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越南战争的伦理考量——以《烟树》为例

2014-03-31 22:11欧华恩潘利锋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4年12期
关键词:烟树战俘越南

欧华恩 潘利锋

(湖南科技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系,湖南 永州425199)

丹尼斯.约翰逊(Denis Johnson,1949—)的《烟树》(Tree of Smoke)发表于2007年,同年获得美国全国图书奖,这是一部有关美国越南战争的小说。《烟树》独辟蹊径,没有着力描写越南战场上的硝烟弥漫、战斗场景的惨烈与残酷和美军对越南的狂轰滥炸,而是以上校和他的心战中心为中心叙事,阐释了越南战争发生在众多人物身上的故事。

小说中的上校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1939年,他成为美国空军部队的上尉军官;1941年,他加入陈纳德将军的“飞虎队”为中国的空军作战,完成了一百多次的飞行任务。在执行完伞降英国突击队的任务后的返航途中被日本人俘获,备受折磨。历经磨难,来到了澳大利亚。他立即重新参加了美国陆军航空兵,回到缅甸,执行秘密飞行任务,经常和英国突击队协同作战。他屡获重大嘉奖,晋升得很快,到二战结束时,他已经成了上校;50年代,他加入美国中情局,被派往越南,就此达到他人生的巅峰。上校致力于经营他的心战中心,在他和他控制的士兵身上发生的一连串故事告诉读者,美国出兵越南的动机就是遏制共产主义的蔓延,官兵不仅有虐待俘虏和强奸妇女的兽行,而且有滥杀无辜的暴行,他们还在战争中使用生化武器,并且试图使用核武器。这一切表明了美国粗暴干涉越南内政,美国官兵违背战时伦理,战争武器的使用给人类和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美国对越南的战争是一场反人类的侵略战争。

一 美国出兵越南的伦理考量

在《烟树》这部小说中,上校的女儿安妮给父亲写的一封信,要她的父亲观察美国政府在越南的种种动机,读了女儿的来信后,上校对他的侄儿兼部下斯基普说:“我们政府的种种动机。我的天!我们政府除了在每个转折点反共,还有什么更好的动机。”[1]215真是一语道破天机,美国侵越战争的目的就是遏制共产主义势力的蔓延。美国是在1941年发生的珍珠港事件之后才对日宣战的,从这个时候起,美国才算真正的卷入二战。战争使美国大发横财,在军火需求的刺激下,美国经济迅速走向繁荣。美国不仅走出了经济大萧条的阴影,而且一举登上了世界霸主的宝座。为了谋求自己的政治利益,二战欧洲战场胜利后,美国的马歇尔计划提出,凭借其在二战后的雄厚实力帮助其欧洲盟国恢复因世界大战而濒临崩溃的经济体系的计划。马歇尔计划的目的就是制衡苏联(USSR)和共产主义势力在欧洲的进一步渗透和扩张。二战结束后,在一些西欧国家战后的选举中,共产党取得了普遍性的成功;由于共产党在本国战争期间的反抗斗争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又使其声望急剧增长。共产党权力及声望的增长令美国人深感不安,他们担心像法国和意大利这样的西欧国家会滑入共产主义的阵营。于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紧推行“冷战”政策,其中,“北大西洋条约”成员国都反对共产主义势力的蔓延,而以苏联为首的“华沙条约”组织的成立,使美、苏两大军事集团产生了,形成了旷持日久的对峙冷战。为了与苏联抗衡和获得美国普通民众对共产主义遏制政策的支持,美国政府散布了许多关于共产主义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的言论,这就造成了美国国内对共产主义的极端恐惧和仇视,麦卡锡主义就是一个明证。

