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党建新思路 创新党建新方法

2014-07-04 02:59韩欣悦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4年6期
关键词:模范作用检察工作党员

韩欣悦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给新时期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面对新的形势和历史时期,基层检察机关在党建工作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协调机制不健全,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党组织活动缺乏有效载体等问题,检察机关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建设,才能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路钱、方针、政策在机关内更好的贯彻执行;才能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才能保证党员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更好地完成检察工作任务。

一、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将党支部建在科上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普遍存在平时工作中重视业务知识学习而忽视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对党建工作缺乏合理的安排,党员学习中央精神和各项活动热情不高,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平时只满足于按照上级安排的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对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党员思想建设和理论学习明显不足。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方面,只强调上传下达,方法简单,干警们学习气氛不浓,打不起精神,提不起兴趣,最终导致部分干警在工作中缺乏激情、工作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思想空虚、执法观念陈旧、执法方法简单等一系列问题。和谐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继而出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违法办案、徇私枉法的行为。另外,党组织建设处于“松散型”状态,几个科室组成混合党支部,内部互不协调,各自为政,难以开展统一有效的组织活动,各科室负责人要求“一岗双责”,要求既抓检察业务,又抓思想政治工作,但实际上普遍存在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不利于党组织的战斗保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制约了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院针对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在大胆探索,着眼于党建带队伍的长远发展,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新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建好支部。院党组多次向区委有关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汇报情况,取得领导的支持,同时加大与区直机关工委的协调力度,最终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11个内设科室中全部建立了党支部。二是配齐干部。我们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经过支部选举、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党组研究、上级任免,共为11个党支部配备正书记11名,并在党员相对较多的支部配备副书记6名,正、副书记的级别分别为正股级、副股级,有力地保证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理顺关系。为确保科长、书记在工作中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我们明确了二者的职责,即科长负责检察业务,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辅助科长,是第二责任人;支部书记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是第一责任人,科长辅助支部书记,是第二责任人。二者相辅相成,融为一体,有力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双丰收。

二、完善党建机制,为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基层检察工作和党员干警队伍特点,本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有效管用的原则,逐步建立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机制,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有章可循,科学规范。一是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定》、《党员评议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干警思想定期分析制度》、《政工部门联系干警制度》等,使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制可依,规范运作。我们还特别加强了对办案一线临时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对临时党支部的成立条件、隶属关系、支部书记和委员产生办法、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上的具体职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保障办案工作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我院在参于查办秦皇岛一国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时,全院抽调了10名精兵强将,及时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参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攻克这起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的国土部门大案做出了重大贡献。初步形成了一套多角度、全方位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使全体党员干警时刻规范言行,从严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以院正式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丛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活动的实施方案》,这个方案不仅对每个党员提出了“总体要求”,而且对担任不同职务的党员提出了“分层次要求”(对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区别要求,分层管理),对从事不同工作的党员提出了“分岗位要求”(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不同部门的党员,结合具体工作特点区别要求,分类管理)。围绕该方案,由每个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撰写责任状,经组织审查同意后打印成文,然后由党员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向党总书记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每个党员都有位可站,有事可做,随时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责任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检察工作服务。三是设立了公示栏,对在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随时进行表扬,对表现较差的则予以诫勉谈话,并公开曝光,予以通报批评,从而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抓好三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通过抓教育、抓典型、抓“八小时以外”管理使党员干警的党性觉悟和奉献意识不断增强,充分发挥了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针对基层检察工作以及党员队伍特点,从教育活动入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系统教育计划,规定了详细的教育内容,以业余党校为阵地,充分利用集中上党课等方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工作理论教育。在教育形式上,在以支部为单位周四定期上党课的同时,每年组织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晋冀鲁豫烈士烈士陵园举行入党宣誓议式,组织广大党员集中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王书田、任长霞等人先进事迹,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使广大党员干警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还通过请专家作形势报告、观看专题片、开设党员岗和党员窗口、举行党的知识竞赛、请老红军老干部讲革命传统等形式,对广大党员干警进行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保证了广大党员干警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办案中,要求党员干警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奉献在前,以多办大案要案的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对广大党员干警讲责任,提要求,号召他们走在干警最前列,关健时刻经受得起严峻形势的考验。如在党的十八召开期间,我院党员干警全部放弃节假日,全天候坚守工作岗位,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排除不稳定苗头,消除了上访隐患,受到区委和区政府的大力表扬。二是通过认真筛选,在不同类型部门中重点培养和树立了各自的先进典型;使党员干警赶有目标、学有榜样,较好发挥了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先后树起全省“优秀司法警察”、法警大队长高建平,全省“优秀批捕办案能手”米淑英,全省“模范检察干警”、一等功荣立者张书芬为先进典型。使大家感到先进人物就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较之“模式化”的英雄人物,学习效果明显增强。三是加强上班时间管理的同时,将工作延伸到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制定了党员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办法》、《八小时以外责任制》、《八小时以外事项报告制度》,将中政委“四条禁令”、省院“七条禁令”、市政法委“十不准”、“十严禁”等规定细化、量化,使之更具操作性。与干警家属签订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协议书,发挥家属的特殊优势,让她们监督干警把好拒情、拒请、拒贿关。通过走访干警家属,及时发现干警中的错误苗头并进行诫勉谈话,有效地防止了问题的酿成,使恪守职业道德、弘扬社会公德、争做好人好事成为党员干警的自觉行动。此外还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和干警家属中,通过有力的思想工作,帮助干警及其家属解决“八小时以外”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从婚丧嫁娶、伤病住院、子女上学等细微处做起,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让干警们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全身心地投入检察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党员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作者单位: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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