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一体化背景下的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研究

2014-08-26 10:41:28董克谦
剑南文学 2014年2期

董克谦

摘要:当前,粤港澳三地虽然基于《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开展了一定程度的司法协助,可是却远远不能够满足和适应三地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随着区域经济合

作的不断深化,过境人员和物资日益增加,涉及不同地区的法律事务大批涌现,在民商事领域中涉及粤港澳三地的法律纠纷以及基于此而作出的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日益增长,以往的法律机制无法应对

日新月异的实践形势,法律实践对法律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现阶段粤港澳一体化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强三地之间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研究,是非常迫切的一件事。

关键词:民商事 司法协助 协议

中图分类号:D9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1

改革开放30年来,粤港澳合作促进了港澳繁荣稳定,推动了广东经济迅猛发展,带动辐射了全国,使广东成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区,增创国际

竞争新优势”的决定,指明了深化粤港澳合作的方向。为了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必须探求更为科学合理的司法合作,为政治、经贸、文化等合作和其它方面的合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国际经验表

明,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快慢与是否有完善的协议和相应的司法保障措施是直接相关的。当前,粤港澳三地虽然基于《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开展了一定程度的司法协助,可是却远远不能够满足和

适应三地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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