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培育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启示

2014-04-10 11:06庄梅兰
关键词:道德教育儒家培育

庄梅兰

(1.福建农林大学 金山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2.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一、传统社会培育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经验

任何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只有转化为社会大众的道德意识,并为人们所自觉践行,才能发挥其社会功能,而实现这种转化的基本途径就是道德教育。为促进封建社会臣民认同、理解、接受,乃至自觉践行儒家核心价值观,传统社会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体系,有目的、有意识地灌输儒家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并发挥个体的自觉能动性,使人人都自觉成为培育和践行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主体。

(一)注重读经的学校道德教育

中国传统的学校道德教育,有“官学”和“私学”两种基本形式,二者对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传承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以后,儒家经典成为学校基本的教科书,无论是平民求学还是学子应试,诵读儒家经典、通晓圣贤之道都是基本的要求和评价标准。这样,儒家核心价值观不仅取得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地位,而且借助官方的力量向民间推行,深入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学的儒生通过科举制度成为官员,他们通过整顿风俗与社会生活,成了传播和践行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教官,促进儒家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传播到平民百姓中,实现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

私学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一种学校教育形式。孔子是创办私学的第一人,他主张“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大大拓宽了封建道德教育的受众范围。尽管“官学”与“私学”在道德教育实施过程和培养目标方面有所分歧,但二者都是以传承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儒学经书为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传统社会,遍布全国的书馆、家塾、私塾和乡塾是广大民间学童初学经书的地方。为了对儿童进行先入为主的道德教育,历代统治者很重视和提倡“蒙以养正”,编写了许多广受喜爱、影响至今的蒙学教材,如《三字经》、《孝经》、《神童诗》、《增广贤文》等。这些教材将儒家经书中艰深的哲理和严肃的道德训诫转化为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故事、儿歌、童谣,不仅通俗易懂,而且读起来朗朗上口,儿童还能以歌之舞之的形式进行学习,良好的道德品质得以在丰富有趣的活动中默默生成。在传统社会,培养儒家提倡的孝悌仁爱、忠信节义的美德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追求,儒家核心价值观得到普遍认同,甚至内化为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这与“官”、“私”各类学校开展的富有成效的道德教育是分不开的。

(二)以“训”立教的家庭道德教育

历来中国十分重视家庭道德教育,形成了以家训教诫子孙的独特历史文化传统。家训是家长为了“教家立范”、“提撕子孙”而作,其所确定的道德规范一般都能够将道德教诲与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性和示范性,加之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血亲情感的作用,因此,比起朝廷的谕旨和儒生的文章,家训更容易为教育对象所认同、理解、接受和践履。

历朝历代传世的家训可谓卷帙浩繁、内容庞杂,但其重要内容主要包括进德修身、勉学成才、待人接物、勤俭持家、护生仁爱教育等。诸葛亮在其所作《诫子书》中提出“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成为脍炙人口的至理名言。在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家训既是家庭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同时也承担着社会道德教育的重要职能。从封建君王、名臣、儒学学者等名门望族成文的《家训》到普通老百姓以规立教的家庭道德教育,其内容都离不开儒家所倡导的“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等德目。

为了使父辈或祖上所立的家训得以实施,中国古人普遍制定了具体的执行制度,并注重率先垂范、情法并用、褒责结合。例如,《郑氏规范》规定:每逢初一、十五合家聚会时,必须朗诵道德歌诀、家规祖训,而且每天还要未成年子弟在“有序堂”中朗诵男女训戒之词。为了使家训行之有效,许多人家还设有家法,用以惩治违犯家训的子孙。通过这些家训、家规,儒家倡导的“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观,不断得到强化,成为人人竭力追求的传统美德。

(三)文以载道的社会道德教育

社会道德教育是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像学校道德教育那样,有着明确的培养目标、集中的教育内容和稳定的政策支持,社会道德教育具有发散性的特征。传统中国社会道德教育主要以文以载道的方式进行,即以文学作品和民间艺术(主要是小说和戏曲和说书)为载体传播儒家核心价值观。

