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时间的情书

2014-06-14 16:48杨柳岸
延安文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月光曲小村情书

杨柳岸

丁小村的两篇短篇小说《大学诗》和《月光曲》,写作时间相差好几年,而内容却有着关联,可谓姊妹篇。一诗一曲,二者好象失散多年来的双胞胎姐妹,终于团聚。现在我将二者并读,读出了丰富的文学意蕴和人生感慨。

《大学诗》写成并发表于几年前,当时小说名为《一本大学里的诗刊》,现在的题目更为凝炼含蓄,但意思并未改变。小说以一本“我”偶然保存下来的当年上大学时的诗刊为线索,这诗刊凝结了过去的青春岁月的见证,可这本诗刊又消失在岁月中。一本诗刊的“得”与“失”,在这里似乎寓言着时间的得与失。小说是对已逝青春的纪念,叙述语言从容含蓄,娓娓道来,在看似不经意的信手拈来中触景生情,文字中保留着生活的千头万绪与浑然,文字的机锋中引出一个全息的生活。“我”收集棋谱写诗、朋友迷恋象棋这些看似随意懒散的生活细节,却代表着对大学幸福时光的回忆。小说有现代派意识流气韵,第一人称的“我”在小说中隐含着三个时间节点:其一是上大学时的“我”,其二是就是大学毕业暂时租住在这个当年废弃的寺院中的“我”,其三就是当下正在写这篇小说文字的“我”。可以说这篇小说是以第三个时间节点的“我”来作为基本叙事者,那么对此前一个时间节点的“我”、即这篇小说中那个刚大学毕业的“我”的描写,就是回忆。而对更前一个时间节点的上大学时的“我”的描写,就是回忆中的回忆。小说很有一种在时间迷宫里自由穿行之感,追寻逝水年华的意味。如果说前两个时间节点的“我”,不论是写诗,写情书,暗恋一个女孩,还是再写情书,都是属于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之行为,那么经过多少年时间的沉淀,到了第三个时间节点的“我”则接近于如今谙尽愁滋味欲说还休的时候。小说中有一个情节很有意味:第二个时间节点上的“我”,在当年的旧书旧杂志中发现了一封当年“我”写给暗恋女生的而没有寄出的情书,“我”被自己当年的爱情感动了,于是又新写了一封情书,连同当年的那封情书和发表有那首诗的诗刊,一同寄给了那个女生。但此后却没有任何音讯与结果。多情却被无情恼。可以说,“我”这再次寄出情书之举,其实是对那段暗恋感情和那段大学时光的一个徒劳的挽留和无奈地了结仪式。如果这信也算情书的话,那它就是写给青春岁月的情书。或许她收到信了,只是她的心已经另有所属,她感谢他曾经对她的爱,她用沉默来默默地为他祝福。这封他亲手寄出的情书,她收到与否,不重要了,它寄给了“我”自己的内心。爱,是不会徒劳的。作家,实际上是一种珍视自己内心世界,习惯于与自己内心世界交流的一群人。这篇小说的整体,何尝不可看作是当下已经身为作家的“我”的又一封情书呢?它寄给了已经逝去的时间。

这篇小说的内容是丰富的,大学生活的悠闲时光,爱情的挫折,涉世之初的迷惘,生存的艰难,对时间和存在意义的追问,等等,它就像一篇关于时间的诗,充满愁怅与哲理。小说象征了知识分子在当代生活中的一种精神状态。小说中“我”面对生活之谜时,渴望遇见一位“高人”,指点迷津与之交流,就像朋友马迅在棋摊上遇见高手一样。此后“我”在与房东下棋时,就得知了就在“我”居住的这个当年曾为寺院的地方,曾住过一位“高人”即房东的父亲,他当时是一位僧人,而和房东的母亲有过一段奇特的爱情。“我”大学毕业就住到了这个曾经的寺院,而那个高先生留学回来也到这个寺院出家;我是被迫无奈来此暂时居住,而不知当年高先生放弃物质富足的生活来此修行,又是在什么情境下的选择?不管如何,“我”与高先生在这同一地方穿越时间而“相遇”。“我一直想象那两个死去了的人和他们奇特的爱情,我想里边会有个好故事的。”同学在棋摊上遇到的那个赠他棋谱的老头,而这位高先生可能就是另一个版本棋摊上的老头,是“我”遇到的高人,只是“我”与他同地而不同时。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好故事”的探寻兴趣,一个僧人与一个女学生该有着怎样的奇遇。而这篇新近创作的小说《月光曲》,就是对这个“好故事”的尝试性演绎与开掘。

