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的三维解析与构建

2014-04-17 06:17徐海波罗君
教育与职业 2014年33期
关键词:幸福感主观辅导员

徐海波 罗君

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辅导员是高校中与大学生走得最近的教师群体,他们与学生朝夕相处,其幸福状态对学生有极大的影响。辅导员在职业中对幸福的体验和感悟,不仅影响着大学生的心态和价值取向,也影响着高等教育育人目标的最终实现。纵观以往有关辅导员的研究,辅导员群体的整体幸福感并不乐观,一些研究表明,辅导员群体具有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感,职业幸福感偏低。因此,本研究通过实证调查来探索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内涵,分析辅导员幸福感缺失困境的内在原因,对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减少职业倦怠,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的内涵与意义

近年来,幸福感已成为大众的热门话题,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社会进化史可以用三个主题词来概括,农业化的主题词是“温饱”,工业化的主题词是“富强”,而当前信息化时代的主题词则是“幸福”。所谓幸福感,是一个人内心世界美好的体验与感受,它来自于个体在与外界相互交融过程中内心所获得一种满足,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奋斗目标和终极心愿。幸福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几千年前哲学家就开始探讨幸福,对幸福的持续关注也反映着人类一直以来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有关幸福的研究,就其内容而言,涵盖了社会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领域。综述这些研究,幸福感主要包括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和社会幸福感三个主要内容。其中,主观幸福感以“快乐论”为哲学基础,是人们根据内在的标准对自己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并由此而产生积极性情感占优势的心理状态。个体对整体生活的满意程度越高,体验到的积极情感越多、消极情感越少,那么个体的主观幸福感就越强。心理幸福感的研究,以“实现论”为哲学基础,关注个体与生俱来的潜能和才华的实现与发展,是指个体心理机能的良好状态,是不以自己主观意志转移的自我完善、自我实现、自我成就,是自我潜能的完美实现。而社会幸福感则是个体对自己与他人、集体、社会之间的关系质量,以及对其生活环境和社会功能的自我评估。

为了研究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心理实质、现状及影响因素,笔者参考邢占军《中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量表》(SWBS-CS)和苗元江《综合幸福问卷》(MHQ-50),并集合辅导员的工作特点,设计了高校辅导员幸福感调查问卷,对南京7所高校的371名辅导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中,在编人员140人,占总样本的37.7%,编制外辅导员231人,占总样本的62.3%;男性165人,占44.3%,女性206人,占55.7%;本科及以下学历170人占45.9%,硕士学历199人占53.6%,博士学历2人占0.5%。经分析发现,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结构与预期一致,包括社会幸福感、心理幸福感、主观幸福感三个维度和生活满意、健康体验、自主感、自我价值、成长发展、人际和谐、家庭氛围、社会信心等八个评价指标。其中,生活满意和健康体验指标反映的是辅导员对工作生活的满意度、身心健康及精神活力,是辅导员的主观幸福感;自主感、自我价值和成长发展指标反映的是辅导员的个人价值、自我实现、对完美实现个体真实潜能的追求,是辅导员的心理幸福感;人际和谐、家庭氛围和社会信心指标主要反映了辅导员与他人和社会的一种和谐状态,是辅导员的社会幸福感。因此,根据理论分析和调查结果,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是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和社会幸福感三位一体的心理结构。

二、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困境解析

根据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的调查结果,总体来看,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处于中等水平,辅导员的幸福感平均分为62.68(百分制,100分为幸福感得分的最高分),只有9.2%的辅导员得分在80分以上,60.1%的辅导员得分在60分以上,仍有39.9%的辅导员幸福感得分在60分以下,也就是说,有近半数的辅导员职业幸福感较为缺乏。结合访谈和问卷调查,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缺失的原因可以从职业幸福感的三个维度进行解析:

(一)生活满意和健康体验较低,主观幸福感不高

主观幸福感主要是辅导员对工作生活的满意度和健康体验,是辅导员良好工作状态的基石。调查中发现,辅导员的生活满意度普遍偏低,特别是薪酬满意度不高,超过50%的辅导员对薪酬状况不满意,尤其是青年辅导员的满意度更低,而在当前辅导员群体中,刚毕业不久的青年辅导员已经成为辅导员的主体。本次调查中,工作时间少于3年的辅导员占调查总体的40%,工作时间不足六年的辅导员占比达到了74.4%。但在收入方面,所有辅导员中月收入4000元以下的占了64%。对于青年辅导员来说,收入水平相对不高,大多又面临结婚买房等经济压力,高校基本在大中城市,消费水平和房价偏高,过于乐观的人生预期很容易在城市现实生活中搁浅,生活压力让他们对工作和生活的满意度降低,缺乏主观的幸福体验。

健康体验主要是反映辅导员身心健康水平和精神活力指标,调查显示,辅导员的健康体验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目前,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辅导、就业指导、职业规划、日常管理甚至学业辅导等各种繁杂事务,大部分高校辅导员都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这样的工作特点和现状成为影响其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不少辅导员也因繁重的工作压力而出现抑郁、焦虑、失眠等健康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幸福体验。

(二)职业价值感和成就感缺乏,心理幸福感不足

辅导员的心理幸福感主要是辅导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自我价值实现和成长发展所体验的幸福感,是辅导员工作和生活动力源泉。调查发现,自主感在辅导员的幸福感得分中最低,尤其多数辅导员反映在工作时间上缺乏自主感。高校辅导员既不像专职教师那样不用坐班,也不像机关管理干部那样每天按时上下班。他们在工作中经常需要加班和值班,而往往越是大家休息的时间,辅导员可能更忙。同时,辅导员工作内容繁杂,往往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思索个人的职业发展,这些都影响了辅导员的自主感。

就自我价值而言,高校辅导员由于工作周期长、成效反馈滞后,加上很多高校对辅导员的考核缺乏客观量化的评价体系,很难反映辅导员的工作实绩,使辅导员的工作往往得不到正性强化而缺乏成就感和自我价值感。

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是辅导员非常关注也是影响其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而从以往研究和本次调查发现,辅导员在工作3~5年之后往往遭遇晋升发展瓶颈。本次调查结果也显示,中级职称辅导员和正科级辅导员的幸福感最低,反映出辅导员在职称和职务晋升上的一个困境:辅导员从中级职称向上晋升和由科级向上晋升之路相对较窄,“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同时,他们在进修、学习的机会上也远远少于教师,对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而影响其幸福体验。

(三)社会支持不高,管理不完善,社会幸福感缺乏

辅导员的社会幸福感主要是辅导员在工作中形成与他人和社会的和谐状态,是辅导员高效工作的坚实后盾。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辅导员在家庭氛围、人际和谐和社会信心的社会幸福感指标得分相对较高,但达到“非常幸福”和“比较幸福”比例仍然较小。调查中发现,不少已婚辅导员也遭遇了一些工作家庭冲突问题,从工作性质来说,辅导员往往要根据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规律来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因此,辅导员除正常工作时间外还需要利用休息时间来开展工作,同时还要经常应对一些突发性问题,导致辅导员在家庭中承担的责任明显减少,容易产生工作家庭冲突,影响他们的职业幸福体验。调查还发现,部分高校在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社会对辅导员的认同度和评价不高,也成为辅导员产生不平衡感,影响社会幸福感的原因。辅导员的工作时间长,工作压力和责任大,但待遇又低于专任教师和机关管理干部,工作不受重视,缺乏社会地位,这往往会使他们心理失衡缺乏社会信心。同时,近些年来,随着高校事业编制的紧张,大多数新入职辅导员没有编制,部分高校辅导员“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非事业编制辅导员与事业编制辅导员付出同样劳动,却得不到相同报酬,使非编辅导员产生较强的不公正感。在人际交往方面,由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繁杂,工作中需要跟各个部门打交道,当他们贫乏的幸福状态遭遇高校管理制度中的一些行政化弊端时,不免影响到其社会信心,降低社会幸福感。