在影视艺术尚未产生,戏剧艺术又受到演出条件限制的传统社会,通俗小说是当时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通俗小说的作者通常是一些未能入仕的落魄士人,借助小说可以表达他们的儒家道德理想。小说作者往往塑造一些在品行方面泾渭分明的人物形象,对忠孝节义之士大加颂扬,对无德无行之辈痛加贬斥,以此来倡导儒家的忠孝节义观。例如,在《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小说中,“义”的价值标准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可以说抽去了“义”,也就抽去了《水浒传》的筋骨;《三国演义》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当属恪守君臣之分的诸葛亮和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羽。此外,小说往往借鉴宗教的因果报应说,通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情节安排,来警示世人要积善去恶。民众欣赏这些小说的过程也是认同儒家道德观念、培养道德情感的过程。

传统社会的广大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大都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他们无法从文字形式的儒家经典或通俗小说的阅读中得到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而戏曲和说书既是他们打发闲暇时间,获取文化知识,了解历史传统和民风民俗的重要途径,也是他们接受儒家伦理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从许多地方志的记载看,在中国历史上,除了一些极为偏僻落后的荒野孤村之外,几乎是没有一个村落集镇与书场和戏台无关。”[1]戏曲和说书的题材主要体现了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杨家将》、《岳家军》、《三国演义》、《水浒传》、《目连救母》、《十孝记》等作品所宣扬的仁义忠恕、“三纲五常”等儒家核心价值观念,不仅为正统教化伦理所推崇,也获得了民众的广泛认同与崇敬。

(四)全面系统的个体道德修身

自我教育是体现人的主体性、完善人性的自觉活动。传统中国人特别注重通过自我教育加强道德修身。在这方面,儒家有一套以学习为起点,以内省为中介,以道德践履为落脚点,以修、齐、治、平为目标的全面系统的道德修身思想。具体而言,儒家的修身方式包括诚心尽性、慎言力行、慎独自律、持之以恒等。

儒家认为人的本性是纯洁至善的,只是由于物欲所蔽而得不到充分发挥,所以要通过教育(包括自我教育)以达到“尽性”,而尽性须诚心,诚心则要内省。内省是儒家日常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之一。孔子主张“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曾子主张“一日三省”(《论语·学而》)。对社会大众而言,通过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自我检查,能够使自己的思想言行合于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合于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念。

在儒家看来,判断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好坏主要不是看他的言论而是要视其实际行动。因此,儒家主张慎言力行,反对言过其实、躬之不逮之人。孔子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儒家的道德修养既是对道德规范的认同、道德情感的培养,更是对道德准则的践履。

道德作为一种有别于法律的社会规范,具有自律性的特征。儒家创造的慎独的修养方法是人的自律精神的最好体现。慎独自律就是要人们随时随地警醒自己,无论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还是个人独自居处,无论是其外在行为还是不为人知的意念,都要谨慎对待,防止有违道德的思想和行为发生。此外,儒家认为良好道德品质的培养离不开个体持之以恒的努力,强调既要积善成德,锲而不舍,又要防微杜渐,以形成坚定不移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

传统社会大众在接触了解儒家道德规范的同时,也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上述道德修养方法进行自我教育,从而促进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并外化为现实的道德行为。

二、传统社会培育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启示

(一)形成全员育人体系,凝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强大力量

传统道德教育培育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之一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不同的教育策略,形成学校、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德育体系,并发挥个体的自觉能动性,使人人都自觉成为培育和践行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学校教育注重诵读儒家经典;家庭教育以更人性化的方式浸润儒家道德观念;社会教育发扬“文以载道”的传统,宣扬儒家的道德准则与规范;个体自我教育内化并践行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灌输的儒家核心价值观。

