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琦
课堂表演作为一种教学形式,其根本目的是活化歌唱内容、动化歌唱过程、趣化歌唱形式,让学生在充满情趣、充满形象、充满情感的活动中,获得对歌唱的深切感受。
课堂表演有“据”有“序”有“效”新课程实施以来,课堂表演作为促进学生身心感悟歌曲的有效手段,着实风靡了一阵。不论是低年级、高年级的歌唱教学,还是欣赏教学,课堂上总少不了表演的身影。课堂热热闹闹,看似“活”了,但课却上得“飘”了,音乐课的积累、感悟、运用不到位,基本技能训练不到位,更别说音乐的“本体”了。于是,我们不禁在想:音乐课上我们究竟要不要指导学生进行表演?应该怎样来进行指导,才能使其更有效地为音乐教学服务呢?
一、演之有“据”——变“为演而演”为“有的放矢”
在歌唱教学中,课堂表演的重要目的是把全体学生带进歌唱描述的情景中去,借助表演,引导学生感悟歌曲的形象、体悟歌曲的情感,在感悟的过程中促进音乐知识的积累和内化。可见,表演只是一种手段。
例如,我在听一位教师教学《儿童团放哨歌》一课。教学这课我认为最主要抓住两点:(1)感受歌曲坚定有力的情绪及儿童团员勇敢的精神,通过感受、体验歌曲的情绪,初步了解进行曲的风格特点。(2)在感受歌曲基本情绪的基础上,能通过听、唱、动等形式有效地表现歌曲。这位教师在教完歌曲后,对学生说:“同学们,想不想做一名出色的儿童团团员啊!你看,* *和* *已当上了儿童团团员。请大家看看他们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