《大学诗》开头有一段话:过去的年代里,曾有一些地方上的文人雅士为了表明这僻陋的穷乡也不乏风雅,也给这个穷山恶水的地方凑出了所谓“八景”,其中有一景就是“烟寺晨钟”。这有点嘲讽的话出自一个刚出大学校门的青年学子之口,是可以正解的。刚浸染了四年的现代都市文明,对人生充满美好希望的热血青年,突然置身于四周是群山的偏僻小县城,自然是失落。但事实证明,这里并不是“僻陋的穷乡”和“穷山恶水”,如小说《月光曲》里写到的当年四个年轻人趁着夜色相约要出走去延安,小说把四个年轻人青春年少的心态连同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也都绘声绘色地描写出来,这里涉及到自然环境的文字很有陕南山水之乡情韵,仅看一下那些地名都让人油然而生诗情画意之感,如柳林村、野马河、下马渡,年轻的教师带着女学生们去踏青,去写生,渡口有撑船的艄公,菜地里是摘豆角的村妇。这些景致很有一种田园牧歌的气息,如同沈从文笔下的乡村画卷。当然,小说所写的是大半个世纪之前的景色了,而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自然环境破坏。如此,小说中深深地寓含了对回归传统文明的启示。如果给这篇小说另起个名,我以为就用现成的“烟寺晨钟”四字为好,有人文意蕴。虽然如今烟寺不存在了,前人也已作古,但烟寺废墟还在,关于烟寺的记忆还在。一个地方看得见的有形的自然景色固然重要,但更多无形的人文“景色”更为重要,人为万物之灵,没有人的一点灵明,再美的景色有何意义?而这篇小说《月光曲》就是写这地方的人文风雅,证明了“这僻陋的穷乡也不乏风雅”。小说《大学诗》中那个老头在棋摊上和马迅在当代大街边演绎残局的情节,当年也曾在《月光曲》中那“风雅之士”高先生在和青春少女李舒贞之间上演,他们也曾在寺院雅静的房间里同样在演绎那些残局,“他把棋盘上的残局变成了一个迷局,然后告诉她:这是一个古谱上的残局,叫什么什么。”同样的棋,只是从寺院走到民间俗世。世事如棋,变幻无常,人在下棋,以木头棋子下棋,而命运却以人为棋子下着人生命运之大棋。你看《月光曲》这篇小说中,人的命运变幻莫测,不正如一局局险象环生变幻莫测的残局吗?少女李舒贞本应该和她的伙伴们一起去革命圣地延安的,可是小小的一个偏差使她的命运得到了大的改变,而正是这一个小小的偏差,使她这样一个未经世事的豆蔻年华少女,与一个心若止水的“高僧”高先生有了相守一生的缘分;一个有热情理想的少女,本该要投奔革命的,却阴差阳错投入了一个僧人的怀抱。其实,革命是一种理想,而宗教又何尝不是一种理想呢?生在富贵之家的高先生从日本留学归来,却在而立之年出家为僧,后又为僧为俗,几经反复。社会大潮之下,个人身世若浮梗难定。李舒贞和丈夫在新中国前几十年里,因为有她的二哥作为志愿军战士在朝鲜战争中牺牲,他们家作为烈属而避免了一些迫害。在改革开放后他们家又因在台湾的大哥而有了荣华富贵的机会,但他们早已看淡世事,避名利而安享晚年。其实高先生出家与否,一念之间尔。佛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那几个当年去了延安的女伴们和那个年轻的男教师,他们几十年里各有各的命运,令人嘘叹。endprint

当年高先生为何要出家,那个高僧为什么要赠送他那一副象棋?小说中充满此类不解之迷,正如人生之迷不可能一一得到答案,这也正是人生美好可爱之处,永远有着让人着迷的未知在前面等着你。寺院与象棋,是贯穿这两篇小说的重要线索与意象。寺院乃尘世修行之地,闹中取静;而象棋乃时间游戏之物,静能生慧。江山依旧,人去物在。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在《大学诗》里,“人面”为“我”暗恋的那个女生M,而在《月光曲》里,“人面”是女学生李舒贞,两个不同时代的女学生,而“我”与高先生,亦是两个时代的失意的知识分子。不同的是,高先生与他的佳人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有意追求佳人却不得,高先生无心于美色却有美色入怀,此非一个缘字了得。佛说,予汝哀愁,亦为汝解之。可以想见,之后应该又是予汝哀愁,又亦为汝解之,如此循环往复,没有停歇。人生之迷是一个永在。两篇小说相比,《大学诗》是当代,更为轻灵潇洒,如青春年少时的一段心绪情愫、少年情怀总是诗,诗是这篇小说的一个内核。《月光曲》为历史,则更为凝重,其中心词中必含“月光”,垂暮的老人在月光下回忆,画外音是贝多芬的钢琴曲《月光》,抑或是阿炳的二胡曲《二泉映月》。诗是前世,曲为今生,诗与曲相和,前世与今生相叠。

