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新政“民智未开”论调的合理性

2014-08-26 10:41罗雅文
剑南文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新政

罗雅文

摘要:二十世纪初,清王朝在封建君主专制受到西方威胁下,被迫于1901年宣布实行新政,开始晚清最后十年的自救。但其表面上摆出救国姿态,实则是继续巩固和扩大权

利,故以“民智未开”为口实,缓行宪政。在这场自救中,“上等社会”极力将改革控制在封建体制内,“中等社会”也未能担当起改革的领导责任。“下等社会”是革命的主要力量,但智识程度较低

,还不具备认识和接受新制度和新习惯的能力。因而晚清政府提出“民智未开”论调来缓行改革也有其部分合理性。

关键词:新政;民智;开启智识

中图分类号:K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1

社会的革新,牵动着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需求,加深改革的复杂性。此文在于探析在晚清最后十年的新政中,民众的近代化思想发展程度是否已达到一个现代国家公民的标准,其国民素质是否能迎接社

会的新陈代谢,从落后的封建国家过渡到先进的宪政制国家。

一、“上等社会”——改革的阻碍者

(一)“新政”中的保守主义思潮

领导和参与这场改革的不仅是先进的官僚和知识分子,还包括“既得利益的统治集团,包括政府诸公、鸿儒硕彦、各地疆臣、驻外公使等。”[1]统治集团内部对改革的态度却不尽相同,作为领导改革

的最高统治阶级——清政府,改革态度暧昧。表面上欲实施革新以自救,实则一味集权,不愿放弃几千年来至高无上的皇权。清政府内部官僚阶层更是分化,一部分代表社会旧势力的官僚阶层,僵化、

保守、腐败,有拯救王朝之心,而无变革之意,从而以名教纲常、民族文化等来抵制、破坏变革。

(二)立宪缓行派与立宪激进派的论争

在1905年至1911年的清末筹备立宪过程中,立宪缓行派以林则徐、魏源一类的开明人士为代表,欲将改革控制在封建体制内,以中国国民的智识不足作为论调,缓行立宪,由君主实行开明统治,认为在

清政府的权威日益削弱的情况下,骤行立宪会导致国民政治参与度的剧急膨胀,引发社会动荡与政治失控。而立宪激进派属于激进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以张謇、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主张继续保持以

清朝皇帝为代表的大地主、大买办阶级的统治,只把它的政权组织形式改变一下,召开议会、建立责任政府,以使上层民族资产阶级能参与政权;奕劻、徐世昌、张百熙等为代表的激进派不满意清朝统

治的现状,要求改革,主张实行君主立宪。

二、“中等社会”——改革的独行者

“‘中等社会是中西社会冲撞、交错与融合的产物,是19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和累积起来的一种力量。”[2]但在当时的中国看来,出现于20世纪初的“中等社会”,当中一部分

是官绅中支持皇权、坚持改良的维新派,还有一部分是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先进知识分子,他们极力主张革命。

在清末上等社会四分五裂、对新政犹豫观望和下等社会民智未开的情况下,中等阶级理应承担起“提携下等社会以矫正上等社会”,“破坏上等社会以卵翼下等社会” [3]的责任,肩负起领导改革的

历史使命。但在近代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有着与生俱来的软弱性,在改革中不断向封建势力妥协,使得对“上等社会”的破坏能力是非常有限。他们虽有“提携”“下等社会”的良好愿望,但他们不能

真正深入到“劳动社会”中,不了解底层人民在近代中国现实下的生存现状,层民众需要的不是空洞高深的政治体制,而是温饱等基本生存生活问题。继而造成“中等社会”与“下等社会”之间在价值

观、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隔阂,不可能真正“提携”“下等社会”。

对上不能“矫正”和“破坏”,对下不能“提携”和“卵翼”,“中等社会”只是一群孤独的改革者。

三、“下等社会”——改革的旁观者

(一)“下等社会”民智未开

“所谓‘下等社会则是以农工为主体的劳动者阶级组成的庞大社会力量,也包括会党、马贼、盐枭、娼妓、江湖术士、无业游民等流氓无产者在内。”[4]但凡国家制度的更新和实施,皆需要下等社