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美国历任总统和历届政府都把共产主义视为威胁。而“美国政府把意识形态置于国家利益之上作为制定政策的准则,对国际问题的处理常常表现出政治上的神经过敏”[2]。这部小说中,美国政府政治上把共产主义视为威胁的,一个是《烟树》中的凯茜是为国际儿童救援组织工作的,连这一机构都被西贡的美国大使馆视为共产主义的掩护机构。另一个就是胡志明的身份。越南民族解放运动领导人胡志明于1920年在法国加入共产党,1923年到苏联学习,1924年参加共产国际五大,同年底至1927年在中国进行革命活动。美国根据胡志明的经历认定他领导的越南民族解放战争就是苏联和中国控制的活动,就是共产主义势力的蔓延,“印度支那的陷落将严重危及美国在远东的地位”[3]。所以,美国政府认为越南战争是他们无法推卸的责任,只有出兵越南,才能防止共产主义势力的蔓延,才能确保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但是他们出兵越南之前,必须为自己找一个借口。小说中有一个美国远征队士兵詹姆斯,一次从越南给他妈妈打电话,告诉他妈妈说越南人很友好,詹姆斯的妈妈认为他在撒谎,并且说:“你是在做着上帝的工作,在一个越来越黑暗的世界让上帝的信念永存。”[1]306詹姆斯的妈妈说的一个越来越黑暗的世界就是美国政府所指的越南;所谓的上帝的信念,就是指美国政府宣扬的给这个不信仰上帝的国家带去文明、进步、民主和自由。在越南侵越战争发生前和战争进行过程中,美国政府向美国民众散布了大量的谣言,让许多美国人相信美国军队去越南是把上帝的信念带给越南人,是把越南人民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美国政府宣扬的完全是为了越南人的利益,事实恰恰相反,菲茨杰拉德说:“实际上,美国政府对越南人根本就毫无兴趣,它关心的是‘牵制共产主义集团的扩张’,以及在世界范围内防止未来的‘民族解放战争’。”[4]

美国的侵越战争是为了牵制以苏联为核心的共产主义阵营,遏制共产主义势力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以确保美国在世界上的霸主地位,“其实,个人主义自私的利己主义,才是美国民主的本质。……处理不同制度的国际问题时,美国的民主就只有战争这条选择了”[5]。美国绝不是把自由与民主带给越南人民、把越南人民从苦难中解救出来。施密特说过:“如果一个国家以人类的名义与其政治敌人作战,那就不是一场为了人类而打的战争,而是一场某个具体国家试图篡取一个普遍概念以反对其军事对手的战争。这与人们对和平、正义、进步和文明的滥用如出一辙,其目的无非是把这些概念据为己有,而否认敌人同样拥有它们。”[6]96事实上,在美国侵越战争中,美国就是假“自由、民主”之名,行“遏制”之实,打了一场师出无名、贻患无穷、违背伦理的不道德战争。

二 战时行为伦理的破坏

在《烟树》有关越战的叙事中,不少美军官兵的故事都与战争行为伦理有关,这些美军官兵的故事在诉说着他们对战时行为伦理的蔑视与践踏。而美国是要对这些行为承担国家责任的。这些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美军官兵虐待俘虏

在1968年的一次袭击活动中,上校的士兵抓住了一名越共,当面虐待这名俘虏。他们蒙住了他的双眼并在地上拖拽,把他的肩关节和下巴弄得脱了臼,一个古芝骚(上校制定了一个迷宫计划,派一些士兵专门探测越南人在古芝这个地方的地道并绘图和进行标注,这种士兵被称为古芝骚——作者注)用瑞士军刀的调羹把这俘虏的两个眼睛挖了出来。站在汽车上的上校没有阻止这疯狂的举动,反而任由士兵随意虐待俘虏。不仅如此,上校还从破汽车上跳了下来,掏出手枪,朝那个扭动着身子的战俘的太阳穴开了枪,枪杀了那个俘虏。

关于战俘之待遇的日内瓦第三公约规定:“战俘在任何时候须受人道之待遇。拘留国任何不法行为或不法行为可致其看管中之战俘死亡或严重危害其健康者须予禁止,并当视为严重破坏本公约之行为。尤其不得对战俘加以肢体残伤”;“战俘在一切情况下应享受人身及荣誉之尊重”(1949年日内瓦第三公约第13、14条)。而上校的士兵通过肢体和器官的伤残对战俘进行了非人的虐待,上校干脆一枪结束了战俘的生命,对战俘进行了残忍的杀害。国际人道法对战俘待遇问题之所以要给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就是避免战俘在遭受历史上曾遭受过的不人道的待遇,给予战俘人道主义的待遇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上校和他的士兵虐待俘虏是对国际人道法的公然践踏。国际人权公约规定,人权是一个人所享有和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与生俱来、不容剥夺。国际人权公约就是保护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的,其中自由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这包括生命、自由和人生安全权以及免遭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权利。所以,上校和他的士兵虐待俘虏也是对国际人权法的公然藐视。

