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校辅导员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理论探析

2014-04-06 07:56刘世勇王林清武彦斌
湖北社会科学 2014年1期
关键词:职业化辅导员培训

刘世勇,王林清,武彦斌

(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 430074)

·教育论丛

将高校辅导员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理论探析

刘世勇,王林清,武彦斌

(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 430074)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为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已经规模化并趋于稳定。要实现教育部提出的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发展目标,基本前提是职业化。将高校辅导员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之中,既是提升高校辅导员社会地位、声誉和稳定队伍的需要,也是提升高校辅导员专业化、专家化水平的需要;既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的实效性,同时也符合广大高校辅导员的心愿和期盼。

高校辅导员;职业分类;必要性;可行性

2005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指出:“要统筹规划专职辅导员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这是教育部首次正式提出高校辅导员“职业化”这一命题。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的潜在含义是:高校辅导员在实践中应体现出其特征,并成为一种职业。显然,这一提法是针对高校辅导员还不是一种职业或者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程度还不够提出的。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将高校辅导员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之中,既是提升高校辅导员社会地位、声誉和稳定队伍的需要,也是提升高校辅导员专业化、专家化水平的需要;既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的实效性,同时也符合广大高校辅导员的心愿和期盼。本文着重从将高校辅导员纳入职业分类大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进行论述。

一、高校辅导员纳入职业分类大典的必要性分析

(一)从社会分工看,对高校辅导员独立分类意义重大。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新的职业不断产生。新中国成立之初,高等学校的教职工主要由教师、党政管理干部和后勤人员组成,许多教师承担了多重角色,如任课教师、实验员、政治辅导员等。如1961年《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同时提出要逐步培养和配备一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辅导员队伍自始走的便是专兼职结合的路子。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高等教育改革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在校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挫折承受能力、独立生活能力、求职择业能力等都需要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任课教师或党政管理干部的知识结构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学生成长的需要。为了满足学生成长成才的多样化需求,不仅高校专职辅导员的数量需要不断增加,其专业化水平也必须不断提高。《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对专职辅导员的数量提出了师生比1∶200的规定。目前,辅导员群体已从“兼职”、“专兼职结合”发展到“专职为主兼职结合”,高校辅导员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高校辅导员成为独立的职业是顺应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当前社会思想多样化、价值多元化的特征愈发突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态势不减,学生发展个性化的要求迫切,这些都给高校辅导员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也正是这种挑战给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带来了机遇。但目前“要把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这样的文件精神,使得高校辅导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很难实现职业化专家化。把高校辅导员确定为一种独立的职业,有助于教育部和高校对辅导员队伍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其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采取相应的录用、调配、考核、培训、奖惩等管理方法,使管理更具针对性。把高校辅导员进行职业分类,确定其工作责任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职业素质,为岗位责任制提供了依据,有助于建立合理的职业结构和职工配制体系,也是对其进行考核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考核就是要考查辅导员能否胜任其所承担的工作,是否完成了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这就需要制定考查标准,对岗位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提出要求,而这些都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才能加以规定的。职业分类中规定的岗位责任和辅导员的从业条件,不仅是考核的基础,同时也是进行培训的重要依据。

(二)从工作内容看,高校辅导员有别于高等教育教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年),高校辅导员包含于“专业技术人员”大类(GBM 1/2)、教学人员(2-09(GBM 2-4))中类、高等教育教师(2-09-01(GBM 2-41))小类、高等教育教师(2-09-01-00)小类(职业)中。高等教育教师的职业描述为:在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讲授、辅导高等学校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课程;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参加实验室建设,指导实验教学;组织、指导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担任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编写教案及讲义,进行教学研究;编审教材及教学参考书;进行学生学习成绩的考试考核;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1](p72)由此可见,高校辅导员仅仅是高等教育教师工作中的一个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角色而已,被高等教育教师的工作内容所涵盖。从人才培养的价值来看,专业教师是在科学世界里构建学生的意义世界,学生通过专业学习构建起来的意义世界会确立这样的信念:科学帮助我认识世界,科学总能带来新知,应该相信科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高校辅导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授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日常心理咨询;开展学业规划与学务指导;开展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开展奖学金的评审与贫困学生资助;开展校风学风建设、日常行为的规范管理;负责学生党建、共青团建设和班级建设;组织、指导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参与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开展第二课堂、课余科技活动的组织和社团活动指导。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辅导员从事的工作内容既与高等教育教师有一定相似性,又明显区别于高等教育教师,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已经涵盖高等教育教师。从人才培养的价值来看,高校辅导员是在生活世界里构建学生的意义世界。学生经由辅导员影响而形成的意义世界则会有这样的信念:生活中总有有价值的事物值得我去追求,生活总能发现意义,应该相信生活。