《大学诗》有着更多作者的“自叙传”,而《月光曲》则有着更多的虚构,是对历史的探寻与猜测。从写作本身这个角度上看,《大学诗》来源于那一首上大学时写的诗,而《月光曲》又源于小说旧作《大学诗》,如此,从诗,到“自叙传”的《大学诗》,再到描写“他人”人生命运的《月光曲》,这其中似乎有着一种层层递进的关系。这可以看作是作家丁小村本人的一个浓缩的个人创作发展史。如其《大学诗》等多篇以第一人称写的“自叙传”小说与众多随笔自叙等文字所透露的,丁小村早期所最钟情的文学样式是诗歌,诗歌是他的文学初恋。他迷恋诗歌多年,诗歌几乎伴随他走过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他也有诗集出版,作为那段青春的记忆。但是,诗是与年龄相关,说写诗是吃青春饭,也不无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诗人是那类永远能内心年轻的人。从自然规律而言这不是常态,变化才是万物的常态。对于一个热爱文学的青年来说,从诗到小说,就如同从开花到结果那样自然。诗天生是注重“心理描写”的文学样式,是诗人自己的内心描写,而小说更多的是事实、现实。丁小村欣赏美国作家辛格的一句话:“看法是会过时的,而事实是永远都不会过时的。”他认识到,再怎么精妙的心理描写,也只是作家主观的东西,而再拙劣的事实叙述总是摆在那里,更有力量。他说:“我正在努力去除诗歌写作对我的影响,一定要写更多的事实,而不是看法。”于是他移情别恋于小说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虚构,是作家走出自我远离一己之经验而对“他人”推己及人的关怀,“他人”是一种“大我”。小说天然是一种综合性文学体裁。多年写诗的经历经验,培养了他对语言的运用,他的小说,特别是早期小说如《玻璃店》等,纯净悠美,凝练含蓄,总有着一缕诗情,散发着诗的馨香。诗人的本色,使他的小说也多有着诗的轻灵。他的小说,即使那些很有些先锋意味的小说,也不以怪异出格的所谓魔幻刻意让人不知所云来夺人眼球,如写凶杀案的《解剖》,实则是一篇角度新颖的爱情心灵小说。而中篇小说《流窜》,借一个流动盗窃犯罪题材的外在形式,写了底层青年的生存艰辛,小说真切而人性化写几个年轻人内心的挣扎,小说中特殊的三角恋爱情故事纯情感人。可以想象,他如果当年被评论家划归先锋作家,那他也是最平和,最小清新的先锋作家,他风格更接近苏童,而不是余华,后者对暴力美学的迷恋与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他所注重的先锋,是对平庸的反叛,是对真正优秀精神品质的锐意探求,而不是外在形式。

当然,他心性的轻灵平和,他的小说更多的着意于“审美”和文学性趣味,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力度显得弱了些,如小说《出口成祸》很有戏剧性和喜剧性人情温暖,那个乡书记人物形象很有人情味,很有文学性内容,但这样的底层“公仆”形象如果放在现实生活中,就显得苍白了些。可以说,在丁小村身上,文学审美的诗人味艺术味多了些,而对社会现实生活具有担当精神的公共知识分子品格相对而言少了些。当然我这样说,可能责之过严望之过高,面面俱到可能是另一种平庸,但他身上确实具备了更为全面更为成熟的文学品性和潜力,我们有理由看到一个“独善其身”的优秀作家,走向更为成熟“兼济天下”的大境界,从小我走向大我,从小爱走向大爱。如从自我之爱的《大学诗》,走向关注他人之爱的《月光曲》,从单纯热烈走向深沉宁静,不同时间段写的这两篇小说,似乎也可见微知著地窥见他的某种文学思想的脉动。而这两篇小说,其实可以看成一篇小说,是一个内心丰富的人的不同阶段的状态和境界。事实上丁小村此前也有许多成熟全面的作品,如《纪念我的朋友周迅》《哑巴的儿子红树》。丁小村从诗走向小说,但从来没有真正放弃诗,实际上他从没有中断诗的创作。文学体裁意义上的诗,是高贵的文体,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而在宽泛终极意义上说,所有的纯文学都是诗,诗是文学的灵魂。我想丁小村对诗的热爱,肯定包含这一层意义。就是因为对诗的热爱,使他即使有对经典的海量阅读而没有失去自我,保持着鲜活的文学自我,诗成了他对文学世界对人生进行参禅修行点点滴滴的悟道记录。正如小说《大学诗》与《月光曲》里的那个寺院,可能被他想象成可以供他文学修行的净土。其实大而言之,真正的文学也是一种宗教,是灵魂皈依的家园。

在当下这个以长篇小说主宰时尚的文学界,丁小村如今还没有发表长篇小说,他仅凭着中短篇小说(并且他的中短篇小说还算不得多产),就赢得现在如此高的文学成绩,这在他这个年龄段的作家中是少见的。从他身上也证明了,一个作家的文学成绩,不在于他的外在的文字数量,而在于他对文学的参悟。如今的他,在诗和中短篇小说这两个领域里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诗和小说成了他文学的双翼,诗的心灵纪实与小说的人生虚构,在他的文学世界里各司其职。他心慕的众多文学前辈中,博尔赫斯是重要的一位,而这位大作家最擅长的两个文学项目也是诗与短篇小说,这也与丁小村的文学偏好与文学实践恰好暗合。博尔赫斯是一位迷宫一样的作家,他认为最为神奇的迷,就是时间。而丁小村所有的文学作品,其实都可看成是他写给时间的情书。当年大学里那个翩翩少年诗人,如今已成文坛里渐近中年、懂得体味月光之深沉宁静的作家。而时间依然多情而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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