三、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的三维构建

这些年来,随着辅导员的工作状态问题逐步受到重视,一些有关辅导员发展的政策也在不断提出和推进实施。结合本次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感现状的研究,高校要着眼于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提升,还需从以下方面继续去建构和推进:

(一)关注辅导员需要与诉求,提高主观幸福感

待遇的提升已经成为辅导员特别是青年辅导员最为关注的问题,学校和政府应关注辅导员的生活诉求,切实提高辅导员的薪酬待遇,合理运用物质与精神奖励手段,提升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满意度,增强身心愉悦感,从而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思想政治教育中。学校可以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制定专门的分配制度,能够充分体现辅导员的工作投入,通过不断优化奖励机制,来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提供更多的机会展示他们的才能,让他们感受到工作的价值以及意义。针对辅导员压力大、健康体验较低的现状,高校应更多关注辅导员的健康诉求,定期举办辅导员工作交流坊,既可以交流工作中的经验,又可以反映辅导员心理诉求,缓解和宣泄精神压力,从而提升辅导员的健康与活力。

(二)推进辅导员专业化与职业化,增强心理幸福感

要解决辅导员的成长与发展困境,提升辅导员心理幸福感必须要推进和深化辅导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道路。高校应将辅导员的专业发展贯穿于辅导员职业生涯的全程,完善辅导员的知识体系和专业研究;设立专门的辅导员专业,为专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保障;制订专门的职业规划和培养计划,对辅导员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业务专题技能培训;安排辅导员开展校外挂职锻炼、学习考察、培训研修等,最终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制度,打造一批“专家型”辅导员,为增强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开辟新的空间。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辅导员的“双线晋升”制度,不断拓宽辅导员的晋升渠道,并在领导干部选聘过程中向辅导员适当倾斜,切实解决辅导员的人事编制、职称晋升、发展出路等后顾之忧,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认同与成就感,使辅导员从内心深处充分认同辅导员职业,感受到辅导员工作的价值感和成就感,增加对本职岗位的热爱。

(三)优化社会支持系统,提升社会幸福感

高校应重视辅导员的社会支持系统建设,对辅导员要生活上多照顾、业务上多培养、发展上多关心,理顺、协调好各部门职责,为辅导员的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职业环境。高校需完善分配制度,实现编制外和编制内辅导员的“同工同酬”,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激发辅导员的工作热情。另外,还可以通过构建辅导员的行业协会,提高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程度,增强辅导员群体的职业归属感,使行业协会成为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的平台,获得同行间更多的理解与支持,缓解过度焦虑,恢复心理平衡,以更幸福的状态投入到辅导员工作中。

政府和社会应从方针政策到社会舆论等方面全方位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优化辅导员的社会支持系统,树立优秀辅导员典型,提升辅导员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关心、理解辅导员的良好氛围,使广大辅导员切实感受到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为成为一名辅导员而感到幸福,以幸福饱满的状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真正成为大学生幸福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综上所述,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是一个包含主观幸福、心理幸福和社会幸福三位一体的结构,对这一结构的分析和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高校辅导员职业幸福的缺失原因和寻找提升职业幸福的途径。高校应充分关注辅导员的精神和物质需要,使辅导员在工作中体验到更多的积极情感和更大的工作热情,提升主观幸福感;同时,高校要为辅导员个人的职业发展与成长制定更多支持政策,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认同,使辅导员在工作中充分体验其工作的价值和成就,从而实现他们的心理幸福感;政府和社会也要积极构建辅导员的社会支持系统,提升辅导员的社会地位,提升他们的社会幸福感。

猜你喜欢
幸福感主观辅导员
“美好生活”从主观愿望到执政理念的历史性提升
1+1我们这样学队章:我们的辅导员
加一点儿主观感受的调料
奉献、互助和封禁已转变我们的“幸福感”
七件事提高中年幸福感
刑法主观解释论的提倡
让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
好辅导员这样炼成
幸福感
校外辅导员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