上校和他的士兵虐待俘虏的事件只不过是美军虐待俘虏行为的一个缩影。越南战争期间,战俘营就是真正的“屠杀工厂”,不计其数的战俘和平民被美军野蛮的屠杀。1967年美军对越南全境实行“南打北炸”的方针,但美军的军事行动受到游击队激烈的反抗,战事进展缓慢。于是,美军对越来越多的战俘采取了一项灭绝人性的政策,即就地解决伤兵俘虏。因此,在战争期间,屠杀是最常见的“战俘待遇”,许多战俘营都是尸体横陈,幸存者寥寥无几。2003年10月19日,美国《刀锋报》披露了越南战争中一支“老虎部队”种种虐待俘虏的行径。这支陆军部队在越南战争期间大量杀害妇女和儿童、切掉俘虏的耳朵、剥去俘虏头皮。“老虎部队”还戴着用耳朵穿成的项链吓唬越南平民。可以说,越南战争期间是美国对外战争史上屠杀战俘最严重的一次。[1]504难怪西方民主国家很多知识分子和受过教育的公众认为,美国在越南战争中的所作所为实际就是在越南实施的种族灭绝。

敬畏生命是一种基本的伦理道德。20世纪西方伦理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指出:“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7]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不仅要求要敬畏人的生命,而且要求敬畏动物和植物的生命。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空前浩劫,大量的人被屠杀,施韦泽倍感痛心,所以他把道德活动和思考的重点从个人行善转到有关当代人类命运,即战争与和平的最重大问题上来。针对战争中大量的平民和战俘被屠杀的惨剧,他痛心疾首地呼吁:“人连对动物、植物的生命都要敬畏,难道能不敬畏人的生命吗?”[8]9

人的生命不仅是人世间最重要的价值,而且是其他一切人文价值的支撑点,因为人的生命被毁灭了,其他的任何价值都将变得毫无意义。所以,不毁灭人的生命应当是人类社会的一条不可逾越的伦理底线。然而,无论国际公约对战时行为有着怎样的伦理规范,也无论包括施韦泽在内的多少科学家、哲学家如何呼吁,《烟树》中的上校和他的士兵依然在虐待俘虏,这个俘虏还是被上校残忍地杀害了。

在美国侵越战争中,美军虐俘事件时有发生,无论虐俘行为是有组织的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美国对与虐俘事件都负有国家责任。如果虐待战俘是系统的有组织的行为,这是对人道条约和人权条约的公然违反,按照国际法美国理所应当地要承担国家责任。如果虐俘行为是士兵的个人行为,美国也要承担国家责任。根据《海牙第四公约》第3条规定,冲突一方“必须对其武装力量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行为负责”。《日内瓦第三公约》第12条规定:“不论个人之责任如何,拘留国对战俘所受之待遇应负责任。”《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第7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经授权行使国家权力的个人或实体,若以此种资格行事,即使逾越权限或违背指示,其行为仍应视为国际法所指的国家行为。”这表明,国家不但要对武装部队成员的公务和授权行为担负国际责任,还要对武装力量违反命令或指令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士兵是国家机构中的特殊种类,国家要对其实施比其他机关更为有力的控制。在战争和涉及国际人道法规范的行为的时候,武装力量的成员必须是永远忠于职守,而不能以私人个体行事。对于士兵私人来说,如果没有国家,他们可能永远不会同敌对国民接触或者进人敌国境内进行活动。因此虐俘行为即使是士兵的个人行为,美国也要为此类行为承担国家责任。

(二)美军官兵无恶不作

美军在侵越战争期间,放火烧毁民房、肆意枪杀无辜、奸淫妇女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在小说有关美军官兵的故事中也多处出现。

1968年的一天,为了配合美军对越共的空中打击,詹姆斯的上司疯癫中尉命令一个新兵从汽车上搬下两桶汽油,让他的士兵去焚烧越南老百姓的棚屋。“詹姆斯绕着一间又一间棚屋,边走边倒汽油,直到倒光了。他把罐子扔进一间烧着了的房子里,碰到了火焰,点燃了里面的混合气体,随着一声巨响,罐子旋转着弹了起来。”[8]75空中美国的直升机在朝地面投下火箭弹,地面美军士兵在用汽油焚烧着老百姓房屋。在得知肯尼迪遇刺的消息后,上校认为肯尼迪是个美男子,所以有人要杀了他。上校说:“所有好的玩意儿,所有美的玩意儿,我们都会扑上去,而且征服!”[9]越南是美丽的,所以美国要扑上去、要征服,罪恶在越南美丽的大地上肆虐着。

