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需把握三个要点

2014-07-21 19:18:16文◎宋鹏*
中国检察官 2014年6期

文◎宋 鹏*

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需把握三个要点

文◎宋 鹏*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101300]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内部一种严肃的办案文书。一份高质量的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案件全貌和处理意见的高度浓缩,能够起到“意见书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效果,同时也是侦查监督干部能力的体现。在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时,要把握三个要点:

一、明确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法律属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案件的事实已经基本查清,从而结束审查程序并依法制作的内部法律文书。虽然是一种内部文书,但作为法律文书仍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

(一)审查逮捕意见书的程序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详细审查后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是对整个审查批准逮捕活动的总结,是审查批准逮捕程序结束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案件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人员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核实本案的相关证据后,认为该案事实已经查清,拟对案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书面向部门领导和检察长汇报,以结束审查程序,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作出处理的结论性意见。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制作过程体现了其程序性,即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

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内容共分受案和审查过程,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经过,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需要说明的问题,处理意见六个部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