会民众的支持与配合,因此对其智识程度就有要求。但下层智识情况却是“识字者盖寡,二十四史,十八省地理,自幼稚而少壮而老大,眼中耳中脑中,未尝经一二之感触,爱国之心何繇而起?”[5]

首先,与西方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有了程度相当高的民主政治不同,在中国大多数民众显然没有经过西方的“天赋人权”的深刻教诲。他们仍处在惯性思维中,几千年来的农民起义或会党叛乱,都

不过是要赶走一个皇帝,再迎来一个皇帝而已。而清末新政是引进外来文化与制度,是要彻底否定皇帝的权威,这就使得绝大部分民众很不适应,根深蒂固的皇权思想使他们本能地对陌生的新体制加以

抵制。

再次,“变”这一观念也是中国普遍民众所不能接受的。“我国人是生就的固定性,最怕的是变动,只要是变,任何什么都要反对,改造民主,固然要反对,就是主张立宪,一般也要反对。”[6]并且

新政又要变动普通民众几千年来形成的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故而民众更是反感。

(二)“上中等社会”为提携“下等社会”所做的努力

“上中等社会”为民众补上“天赋人权”这一课上也做出了努力,例如创办白话文报刊、办学堂、鼓励留学等。有识之士欲以报纸的形式,用简单、通俗的语言介绍西方文化和新制度,对底层民众的民

智起到启蒙的作用。但大多白话文报纸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大多寿命不长,或断断续续出刊,或因经费不足而停刊。

在教育方面,中国封建教育基本上是愚民、顺民教育,统治阶级竭力把教育控制在自己手中。尤其在科举制度废除后,民间私塾、学堂日渐减少,基础教育极度缺乏,当时很多地方的乡绅、文人开办了

许多私立学堂。由于清政府关于教育改革中规定,新学堂也采用考试制度,考试合格则授予功名,与科举无异。故而绅士阶层大力支持新学堂,目的是希望保持其特权,而并非培养真正人才。清政府对

开办新学堂极其谨慎,以培养“遵从孔教,爱戴大清帝国”的人才为目的,使得新式学堂培养不出适应时代的人才。

在绝大多数国民文化素质低下的前提下,要开启民智,应该多开办小学堂以普及基础教育。但统治阶级急躁冒进,主张开办专门高等学堂,直接授下等群众以西方最先进的民主理论、政治体制,事实证

明是不可行的。所以,当时提出兴办教育的主张是正确的,也是刻不容缓的。但清政府为了一己之利益,千方百计控制办学堂,是不能达到开启民智的目的的。

故而梁启超曰:“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非尔者,则虽今日变一法,明日易一人,东涂西抹,学步效颦,吾未见其能济也。夫吾国言新法数十年而不效覩者,何也?则于新民

之道未有留意者也。”[7]但是激进的立宪派主张先建立起新制度、新政府、新国家,而不是首先注重新民的培养,对“下层民众”知识过于乐观,脱离中国社会现实,本末倒置。清政府虽提出“民智

未开”的论调来缓行宪政,除了其自身的劣根性外,也与当时的中国现状不无关系,清末时期的中国国民素质确实也没有达到认识、理解、接受和参与新政的高度,“上、中等社会”对下等社会的现实

状况缺乏深入了解,以致措施失当。故而,欲开民智,必先普及基础教育,一步一步提高国民素质,而非可旦夕成也。

参考文献:

[1][2][4]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283,275,283.

[3]杨笃生.新湖南第二篇[Z].1903年.

[5]李书诚.学生之竞争[Z].湖北学生界,1903(2).

[6]曾朴.孽海花[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0:212,431.

[7]梁启超.新民说[Z]. 辽宁: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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