导其购买。德国学者W.F.豪认为:“这种美丽的包装并不仅仅是简单地为了在运输过程中保护商品,而是它的真正的外观,它替代商品的躯体,首先呈现在潜在的购买者眼前。就像童话中的公主通过霓裳羽衣摇身一变,商品也生产和改变自己的外观,并以这种方式在市场上追逐自己的运气。”[6]16这种“感性的技术统治”,用令人炫目的外观强烈震撼着人们的欲望感官,使人沉溺于此在感性的幸福快适,并由此而疏离彼岸终极价值的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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