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2014-11-07 16:26武晓荣
银行家 2014年8期
关键词:小微融资企业

武晓荣

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基本组织,小微企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数量大、分布广、类型多、活力强。从国际或者国内经验看,小微企业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和就业的主要渠道,同时,小微企业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但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为制约其自身发展的严重障碍,对此,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诸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1年5月,为解决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俗称“银十条”。在此基础上,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2013年3月银监会又下发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2013年7月,继国务院暂免征收600万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后,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11项措施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包括清理规范涉及中小企业的基本银行服务费用、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等。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信贷支持”、“优化产业结构”等问题。如何破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成为当前政界和学术界热议的话题。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小微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获取信息、技术和人才等方面还处于劣势,普遍存在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原始资本不足等问题,导致其难以充分、及时获取资金。

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往往实力薄弱、经营效益差、负债率较高且企业财务运营相对不规范,因此,它们相对较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特别是如果银行减少发放贷款,小微企业首当其冲被挤对,在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中明显处于劣势,所需资金大多无法得到满足。根据《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现阶段银行仍然是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40%的小微企业表示存在资金需求并得到满足,选择中小银行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企业占比达到了32.89%,远高于大型银行的12.44%。在有借款的小微企业中,56.78%的企业存在中长期资金需求,该比例较2013年上升了近一倍。虽然金融机构已经陆续推出了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但仍有19.4%的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根据统计,我国2900万户的全国个体工商户,即小微企业,每年显性的融资需求在8000亿元以上,但是,小微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支持不到1000亿元。

融资成本居高难下

实践中,很多小微企业逐渐形成了“不贷等死,贷了就是找死”的意识,这样的意识源自于贷款利率的居高不下。据了解,目前银行针对小微企业贷款,除严格要求抵押和担保外,利率至少上浮20%,最多上浮50%。在此情况下,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取得短期资金,以求得生存与发展。但民间借贷的利率更高,昂贵的借款成本必然影响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2014年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显示,59.4%的小微企业表示其借款成本在5%?10%之间,四成以上的小微企业表示借款成本超过10%。虽然2012年6月和7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然而调查显示,66.1%的小微企业并未感受到两次降息带来的成本降低效应。

融资渠道难以拓宽

现阶段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然而商业银行作为提供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却有着小微企业难以逾越的准入门槛,很难适应小微企业相对灵活的融资需求。我国金融市场中的直接融资渠道相对较窄,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很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的要求。同时,我国的债券市场品种结构失衡,国债和金融债券所占比例较高,公司债券的发行比例较低,且存在较高的准入障碍。因此,对于实力不强的小微企业而言,很难通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此外,适合小微企业融资要求的其他直接融资方式,如投资基金、创业板市场、场外交易及产权交易市场等尚未完善,这都使得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长期不畅通。而P2P等互联网金融方式的发展尚不规范,也难以使众多小微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融资方式不正规

由于受到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有效抵押物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小微企业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面临较大的困难。因此,小微企业往往依赖个人储蓄、亲友借贷和商业信用等非正规方式进行融资,同时,其融资需求也在现实中促进了P2P、大众筹资等互联网融资方式的发展。虽然非正规金融渠道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小微企业融资的时效性、经营灵活性等要求,但这些融资方式的成本往往数倍高于正规金融机构,这就使得本就盈利水平不高的小微企业更加力不从心。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经营风险高,抵押资产缺乏

第一,小微企业因资产信用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融资较难且成本相对较高。金融机构为了防范风险,往往会将有实物形式的抵押财产和担保品作为发放贷款的必要条件,然而,小微企业一般难以满足这些条件。2013年发布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显示,82.5%的小微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在目前有贷款的企业中,仅9.8%的小微企业使用过厂房抵押,6.9%的小微企业使用过机器设备抵押。缺乏合适的抵押品是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之一。第二,小微企业由于盈利水平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贷款议价能力较弱等特点,使其很难获得融资。第三,征信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备。例如,对小微企业缺乏完备的征信体系,导致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业务时,缺少可供参考的信用记录,从而增加了风险定价的难度和初期数据积累的成本。再如,社会缺乏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专门统计体系,也导致了金融机构难以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状况。对此尽管在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的参与下,社会推动建立了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出了小微企业质押贷款,并积极推进了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建立和征信行业发展,但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与信用信息缺乏仍然是其融资的重要障碍。endprint

金融服务体系效率低

第一,信息不对称问题难以解决。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多元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但服务效率仍然不高,其关键原因是信用体系比较薄弱,信用担保机构商业化运作程度较低。虽然很多商业银行设立了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但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很多发展前景良好的小微企业仍然难以获得信贷支持。

第二,大型金融机构门槛高,民间借贷成本高等原因,导致小微企业可支付的融资需求较难满足。

第三,金融机构的融资制度安排与小微企业的现状难以匹配。为了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各大银行都成立了中小企业部,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也提出以小微企业为主要市场目标,但2012年《人民日报》对某银行调研发现,银行放贷规模中有50%指定要给中小企业的资金,实际上大部分却放不出去,因为小微企业很多指标不符合银行的要求,无法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查。2013年国内民营银行开始解禁,电商企业中的京东、阿里集团获得了首批民营银行试点资格,将互联网思维引入小微企业融资领域或许有助于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内容。

