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

2015-01-19 01:59白连春
星火 2015年3期
关键词:种田老太桃子

文//白连春

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

文//白连春

白连春,一九六五年生于四川省泸州市沙湾乡,出版诗集《逆光劳作》《被爱者》《在一棵草的根下》《一颗汉字的泪水》;散文集《向生活敬礼》;小说集《天有多长地有多久》。中篇小说《二十一世纪的第一天》获《中国作家》优秀作品奖,《拯救父亲》获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篇小说类第三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供职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文化馆。

1,“桃子去流浪吧。

我终于上路了。在夜晚。我注视着星空的运转。那座城市就像是一座空空荡荡的废墟仓库。我静静地走着。依然是一瘸一拐。我走着。沿着那长长的无尽头的铁轨。我背着你的背囊,你的萨克斯管,还有你的苦恋和追求。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但我不会停下我的脚步。”

许多年了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是死在小说里还是活在现实中,是死在现实中还是活在小说里?这问题对于我每天都残酷逼窄。当初把我创作出来的作家刘毅然没告诉我如何解决这问题。由于无法解决,一直未解决,这问题成了我生命中永恒的难题。

许多年了我就这样流浪着,独自一个,既在小说里又在现实中,我经历的事和遭遇的情都不能倾诉因此也无人知道。我想不独自一个流浪不行,除了已经死了的小毅我再没交到第二个朋友。我怎么能交到第二个朋友呢?在人间,在整个地球上,还有哪个人像小毅一样愿意做我的朋友?我唯一的朋友小毅已经死了。

许多年了我走遍了形形色色的城市和角角落落的村庄,无论哪一座城市和哪一座村庄都没能留住我的脚步,我是命中注定要终生流浪的人,因为我没有目的地。

问题就出现了。什么问题?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我不能永远躲藏在小说里,我活着,在现实中,要吃饭,要穿衣,要睡觉,要想和人说说我作为人尤其作为女人的忧郁……然而我做不到。我没有能力做到。作家刘毅然只是创作了我并没告诉我如何处理这些实际问题。我,叫桃子,一个瘸姑娘,没文化,上学只上到初中,唯一爱好就是读小说,偶尔还写歌,长得不漂亮,背井离乡,除了已经死掉的小毅,在这世界上任何地方和任何时间,都不存在我的任何亲人和朋友。

原来,我是作家刘毅然的小说《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里的人物,作家刘毅然把我创作出来,交给现实中的读者,就撒手不管我了。说实话读我的读者很少,因为作家刘毅然虽然是中国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的教授,有名声,有地位,也有足够他和他一家子生活的钱财,但是并不是畅销书作家,而且他把我写得仿佛神仙,不食人间烟火。在他的小说里我从未吃过饭也未睡过觉。整部小说,作家刘毅然只让我喝过一次红葡萄酒,在一个夜晚,和小毅一起。其实,红葡萄酒哪是我这样的人喝得起的?作家刘毅然之所以这样写,是为了把我写成小资。我哪里小资?我凭什么小资?我有资格小资吗?我只是小,小人物的小,小人的小,小小爬虫的小,我如何资?

作家刘毅然不知道,中国生产的葡萄酒全是假的,无论红葡萄酒还是白葡萄酒。不止一人到中国葡萄酒厂实地暗中考察后,说,中国葡萄酒厂几十年了生产葡萄酒没有买过一粒葡萄。没有买过一粒葡萄,葡萄酒怎么生产出来的?当然是造出来的。在今天,还有什么是人不能造的?在今天,中国的葡萄酒和美国的可乐一样,都是强烈致癌物。

好了,不说葡萄酒了。葡萄酒从来离我的生活都十分遥远。这一生,我就只喝了那么一次葡萄酒,还是在小说里。这一生,我细数了一下,从我被创作出来到今天,真正在现实中认真读过我的读者不到一百个。

我的生该如何孤寂和落寞?我的活该怎样痛苦和艰辛?

我要不要继续这样的生活?

我不想这样生活了。我一天这样的生活也不想了。我找到作家刘毅然,要求他把我重新写过。作家刘毅然拒绝了我,理由是他已经不写小说了。是的,作家刘毅然现在已经不写小说了。现在,作家刘毅然当教授了,当教授的同时搞搞挣钱的影视。挣够了钱,住在京城的大房子里,守着漂亮的老婆,把我忘得干净彻底了。

当初,作家刘毅然为什么要把我创作出来?我不得而知。我懒得知。我累了。我真的累了。同时我还真的烦了。

世界很大,除了刘毅然难道就没别的作家了吗?我想。我就继续流浪了。我先在北京流浪,北京作家数不清,名声大的名声小的,挣钱多的挣钱少的,还有更多默默无闻的,我一一找了,他们,无一例外,全都拒绝了我。理由简单明了,谁写的你找谁去,我都烦着呢没看见吗?大作家有大作家的烦恼,小作家有小作家的烦恼,挣钱多的作家有挣钱多的烦恼,挣钱少的作家有挣钱少的烦恼,默默无闻的作家烦恼更多。作家都如此烦恼,证明人间到处都是烦恼。人人都烦恼着,谁来管我的烦恼?我是谁的谁?我根本不是谁的谁。我就是自己:一个小说人物,叫桃子,瘸姑娘,没文化,上学只上到初中,唯一爱好就是读小说,偶尔还写歌,长得不漂亮,背井离乡,除了已经死掉的小毅,在这世界上任何地方和任何时间,都不存在我的任何亲人和朋友。我该活着,还是死去?

既然已经来到人间,就人人都想活着,是不是?纵然是我这样一个人,也不例外。

既然北京的作家不理睬我,我就离开北京。

我到了上海。上海的作家一点也不比北京的少。我一个一个地找到他们,恳切到痛哭流涕地请求他们把我重新写过,和北京作家一样,上海作家仍旧拒绝了我。说到底,我不过一小说人物,而且是一没文化的瘸姑娘,谁在乎我?

我离开上海来到深圳。深圳虽说是新兴的资本城市,但是作家也很多。深圳作家比北京作家和上海作家都亲切一些,他们都没立刻拒绝我,他们都请我喝了咖啡,还对我问寒问暖,很关心的样子。其中一个老男作家在请我喝咖啡的同时还轻轻捏了一下我的左脸蛋。我突然看出:他的手是色迷迷的,他的眼更是。他把我当什么了?我纵然是小说人物,我纵然是瘸姑娘,我还纵然早已失去处女身给小毅,我也不是妓女,我也有自己的尊严,是不是?我把剩下的半杯咖啡倒在那老男作家的脸上,一声没吭,离开了。深圳挨广州很近,我又到了广州。广州的作家也数不清,尤其很多打工作家。我以为打工作家会对我多一些同情。我错了,打工作家一样懒得理我。唯一想理我的只想和我上床。他没请我喝咖啡,没捏我的脸蛋,直接脱我的裤子。我摔了他一耳光。我对大城市的作家失望了。

我到了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我想少数民族的作家大都有真实的信仰,会不会好一些?然而,这些作家,他们看都不看我一眼,仿佛我不存在。他们只有他们的崇高。

我又去了新疆。新疆作家和甘肃宁夏作家差不多。我在边境上流浪了十一天,最终折返回到陕西省。我坐在陕西省和山西省交界处的黄河壶口大瀑布前,泪水突然袭击般涌现把我打倒,我像另一条黄河泛滥,淹没了自己。幸好,女人是水做的,瘸姑娘也是。作为水,我在黄河中没被淹死,我浮了上来,我游到岸上。站在天地间,我看见一望无际的黄土地,我看见一望无际的白天和夜晚,我看见我祖国一望无际的人民。我懂得自己实在渺小得很,不应该太在意个人得失和悲欢,我振作起来,继续流浪,继续寻找作家,我相信:天下之大,总有愿意重新写我的作家,只要我肯努力寻找。

我去过东北三省。黑龙江省有著名的作家迟子健和阿成,尤其迟子健,获过很多次鲁迅文学奖了。我去过山东省。山东省作家莫言刚获了世界奖诺贝尔文学奖。莫言说是山东省作家,他多数时间都住在北京。我去过河北省河南省,这些年这两个省的作家获鲁迅文学奖的不少。安徽省。江苏省。金陵南京作家很多,名气都很大,比如苏童,叶兆言,他们的名气都远远超过把我创作出来的刘毅然。还有浙江省江西省,还有湖南省湖北省。湖北省的两个女作家池莉和方方多么著名。我甚至去过云贵高原,贵州有老作家何士光和青年作家欧阳黔森。祖国的大地就差西藏和青海,我没去过。

我风餐露宿,日夜兼程,在祖国的大地上流浪,寻找愿意重新写我的作家。我不把自己当人,我把自己当狗,当猫,当蟋蟀,当蛾子,当草,当尘埃,当世界上一切微不足道的生命,这样,我就不会那么痛苦了,这样,我就容易活下去了。

在流浪中,我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和方法。

在流浪中,我一天一天老了一年一年丑了。为了活命,我做了我该做的,也做了我不该做的,我分不清什么是该什么是不该了,当饥饿来临,当寒风把我紧紧包围,我,一个举目无亲的瘸姑娘,还能够做什么,还可以做什么?

