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辉YU Hui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道路与桥梁分院,长春 130012)
(Road and Bridge Branch of Ji1in Communications Po1ytechnic,Changchun 130012,China)
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三级抗震设防思想。含义是:在多遇小震的情况下,建筑物不需要休整,可以正常使用;在偶遇的中震情况下,建筑在修复情况下可以正常使用;在罕见的大震情况下,建筑可能发生重大损坏,但不致倒塌,抗震防灾的目标是为了减轻地震对桥梁的破坏,同时减少地震对经济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这就说明抗震设防在很大程度上要以来经济和技术做保障。从目前来看,采用多级抗震设防思想是必然趋势[1]。
1.1 桥梁上部结构的破坏 由于墩台、支座等的隔离作用,桥梁上部结构自身在地震作用下发生破坏的情况比较少见,多为下部构件的破坏所引起,通常有以下几种震害情况。
①墩台部位处相邻梁的相互撞击引起的梁端破坏,这种情况是由于低估了地震所能引发的桥梁位移,使得相邻结构之间预留间距的不足导致梁端等部位的冲击破坏。②墩柱位移过大引起落梁导致的桥跨破坏,这种情况多为桥梁墩台的延性设计不足而导致的。③地基失效导致上部结构破坏,当桥梁建于软土或可能发生液化的地基上时,软土地基通常会放大结构的地震反应,增加桥跨倒塌的可能性。
1.2 桥梁下部结构的破坏 桥梁震后难以回复的主要原因是下部结构严重破坏,从而引发桥梁倒塌。除了地基毁坏的情况,桥梁墩台和基础的震害是由于受到较大的水平地震力,瞬时反复振动在相对薄弱的截面产生破坏而引起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