战争依然在进行中。为国际儿童救援组织工作的凯茜在到西贡的路途中,美军的直升机对地面、河面猛烈地扫射,任何经过的东西都不放过。一路的所见所闻让凯茜觉得美国人和南越陆军在追击中已变得无比残忍、不分青红皂白。在西贡,凯茜透过一条巷子的窗户,看到一个美国士兵在肆意侮辱一个女人,而床铺上还跪着一个嚎啕大哭的营养不良的孩子。经过一家酒馆的时候,凯茜遇到了一群美国士兵,有的喝得酩酊大醉,有的因服了迷幻药而两眼发光、举止狂乱。在凯茜看来,越南人是安分守己的,而美国士兵“朝一家家门里扔手榴弹,炸得无辜的农民缺了胳膊少了腿……他们放火烧了整个村庄,强奸少女”[1]322。有一次,詹姆斯和他的远征队员夜间巡逻时,一个叫脏鬼的在强奸了一个越南女子后,把她赤身裸体地带到了远征队员面前,他们又轮奸了她,最后,詹姆斯还把她杀了。

上校的侄儿斯基普阅读美国的《时代》周刊和《新闻周刊》,了解到有关美国越战的消息。“海军陆战队包围了溪山,步兵杀了美莱全村的人,一群多毛的、自以为是的白痴在芝加哥街道上游行。”[1]62这里提到的步兵杀了美莱全村的人,指的是美莱大屠杀(My Lai massacre),是越战期间美军老虎部队由于怀疑村民掩护越共逃亡,于1968年3月16日在越南广南省的美莱村(My Lai)进行屠杀。全村男女老幼500余人都被枪杀,亦有不少女性被轮奸和尸体被肢解。这就是美国带给越南人民的所谓的“自由、民主”。

《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57条规定:“在进行军事行动时,应经常注意不损害平民居民、平民和民用物体”;“不决定发动任何可能附带使平民生命受损失、平民受伤害、民用物体受损害、或三种情形均有而且与预期的具体和直接的军事利益相比损害过分的攻击”;“如果这种攻击已经展开,一旦发现,也应予以取消或停止”。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不是军事优先而是被保护人利益优先,平民的利益理应受到保护。国际红十字会主席凯令伯格说:“受国际人道法保护的一类人—比如说平民,不管他们属于哪一边,都有免遭谋杀、折磨、强奸的权利。”[1]361-362我们从小说中看到,美军不仅不保护平民,反而任意烧毁民宅、杀死平民、奸淫妇女,这就公然践踏了国际人道法,严重违背了战时行为伦理。

具讽刺意味的是,在自我标榜法制最为健全的美国,这些违背人伦的犯罪行为却受到了庇护。在美国人看来,放火焚烧民房是因为怀疑民房中藏有越共,烧了也是活该;大量的平民被屠杀,是因为他们被怀疑掩护越共逃亡,自是罪有应得。迫于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压力,美国不得不对美莱大屠杀事件进行审判。只有执行“杀无赦”命令的威廉·凯利中尉开始被美国军事法庭判处终身监禁,而后来对他的处罚一再减轻,最后不了了之。为什么凯利中尉不在越南受审?治外法权成了犯下战争罪行的美军官兵的保护伞。治外法权就是一国国民在外国境内不受所在国管辖,如同处于所在国领土以外一样。美军最早获得海外驻军治外法权始于1898年,古巴、菲律宾成为美国保护国,美国开始在当地驻军,并享有治外法权。从那以后,不论美军在哪里作战,都享有治外法权。一些国际观察家认为美军在他国的治外法权就像一份“犯罪邀请函”。所以,使美国军人在越南丧失理性的原因就是治外法权。