只要生命还在,还有一口气挣扎,活着是一切生命最大的欲望,在这个欲望面前,别的,统统,让道。

我去的地方是按作家多少为顺序的,当然这作家的多少仅是我自己了解到的。可以说,我见遍了中国所有作家。我差不多要绝望了,我把泪水都哭干了。

四川古称天府之国,今天也是全中国最安逸最休闲的地方,尤其省城成都,是我最后到的一个省。我想到过四川,到过成都,再没作家肯重新写我,我就死了算了。到过天府之国,死了也值得。

翻过高高的风景这边独好的秦岭,在风景独好处修了无数无人居住的闹鬼的别墅的秦岭,豹子老虎和鹰已经死绝现在连绵羊都快死绝的秦岭,早年李白写了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秦岭,我进入了四川省。我到了成都平原。号称天府之国的成都平原,祖先诸葛亮鞠躬尽瘁和杜甫安居乐业的成都平原,著名作家阿来红遍全世界和著名作家周克芹终于没活到老的成都平原,车水马龙,人山人海,划时代的修建工程直追北京上海和深圳。我没在成都过多停留。成都也是大城市,楼房太高,汽车太多,我走在成都街头太渺小。

我越过青城山,到了峨眉山。浓厚的雾中,我看到了早晨艰苦卓绝地升起的太阳。太阳把整个大地都照亮了。

在乐山大佛脚下住着老作家周纲,我顺着长江而下,穿过宜宾,见过这些年势头渐猛的作家周云和。奇了,四川三个著名作家都姓周。然后我到了泸州。

在泸州长江边的毗罗镇的一棵龙眼树下,我遇见了作家白连春。我遇见白连春时,我没认出他来,白连春是名气很小的作家,况且他在一棵草根下睡着了。看见一个人在长江边的一棵草根下睡着了,像一朵静悄悄的火焰,我就坐了下来。我太累了,我也有一些冷。我把我的双手伸向那朵火焰,企图获得一些温暖。我的手刚伸过去,白连春就醒了。他的眼睛猛地睁开,把我吓了一跳。

谁啊你?白连春问。

我。慌乱中,我回答。当时我不知道白连春是白连春。别说在中国,就是在四川甚至在泸州,白连春一点也不著名,不仅不著名,反而没名。再说,白连春的衣着太普通,普通都不如。怎么形容呢?恍眼一看,白连春就一地地道道的农民,再加上,他睡着了在一棵草根下。

噢……来了……睡吧。白连春说。

莫名其妙。什么人,也不认识,就叫人家睡,而且人家好歹还是个女人,而且他的意思竟然是要人家挨着他,就在同一棵草根下,和他一起,睡。我坐着,没动。白连春又睡了,很快,他的呼吸均匀舒缓细致起来,近乎泥土的脸在草根下透过一层层腐败的落叶绽放出天空一般的笑容。这个人,实在太莫名其妙了,这个人,睡着了后实在太像一朵火焰了,不止像,根本就是。睡着了的白连春不知道,他自己就是一朵活生生的火焰,静悄悄地盛开。

正因为睡着的白连春是火焰,所以我没立即离开。我就那么坐在他身边。我感到自己很温暖。

不知那样睡了多久,白连春醒来,看见我,问,你还没走?

没。

你背上背的什么?

萨克斯。

噢……吹吧,随便吹点什么,要不,就吹凯瑞金的《回家》吧,萨克斯曲我最喜欢这首《回家》了,每次听,都想哭。

不会。

不会你背着?

朋友的,朋友死了,我只好背着。

噢……你朋友谁啊?

小毅。

不认识。

你当然不认识,这个世界上没人认识小毅,除了我。

你了不起。

不是了不起,是因为我和小毅一样,都是作家刘毅然笔下的人物。

啥?

《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中的人物。

啥?

我叫桃子。

啥?

白痴啊你,人家跟你说半天了,你怎么只会一个劲儿啥?

说对了,白连春从草根下坐起身,笑容可掬,我就是白痴,听半天,关键是你的话我不懂,你说的什么意思啊?

我叫桃子,是作家刘毅然小说《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中的人物,听懂了吗?

噢……白连春抓扯自己的头发,一脸白痴相。这个人是什么人?怎么这么蠢啊?人家说半天了他就是不懂。

小说人物,来到生活中,你要做啥?

我本来就在生活中。

好,你本来就在生活中,你要做啥?

我要作家重新把我写过,写我真实的生活。

噢……

你噢啥?

噢……

你噢啥?你只会噢吗?

我懂了。

你懂啥?

你要作家重新写你。

对了。

作家重新写你了吗?

没有,我还没找到愿意重新写我的作家。

你要作家怎样重新写你呢?

写我真实的生活。

噢……

又噢。

噢……

再噢,人家不理你了。

不理我,你会后悔死的。

为什么?

因为你找到了全世界唯一愿意重新写你的作家,你又错过了。

你说啥?

我是白连春,如果你认为我不能重新写你,你就走吧。

你是白连春?你说你是白连春?我知道,虽然不著名也将就可以了。

是啊,不著名的白连春,将就可以的白连春,全世界只有一个。

噢……

你噢啥?

只能你噢,人家就不能啊?

能,告诉你吧,我之所以在这棵草根下睡着,就是在等你,我一直在这里等你,我终于等到你了,桃子,你好。

2,“最后一次见到小毅的时候,他已经认不出我了。他的头被安置在一个大玻璃罩子里。手脚都被皮带捆得牢牢的。我的目光一下就潮湿了,我感到巨大的悲哀。小毅小毅,你一直想自由自在地活着,想按着自己心中的愿望去生活。没想到却要在玻璃罩里被捆住手脚结束生命。现在,你过去所有的一切我都能理解了。”

我唯一的朋友小毅就这样死了。那天,我没立刻离开,我祈求医生让我陪伴小毅到夜晚。小毅喜欢夜晚,喜欢在夜晚的孤独中和我相依相偎。

那天晚上,至少在作家刘毅然的小说里是这样写的:夜晚降临了。我躺在小毅身边,和他轻轻地说话,并听他在死亡中吹奏萨克斯曲《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我给他念他新写的小说。我轻轻地吻他。我嘴唇上沾着淡淡的咸味,多么美好的生命的味道。小毅在死亡之后依然流淌着泪水。咸味的清凉的泪水。我抱着他。小毅小毅。我轻轻地一遍一遍地在黑暗中呼唤他的名字。所有的关于夏季秋季和冬季的回忆就从我的心底浮现上来。

我发现作家刘毅然喜欢使用句号。他的句子比较短,句号频繁,读起来总给人要断掉的感觉。他喜欢使用什么标点符号我管不着,虽然他是把我创作出来的作家。

我还发现作家刘毅然不喜欢春天,在他的小说里,我和小毅在一起,只有夏季秋季和冬季,你看这句“所有的关于夏季秋季和冬季的回忆就从我的心底浮现上来。”为什么独独缺少春季?凭什么作家可以拿走他小说里人物的春天?我要他还我春天。我需要春天。春天是一年中最适宜万物生长的季节,春天是一个人努力劳动获取幸福的基础。

我要生长。我要幸福。我要春天。他——作家刘毅然——不能就这样随便轻易剥夺我生命中的春天。

每个人都有春天,为什么我没有?难道因为我是瘸姑娘,难道因为我上学少初中未毕业,人长得也不漂亮,我就可以没有春天吗?我要春天,我尤其要春天的夜晚。我喜欢春天。我热爱春天。春天山花烂漫。春天桃花开得满山遍野。没有春天,桃花不能开,怎么结桃子?我还怎么能够叫桃子?

这,也是我四处流浪寻找作家重新写我的一个原因,我要作家还给我原本属于我的春天。在春天里,我要大声叫喊,大声欢笑,还要大声唱歌。我还要在春天把我所有作为女人的美全部绽放给你看。身为女人,我虽然瘸,虽然文化不高,虽然不漂亮,但是我也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美,是不是?大自然中的万物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美,是不是?这美,纵然作家不写,也是存在的,是不是?

正因为我知道我有自己独特的美,所以,直到如今,我还活着,我的夜晚才比你们的白天好。

所有夜晚中,我最喜欢春天的夜晚,无论何时何地,更无论我生活得怎么样。

所有夜晚中,春天的夜晚是最美妙的夜晚。

地球上,花都开了。树的花开了,庄稼的花开了,草的花开了,甚至我们脚底下石头的花也开了。大大小小的花,红红白白的花,形形色色千变万化各种各样的花。有的花开像灯笼。有的花开像星星。有的花开像太阳。有的花开像默默无闻的我和你的眼睛。凡世间有的形象花都可以开出来。花还能够开出各种各样不同的香味。都是花香,细品起来,味道是有完全的差别的。

在春天,夜晚就是花的夜晚,所有的花都在夜晚静静开放。

在春天,夜晚除了是花的,还是别的植物的,庄稼的,树的,草的,还是我的,花从来不独占夜晚。到了夜晚,动物都休息了。动物们白天闹腾够了,累了,都找地方或者回到窝里躺下了。到了夜晚,植物们就热烈起来。我喜欢夜晚。我热爱夜晚。作为人,与其说我是动物,不如说我宁愿自己是植物。当不成树,当不成庄稼,就当一棵小小的在月光下会开白花的草。说到月光,对了,夜晚还是属于月亮和星星的。和白天的阳光相比,我更热爱夜晚的月光和星光。阳光热烈灿烂,月光星光平淡静谧。阳光有时太热烈太灿烂会让人无法忍受,月光星光永远平淡静谧时刻都给人安全感让人终生依恋。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其实所有比喻都是不恰当的,经历了这么多,我懂得了任何比喻都不恰当,都应当禁止使用,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打个比喻。不打比喻,你不明白我的意思。什么比喻?这个比喻是:假如白天是我们的父亲夜晚则是我们的母亲。这样一比喻,仿佛我就不是无依无靠的流浪儿了。太阳是父亲,月亮是母亲,无数星星是兄弟姐妹。天是父亲,地是母亲,地上生长的一切生命,动物,植物,介于动物和植物之间的昆虫,都是兄弟姐妹,这样一比喻,我仍旧不是无依无靠的流浪儿。我无论走到哪里,也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是在我父亲母亲的大家庭里。真好。这个比喻给我安慰,使我感到上帝创造的全部事物都是亲切的亲爱的。然而,虽然白天和夜晚构成了我们的大家庭,我还是更喜欢夜晚,因为夜晚是母亲,夜晚有我的数不清的兄弟姐妹。

我的流浪也是在夜晚。白天我都在休息,睡觉,看书,或者,看身边来来往往这些人间的人。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坐在公园里的一棵树下,最好是桃树,没有桃树就是柳树,假如柳树也没有,就随便什么树好了,只要是树我都喜欢。我觉得在白天只要我靠着一棵树,我就是平安的,所有麻烦所有痛苦所有伤害最终都会自动消散。因为树会帮助我。纵使树力量小不会帮助我,但是树脚下牢牢抓住的大地无边无际,自古就存在且存在到永恒,足可以让我幸福一个夜晚。一个夜晚就是我的一生。每个夜晚都是我的一生。我的生命一生又一生。每个夜晚都是我的新生。如果我分分秒秒都站在、走在或坐在大地上,就分分秒秒都是我的新生。我是一个永远都有都在新生的人。我的每一秒钟都和前一秒钟不同。我的每一秒钟都是新的。我的每一秒钟都是活生生的。我说的当然是在夜晚。

只要我站在、走在或坐在大地上,我就是大地一分子,我就是植物。大地是我真正的永恒的母亲,作为植物的我永远是大地最小最干净的孩子。

只要我是植物,我的夜晚就比你们的白天好。

我的生命只体现在夜晚。我只活在夜晚。我的精彩更在夜晚。所以,在白天,我是无所谓的,我是不在乎的,我是不死不活的。干脆说,甚至说,在白天我就是一具尸体也可以,为了夜晚的活着,在白天,我必须是尸体,就当睡着了吧。

因为在白天我是尸体,所以你们随便怎么我吧,只要给我一点吃饭的钱。

我早已经不是处女身了,在刘毅然的小说里,我就把我真诚的处女身给了小毅,所以在白天,我付出的东西根本一文不值。我付出了一文不值的东西却使我可以活下来。没办法,人活着是要吃饭的。我也不例外,虽然我宁愿自己是植物,植物也需要补充营养。

开始,我并未以自己身体作为代价换取生存资本。

开始,那个冬季细雨纷飞的寒冷白天,我躲在城市公园的亭子里。公园里除了我外,很长时间再没有别的人。我冷。我饿。我孤独。我不知道活着的意义。这些,这一切,我只能拿看书来抵挡。然而,我看不进去。迷迷糊糊中,我似乎睡着了。突然,来了一伙人,至少五个,是的,七个,他们是七个,年龄从二十岁到六十岁不等,最老的我相信超过六十岁了。看样子都是到城里打工的农民,由于天下雨,工地没活干,他们就到公园里来了。他们大声说话,吆喝,唱着跑调的歌,就到了亭子里。他们发现了我,一起禁了声。不知道他们中谁最先,反正,已经不重要了。我只是想要忘记那天的经历。那天,不止我的身体被彻底撕裂,连我的灵魂都被彻底撕毁了。那天,那件彻底事件后,不知过多久,夜晚来了。我在黑暗中努力慢慢站起,挣扎着离开城市,来到了乡村。

一路之上,细雨一直下着。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啊,我没哭。天都用细雨替我哭了。我还哭什么?

