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情感类电视节目的公共与公益

2014-12-21 09:33文/孟
中国记者 2014年2期
关键词:类节目电视节目当事人

□ 文/孟 伟

编 辑 王清颖 wangqy1012@gmail.com

情感类电视节目中的商业卖点

情感类节目的发展进程体现了商业化元素运作的成熟过程:第一阶段,如“真情对对碰”“真情互动”等,节目体现“感受真情、呼唤真情、传递真情、回报真情”的追求,随着同质化节目的大量涌现,受众进入疲劳期;第二个阶段,节目在选题和制作上商业化趋势明显,攫取受众注意力的畸情、娱情及激情要素被强化;第三个阶段,由煽情转变为商业模式运作阶段,例如节目制造“意外”成为此类节目普遍的设计。其商业“卖点”体现在:

(一)隐私的曝光

情感类电视节目的当事人通过电视这一公共媒体把私人生活问题、情感困惑和心理矛盾等展示在公众面前,私人事件进入公共领域后,若没有适当的机制控制将会引发隐私危机。例如在一档《我该不该生下孩子》的节目中,主持人反复追问当事人“是否要生下情人的孩子?”为追求节目效果,主持人作为话语权的控制者,在收视压力下,可能会有意无意诱导当事人透露隐私。电视制作者游走在媒体公共性与对“奇观”事件的窥探中。

(二)猎奇心理

全球新闻业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当前富有争议的、人情味的、奇观色彩的社会边缘议题,正被拉入到社会中心视域,以显示社会消极中的积极作为,新闻的价值和意义随之被消解。①相当一部分电视情感类节目在选题上集中于婚外情、第三者、出轨、不伦恋、畸形恋等题材,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若在影视剧中,受众是作为商业奇观去看,但是成为电视节目选题,直接影响受众的现实生活,其负面的影响要严重得多。这些选题的背后关于性的暗示尤为明显,以上海的“新老娘舅”为例,研究显示:与性有关的陈述2009年为3.3%,2011年为23.1%,2012年为37.5%。

(三)普通人的故事

真实生活的故事,如果充满了离奇的情节,是吸引受众的法宝。但是有些情感类节目为了短期的收视率,想方设法地设计出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甚至聘请编剧、演员进行演绎,打出擦边球。有些情感类节目尽管没有编造故事情节,但未了解到全部的事实真相,节目制作者对某些情节进行任意猜测和评价,影响了节目的真实性。

情感类节目的核心是彰显人文关怀,不在于题材展示的是幸福的情感还是悲情和苦情,在于媒体人秉承什么样的媒体责任,如何深层处理这些素材,“故事化”仅仅是表述上的技术手段,远不是节目的终点。

消费主义与媒体责任

消费主义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它意味着对物品使用价值的消费,也意味着对抽象文化的消费。当前情感类电视节目中的“情感”正沦落为一种模式化的商品,进行大批量的复制和生产。②

(一)被消费的求助者

情感类节目中嘉宾与主持人的刻薄、犀利语言,特别是有些言论涉及到对传统价值观的高调反叛,这些内容经由媒体被夸张和戏剧化,其背后支撑的是极具诱惑力的商业利益。某电视台“情感密码”中一期《我给儿子当孙子》,在节目播出后被爆料是媒体邀请演员出演的。2011 年 4 月,贵州卫视“人生”栏目因单纯追求收视率,不顾及当事人的心情和处境,请演员来扮演当事人,放大个人隐私和社会的阴暗面,被国家广电总局责令永久性停播。③

如果当事人作为求助者成为节目卖点,在收视率逻辑的支配下,媒体对当事人的隐私保护措施失当,当事人的哭泣、咆哮、歇斯底里的情绪,包括语言暴力的使用等某种程度上都成为被媒体消费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求助者“被演员化”,而不再作为服务的对象。

(二)策划替代真实

情感类电视节目往往采用故事化的叙述方式,通过悬念设置,还原情感事件,对冲突进行聚焦与放大。媒体在收视率的压力下,走向对情感元素的操纵和故事化的改造,初衷是为了节目形态更加饱满和多元,却从长远伤害了媒体的公信力。重庆卫视“情感龙门阵”播出过一期《当嫂子变成妻子》的谈话节目,这期节目中的两个当事人其实是“情感专业户”,曾在北京电视台的访谈节目“谁在说”中出现过,并且在两个不同的节目中以完全不同的身份演绎了两个反差巨大的情感故事。

编导策划为了追求“好看”的收视效果,刻意制造“冲突”和“悬念”,谈话的进程和节奏,对话的情境、结构被有意无意中设计,缺乏真实对话的语境,进入一个纯粹商业化操作模式中。当事人按照媒体要求进行情感表现,方能使情感进入市场,转化为利润。所谓真实经历与真实情感,说到底只是社会操纵下的深度表演。⑤

(三)媒体忽略“真”问题

例如“新老娘舅”主要以房产、户口纠纷,夫妻情侣生活琐事,与不涉及房产的经济纠纷为最多的三类矛盾。房产和经济因素成为扭曲甚至异化家庭关系的主要元素。研究显示,该节目55.2%的亲子矛盾和房子有关, 39.5%的夫妻情侣生活琐事矛盾和钱有关。这些矛盾背后的社会背景和普遍意义被忽视,或许节目的初衷已经不再是从事实上或者是心理层面上解决实际的个案问题④。