而詹姆斯一伙轮奸越南女子、美莱大屠杀事件中美军轮奸女性除了违背人伦,更是战争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著名社会学家露特.赛福尔特曾指出:“强奸不是性欲望的暴力表现,而是通过性来实现的暴力。”战争的暴力对平民,特别是平民中的弱者妇女、儿童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战胜者对战败者的妇女大规模的集体强奸、轮奸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二战中日军官兵对菲律宾、韩国和中国妇女所犯下的罪行是无比残暴的。前南斯拉夫解体后爆发的诸多战争中,塞尔维亚正规军与民兵曾经大规模集体强奸波黑族的穆斯林妇女。可以说,妇女已经成了历次战争的一个特殊的战场,强奸成了一种特殊的武器与战斗方式。有学者指出:“女性的身体在族际冲突中变成了战场的一部分,强奸对方的妇女被认为是羞辱敌人尤其是对方男性群体的一种军事策略。各民族的妇女在和男人一样受到民族冲突或战争的一般性威胁的同时,几乎不可避免地成为性暴力侵犯的对象。这种对异族妇女施行的集体性侵犯行为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它是对立民族强制性地实行民族同化政策的一种畸变,也是种族灭绝的一种手段。”[1]386因此,美军对于越南妇女的强暴,不仅仅是性侵害和暴力,还是一种战争犯罪,更是一种违背伦理的种族灭绝!

(三)美军在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

小说描述的故事是从1963年开始的。越南人阮皓已听到消息说:“他们(指美国人)计划沿一号和二十二号公路喷洒落叶剂除掉沿线的草木。令地面不能有伏兵真是个不错的主意啊,他想。”[10]阮皓听到的消息实际上就是1961年年底肯尼迪总统批准的落叶计划。当故事进行到1967年的时候,詹姆斯一次外出巡逻,“沿一条老路经过开阔的农场,进入一片森林,出森林后就进入落叶剂造成的崎岖的荒地”[11]。到1967年的时候美国的侵越战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美军在越南已经无数次地喷洒了大量的落叶剂,难怪詹姆斯进入了落叶剂造成的崎岖的荒地。当故事延伸到1968年的时候,凯茜给一个难产的妇女接生,当时的情形是“那天下午三点钟开始,凯茜为一个难产儿接生。到五点时,才刚刚露出顶。头上,一张脸,没有眼睛,没有耳朵。……一些法国医生说是落叶剂导致了这些畸形胎儿”[1]23。

小说中提到的有关落叶剂的故事都与1961年年底肯尼迪总统批准的落叶计划有关,这一计划由肯尼迪总统批准实施,之后由约翰逊总统推向高峰。美国在越南喷洒的落叶剂大部分是橙色的,俗称“橙剂”,这种落叶剂的主要化学成分成分是2,4–D和2,4,5–T。据实验数据,含有这两种化学成分的落叶剂,除了使植物落叶、干枯之外,还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美国小说家蕾切尔·卡森在她的小说《寂静的春天》中这样描述道:“用2,4–D喷洒草坪,身上被药水搞湿了的人有时会患严重神经炎甚至是瘫痪。美国医药当局已对使用这些化合物发出警告……在2,4–D的实验中,已经证明这些药物破坏细胞内呼吸的基本生理过程,并类似X射线能破坏染色体。”[12]75-76小说中提到的凯茜接生的婴儿就是橙剂导致的畸形婴儿,这仅仅是众多的受害者的一例。2000年4月,美国空军向外界公布了一份研究报告。这份报告的大量数据显示,越战后,“橙剂后遗症”逐渐显现,越南人民和参加越战的美国老兵深受其害。由于他们血液中的四氯代苯和二氧芑的含量远远高于常人,其身体因此出现了各种病变。更为严重的是,毒素改变了他们的生育和遗传基因。在越南长山地区,人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缺胳膊少腿儿或浑身烂的畸形儿,还有很多白痴儿童。这些人就是“橙剂”的直接受害者。很多被喷洒了橙剂的地方不再适合人类居住,很多被污染的鱼塘里的鱼不再适合人类食用,很多被污染的地方不再适合放养动物。在岘港机场附近有一美丽如画的“仙湖”,由于这里受到橙剂的严重污染,湖里的鱼体内就含有大量的二恶英而不能食用。越南当地的人还把那些危险的不适合人畜进入的地区围起来,以免更多的人畜受到污染。