到了乡村大地上,在一条小河边的一棵树跟前,我就走不动了。我抱着树,跌到地上。很黑,我看不清我面前的是什么树,我更说不清我是如何走到这棵树面前的。我的心是颤栗的,我的身是破碎的。我半坐半跪在地上。

我的嘴就说出了话。那些话,自己说出来的,原来是积压在我心灵深处很久了的情感。

四周漆黑一片,也寂静一片。

我说,妈妈,我是桃子,我回来了。

我说,妈妈,桃子回来了。

我就听到我抱着的树一阵哗哗摇动:仿佛,大地真是我的母亲,她张开了热烈的怀抱紧紧地抱住了我。

就这样,大地治好了我的伤。

从此,每天夜晚,我都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的大地。在夜晚,乡村大地,是我秘密的亲爱的母亲。

妈妈,我是桃子,我回来了。我说。

妈妈,桃子回来了。我说。

每次都一样:当我这样说了,大地就紧紧抱住我。每次都一样:当大地紧紧抱住我,我已泪流满面,不是因为痛苦是由于快乐。从此,对于我来说,夜晚不再是黑暗不是再寒冷更不再是孤独,而是母亲最隐秘的怀抱,温暖、滋润,荡漾着无法言语的喜悦。

大地紧紧抱住我,只是一个形容,实际上,大地抱我的方式千变万化千姿百态千奇百魅,她可以给我一棵树让我靠着,可以给我一条路让我走着,还可以给我一个池塘让我游着,还可以给我一个屋顶让我飞着。只要我轻轻地说出:妈妈,桃子回来了。我想怎样,大地就任我怎样。无论我受了多重的伤,大地都能给我治好,只要我说出妈妈桃子回来了。我不知道离开大地后又回来的人有多少。我更不知道离开大地后能够像我这样回来的人又有多少。我只知道的是:大地对于我的回来无比珍惜,总是仿佛我是她唯一的孩子,我想要什么,她就给什么。大地的无私,随时随地令我惊叹惊喜惊奇。

在大地上,噢,是在夜晚的大地上,我总是敞开自己的一切。我的一切并不多,一个没文化的瘸姑娘,到处流浪,纵然一切,又有多少呢?所以,总是,一直是,大地在给我,我能付出的只是说出妈妈桃子回来了。

当我说出妈妈桃子回来了,无论用嘴真正说,还是在心里悄悄说,大地都能听到。大地可以听到我的嘴和心。

于是,我夜夜离开城市回到乡村,给乡村大地说,妈妈桃子回来了,然后,我就成为大地唯一的孩子,我就得到了我要的全部。我是个瘸姑娘,没文化,我要的不多,我要的就是:在夜晚,我可以在大地之上漫游。大地指引着保护着收藏着我的漫游。在夜晚的大地上漫游实在美极了,像一个梦。天堂里的一个梦。夜晚的大地就是天堂本身。如果说夜晚的大地是天堂,相应地,白天的城市就是地狱。对于我,一个没文化注定无家可归到处流浪的瘸姑娘,白天的城市太繁华太喧闹太复杂太混乱,根本,就是地狱。谁说过他人即地狱,何况白天的城市,人挤如海人满为患?该是怎样的地狱?

为了躲避和减少地狱的伤害,在白天,在城市,我总是待在公园里的一棵树下,这样的环境很像乡村,而且,我手里还总是捧着一本书。这样,地狱对我的伤害,就会降到最低,或者说,我就能够忽略不计,更或者说,我就可以当自己是尸体。

我坐在一棵树下,我的手里捧着一本书。我手里捧着书,看不看不重要,因为那书我早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了。我有天生的好记忆。我能记住我生命中的一切。由于有好记忆所以我有倾诉欲,所以我一定要找到一个作家重新把我写过,写我真实的生活。

注意,我不是诉苦。有倾诉欲不一定非得诉苦,难道不可以诉甘吗?我的生活虽然比你们的都好,仍旧酸甜苦辣,样样都有。

因为我坐着,你们,所有人都看不出我是瘸的,因为我坐着,我的缺点就被我掩饰了,单看我的脸,我的长发,我的背影,你们,所有人都以为我还可以,虽然称不上漂亮,但是拥有自己独特的美。一直都是,我是一个有特别气质的女孩,我就是坐着不动,也能招来一些与众不同的人,主要是男人。

男人来到我的面前,开始和我说着各不相同的话,归根到底,都要和我做一件事。反正在白天我是尸体,所以和男人做什么我无所谓。别以为我无所谓我就没有原则,不,我还是有原则的。这原则是我一般一天,一个白天,只要挣到一百块钱,就可以了,就不再多挣了。一百块钱,足够我一天花销了。

每到一个新的地方,白天,我都坐在树下,睡觉,同时手里捧着一本书等着那能够给我送来一百块钱的人。只有男人才肯为我花钱,多少不论,男人的年龄大小我也不管。那,不是我可以管的,是不是?当一个老爷爷一样的男人来到我身边,找话同我说,我就暗地猜,他肯为我出多少钱。当一个年轻男人来到我身边,找话同我说,我也暗地猜,他肯为我出多少钱。只要我猜对了这男人肯为我出多少钱,我就一切都无所谓。

要活,要吃饭,我,一个没文化的瘸姑娘无依无靠,又背井离乡,我能有所谓吗?

经历的男人多了,说实话,我更喜欢老爷爷一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绝对不会伤害我,而且出钱从不过多计较。只要我满足了他,在钱上,他一般都是会给出我猜测的数的。我的经验是:老爷爷一样的男人越老越有钱,越老他的要求其实越简单越好满足。我经历过不止一个老爷爷一样的男人,他只要我脱了衣服裤子坐着,让他看看,就可以了。他看看我的裸体就满足了,一百块钱我就挣到手了。当然,也有不止看我裸体的老爷爷一样的男人,他会抱着,摸我,亲我,舔我,但是不会咬我。咬我的都是老奶奶一样的女人。是的,咬我的老奶奶在后面我会跟你说到。

还有的老爷爷一样的男人胆子很大,就在白天,就在户外,就在公园或无论什么地方的树下,旁边人来人往,他就敢抱我,摸我,亲我。当然,这时候我一般都是先拿钱的。他不先给钱,我不同意。怎么说我虽然在白天是一具尸体,但是毕竟没有埋葬,多少还是有羞耻感的。死人也有羞耻真是笑话。有时候忍不住我会想:现在是不是只剩下我这样的人还有羞耻别的人全都没了?

有一次,一个老爷爷一样的男人在一棵树下抱着我摸着我亲着我,一个年轻男人就坐在我们对面,一直坐在那里,看着我们。他除了看我们,还给我们拍照和拍摄。我是靠着树背对着他的。虽然背对着,但是我仍能感觉到他在做什么。他没拍到我的脸。他没拍到我的脸我有什么好怕的?再说了,树能给我安全。问题是那个抱我摸我亲我的老爷爷一样的男人就不同了,他不仅脸,而且全身上下都被拍到了。他都不怕,我怕什么?

这样的经历我只有一次,那个年轻男人给我们拍的视频后来发到了网上。他一拍就拍了我们近三个小时。

就是说我让一个老爷爷一样的男人抱摸和亲近三个小时,才挣到一百块钱,我容易吗?

一般说来不把我领走的男人都是在城市没有家的,换个说法,都是农村来城市打工住集体工棚舍不得出钱单独租房的,再换个说法,都是和我一样穷的。对于穷人我不能要求太高,是不是?他愿意抱我摸我亲我,还愿意给我钱,至少说明他喜欢我,是不是?对于一个喜欢我的穷人,又是一个老爷爷,我更不能要求太高。我凭什么要求人家?我有要求的资格吗?在作家刘毅然的小说中,我先是献身给我爱同时也爱我的小毅,在真实的残酷的生活中,我后是失身于七个到城里打工的农民,无论我的身体还是心灵,都被他们毁灭了。

我虽然没资格要求,但是我会先讲条件,尽可能不在室外。

室内还是就在这里?

这里。

那,你必须先给钱,一百块。

好。

如果有房子不管什么样的房子,只要不被人看见,五十块就可以。

找不到房子。

那,就一百块,先给。

好。

你想怎样?

就是抱抱摸摸亲亲。

不来别的?