情感类电视节目多聚焦普通人的生活和情感历程,应该具备人文关怀的精神,但结果却是很多节目往往流于表面,并未真正体现出人文关怀的“真”问题。

商业营销的负面影响与媒体活力

情感电视节目从诞生至今,虽经历了高潮与低谷,但将普通人的私人情感呈现给大众,以此获取利益的特点基本不变。

(一)模式化的尴尬

在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社会,“情感无价”渐成反讽。嘉宾们尖锐、犀利的表演令观众惊愕,不同于以往媒介呈现的内容,与中国传统的“温柔敦厚”的民族性有异,在商业策划的基础上,确实产生了语言奇观的特点,赢得了收视率。

但是电视节目毕竟是文化产品,与房地产、汽车等商品的营销还有本质的区别,特别是电视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都很大,文化产品固有的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都是普通商品所不能比拟的。电视节目的话题炒作和商业营销不仅仅只有此类方式才能扩大电视节目的收视率和影响力,还有更多其他的方式选择可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选择利用商业炒作的方式来营销电视节目是短期的、表层方式,最直接的影响是带来了节目模式化的尴尬。

(二)技术手段的形式化

为了追求视觉效果,电视节目往往借助大演播室、VCR,或者是外景等多元因素增加视觉表现的层次性、叙事性。例如英国BBC的谈话节目“Kilroy”,一位老年观众认为年龄与体力无关时,主持人把这位老人与一位年轻人引到演播室外进行竞赛。积极的竞争心理与不可预料的“实战”引发收视率。

电视媒体为大众提供商讨空间,例如“幸福魔方”设计了“玻璃屋”的舞台,主持人和当事人坐在“玻璃屋”中,当事人和心理专家围坐四周,组成了一个360度的全景空间。当事人、主持人、九宫格网友、心理专家发表各自的观点,形成多方意见。《金牌调解》则设置主持人、当事人、调解员和观察员四组力量,都是试图通过多方的沟通来解决当事人的情感问题。但是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与形式相得益彰的配合,会增加内容的表现力。而过度形式化的声光电形式,如果无法为更好表达内容服务,只是停留在对形式的展示,受众很快就会厌倦了。

(三)主流媒体小报化

小报的特点之一是“标题党”。2009年“新老娘舅”的节目标题为《手足情何在》,而2012年类似节目标题改为《神秘的临终遗言,姐妹反目成仇》;2009年关于婆媳矛盾的标题为《婆婆,我没错》, 2012年则为《一条血裤引发的冲突》,或者《婆婆说我和公公有染?》。

节目中具有暗示意义的动名词大量出现,如“凶器”“炸弹”“血裤”“自杀”等,都与部分网络语言或者小报语言类似。2012年的标题中,随处可见“富二代”“小娇妻”“壮男”“身价百万”等小报热词。2012年节目名为《小娇妻和丈夫背后的6个女人》,实际上这6个女人是丈夫的姐妹。⑥这些现象与主流媒体的身份不符。

对于多数电视台而言,如何在追求商业利益下,又做到守护媒体责任,成为当前首要的课题。电视情感类节目已经走过了单纯依赖炒作、烂俗选题和纯商业模式运作阶段。当事人的具体事件作为一个由头,引发对社会某一类主题问题的探讨或许可以拓展节目的深度;⑦鼓励来自不同立场的声音发声,形成对“真”命题的讨论;追求即兴感与现场感的融合,保持节目的本真;媒体变“一次性”的关注为“持续性”的关怀等等。⑧藉借这些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具体措施,重振媒体公信力。整体性的潜在危机要求我们找回公共之善,重建事实与价值、利益与意义完整的共生世界!⑨

【注释】

①胡百精:《新媒体语境、危机话语与社会性格》,选自彭兰主编:《中国新媒体传播学研究前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P206。

②克劳德 - 让·贝特朗著,宋建新译: 《媒体职业道德规范与责任体系》,商务印书馆 2006 年版,P 59 -60。

③方芳: 《〈人生〉被永久性停播》,《法制晚报》,2011 年 4 月 8 日。

④刘辉:《雨歇春乍寒 月上桃花枝— —情感类电视节目十年回眸》,《编辑之友》2012年第1期。

⑤数据参见徐偲骕:《调解类电视节目公共性研究——以SMG新娱乐频道《新老娘舅》栏目为例》,《南方电视学刊》,2013年第2期。

⑥徐偲骕:《调解类电视节目公共性研究— —以SMG新娱乐频道《新老娘舅》栏目为例》,《南方电视学刊》,2013年第2期。

⑦http://tv.sohu.com/20110926/n320528270.shtml 2013年11月20日。

⑧卜景天,王睿:《我国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今传媒》, 2012年第4期。

⑨胡百精:《新媒体语境、危机话语与社会性格》,选自彭兰主编:《中国新媒体传播学研究前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P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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