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学安 赵 玲
1 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 济宁 272000;2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山东 济宁 272000
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可分为可回收利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使用的未被病人血液、唾液和体液污染的输液袋、输液瓶及小玻璃瓶等)和不可回收利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使用的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可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虽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医疗机构为了防止因处置不当带来的麻烦,大部分把其作为医疗废物处置了,这样既增加了医疗废物的处置成本,加大了环境污染,也是一种对再生资源的浪费,给相应医疗机构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1]。据报道,截至2008年底,我国县级以上医院病床数约300万多张,每年约产生医院废物55~87万吨,如此大量的医疗废物中就包含部分可回收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2]。据济宁市3家二级综合性医院调查推算,全市每年仅可回收一次性输液瓶(袋)及小玻璃瓶年平均产生720多吨,如此大量的可回收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作为医疗废物处置,不仅大大增加医疗废物处置成本,影响了公共卫生安全,也浪费了可回收利用资源,减少了经济收入,因此各医疗机构急需探讨一条科学有效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模式,以期达到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处置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本研究以济宁市市辖区内随机抽取的20家医疗机构为基础研究对象,其中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疗机构10家,一级医疗机构8家,掌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目前对可回收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