不,但是,要摸里头。

可以,不准抠。

不抠,我哪舍得抠?抠你会痛的。

好。

不准使很大劲。

乖,我哪舍得?我保证比刘德华还温柔。

他最后一句话把我逗笑了。他还知道刘德华,晓得刘德华温柔,不简单。看他的样子至少八十岁了。八十岁也爱年轻也爱美。我坚信在他眼里我又年轻又美,想到自己还又年轻又美,我已经得到了比钱更令我快乐的东西。谁不爱年轻谁不爱美?既然我又年轻又美,就让他爱吧。他说的摸里头,是指把手指头伸到我的那个里面去摸。你……懂的,是吧?他老了,要真枪实弹干,他不行,他只能过过手瘾。这样的老爷爷一样的男人越来越多了,就是说,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和我一样背井离乡的老爷爷越来越多了。老人应该在家安度晚年,老了都要背井离乡,我不知道我们的世界哪里出了问题,出了什么问题。

世界出了问题不是我这样一个没文化的瘸姑娘可以解决的。我自己的问题我自己都解决不了呢。话说回来,我的问题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我闭上眼睛假装自己是尸体就可以当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况且这些都发生在白天。热烈的白天灿烂的白天同时也是肮脏的堕落的。在夜晚,我不这样。在夜晚,我比你们所有人都好。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

夜晚降临了,薄薄的近于透明的雾,从大地上,慢慢地轻轻地一缕一缕一团一团升起来,主要从河湾,从庄稼地,从树林和竹林,从村庄农民的房顶,渐渐相依相偎纠缠涌现流动在一起,然后弥漫着旖旎着升上天空,层层叠叠汇拢在月亮周围。

我曾经读到一个著名作家的小说,这个著名作家还是一个很大的官员,在中国,往往名和权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这个著名作家的小说,开篇第一句就是:“已是落雾时刻”。他不懂得雾是不会从天上落下来的。雾是地气凝聚而成,只能从地上升起。著名的《圣经》开篇《创世记》在第2章第6节就写着“只是有雾气从地上升起,滋润全地。”我虽然不是基督徒不信上帝,但是《圣经》还是看过的。从天上落的只是雨雪,还有霜。这个著名作家把雾和霾搞在一起了。雾是雾,霾是霾。雾是纯洁的,令人愉快的。月光下竹林里绿色的雾是整个地球最美的生命。有首著名的歌叫《月光下的凤尾竹》,最后唱的就是这样美丽的雾。霾是空气中因悬浮着大量的烟、尘等微粒而形成的混浊现象。霾是肮脏的令人窒息的。现在的北京因为时常被霾笼罩,就是这样了。霾降落不分白天和夜晚,有时白天比夜晚更凶猛更恶劣更令人恐慌,因为霾会使人生病。北京就曾经这样半个月被霾统治着,人们仿佛生活在地狱里。雾多半在夜晚形成,还多半在后半夜,在天快亮时,黎明前后,人走进雾中很舒服很安逸很愉快的感觉。雾是干净的健康的,不会使人生病。

我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春天在月光下的凤尾竹林的雾里,慢慢地走一回。

有人陪着更好。

最最好,这个陪同我的人就是你,白连春。小毅已经死了,人间的人中,我只想要你了。白连春,不知你肯不肯陪我,在春天,在月光下,在凤尾竹林里,在雾中?

最最好,我们两个一起,在这样的雾中手牵着手死去。我说的是真正死去。然后我们再一起重生。人只有真正死了才会重生。你想重生吗?

好不好白连春?

3,“我开始为小毅抄写他的小说。我没有想到我会那样深地被迷住。抄到开心舒坦的地方,我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抄到忧郁和痛苦的地方,我会傻呆呆地坐着又忧郁又痛苦。有时候,我会蓦然产生一种非常强烈的渴望……我尽量装订得像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样。我为他的这本小说集起了一个和那支歌一样的名字:《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

不是有时候是很多时候,我发现:我更愿意生活在小说中。在小说中生活远比在现实里简单容易,线条关系再复杂也是可以理清的,一切都有作家安排,人物不费吹灰之力。然而不可能。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小说是一个梦,现实是一地碎玻璃,我一个又穷又无家可归的瘸姑娘,纵然光着脚,也必须踩下去。

忘了在哪座城市也忘了什么时候,我遇上了一个老爷爷,很慈祥很有文化至少是个大学教授。戴着金边眼镜,秃顶闪着微光,满腮洁白的胡子更闪着微光,看见我就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假牙。一般说来我烦假,假话,假新闻,假真相,狐假虎威,却不烦假牙,因为我看过太多老头老太缺牙的嘴,令人太难受了,黑黑的像一个深洞不说,由于缺牙,嘴也是干瘪的,装了假牙后嘴就正常饱满了,笑起来也觉得亲切。

教授在公园的树下看见我。我在城市之外的乡村大地上漫游了一个夜晚,回到城市刚刚睡着,我睡着了手里还捧着书。你知道书我捧在手里只是装门面和打发白天的死亡时光,虽然书的内容我早已背得滚瓜烂熟,却不甚理解。我是个瘸姑娘,文化不高,我才懒得理解,现实我都理解不过来呢。

此时太阳早升起来,正明晃晃透过树枝悬挂在我的头顶。一缕阳光落在我的额头上,使我纯粹得和金子一样。教授看见我,呆了一会儿,然后弯腰取下我手中的书。他一动我手中的书我就醒了。我睡眠很浅。

哦好书啊,怎么不回家睡觉小妹妹?看你样子仿佛走了一夜的路?刚从外地来的?

我醒来,打个哈欠伸个懒腰,我的样子肯定在教授看来像猫。不止一个人说我像猫了。其实我不是故意要像猫的。我年轻,身体柔软充满弹性,是个有独特内在气质的姑娘,又不分白天和黑夜都在野外生活,想不像猫都不行。

问题太多了教授。

你知道我是教授,你认识我?

不认识。

那你怎么一醒来就看出我是一个教授的?

又是问题。

你一个也未回答呢。

不是回答了一个吗?

噢。

问题太多了,教授,是不是教授都喜欢问别人问题,就像人人都是你的学生似的,然而我太笨了,不知道该先回答哪一个,教授。

说实话,这些话,我是故意的,暗藏勾引的味道。我坚信我说这些话时嘴一定很甜,尤其在一个糟老头——教授也是糟老头——听来,非常受用,会认为我很乖,会乐意为我掏一点小钱。我饿了,我需要钱买吃的。在白天,如果我没睡着,就总感到饿。真是怪事。其实也不怪,因为我一天往往吃不上一顿饭,因为并不是每天我都能遇上乐意为我掏钱的人。我不是人家的谁,谁乐意掏出自己的钱给你,纵然你不白要人家的?人家的钱也不是捡来的。

好吧,我先问一个,你怎么像走了一夜的路?你夜里干什么了?

这是一个?

好吧,这是两个。

我回答哪一个呢?

你夜里干什么了?

我在月光之下,大地之上,树林竹林还有庄稼和农舍之间……

干啥?

漫游。

漫游?

对。

乖……

我乖吗?

乖。

为什么要在大地之上漫游?

因为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

噢。教授愣住了。脸上的笑容突然像煮沸了溢出锅子的牛奶,汹涌而出,泡沫一地,白白的,纯纯的,干干净净的,烫着了他,烫伤了他。那……小妹妹,你可不可有一天晚上,也带上我一起漫游,在月光之下,大地之上,树林竹林还有庄稼和农舍之间?

可以啊。

真的?

真的。

我的乖啊……那,我可不可叫你小薇?

小薇是谁?

我女儿,去了美国很久了……

不可以,我叫桃子。

桃子桃子,叫桃子也很好,我可以叫你桃子?

可以。

你可以做我女儿吗?

可以,但是你只能叫我桃子。

女儿乖乖。

爸爸乖乖。

哎。

再叫。

爸爸。

再叫。

爸爸。

再叫。

爸爸。

再叫。

还叫啊?叫个没完了,再叫我要收钱了。

只要女儿肯叫我爸爸,收多少钱爸爸都愿意,叫吧叫吧。

爸爸。

哎。

爸爸。

哎。

今天就是给钱也不叫了,明天再接着叫吧,好吗?

好。

就这样,教授把我领回了他的家。路上,教授告诉我,他姓张,叫张思敬,是这座城市建筑学院的教授,教基础工程,退休很多年了,本来有一儿一女,可是儿子去了日本女儿去了美国,儿女都是一去不回,教授和老伴从此成为老无所依的孤家寡人。他老伴也是教授,在同一所学院教大学语文,叫王德慧。两人的退休工资每月加起来一万多,却总感到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为什么?因为身边没有实实在在的亲人。

这天开始,我,就成了两个教授的女儿。

当我起身跟随教授走,教授看出我是个瘸姑娘,惊得高高地一跳。但他很快控制住了自己,很快就和我一样认了命。既然我已经是瘸子还有什么办法?

怎么,乖,你是个瘸子?

我立刻停住不动。我咬着嘴唇。我看着教授的眼睛。公园里阳光很好。两团极其灿烂的阳光那时飞离树枝,分别住在教授的眼睛里。我看见教授的眼睛很快就噙上了泪花。

乖,爸爸的乖乖,来,到爸爸怀里让爸爸抱抱。

我走到教授跟前,投进教授怀里。

乖女儿,你受苦了。

爸爸。

爸爸一定会好好疼你,不让我的乖女儿再受一点苦。

爸爸。

我住进了教授家,从此过上了像童话故事里描绘的幸福生活。两个教授一个老头一个老太都把我当成他们的亲女儿,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在做他们亲女儿的同时我顺便做了他们家的女佣。我为什么不可以做女佣?只是教授家的碗和盘子太贵重了,我必须时常小心翼翼,桌子和地板也太干净了,我必须永远保持原样。本来教授家有一个钟点工,自我到了他们家,老太就把钟点工辞了。开始每天白天,上午我都跟随老太去家附近的市场买新鲜蔬菜,隔三天买一次肉,三个人共半斤,一般是五花肉。老太听她的医生同学说肉要肥瘦都得吃,不能单吃肥的或瘦的。关键是这买新鲜蔬菜有讲究:原则一是不能买转基因的,原则二尽可能新鲜,原则三尽可能便宜。后两个原则可以灵活运用,唯一不能犯错的是第一个原则。老太听她的医生同学说转基因蔬菜吃了致癌,还要断子绝孙。像她身体里没有癌细胞,像她还要生多少儿女似的。老太给我说这些时我都认真听着,我不能笑更不能唱,虽然我自己单独一个人生活时总没心没肺笑笑唱唱惯了。等我差不多学会了应付市场,老太就不去了。有一点好,老太在钱上从不抠门,是个大方老太,而且,老太对我说话也脸上挂着慈善的笑。

我完全相信我只要愿意就可以在教授家长期住下来。我习惯了白天做做家务:买菜,做饭,洗衣,兼听老太唠叨。老太时不时会跟我唠叨她的儿女如何乖如何听话如何聪明好学,这不,都到日本和美国读书,毕业后都被日本和美国争着留下大大地有了出息,他们都成了国际人才。

这活一点不累。习惯了白天的生活,又非常熟悉这座城市后,我又开始在夜晚去乡村漫游了。

我第一天夜晚出去就被老头发现了。我没忘记老头当初和我的约定,要我带他一起漫游。老头也暗地求我。第三天夜晚,我于是带上了老头。还好,老头身体挺好,走路一点不比我慢。一个秃顶白胡子老头,一个瘸姑娘,我们两个有一比。

我们先坐城市夜班车尽可能坐远。夜班车不能开了,我们才下车走路,走最近的出城的路,出了城,来到大地上。下车后,老头就牵住了我的手,乖女,牵着爸爸。我的手就一直握在老头手里。时而我走在老头前面,时而我走在老头右面和左面,无论我走在老头旁边什么部位,都有一只手在老头手里,更无论我走在老头旁边什么部位,我都在心里悄悄给大地说,妈妈我是桃子,妈妈我回来了,妈妈我还带来了客人。当我在心里喊大地妈妈,大地的风温柔极了,就轻轻抚摸在我的脸上。我就牵着老头跟着大地的风走,任凭风把我们领向随便哪个方向哪个地方,因为所有方向所有地方,我们都在大地上。

