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相华 曹 靓
演艺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主导力量之一。大力推动演艺业“走出去”的发展,对推动我国演艺业转型升级,广泛传播我国优秀文艺产品,全面构建文化强国形象,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巨大的推动作用。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文化“走出去”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借助这一发展机遇,我国各级各类文艺院团、演艺企业积极开拓演艺“走出去”的渠道和路径,逐步扩大“走出去”的类型和范围,实现了我国演艺业“走出去”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我国文艺院团竞争力的加强,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演艺业“走出去”的发展。特别是在2012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我国明确提出了加强文化交流,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开发一批在境外长期驻场或巡演的演艺产品,鼓励具有中国特色的影视作品、出版物、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武术杂技和演出展览等领域文化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开拓海外市场。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这为我国演艺业“走出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动力。面对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需要仔细梳理、解析当前我国演艺业“走出去”的发展特点和内在规律,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如何全方位拓展演艺业“走出去”的路径进行深入探讨,从而为我国演艺业“走出去”提供理论参考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