由于美国政府在越南大量喷洒落叶剂,有包括密林和红树林在内的60%的森林遭到严重破坏,大量具有商业价值的树木死亡,造成极大的木材损失;植物和动物群落也遭到严重破坏。大量上层植被的破坏使得不幸降临到野生动物的头上,需要阔叶林树种来保护和提供食物的昆虫、鸟类、哺乳动物、爬行类动物等等动物的生活受到严重威胁,很多这些动物要么饿死了,要么迁徙到适合他们生活的地方了,一些物种濒临灭绝……现在罕见或受威胁的动物是三趾树獭、一些猴类、海牛、老虎和大约60种鸟类。

美国从1962年到1971年期间在越南喷洒了约9万吨的橙剂,这是一种背德的做法,这是严重违反战争伦理的行为。1899年《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1899 Hague Convention(II)With Respect to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War on Land)第22条规定了“武器限制的原则”(the Principle of Limitation in Arms),即不是任何或每种现有的方法都能用于战争。这一思想第一次出现在1874年布鲁塞尔会议上,会议提出了禁止化学武器的倡议,并在《布鲁塞尔公约》中首次写入了“禁止使用毒物和有毒武器”的条款。蕾切尔·卡森所著的《寂静的春天》激发了人们的环保意识以及越南战争中采用的破坏环境的战争手段引发了人们对战争与环境的反思。[13]

作者在小说中多次提及烟树,这不禁然人浮想联翩。斯基普有了如下的联想:“火柱、烟树、在他自己的想象中要举起一棵大树、一朵蘑菇云—如果不是一朵笼罩在河内这片瓦砾上的真正的蘑菇云的话,那就让胡伯伯这个敌军统帅当心其可怕的可能性吧。”[14]14这里的蘑菇云指的就是原子弹爆炸后形成的蘑菇云。近年来解密的一些档案和资料显示,越战时期约翰逊政府曾试图对越南使用核武器。致使约翰进政府最终放弃核选择而宁愿承受很高人员伤亡的因素,除了冷战背景下美国对中国、苏联可能的核报复的忌惮外,还有美国军政双方在使用核武器的决策过程中一直存有严重分歧;核禁忌观自朝鲜战争以来对美国政府的军事政策产生日益持久的政治和伦理制约;美国考虑到单方面有限使用核武器不仅缺乏足够的军事功效,其所带来的政治上和伦理上的灾难性后果可能远远大于越南战争失败所付出的军事政治代价。[1]338而尼克松成功地战胜约翰逊成为美国的总统后,为了“体面”而迅速地结束越南战争,尼克松政府曾不止一次地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制定了相应的作战计划和打击日标。然而,由于国内外各种反战力量的钳制、北越顽强的战斗意志以及美苏关系、中美关系的变动,尼克松政府最终只得放弃其疯狂的核选择。如果核禁忌发挥了伦理制约作用,如果不是各种反对力量的一片反对声,无论是约翰逊政府还是尼克松政府都会使用核武器。这种事情发生了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正如小说中的斯托姆所说,这会“将这个星球(地球)变成一个垃圾场”[15]。

美国在侵越战争中不仅没有实现自己的政治意图,反而深陷战争的泥淖,美国士兵死伤无数、损失巨大、越战老兵心理创伤难以愈合;这场战争还给越南造成了惨无人道的杀戮和异乎寻常的破坏。美国不仅要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来遏制共产主义势力的蔓延,美国还要建立自己神话般的传奇,“然而,这场亚洲战争却未能带来任何传奇,只有地狱般的荒诞”[16]。在《美国牧歌》中的梅利眼里,美国和纳粹德国没有什么区别,约翰逊总统和希特勒是一丘之貉,美国的侵越战争把越南变成了“一个大—大—大集中营”[17]246。美国的战争行为被人们拿来与纳粹战争行为相提并论,而美国军队在越南战场上投下的凝固汽油弹堪比纳粹的毒气弹,而被橙剂荼毒后到处燃烧的亚热带丛林则被类比成了曾给犹太人带来灭顶之灾的毒气室。尽管美国一再声称自己打的是“正义之战”,但西方民主国家很多知识分子和受过教育的公众却认为,美国在越南战争的所作所为实际上就是对越南实施的种族灭绝,是纳粹行径在当代社会制造的悲剧。[18]小说中诸多人物的言行是荒谬的,是战争造成了美军官兵的荒谬。然而,在小说的作者看来,与其说战争造成了人的荒谬,不如说战争的荒谬远在人的荒谬之上。这样,作品的伦理思考具有了无限的能指性,这是时代和民族的悲剧,更是伦理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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