真好。我喜欢这种有一只手被牵着的感觉,除了早年的小毅,很久了,老头是第二个真心牵我的人。

真好。更好的是大地。夜晚的大地在蔚蓝色的月光之下像一只船,仿佛轻轻摇晃。白天激烈活动的动物差不多都睡着了,白天静悄悄的植物们都尽情生长,树,草,庄稼,开花的都尽情开花。大地之上,全是植物拔节和呼吸的声音,全是花开的香气。风的吹抚也是轻柔的。这一切都那么安宁,静谧,深入人心。在夜晚,还热闹的动物不多,只有萤火虫,蛾子和蟋蟀等,如果这些你都叫它们动物的话。我不这样想。我坚信萤火虫是夜晚的灯,蛾子是夜晚的翅膀,而蟋蟀是夜晚的声音。这些,都是,只是,大地给植物们的。萤火虫们亮着,时不时飞着,时不时停住在植物上,就是证明。蟋蟀只在草根下叫,也是证明。萤火虫的这种动,也是安宁、静谧、深入人心的。

夜晚的一切都恰如其分恰到好处。有光,不像白天的阳光那么明亮和灿烂,所有光,比如月光,比如星光,比如萤火虫发出的光,比如路发出的光,比如水发出的光,还比如植物们发出的光,都经过了黑暗的过滤和淘洗。这样,就恰巧和心灵同步稳妥了。

越深入大地,越能听到声音,有一些小虫子睡着了,也发出声音,鸟睡着了,也发出声音,它们做梦的声音,当然,最重要是植物的声音,植物生长的声音。植物在白天吸收够了阳光和营养,就在夜晚尽情生长。这些声音都十分细小细腻细致,这是大地心灵的声音。大地也是有心灵的。白天太喧哗,我们根本听不到。

还有香气,更是令人陶醉。在夜晚的大地上,不仅植物吐露芬芳,一切生命都在释放自己的味道。这些味道就是各种各样的香气。我们走累了,在一块岩石上坐下来,手轻轻抚摸在岩石上,就闻到岩石的香气,那么旷远那么古典,又那么历经风雨和沧桑。

我们不仅闻到了岩石的香气,我们还听到了岩石的心跳。

就是在这块岩石上,老头亲了我,轻轻地,就在我的额头上。我相信:老头完全情不自禁,我也胸怀坦荡。

老头亲了我后,我们坐在岩石上,手牵在一起,感觉在整个宇宙中间飞翔。这种飞翔的感觉不是情人之间的,是亲人之间的。绝对。肯定。从此,老头就是我生命中真实的亲人了,从此,我也是老头生命中真实的亲人。

然而,正是老头在我额头上这一轻轻的亲,坏了大事。天亮时,我们回到家,老太牢牢地守住家门,不让我们进,非逼着我们说出一个晚上究竟到了哪里干了什么。老太眼睛尖,竟然看出我的额头被老头亲过。

你亲了她?老太问。

你亲了她。老太说。

你亲了她!老太叫喊。

这样叫喊过后,老太把我们放进了家门。她关好家门后,命令老头立刻去洗澡,命令我当即脱掉衣服和裤子。老太原本教授,太有威严和震慑力了。老头乖乖地进了厕所洗澡。我呢乖乖地脱衣服和裤子。我不知道脱光后老太会把我怎样。

我站着一动不动。我浑身发抖,突然感到冷,比冰还冷。我的眼里已经噙上了泪花。

老太看也不看我一眼。老太弯下腰,嗅我的下体,嗅我的那个隐秘之处。脱光衣服和裤子后,在老太面前,我已经没有一丝一毫隐秘了。

走了一夜的路,我的身上,包括下体,都只有汗水的气味。

老太在我的下体大概没嗅出什么特别的她想要的东西,就发了狠,一口死死咬住了我的右大腿根。

我痛得晕了过去。

我没有叫喊。

4,“葡萄酒在他脸上表达出的绯红现在已经消失,我心里却残留着淡淡的醉意。我无法说清为什么会去买一瓶红葡萄酒来。我更无法说清为什么要假装醉了又假装睡着。越来越多的时候发现有越来越多的事情你无法说清。我听见他在解我的衣服。我感觉不到他的动作,甚至感觉不到他冰凉的手指颤抖着我的皮肤。他的喘息声粗重得像他在雪地上撒野一样毫不掩饰。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还怎样做或者做什么。我有一种渴望,模糊而又清晰。我紧张得要命。煎熬我的早已不是酒汁而是情欲。我为什么突然要说话,我无法说清。那瓶红葡萄酒倒了。”

虽然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但是夜晚再好总会过去,我的神圣不再纯洁不再宁静也不再,白天总会来到。白天来了,无论从噩梦或者美梦中醒来的人脸上都呈现出轻佻的甘愿堕落的蠢动的目中无人的骄奢淫逸表情。天不亮,天刚亮,公园里就有人在打拳练剑跳舞跑步叫喊唱歌了。人们在公园里打拳练剑跳舞跑步叫喊唱歌一直到晚上,这些离开了,那些又来。公园是大家庭是避难所,在这里,仿佛人人都可以长命百岁,又好像个个都要立刻死亡。每天都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世界将末日,一切即刻崩溃,他们要把生命的荣华富贵享受完。每天都是生命中的第一天,他们的高谈阔论行为举止如此低级幼稚空虚,每个人的口袋里都有大把大把五彩缤纷的金银财宝挥洒不出去,头发上戴着,耳朵上戴着,脖子上戴着,肚脐眼上戴着,手上戴着,脚上戴着,甚至生殖器和排泄器上也戴着,尽情花天酒地尽情拥抱肉体尽情拿灵魂打水漂尽情践踏灵魂。

就是在白天,无意中,我听到两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花言巧语,说着另一个女人如何有钱花不掉,这女人又如何爱美,就在脸上,脸皮之下,植金,把金子打成薄片和细丝,一片一片,一丝一丝,植在她的脸上,让她的脸看起来金光闪烁。老天,她美是美了,可是这金子换来的美没美多久,她的脸就烂了。她植进肉里的金子无法全部取出,只能等着一张脸活生生烂完。可怜的女人钱太多了,被钱害得不浅。

还是在白天,无意中,我听到另外两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花言巧语,说着又一个女人如何有钱花不掉,这女人虽然老了仍旧爱美,要把脸上的皱纹除了。人老了脸上长了皱纹是正常现象,把脸上的皱纹除了在今天属于最简单最起码的美容手术,极小的极安全的手术,然而就是这极小的极安全的手术,女人竟然死在了手术台上。可怜的女人钱太多,被钱害死了。

还是在白天,无意中,我听到无数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花言巧语,说着别的女人如何有钱花不掉,这些女人又爱纯真,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明明已经是烂得不能再烂的烂货了,偏偏要去做修复处女膜的手术。修复处女膜手术人人平等个个都一样,只是收费标准不同,年龄越大收费越高。不止一次,报纸上都登了,九十岁老太修复处女膜,因为她要嫁给二十岁的男人,她要让她的男人品尝到她处女的纯真纯洁和纯粹,一句话,她虽然九十岁了还是纯的。

懒得听这些早已不是新闻的新闻了,再听我的耳朵就聋了。不听了,我静静地看吧。白天的公园里可看的多着呢。也许在我看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看我。无所谓。看吧看吧,大家都看吧。

打拳练剑的老头老太们穿一身白,比雪还白,恍若个个神仙。唱歌跳舞的老头老太们穿得五颜六色,尤其是跳舞的老太们个个都是盛开的牡丹,仔细一看,有两三个老头混在老太们中间也穿得五颜六色像朵牡丹正在盛开。老头打扮得再像老太,跳舞的姿态始终和老太有区别,硬些,坚挺些,不如老太们,老了老了还柔情似水长流。

我是无家可归的瘸姑娘,没文化更没工作,不可能去打拳练剑,不可能去唱歌跳舞,甚至也不能跑步和叫喊,我只能坐在一棵树下,手里捧着一本书装门面,等着那愿意和我说话的人来,还等着那愿意给我一些小钱让我活命的人来。无论谁来到我跟前,我都欢迎。我敢不欢迎吗?有人来到我跟前已经是看得起我了。

说实话,常常来到我跟前的人都是老头,除了老头就是半老的民工。年轻民工都没有。对于年轻民工,我太老了。年轻民工,他们要找年龄比我小很多的。

说实话,我虽然不算老,也早就不年轻了。我年轻的时候,还在刘毅然的小说《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里和小毅在一起。那时,小毅还没死。我是在小毅死后离开刘毅然的小说进入现实的。

进入现实,我就彻底傻了。

因为在现实里,我,一个瘸姑娘,没文化,又无家可归,一天也无法生存。

我只好认命。不认命行吗我?

这天,又一个老头来到我跟前。很干净的一个老头。穿着普通,模样也普通,脸上的笑容更普通。我无知无识,猜不出他的职业。我只能肯定他是个城里的有养老金领因此不穷不富衣食无忧的老头。看样子,他的身体比别的老头强些,因为他的腰很直眼睛很明亮头发也很茂密。

小妹妹,你好。

你好,老爷爷。

我们两个都客气,其实你不是很小我也不是很老,是吧?

是的。

我注意你几天了,你刚来到我们城里吧?你来就坐在这棵树下。

这棵树是我的家。

这么说,你无家可归?

是的。

你,就像歌中唱的,到处流浪?

是的。

到处流浪,累吗?

累。

每天都有饭吃吗?

常常饿肚皮。

假如,有一个人愿意收留你,给你温暖的房子住,每天都管你吃饱肚皮,你愿意吗?

要看这个人是谁,万一这个人是坏蛋,我可不愿意。

假如这个人不是坏蛋是好人呢?

你是说你吗?

就是我,你愿意吗?

我愿意,可能你不会愿意。

我愿意啊。

你不了解我。

你说说,我还有哪些不了解。

不好说。

说嘛。

我怕吓着你。

我不怕,我见过的人多了去了。

我没文化。

我知道。

我无家可归,这世间没有一个我的亲人。

我知道。

我是个瘸子。

这,我也知道。

我有病。

我也有病,每个人都有病,说说,你有什么病?

夜游。

夜……游?什么意思?

就是我在夜晚睡不着,常常起来,离开城市到乡村的大地上,走来走去。

这倒新鲜,这样的人我以前听说过,没见过,更没遇上过,今天遇上了算我们有缘,如果你下次夜游带上我,好吗?

好是好,可是我怎样带你呢?