传统道德教育培育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经验启示我们:一方面,从教育的主体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单单是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更不仅仅是少数德育工作者的事。近年来,我国道德教育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由于家庭、学校、社会在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等方面的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和冲突,导致学校教育宣扬的主流价值观念被质疑甚至遭消解。有鉴于此,我们在重点加强学校道德教育的同时,要推动形成学校、家庭与社会协调一致的教育格局,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开展目标一致、内容集中、方式独特的道德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根植于肥沃的土壤之中。另一方面,从教育的对象看,受教育者既是道德教育客体,又是道德教育的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某一部分社会成员追求先进的誓词,也不是社会对某一层面群体的规范要求,而是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团结奋斗的价值目标,承载着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理想追求,融含着对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价值规范与行为准则。”[2]因此,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每个社会成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必须调动广泛的社会力量,使人人都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同时,还应发挥社会先进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人人争先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德育制度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制度保障

传统道德教育培育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之二是形成了以经典化儒学为内容,以礼制规范为保障的德育制度。通过儒学经典化,儒家伦理为传统社会的德育确立了稳定的内容,通过乡规民约、族规家训等礼制来规范传统社会的婚姻、血统、长幼、尊卑等社会关系,使之成为指导人们日常生活的道德准则。这启发我们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需要一定的制度建设为其创设道德性的环境。因为社会制度不仅影响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发展,而且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思想道德状况。一种符合时代伦理精神、结构合理的社会制度,“它不仅通过规范公开昭示某种伦理要求,而且通过组织形式、运作程序以及基本的权利、义务安排等方式来默示某种价值准则,给社会成员展示一条基本的行为之‘道’,使人们因受此‘道’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有所‘得’,从而形成符合制度要求的德行,引导着人向善。”[3]

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由于良好的公共伦理环境尚未形成,人们普遍缺乏道德自觉,一定的制度约束对于提高道德教育实效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们要致力于通过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德育制度建设:一是以社会制度引导公共伦理的生成,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提供道德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反映到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章程和守则之中,通过制度的规导功能引领社会大众形成良好的道德风貌。二是要通过德性的学校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学校德育制度,使之具体化并直接融入学校德育活动之中,发挥学校道德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作用。三是要注重发挥家庭教育、城乡社区和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以及各种乡规民约等教育功能,让道德教育渗透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于潜移默化之中。

(三)创新德育方式方法,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社会实效

传统道德教育培育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之三是发挥“文以载道”的作用,利用乡规民约、通俗读物、民间戏曲和说书等多种传播载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德育方式方法,并且注重春风化雨、情理交融、循循善诱,对儒家核心价值观进行了富有成效地宣传、教育。这启发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必须不断进行方式方法的创新,使宣传教育工作更新、更细、更柔、更活。

更新,就是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面对的新环境、新对象、新需求,要敏锐把握人民群众思想活动的新变化、新趋势、新特点,善于利用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的新载体、新工具、新渠道,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富有社会实效。

更细,就是要善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学习、活动中,善于运用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价值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既富有思想性,又不乏趣味性。同时,还要坚持先进性与普及性相结合的方针,区分不同的人群和教育对象,因人、因时、因事地进行施教,做到有的放矢。

更柔,就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要有亲和力,要克服官僚主义的作风,不以教育者自居,盛气凌人、凌驾于群众之上,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群众在自我教育中提升思想觉悟。还要开展各类催人向上的科教、体育、文艺、娱乐活动,注重润物无声、以情感人、久久为功,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真正地入心入脑。

更活,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要注重方式方法的灵活性,避免墨守成规的思维方式,居高临下的说教口吻和生硬呆板的叙述方式,使宣传教育工作充满人文关怀,富有生活和时代气息,实现坚持正确导向与讲求宣传艺术的统一。总之,德育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将缩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民大众的距离,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社会实效。

[1]钱广荣.中国道德国情论纲[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2:150.

[2]沈壮海.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着力点[N].光明日报,2013-01-05.

[3]刘超良.制度:德育的环境支持[J].教育科学,2004,(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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