扶持政策缺乏统筹协调

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国家都对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了完备的统筹协调。例如美国联邦小企业署(英文简称SBA)为小微企业提供完备的融资保证、小额贷款方案、灾难重建贷款方案等支持。同时,美国社区再投资法(英文简称CRA)则旨在防止小微企业遭受授信歧视。日本除了在政策性金融方面给予小微企业很大支持以外,在危机期间,政府还专门出台法规,要求商业银行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延长期限等支持。相比之下,我国小微企业贷款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体系都不够全面,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导致了尽管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已经出台,银行的小微企业信贷标准和统计却仍不统一等问题的存在。2003年推出的《中小企业法》已经实施了多年,具体配套办法和措施并不完善,很多文件和政策看上去面面俱到,但实际效果有限。目前,各地区政府都针对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政策,如建立科技园区、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发债,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直接向特定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等优惠。但客观上仍然有很大部分的小微企业难以被政策覆盖,对它们的扶持政策缺乏统筹协调。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推动小微企业创新

占全国企业90%的小微企业的创新是推动社会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小微企业应加强自身创新实力,积极进行科技项目或专利等的创新,可以以这些科技创新项目或专利等作为资产来进行融资抵押担保。

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与上下游合作企业形成信誉互动。小微企业的产业链上的中型或大型企业一般拥有良好的资产、信用和形象,易获银行青睐。小微企业可以在与大中型企业的合作中,让大中型企业出具书面信用担保书,或在劳动协议中为与之合作的小微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向着与产业链上大中小型企业的信用合作、合作带动发展的协同和良性循环的目标发展。尤其是在当前环境下,大型电商企业为了构筑自己的零售生态圈,对供应链融资态度积极,如京东集团已经打造了包括京东商城供应商评价系统、结算系统、票据处理系统、网上银行及银企互联电子渠道等在内的一整套综合型金融服务平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积极推动科技金融。小微企业应积极申请科技成果实际应用转化项目,争取获得政府的一些政策优惠或者资金支持,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除此以外,知识产权也可以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抵押。根据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年,国内的专利权质押金额已经达了254亿元人民币,比2012年增长了80%。但是,目前国内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尚处于摸索阶段,开展此类质押贷款的银行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实施与变现的特殊性,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阻碍。

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一是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证监会在2012年6月推出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后,在发改委的推动下,2013年首批小微企业扶持债券面市,由地方融资平台提供担保,将中小微企业联合起来,采取“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同时,有望通过地方政府出资成立偿债基金,起到风险缓释的作用。未来需要做的是完善机制、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进一步扩大试点。二是实行债转股。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和政府融资时欠下的债务可以转化为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在小微企业的股份,待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等形式回收这笔资金。同时,为了保证股权交易的顺畅,还应充分发挥和挖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

规范互联网金融。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截至2013年6月末,阿里小贷的投入贷款总额已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客户超过32万户,户均贷款额度为4万元人民币。而以“陆金所”、“拍拍贷”为代表的大众筹资网站,其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更低。虽然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定仍不明晰,国内也出现了不少P2P平台跑路的现象,但从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规范互联网金融,将其纳入有效监管范畴,是近期政府宏观经济管控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大数据技术的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软信息”,如小微企业主日常的交易数据、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生活服务类网站交易、搜索引擎等碎片化数据,可以用于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估。通过对这些碎片式数据的整合与通盘分析,就可以从中发现很多行为特征,并进而可以推断出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并进行风险评判,如阿里金融通过对自身B2B平台中小微企业交易数据的分析,为客户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纯信用贷款,并且目前以P2P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利用这些数据,这些数据有助于完善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一些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自己的网贷行业协会,试图使会员企业之间先实现信息共享。上海资信也建立了全国首个基于互联网提供服务的征信系统,但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需要进一步建立覆盖全国、全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未来努力的方向是最终实现将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担保机构信用信息、小贷机构信用信息与央行征信系统全面对接。

增强政府政策支持力度

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有效激励金融机构多渠道帮助小微企业。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逐步走向深入,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市场化首当其冲,这势必会推动金融机构客户基础的下沉,有助于更多小微企业从正规渠道获得银行贷款。

设立非营利性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政府可以成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担保中心,并设立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融资。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成员由小微企业代表人和银行共同组成,在此融资担保中心内,有专家和银行定期对小微企业的信誉和资产、盈利状况及成长能力等进行评估和审核,通过的小微企业可以获得政府和银行的资金支持。

加强政策宣传,实现扶植政策与企业主的对接。根据包商银行2013年调查,37%的小微企业主不了解任何的相关扶持政策,39%的企业主认为政府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帮助很小,对现有政策落实情况不满的企业主占比达到了29%。这些数据表明,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存在宣传途径少、覆盖面不足、落实力度低等三大问题。加强政策的宣传,实现扶持政策与企业主的认知对接,才能将政策有效地落实。除此以外,政府下订单采购小微企业的产品,推进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试点建设,鼓励为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服务,这些也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誉。

总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企业、金融机构、政府三方给力,减少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是关键。

(作者单位:首都经贸大学密云分校)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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