你跟我回我家,住到我家,我们在一起,你再夜游,就可以带我了,不是吗?

是倒是,怕给你添麻烦。

不麻烦,我老伴死十多年了,我一直找不到适合的,一个人生活才麻烦。

我一分钱也没有。

我有,我的钱够我们两个人花了,我相信你不会乱花钱。

不会。

我还相信你也是好人,不会骗我。

是的,我从不骗人。

我还相信你是个勤劳姑娘。

何以见得?

我看你的手。

你是认真的?

我当然认真了,你是除我老伴之外唯一让我动心的人。

是吗?

是的。

唯一让你动心,什么意思?

妹妹懂的,妹妹故意要我说,那我就进一步告诉妹妹,其实,我老伴也没有像妹妹这样,让我心生无限爱怜爱惜和爱恋。

噢……

真的,我相信我是对你一见钟情了。

人老情多。

不是,你和我在一起,你就知道,我绝对不是花心的人。

你这样说,仿佛你知道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你不愿意?

愿意。

就这样,我住进了老头家,才知道老头已经七十五岁了,叫宋健平。我到老头家的那天,老头就给我看了他的身份证。由于先看了老头的身份证,我也把自己的给他看了。赵丹,好名字。老头说。我小名叫桃子,我说,我平常都给人说我叫桃子,赵丹这个名字除了坐火车几乎不用。懂了,老头捧住我的脸,轻轻吻了一下,说,今后我就管你叫桃子,你乐意叫我什么,随便。哪能随便呢?我说,我就管你叫平平,你不反对吧?平平,不反对,从来没人叫我过平平,小时,人们叫我小宋,长大了,人们叫我宋健平,我老伴一直叫我健平,老了以后,人们都叫我老宋,你愿意叫我平平,说明你爱我,你爱我吗?爱。我说。说着,我把脸靠在老头的胸口上。老头紧紧地抱住了我。从来没人这样紧地抱过我。在刘毅然的小说里,小毅也没有。老头这样紧地抱我,说明他期盼我很久了。果然,很快,一颗泪珠就滴落在我的脸上。我仰起脸,吻住老头流泪的眼睛。

我和老头生活了十年,每天夜晚一次我们两人一起离开城市到乡村漫游。老头老了睡眠少,正好可以陪我。我仍旧一如既往一走到乡村,就在心里悄悄给大地说,妈妈我是桃子,妈妈我回来了,妈妈我还带了客人。大地仍旧一如既往,当我喊过她妈妈,温柔的风就抚摸在我的脸上,领着我走。老头夜游有些累,白天多休息我就多做些家务事,两个人的家务事不多,我一个人做得心应手,得天独厚,这样的日子,可以称为幸福。是的,你要问我们怎么睡觉?当然我挨着老头睡,我早已不是处女,挨着谁睡不是一样?况且老头爱我是真心实意全心全意,他老了,平常就抱抱我亲亲我摸摸我,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他也可以真枪实弹和我做一回。从他和我做,我就能感受到老头对我的爱。一个人爱不爱你,他和你做爱的过程能看出来。他爱你,他一定十分休贴像对待亲人,他不爱你,他就恶狠狠地像对待敌人。现在的人类不知进步了还是退步了,人和人交往必须等到睡过才知道是不是真爱。我不否认,这一生我和很多男人睡过,老的少的,和我年龄相当的,俊的,丑的,不俊不丑的,钱多的钱少的,甚至无钱一分钱都拿不出来的,这中间不乏真爱我的。凡真爱我的,他和我做时一律以我为主,并且拿钱很痛快,都是我说多少就多少,个别的还会多给。每当遇上真爱我的,分手后我都会悄悄流泪。别说婊子无情。她们的无情是装的。谁不想人间有人真爱自己?

这个叫宋健平的老头就是真爱我的。他死后,把房子和五万块钱存款全部给了我。死前很早他就悄悄找律师写了遗嘱。说,他和我在一起的十年是他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这幸福是我给他的。我也能给人幸福,我听了很高兴,比继承了房子和钱还高兴。宋健平的遗嘱是在法庭上律师宣读的,因为老头死后,突然冒出四个人,两男两女,说是老头的儿女,他们要求分遗产。他们是不是真的宋健平的儿女我不知道,只知道我和老头在一起的十年,没有一个人来看过老头一次。然而我放弃了房子和钱。对于我来说,房子不算什么,五万块钱更不算什么。老头说,我给了他幸福,这才重要。我也是一个可以,能够,给人幸福的人,我好快乐,我好幸福。

我离开了那座城市,继续旅行。我的人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的终点就是找到你白连春,实际上,找到你,才是我生命的真正开始,因为我要你重新写我,把从小说里写出来,写进现实,写进这活生生的人间。

我是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不是吗?

5,“黑暗中,他的眼睛像豹子的眼睛,我比谁都看得清楚。我的手在颤抖。他的手比我的颤抖得更厉害。他的气息那么烫人。我恍惚感到一种新鲜的醉意。他急得要命。他越是急越是无法解开我胸衣的搭扣。其实多简单哪。我说我给你解。他说我自己来。我听到一声断裂的音响,胸衣后面的连接处被他扯断了。我沉浸在一种晕晕乎乎的状态中,感觉肉体和灵魂都化作秋季夜晚的一汪雨水。”

我继续流浪,无论白天和夜晚,无论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我说过,在作家刘毅然给我写的小说里,他剥夺了我的春季。实际上,真实生活中,我最喜欢春季的夜晚。春夜,夜空干净到透明。空气中随处飘荡着一股草尖上的露珠的香味,还有花的香味,各种各样的花,数也数不清的花,漫山遍野,还有树吐叶的香味,在大地上最多的是庄稼生长的香味。庄稼扎根。庄稼拔节。庄稼开花。这一系列工作都在春夜完成。不然,秋季会一无所获。

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尤其体现在春夜。春夜,在月光的帮助下,我甚至学会了飞翔。这里我说的飞翔不是那种激烈到忘乎所以的壮志凌云般的飞翔,而是那种脚踏实地的低空飞翔。昆虫的飞翔。比如,蝴蝶的飞翔,蜻蜓的飞翔,还有蛾子的飞翔。在我所有的飞翔经验中,我飞得最高的飞翔是燕子的飞翔,燕子围绕着树顶和房顶飞,我飞得最低的飞翔是鱼在水里的飞翔,我飞得最浪漫的飞翔是炊烟在黎明时分的飞翔,我飞得最惨烈的飞翔是火焰在灰烬中的飞翔。火焰在灰烬中的飞翔,我是在秋夜的月光下学会的。秋夜,早先的青草全都枯黄了,有的还干燥了。风轻轻一吹,在大地上,就到处是火焰,飞起来。

我发现:所有火焰中人的脸是最令人心仪的,所有花朵里人的脸是最让人动心的,当然,必须是好人的。

还有好人?是的,还有,我遇见的好人不少。先前说的老头教授和宋健平是,随后我要给你说的陈种田也是。陈种田地地道道的农民,老农民,老了,背井离乡告别村庄独自一人来到城市扫马路,是另一个。

陈种田扫的马路是我经过的一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的马路。那几条马路是我夜晚在大地上漫游的必经处。去和回,我都看见陈种田在扫马路。远看:白头发不停地晃动。弯着的腰不停地扭动。双腿不停地移动。两只手不停地挥动。近了看:一张在汗水中闪光的脸,分明是火焰在燃烧,分明是花朵在绽放。就这样,我爱上了陈种田。是的,是我先爱上的陈种田。当然,我爱上他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叫陈种田。我只知道他是一个扫马路的老头。

忘了对你说了,我已经不是早年刘毅然笔下的少女桃子了,我已经是一个饱经沧桑的女人,一个受伤的女人。人们甚至可以说我是一个妓女,一个婊子,一个烂货。这样一个我爱上一个扫马路的老头,有什么不可以?

我就爱上了扫马路的陈种田,单是为了看他扫马路,我留在了那座城市,单是为了看他扫马路,我夜夜去城市之外的乡村漫游。

陈种田为什么一定要在夜晚扫马路?因为夜晚马路上的汽车少,行人也少。

我为什么一定要在夜晚漫游乡村?因为这是我的病,也可以说是我的命。因为开始,作家刘毅然就是这样写的我。我生来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存在为什么。没问题也无答案。原本如此。就该如此。

那么,我遇上陈种田,我爱上陈种田,就是必然。

这天早上天刚擦亮,我从乡村漫游回到城市,在平常走惯了的城乡结合部的马路上,没看到那个我熟悉的扫马路的身影。我琢磨他为什么没来?会不会回老家了?我的心突然就忐忑了。心一忐忑,整个人都紧张起来:他该不是被车撞了吧?夜夜扫马路,极可能被车撞着。夜晚的车开得比白天快。

想到他可能被车撞,我就仔细察看马路边,果真,在一条水沟里,我找到了他。我把他背起,送进最近的医院。还好我送得及时,还好他伤得不太严重。实际上,车没撞着他,车差点儿撞着他。车开得很快,在马路上左右摇摆。司机仿佛喝醉了酒在开。他为了躲车,跳进马路边的水沟,不小心撞到头,晕了。出院后,他很长时间脑子时而清醒时而迷糊,清醒时他对我说了很多感激话,迷糊时他默默地看着我目光一分一秒也不离开我的脸,生怕我会丢下他。就是他清醒时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和他来自哪里,同时他还告诉了我:从有记忆,他就是一个人,一生,他都没亲人,一生,他都没碰过女人,也没碰过别的任何人,他很庆幸,他撞到头,不然,不会遇上我。

听到他这样说,我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告诉他:其实,我早就爱上他了。

他很吃惊,噢了一声,脸上就淌满了泪水。

他躺在我怀里,像个孩子,一个满头白发的七十岁的孩子。

他问我:桃子,我可以喊你妈妈吗,在没别人的时候?

可以。

他就笑了,但是,他没立刻喊,他是笑了很久才喊的。

妈妈。

哎。

妈妈。

哎。

妈妈。

哎。

我从没想过:今生,我还有机会当别人的母亲。

作为陈种田的母亲,又作为他生命中一生唯一的女人,一天晚上,当然是在他的身体基本恢复后,我把自己给了他。他完全像个孩子,根本不得要领。我是一点一滴把他教会的。老天,我从未想过,我还会教人干这事。我的确教了,而且,也的确干了。我是不是生来就是烂货?