(三)从职业特征看,高校辅导员具备独立职业的特征。

职业是指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职业必须具备目的性、社会性、稳定性、规范性和群体性等特征。目的性,即职业活动以获得现金或实物等报酬为目的;社会性,即职业是从业人员在特定社会生活环境中所从事的一种与其他社会成员相互关联、相互服务的社会活动;稳定性,职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形成,具有较长生命周期;规范性,即职业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群体性,即职业必须具有一定的从业人数。

从职业特征的角度看,高校辅导员完全具备职业的基本特征。从目的性看,获取报酬是高校专职辅导员的重要目的之一。从社会性看,高校辅导员是在高等学校这个特定的环境中,从事的是与高等教育教师、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学生相互关联、相互服务的社会活动,特别是高校辅导员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同时获得成长和进步。从稳定性看,教育部鼓励和支持一批高校辅导员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从规范性看,高校辅导员从事的活动既有普遍适用的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又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即将颁布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规范。从群体性看,除清华大学外每所高校都有一支专职的辅导员队伍,全国专职高校辅导员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据教育部思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08年底,全国普通高校专职辅导员已达9万余人。根据统计,2011年底在校研究生164.6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308.5万人,按1:200配备本科生专职辅导员,1:300配备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全国专职辅导员数应达到12万人。

(四)从队伍建设看,高校辅导员职业化要有基础性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职业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反映,是社会劳动分工的必然结果。高校辅导员作为社会分工的结果,就必须有其社会化过程,从中体现出其社会职业身份、社会职业规范和社会生存方式等。在高等教育发生根本性变革的大背景下,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适应了学生人数增加、工作范围扩大、工作要求提高的变化,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内涵包括:一是要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二是要有专门的工作领域;三是要强调专门的服务理念和职业伦理;四是要有专门的训练和教育培养的设施;五是要对职业能力有专门的测验和测试;六是要有过硬的专业团队。[2](p14)

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应该基于其自身不可替代的职业要求和职业特点。在明确了专门的职业岗位与职责的基础上,还应该建立起专门的职业机构与制度体系,并经过长期积累形成专门的职业精神与道德等职业特征,树立辅导员敬业精神好、工作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学术功底厚的职业形象。在目标定位上,应该使高校辅导员成为富有吸引力的职业岗位,并成为优秀人才能够终身从事的事业。不可否认,目前对于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认识尚不统一,具体工作也未跟上,高校辅导员在总体上缺乏制度性的职业保障。辅导员的职业化建设必然要求辅导员的专业化,辅导员职业化的内涵必然要体现出辅导员的专业性。只有高校辅导员实现了独立的职业分类,才有利于专业化的协会、专业化的管理机构、专业化的道德标准、专业化的培训机构、专业化的课程体系、专业化的评价标准、专业化的师资体系、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专业化的职称职务体系和专业化的教材建设。[3](p71)换言之,高校辅导员在职业分类中的明确,既是对其职业化的肯定,同时也为其职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高校辅导员纳入职业分类大典的可行性分析

(一)从培训体系看,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培训机构。

2007年,教育部首批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21个教育部直属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承担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高级研修和学历学位教育,具有培训、科研和咨询的职能。岗前培训以面向本省(市)为主,岗位培训、高级研修和学历学位教育面向全国。基地高校结合学校工作特色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优势,都制定了基地建设方案,针对辅导员多层次培养培训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每一类培训的相关课程,形成科学的培训模块,同时,加强辅导员培训的学科体系建设,为基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学科支撑。教育部专门制定了《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计划5年内,分批选拔5000名优秀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分批选拔500名优秀辅导员定向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为了规范和加强基地建设,教育部于2011年制定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基本标准(试行)”,设置了组织领导、基本保障、内部管理、培训培养、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工作绩效等7个一级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4]2012年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基地进行评估检查,有力地推动了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2007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较多的省市教育厅(教委)基本都同步建立了省级辅导员培训基地,制定了基地考核办法和详细的培训计划。如上海市教委自2005年以来依托9所高校和上海远程教育集团等两家单位先后建立了11个“上海市辅导员培训基地”和6个“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5]并首次将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应用于辅导员培训。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台了《关于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4号),并制定了《上海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实施办法》、《上海高校辅导员日常培训工作实施办法》、《上海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工作实施办法》、《上海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实施办法》、《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考核办法》。湖北省教育厅分别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了4个“湖北省辅导员培训基地”。根据学校的优势和特色,进行培训任务分工,华中科技大学承担14天的全省高校辅导员学生事务管理(境外)高级研修班,中国地质大学承担5—7天的全省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华中师范大学承担全省高校政工干部研修班,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承担3—5天的全省高校政工干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6]这些具体实践为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从技能考评看,职业技能的基本内容得到了有益探索。

