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嵎喆 王俊沣
作为世界公认的创新型国家之一,德国的自主创新具有悠久而优秀的传统,对世界各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都提供了借鉴经验。今天大部分技术创新的国家体系认为理所当然的制度形式,如结合了教育功能和科学知识优势的研究型大学,以及有以科学为基础且与生产相分离的内部研发实验室的企业,都起源于德国在19世纪所进行的社会创新。同时,德国的工业创新和美国的不同,它是一种明确的目标而不是国防开支或基础学术研究的间接结果。德国的创新体制具有通过迅速吸收新技术来促进工业创新的惊人能力。因此,通过研究探索德国自主创新的特点和其在促进自主创新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有助于深化我们对自主创新道路的理解和把握。
总体而言,德国自主创新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企业是德国创新活动的主体和独具特色的教育体制两方面,德国在促进自主创新方面积累的经验则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将创新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并落到实处、加大对产业R&D的支持、促进产学研的合作等行动在促进自主创新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下面,笔者将就德国自主创新特点和经验给予具体分析。
一、企业是德国创新活动的主体
德国学者在理论上将创新系统的主要角色(即创新主体)分成“知识和人力资本的用户”(企业)、“知识和人力资本的生产者”(研究机构)以及“技术(知识)转移机构”(中介)等三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