陈种田不知道女人还有这样的好处,这下知道了,他就每天晚上都想要,我知道这事虽然不是坏事,但是也不是什么好事,对于一个七十岁的老头。我很有耐心地给他解释:这事不能干太多,太多伤身体。陈种田不笨,又很乖,他说,种田听妈妈的话,妈妈说干就干妈妈说不干就不干。听他这样说,我没忍住,哭得一塌糊涂。从此,每天晚上,只要我躺下睡觉,都紧紧把他抱在怀里。干和不干,我都抱着他。

陈种田的身体彻底恢复后,他又要去扫马路,我不同意。我们搬了家,搬到城市另一边郊区一风景区附近。这样,我和他都成了捡垃圾的。有外人在时,他管我叫桃子,我管他叫爸爸,无外人在时,他管我叫妈妈,我管他叫乖乖。他知道我喜欢夜晚后,我们就常常白天在家休息,夜晚才出门。因为住在郊区的风景区旁边,捡垃圾和漫游两件事都不耽搁,很好。风景区大地和乡村大地没什么区别,都是一年四季绿油油的,树啊草啊石头啊水啊都争着开花,硬找区别,风景区大地上一到节假日人就很多,有时多到要限进入名额的程度,简直人挨人人挤人,平常就空空的只是工作人员无精打采,无论白天多少人,到了夜晚就都离开了。夜晚的风景区就是我和陈种田的天下。夜晚的风景区大地绝对就是我和陈种田两个人单独的共同的母亲。我还是在心里悄悄给大地说,妈妈我是桃子,妈妈我回来了,妈妈我还带着客人。每次都一样,当我这样说过,大地就用温柔的风抚摸我的脸。在风景区,我就像天天夜夜都在母亲的怀抱里。我喊大地妈妈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此前,我未告诉过任何人。真好,我也是有秘密的人。更好的是:渐渐地,陈种田和我我们成了一个人。

为什么说我们成了一个人?因为我们从未分开过,即使我上厕所,他都在厕所门口守着。他先守着我上厕所我也就守着他上厕所了。我们只是在上厕所时分开一会儿,其余所有时间我们都在一起。

后来,只要我上厕所他也上了,只要他上厕所我也上了,我们的生物钟调理得上厕所都一致了。

只要出门,我们都是牢牢牵着的。只要躺下,我们都是紧紧抱着的。陈种田完全是个孩子,分分秒秒都离不开我,回到家,一躺下,他就直往我怀里钻,把头拱在我的胸口。拱得我浑身痒,浑身颤,浑身燃烧,仿佛醉了,仿佛灵魂出窍了。

许多时候我想:我和小毅在一起是青春冲动,那是在作家刘毅然的小说里,我和陈种田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爱情,这是在实实在在不折不扣的现实中。

感谢生活,让我和陈种田在一起。

感谢作家刘毅然,他把我写成一个无家可归流浪的又早早失了处女身的瘸姑娘。因为无家可归,因为早早失了处女身,又因为瘸,我才死心塌地爱上陈种田和陈种田厮守在一起,既做他的母亲,又做他的老婆,还做他的女儿。他呢,同样,既做我的父亲,又做我的老公,还做我的儿子。总之,我是他全部亲人,他也是我全部亲人。

原来一无所有的我,什么都未付出,突然间就一切都有了,整个世界都有了。

陈种田和我一样。

陈种田和我是一种活生生的爱情标本,你在别处,无论小说里还是现实中,都找不到。

其实,我和陈种田过的日子平淡无奇,我们就是外来的寄居在城市捡垃圾的。类似我们这样的人,男女老少,数不清。唯一不同的是,时不时,或者说经常,我们会在夜晚出门。我们夜晚出门还是捡垃圾。我们在风景区里捡垃圾,同时漫游,两不误。我们靠风景区和垃圾为生。你可以说我们是风景区人,还可以说我们是垃圾人,更可以说我们是夜游人。不管你说我们什么,我们都不在乎。我们在乎的是我们两个终于走到一起了。

虽然垃圾,大多是矿泉水和纯净水瓶子,越来越不值钱,我们仍旧捡。早先,收瓶子一角钱一个,后来八分钱一个,现在,已经是五分钱一个了。除了捡瓶子,我们还捡纸,报纸,广告纸,包装纸。我们还捡塑料袋。只要能卖钱,哪怕只卖一分钱的东西,我们都捡。我们不嫌钱少,钱小,在我们眼里,一分如同一块钱,一块钱如同一百块钱,一百块钱如同一万块钱。

风景区很欢迎我们这些捡垃圾的人。

风景区的人,从领导到员工,个个都知道陈种田和我是外地农村来的一对苦命父女,他们有能卖钱的垃圾,也给我们。

陈种田很聪明,从不和任何人说我们的故事。只要有外人在,他一律叫我桃子。我们的故事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那是我们心灵的秘密,那,根本,就是我们的心灵。

除了我们自己,谁懂得我们这样的两个人,卑微,低贱,渺小,肮脏,也有心灵。也许你们管我们的心灵叫乱伦。但是我们叫心灵。甚至我们认为我们的心灵比你们的好,正如我们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

日子很快,幸福像身边的流水,一流就流走了。一晃十年就过去了。这天,陈种田突然给我说,桃子,我的妈妈我的老婆我的女儿,我的乖乖,我最爱的,我唯一爱的,我要死了,最多还能活三天,我想回家。

我吃一惊,赶紧捧住他的手,真的假的?

种田从不说假话,更不对我的乖乖我的最爱说假话,陈种田说,口气认真得令我倒抽冷气,我不想死,我死了这世界就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说着,他的双眼泪水自己涌出来了。他到城里时间长了,流行歌曲听得不少,早学会了说些流行语。城里的流行歌曲街头天天放时时刻刻放,风景区同样放,不想听都不行。一些人听来是噪音,一些人听来是心声,人和人这样不同。

好,我送你回家。

我和陈种田回到他的家,第三天,果真,他就死了。

同早先的宋健平一样,陈种田也是死在我的怀里的,也是在我默默的泪水中死的。不同的是陈种田死时特清醒,他还给我说,不哭,乖,来生我们一直在一起,我会等你和你一起投生。说完,他伸手擦干净我脸上的泪水。

他怎么擦得干净?他越擦我脸上的泪水越多。因为我懂得他真的要死了。

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多。他说。

比我想要的还多,多得多,我一生因为有你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他说。

我死后,房子和土地,还有钱,都给你,都是你的。他说。

我死了,你就直接埋我,埋在家背后的竹林边,面朝东方,我好看太阳升起,就是我带着你去指给你看的那个地方,不要给我买棺材,不要请客,也不要喊道士,把钱留着,你的日子还很长。他说。

反正人死了都得腐烂,我想快点腐烂,快点化成泥土。他说。

我的爱我的乖我的唯一。他说。

我等你。他说。

我一点不遗憾,我真的幸福,因为你。他说。

要说遗憾也有,我很抱歉,我不能,我没能,陪你到老。他说。

我不怕死,因为我要等你一起投生,来生我们天天在一起,来生,我们一起生,一起老,一起死,好不好?他说。

好。我当即说。我边说好边给他点头,让他知道我十二万分赞成。

听到我说好,又看到我点头,之后,他闭上眼睛,不再呼吸,心脏不再跳,死了。老农民的他,勉强能写出自己名字的他,在城里扫过马路捡过垃圾,死前一刻竟然成了诗人,说出了世界上最美好的语言。我呆着,一直默默流泪,他死后很久,我才哭出声,我才明白:我究竟失去了什么,我又究竟得到了什么。

埋了陈种田,我在陈种田家住了三年。三年中我没吃一口肉。住满三年,我又多住九天,才离开,我再流浪,身上多了陈种田家的钥匙。从此,我不再是无家可归的人,我是有家可归的人了。

6,“你为什么这样迷恋夜晚,那天晚上我问小毅。那是我们的第一次邂逅,我好像跟他认识很久很久了,就如同儿时一起长大的朋友,彼此都不觉得陌生。他说只有在夜晚那些假装高贵的人入睡之后他这个心甘情愿做卑贱浪子的人才有可能安详而又宁静地想他的心事让各种黯淡的梦纷至沓来。”

很长时间,陈种田死前给我说的话一直在我耳边回响,让我感受到无限的甜蜜。我继续流浪在路上。我继续寻找那愿意重新写我的作家。我不想死在小说里,我要活在现实中。虽然现实残酷,但是在这残酷中还有真情真心真爱。不止一次,我一点未付出,就得到这些真情真心真爱。当然,你已经知道了,这些真情真心真爱都是老人,老头们,给我的。无论谁,只要他给我真情真心真爱,我都要。因为在漫长的岁月长河中,在短暂的人生几十年,人人平等,人人都不容易,人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力。老人比年轻人脆弱,破碎,多病,他们更应当有。何况在我们中国,一个老人的时代已经全面降临。

我再流浪,心里没一丁儿伤感,我的心里充满了爱。甚至,我都不认为我在流浪。为什么不认为?因为大地是我的母亲,天空是我的父亲,星星,月亮,云彩,庄稼,树,草,蚂蚁,鸟儿,鱼,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我的亲人,都是爱我的,也都是我爱的。

我走过一座城市又一座城市,我走过一座村庄又一座村庄。我的祖国辽阔无边,我一生都走不完。我就这样慢慢地走着,今生不够,我来生接着再走,走到哪里算哪里。无论哪里都在我的祖国,无论哪里都有我的人生。

在我的旅途中,我又遭遇过形形色色的人,老少,男女,城里人,乡下人,有钱人,穷人,丑人,俊人,健康人,残疾人,我都平等看待,我都给他们微笑。我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我生来就会笑。虽然我脸上没酒窝,我也爱笑。

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找到那个愿意重新写我的作家。这样,我就能离开小说,真正活在现实里了。现实比小说丰富,丰厚,丰硕,更像生活。现实就是生活本身。人在现实里要吃饭,要睡觉,还要做爱,还要死。人在现实里有悲哀,更有幸福。农民背井离乡来到城市,在现实里,也能生活。我,叫桃子,一个没文化的瘸姑娘,在现实里这么久了,也还好好的,没死。

现实不像小说。现实不是小说。在小说里,作家刘毅然一冲动,就让我的初恋情人小毅死了,作家刘毅然又一冲动,就让我成了瘸子,他最后一冲动,就注定我流浪一生。

感谢作家刘毅然创造了我。

更感谢作家刘毅然给了我一生流浪的命运。

最后,我还要感谢作家刘毅然,感谢他把我写成瘸子,把我写成半文盲,文化高到刚会读小说。会读小说,我就会幻想。会幻想,我就有对幸福的憧憬。

这一切,都恰到好处,真好。

唯一不好的是我的死亡。

我没想到在现实中,我这么快就死了,而且,是这样死的。

我心不甘,我情不愿。

幸亏,我现在终于找到你了白连春,你会重新写我吗?你会?这就好了,这,意味着我的人生就不遗憾,可以重新来过,是不是?

