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
叶圣陶曾经说过“教是为了不教”。其实我们每位老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都在践行着这一点。我们的教学行为就是一种指导学生学习的行为。我预通过引导、诱导、辅导三方面来实施,力争使学生做到“学是为了会学”。为学生终生学习奠定基础。
老师们,我们知道学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工具学科,基础学科和思想性很强的语文学科,更应该重视学法指导。从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看,教师的教学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指导学生学习的行为。“学法指导”既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又反对教师无视学生主体性的强制与灌注。学法指导可通过诱导、引导、辅导来完成,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诱导
“诱导”就是“开启”、“激发”,其作用是唤起学生学习的意愿和动机,指引学生学习方向的焦点,要教师通过自己的行为方式,教学形式的变换,来“诱使”学生获得知识的迁移、启发,暗示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去推理,获取未知的信息,从而产生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学习效果。
记得我在教《“诺曼底号”遇难记》这篇课文时有这样一个教学片段:我请同学们快速地读文,找一找哪里让你觉得这场海难的可怕。在学生自由读书后,有同学找到了这样一段话:“震荡可怕极了。一刹那间,男人,女人,小孩,所有的人都奔到甲板上,人们半裸着身子,奔跑着,尖叫着,哭泣着,惊恐万状,一片混乱。海水哗哗往里灌,汹涌湍急,势不可挡。轮机火炉被海浪呛得嘶嘶地直喘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