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设备应该租赁还是销售

2014-03-28 14:44程鹏
财会通讯 2014年10期
关键词:征收率购买方动产

旧设备应该租赁还是销售

问:我公司购入一台设备,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使用了一年后,我公司拟将该设备销售或租赁给A公司(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销售,预计可收取销售额250万元;如果租赁,计划租赁10年,每年支付租赁50万元,租赁到期后资产处置收入预计2万元。请问,从税收角度和资金时间价值角度分析,设备应该租赁还是销售?

金城汽配有限公司 程鹏

答:首先,从资金时间价值分析。假设年利率按15%计算,10年的年金系数为5.018,年租金50万的年金现值为5.018×50=250.9(万元);10年期的复利现值系数为0.247,2万元相应的复利现值为0.247×2=0.494(万元)。合计251.394万元。如果一次性收现250万元,销售方案显然不如对外租赁方案。

其次,从税收角度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为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由此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50÷(1+3%)×2%=4.85(万元)。且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即购买方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由于购买方购买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能得到进项抵扣,加大了购买方的税负,在实践中,购买方一般通过价格调节其所受损失,并且一般是按照应抵扣的进项税额确定价格,相应公司将损失250÷(1+3%)×3%=7.28(万元)。

对于出租的有形动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可以供下一环节一般纳税人抵扣。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你公司是属于经营性租赁,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所缴纳的税款可以在购买方抵扣。由此计算每年应缴纳增值税额为50÷(1+3%)×3%=1.46(万元),10年的年金现值为1.46×5.018=7.32(万元)。

从上述计算结果来看,如果采取销售方式,公司在销售当期不仅应当缴纳增值税4.85万元,还将承受价格上的损失7.28万元,合计12.13万元。而采取租赁方式,虽然按10年每年缴纳增值税1.46万元,其缴纳总数要超过12.13万元,但从资金时间价值计算,采取租赁方式折合现值为7.32万元,比直接销售方式节约税金4.81万元(12.13-7.32)。所以,从税收角度,选择租赁方式更合适。

张明星

猜你喜欢
征收率购买方动产
特别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在实践中的正确适用
售后回购业务会计处理的完善分析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超级”医保局
“动人”又“动产” 山西国资改革按下快进键
财政部:营改增试点期间不动产租赁按5%征税
论美国动产担保公示的功能——以与大陆法系比较为视角
简并增值税征收率征收率将统一为3%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