我发现夜晚中最好的夜晚是春夜,而春夜中最好的夜晚是下雨的夜晚。俗话说,春雨贵如油。还俗话说,春雨绵绵。这里的绵是爱情一样的缠绵。不止一次,我在绵绵的贵如油的春雨中漫游过。春风轻轻地吹着,一阵比一阵温暖。春雨落着,一丝比一丝甘甜。这时候的大地,绝对,真正,彻底,地地道道,就是一个无私的充满且释放着大爱的母亲。还有夜空并非漆黑一片,完全可以看成天父注视的眼睛,夜空是一夜比一夜蔚蓝一夜比一夜深远一夜比一夜更多遐思:这是新的一年,该有多少东西是新的还是继续一成不变?

在下雨的春夜,一个人慢慢地没有目的地地走在大地上,地是这人的母亲天是这人的父亲,这人就仿佛在自家后园玩耍一般。这人的过往,这人的错误失败和所有的爱恨,都可以抛在一边。地球很大,其实很小,宇宙很大,其实也很小,不过一地一天,如果少了人在中间行走,就失去了活生生的意义。当我独自一个在大地之上顶着天空行走,确确凿凿,我感受到天空和大地,一个是我的父亲一个是我的母亲,永久,永远,永恒,永垂不朽,我都是,我只是,他们的孩子。世间万物,一切,统统,都是,只是,他们的孩子。天,地,人,物,始终不渝,坚贞如一。

春夜开始萤火虫和蛾子都不出现,春夜开始还很寒冷,萤火虫和蛾子要等到比较温暖后才出现,虽然没有萤火虫也没有蛾子,但是磷火时不时有的,而且越是下雨的春夜,磷火越多。磷火在黑暗中,在绵绵春雨中自动燃烧。很小,我就听大人们说过,夜晚的磷火是鬼火,是人死后他的灵魂在燃烧。我喜欢这样的传说。我死了也要灵魂燃烧,即使夜晚下雨我也要燃烧。

和白天比,我为什么更喜欢夜晚?因为夜晚,我更能感受到,碰触到,抚摸到,天地人是一家。白天喧闹的一切都睡着了,动物们都睡了,植物们,树,草,花朵,庄稼,以及磷火即死人的灵魂却醒了。在夜晚不是所有的动物都睡了,睡了的是那些白天高高在上的大动物,比如人,而另一些小动物一直醒着,比如萤火虫和蛾子,还有蟋蟀。小动物中,这三种,或者说,三样,是我最心疼的。是的,我用了心疼这个词。为什么?因为它们和我一样,是夜晚的动物。

先说蟋蟀,很多诗人都写过,它们是已经消失的故乡的象征。它们在夜晚集体唱歌。它们的歌声多么动人,让多少背井离乡失眠的人得到想要的安慰。

再说蛾子,噢,想起了,为什么我不是特别喜欢城市的夜晚?因为城市的夜晚路灯太多了,太亮了,太招蛾子了。我在夜晚漫游,从来都是穿出城市到乡村的大地上。在乡村的大地上没有路灯,照明只有月亮和星星,还有萤火虫和磷火。这样,就不损害蛾子。在城市和城市郊区的夜晚,大街小巷,马路上,路灯亮着,春天过后,一直到冬天来临前,都会招引蛾子。有个成语叫飞蛾扑火,不准确,飞蛾即我说的蛾子,不止扑火,它们还扑灯。实际上,飞蛾扑光,凡发光的一切,火和灯,它们都扑。在夜晚,只要有光亮处,它们就勇往直前地扑。问题是它们的扑不是简单的扑,是拼命的以死相依的扑。蛾子扑路灯,路灯下死伤一大片,数不清。凡是扑到路灯,被碰落到地上的蛾子最后都死了。在夜晚,城市的路灯亮着,招引蛾子们从或近或远的黑暗中飞来,以死相扑。这是蛾子对光明的爱情。死亡的爱情。每一只蛾子,一生只有一次。我不愿意看到蛾子死在路灯下。所以我不喜欢城市的夜晚,每次走到路灯下,看见地上一大片蛾子,我都会默然垂泪。我不明白蛾子们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爱着火?爱着灯?爱着光?一些时候,看见扑灯的蛾子,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也是一只蛾子?我流浪,日夜不停地追求着,扑着,我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我会死在何处?死在哪一次追求中?

最后说萤火虫,萤火虫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之一,先前,我已经多次提到过。它们是夜晚大地的灯,不像城市的灯,会杀死蛾子,萤火虫这种灯没有任何危害,不是危险品,它们的光是安全的,对于植物,对于人,对于蛾子,都安全。

如果说萤火虫叫我心疼,那么,磷火就让我爱怜。为什么是爱怜?因为我懂得:磷火不是普通事物,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它们是死人的灵魂。今后我死了,也会化作一团小小的磷火。

每次看见磷火,我都会忍不住想:它们中哪一粒,或者说,哪一团,会是那些爱过我已经死了的人的灵魂?比如宋健平的?比如陈种田的?还比如多年以后我自己的?

有一次我在春夜的雨中漫游。我走的不是那种很小的路,是比较大又不是很大的乡村公路,这样,我就不会迷路。绵绵春雨很容易让人迷失方向,甚至让整个人都沉浸不见。我走着走着,起先是一团磷火跟随着我照耀,慢慢地,磷火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有数不清的磷火把我团团围住了,到后来,这数不清的磷火几乎抬着我在漫游,仿佛我就是一个在春夜的雨中燃烧的人,仿佛我就是一团光芒本身。我就确信了这些磷火中,肯定有宋健平和陈种田,因为他们都是我的亲人我的爱人。他们死了,灵魂肯定一直陪伴我。

太令人惊叹了。绝对奇迹。这情景我一生就遇上一次。后来,我再想遇见,都没有。我恨不得我的人生都浓缩在那一个夜晚。

虽然我的人生没在那一个夜晚停滞不前,但是从那一个夜晚开始,我就能时常感应到磷火。只要我愿意,总有一团,两团,三五团磷火出现在我跟前。当我在夜晚漫游,磷火总是带领我。我坚信那带领我的磷火,早先作为人活着时,一定是爱我的。

实话告诉你吧白连春,最终,就是在一团磷火的带领下,我才找到你的。不然,我怎么找得到长江岸边在一棵草根下睡觉的你?你躲藏得如此朴素如此隐蔽又如些干净,若不是一团磷火带领,谁会想到诗人白连春就在长江岸边的一棵草根之下?即使想到了,那人也找不到,因为长江岸边有无数的草。然而,在一团磷火带领下,我找到了你,而且我跟你一说你就十分痛快地答应重新写我,难道这不是天意吗?天意要我在地球,在人间,最后遇见的一个人就是你白连春,而你,恰巧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重新写我的作家。

倘若最终我都没找到愿意重新写我的作家,我这一生就白瞎了,几十年白忙活一场,一分一秒都不存在,我永远只是作家刘毅然笔下的人物瘸姑娘桃子。

不。我不想永远做作家笔下的人,我要做生活中活生生有血有肉还有灵的人,纵然我没钱,没权,没名,不漂亮,从小无亲人关怀,还纵然整个世界,除了小说里的小毅真实地爱过我,在现实中,就是几个老头爱我,基本上,我是一个不被人爱的人,一个多余的人,一个被遗忘的人,一个被侮辱被损毁的人。我的死亡就是我被侮辱被损毁的见证。

我是怎么死的?

别急,我羞于告诉别人,但也会对你说,白连春。

那天是个阴天,没太阳,没风,也没雨,那地方是个普通城市的普通公园,没什么特别,有树林,有水池,有亭子,有广场,还有数不清的唱歌跳舞和做各种各样锻炼的人,还有尽情玩耍的人。

开始我坐在水池边一棵柳树下,我照例手里捧着一本书,假装在看书,又假装在睡觉,实际上我在等那个愿意到我跟前同我说话愿意给我一些小钱让我吃饭的人。

我一直等着。我的一生都这样等着。那天,我等到下午,接近傍晚时分才有人到我跟前同我说话,是个小伙子,长得挺帅,穿着也不错,西装领带,皮鞋锃亮,显然是进公园前刚擦过的,然而和我一样,给人营养不良的感觉。

他来到我跟前,轻声,很有礼貌地微笑着和我说话。看样子,和听他说话,我确信他是个大学生。我以为是我的菜,哪里想到是我的死亡?

大学生和我说了很久,有些羞涩地表达出:只要我和他一起去树林里,他会给我一百块钱。

我当然不会拒绝,我饿了一天肚子,等了一天,等的就是这一百块钱。

我说,这公园我不熟悉,你走前面吧,我跟着。

我这样说的原因,还有一个是担心他一开始看见我是个瘸子,会反悔。我总害怕别人看出我是瘸子,虽然最后人人都知道我是瘸子。我哪里晓得,我这跟着他一去,作为人的我,我的肉身,就再也没能活着走出那片树林那个公园,更没能活着离开那座城市继续我的流浪生涯。我是第二天,作为尸体被一个小男孩发现的。小男孩看见我的尸体,吓得尖叫一声转身就跑。不久,小男孩把他的爷爷奶奶和别的几个人领来。再后来,来的就是警察了。我的尸体被运出树林运出公园,送进城市和警局关系好的某家医院的一个不大不小的房间。这房间叫法医室。法医毫不在乎,把一些东西塞进我的尸体,又取出来。最后,法医得出结论:我是先被奸,后被掐,致死的。尊敬的法医还得出另一个结论:我虽然是个瘸子,但仍旧是个妓女。

很快,那座城市的报纸和电视都作了报道:一个叫赵丹的外地妓女,在本地公园被奸杀了,希望广大市民们提供线索。

在那座城市虽然妓女不少,但是妓女被奸杀还是第一次。

然而,报道虽然报道了,市民们也提供了不少线索,有用的很少。

奸杀我的凶手是两年后才被警察抓到的。他,那个凶手,交待,他叫李先富,家住本市某区某乡某村,是个大学生,在省城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回到老家所在的城市,还是没有找到工作,就绝望了,想先快乐一下然后再自杀。他找到了我,快乐是快乐了,他一分钱都没有,拿不出开始许诺我的一百块钱。我不同意,我扭住他不松手,又吵又闹又哭。他一急,就狠狠地掐住我,把我掐死了。他本绝望要自杀的,看见掐死了我,反而害怕死不敢自杀了。他逃回老家乡下,养起了鸡。毕竟他是在省城读过大学的,才两年时间,他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养鸡大户,挣了不少钱。

正当他和一家人,父亲母亲还有妹妹,都高兴的时候,警察找到了他。

他没被判死刑,说到底,奸杀妓女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罪。

他没被判死刑,还因为律师为他辩护,说,他是由于读了大学找不到工作,被社会逼迫的。

他是被社会逼迫的,那么,我呢?

责编:朱传辉

题图:薛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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