近年来各高校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在学校范围内开展了辅导员技能大赛。2012年5月28日至30日,由教育部思政司主办、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承办的“第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决赛在山东大学举行。在复赛、决赛阶段,参赛选手通过基础知识测试、微博写作、自我形象展示、主题班会视频播放、案例分析、谈心谈话等方式,展示了工作技能、交流了工作经验、彰显了个人风采。这次竞赛初步构建了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两大部分。

从基础知识测试的内容来看,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生伤害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法律规章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等文件政策;党、团、班级建设、奖励资助、违纪处理、社团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知识;以及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心理健康教育等基本知识。从复赛决赛项目来看,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包括: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如主题班会策划书的撰写与实施;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如谈心谈话;运用网络引导学生的能力,如微博写作。

(三)从职称评聘看,高校辅导员的职称确定已有较成熟实践。

许多高校已经将高校辅导员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简称“思政教师”)纳入职称系列,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基本职称。以湖北某大学高校辅导员职称评聘为例,该校将辅导员纳入思政教师系列、指标单列进行职称评聘,分十二个职级,其中基本职级助教为十二级、讲师为十级、副教授为七级、教授为四级。同一职称可以分级聘任,助教可以聘为十二级或十一级,讲师可以聘为十级、九级和八级,副教授可以聘为七级、六级和五级,教授可以聘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院士)。

该校对每级职称的基本职级岗位职责和高聘条件给予明确规定。以讲师基本岗位职责为例,聘期内(4年)基本岗位职责为:(1)人才培养及教学:在学校相关部门统一指导、协调下,独立负责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科技、文化等活动;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年系统完成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讲任务,或承担思想政治实践课程;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参与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2)科研及成果(达到以下四项中的两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项):①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②参加编写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著作1部,或被《SCI》、《EI》、《CSSCI》、《A&HCI》收录论文1篇,或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权威期刊(A类、B类)发表论文1篇;③获省部级科技成果、教学成果、教材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有证书);④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积极参与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各项活动,完成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7]

(四)从工作规范看,已经具备了法律与道德规范。

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对高校教师职业责任、道德原则及职业行为提出了要求。2012年9月《北京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发布,内容为:(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师德高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践行北京精神,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心存大爱、包容厚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和示范表率。(3)业务专精。勤奋学习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创新方式方法,博学多才,又专又精,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专业化、专家化程度高。(4)爱岗敬业。热爱辅导员岗位,全身心投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牺牲精神。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强。(5)矢志育人。以育人为根本宗旨和中心任务,诚心诚意关爱学生,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尽心竭力教育学生,励志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顺利成才贡献青春和才华。[8]

三、展望

综上所述,无论从社会分工、工作内容、职业特征和队伍发展看,还是从培训体系、技能考评、职称评聘和工作规范看,高校辅导员成为独立的职业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并且具备了比较成熟的条件。建议将高校辅导员纳入职业分类大典的“专业技术人员”大类(GBM 1/2)、教学人员(2-09(GBM 2-4))中类、高等教育教师(2-09-01(GBM 2-41))小类中,“高校辅导员”与“高等教育教师”并列,将“高等教育教师”的原职业编码“2-09-01-00”变更为“2-09-01-01”,将“高校辅导员”职业编码为“2-09-01-02”。将高校辅导员纳入职业分类大典,需要教育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充分协商,还需要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的充分认同。将高校辅导员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必将大大提高高校辅导员的职业荣誉感,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对提升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更好地为国家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资料:

[1]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

[2]冯刚.论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发展[J].思想教育研究,2007,(11).

[3]梁家峰.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的途径分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6).

[4]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基本标准(试行)[EB/OL].http://www.moe.gov.cn/ ewebeditor/uploadfile/20110506164815364.doc

[5]上海设立11个辅导员培训基地[N].中国教育报,2012-05-05(2).

[6]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辅导员第二个五年(2011-2015)培训计划》的通知[EB/OL].http://www.hbe.gov. cn/content.php?id=8136.

[7]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聘用实施细则[Z].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2011,(5).

[8]北京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EB/ OL].http://dept.cugb.edu.cn/XGZX/NoticeView.aspx? newsid=2468.

责任编辑 张豫

C913.2

A

1003-8477(2014)01-0163-05

刘世勇(1970—),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应用心理学研究所硕士生导师,教授;王林清(1967—),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工部部长,研究员;武彦斌(1981—),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讲师。

湖北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会项目“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研究”(1213B0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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