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预防工作

2014-08-26 09:49仲崇兵
机构与行政 2014年6期
关键词:监督检查

仲崇兵

一、纳入全市考核,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工作更加系统化、科学化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发展的需要,蓬莱市编办以考核工作为抓手,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中,与全市科学发展考核同时部署,同步推进,提高部门重视程度,预防成效良好。

(一)科学谋划,认真制定方案。蓬莱市编办抓住考核指标调整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多次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上级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在获得市主要领导支持的基础上,充分开展调研,科学制定了考核办法。考核实行扣减分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职能配置和职责履行、机构编制纪律执行与监督检查等内容,考核对象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细化分解年度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方案。

(二)明确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工作由市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办具体负责,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日常检查分两部分,一是编办各业务科室日常建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登记备案台账数据;二是各部门市级分管领导考评意见。年终考核以考核组实地检查情况为准。考核组由编委会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采取“听”、“看”、“问”、“议”四字法进行。“听”,即听取汇报,由被考核部门负责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汇报。“看”即查阅资料,主要查看机构名称、挂牌、印章、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职责履行等。“问”,即个别访谈,征求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对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或部门职责履行的意见。“议”,即民主评议,组织编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最终确定部门考核分数。

(三)严格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工作在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预防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关键在于抓好考核结果的运用。每年年终,编办将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综合考评意见报送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并在全市通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各部门存在的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个性问题,编制部门及时以函告形式书面反馈到位,明确具体整改时限。编办将各部门整改情况统一报送市编委会审阅备案。同时,将各部门考核得分报市考核办公室整理汇总,按照我市科学发展观大考核的整体部署,兑现奖惩措施。

(四)立足提高,注重考核实效。将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全市科学发展大考核是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的一项主要措施,目的在于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严肃机构编织纪律,提升各部门工作效能,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考核机制建立后,各部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有了较大的提高,在机构编制执行上更加积极主动,工作推进力度明显加大,达到了以考核促进违规违纪预防的实效。

二、把住两道关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工作更加精细化、动态化

(一)把住机构设立和调整关口。一是开展机构预审调研,严把“设立关”。为了严格控制机构数量,杜绝违规调整设立机构现象,我们通过“一看二听三议”方式,严格开展机构设立预审调研工作。看,指看上级政策和要求。参照中央、省市及周边县市区同类部门的设置运转情况,初步筛选,择优去劣。听,指深入部门调研。听取部门的具体意见,了解新机构实际职能运行情况,找出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效依据,有的放矢。议,指机构事项调整均需上编委会商议。通过编委会,对机构调整后产生的变化和效益进行逐项分析和预测,最终意见报上级编制部门审批或备案。二是开展机构运行跟踪评估,严肃“撤并关”。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的有关要求,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全市已设立的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职能消失或弱化、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数在职人员但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单位,实现“撤”一批。对布局过于分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职责相同或相近的单位,实现“并”一批。通过“撤、并、转、压”等方法,及时清理空壳单位,促进人员优化配置和快速流动,有效减少占编不在岗和编外用人现象。

(二)把住编制管理和使用关口。一是坚持用编申请,严把“使用关”。各机关事业单位在人员考录、人才引进和人员调动时,要求以正式文件向编制部门提交编制使用申请,编制部门对用人单位的性质、编制和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审核,核定许可使用编制的数量和类别,报市编委领导签批同意后,向用人单位核发《蓬莱市机关事业单位用编核准通知书》,用编单位持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人员调整事宜。通过用编申请,严把“入口关”,有效杜绝了各部门超编进人现象。二是坚持动态管理,畅通“销减关”。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出现调出、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解聘)、死亡等情况时,要求各部门要在3日内到编制部门办理减编手续,编制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蓬莱市机关事业单位减员销编通知单》。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通知单办理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编制部门每月定期与财政和人社部门进行人员梳理与核对,对人员编制坚持动态管理,有效杜绝了“吃空饷”现象。

三、健全三项制度,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一)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机制。一是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要求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人员实名制等机构编制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栏等适当方式向本部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开,实时更新内容,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邀请机构编制监督员参与。在全市机关干部、“两委员一代表”、普通群众等不同层面中,选取熟悉了解机构编制政策、关心机构编制工作、敢坚持原则的人士为机构编制监督员,采用划领域负责,一月一报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管理工作。

(二)健全法规政策宣传和学习教育机制。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以蓬莱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蓬莱”为载体,开辟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及时宣传中央和省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最新精神。定期将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进行汇总整理,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选编《领导参阅》,向市主要领导报告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安排,在党政领导中形成抓好机构编制管理的思想共识。二是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党校这一学习教育基地,结合我市组织部门定期举办的领导干部实践教育培训课,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办法纳入学习教材。分层次、有步骤的对全市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具体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教育,增强其机构编制意识,为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奠定良好基础。

(三)健全多部门联动配套和违规惩处机制。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意识。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社和财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特别是与监察机关在开展机构编制检查工作中更要密切配合,整合双方的监督资源,使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与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监督有效结合,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形成督查合力,提高工作效果。二是强化违规违纪惩处意识。对擅自增设机构、变更名称、增挂牌子、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联合下文责令限期纠正。对确实触犯机构编制法规且问题严重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坚持处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不犹豫、不手软,树立警示教育作用,让各部门在机构编制纪律面前不想、不敢、不能违规违纪。□作者系蓬莱市编办主任 E:YWJ

关键词:监督检查 违规违纪预防 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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