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关于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的论述,就是要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当前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确立把社会组织推向社会治理的前台,要求社会组织发挥协同治理的作用。在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第一次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来提出,这是进一步明晰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这充分表明,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中,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已成必然趋势。
我国的经济社会持续不断发展,随之而来的各种利益诉求也不断增多,呈现出多元化状态,如何平衡各种利益诉求,需要政府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以适应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政府职能精简正在成为体制内外的共识,对于不符合政府应用的职能就需要转移出去,而社会组织无疑是承接政府职能的重要载体,因为国内外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事务中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国外社会组织发展的经验来看,社会组织是有能力来承接政府部分公共事务治理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