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西方国家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以布鲁塞尔案为例

2014-07-21 19:18:16王巧兰张世平孙丽娜
中国检察官 2014年6期

文◎王巧兰张世平孙丽娜

简评西方国家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以布鲁塞尔案为例

文◎王巧兰*张世平*孙丽娜**

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判决书是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是现代公正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本文以一份外国刑事判决书为切入点,简评西方国家刑事判决书制作的特点,进而剖析目前我国刑事判决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今后我国刑事判决书的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一、布鲁塞尔案件

20世纪80年代,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一名女子于深夜不慎从露台摔下受伤,一名男子恰好从此路过,见女子倒地且毫无反抗能力,就洗劫了女子身上的财物。但与此同时,男子又不忍心女子伤重而亡,于是在帮女子报警求助后离开。这些过程全部被附近的监控录像拍摄下来,警察随后抓获了这位男子并由公诉机关起诉送审。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法庭最终作出了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意看到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他人所受苦难的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说,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地释放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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