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蜂蜜》标准座谈会

2015-01-25 05:01杨寒冰
中国蜂业 2015年3期
关键词:送审稿计生委蜂产品

杨寒冰

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蜂蜜》标准座谈会

杨寒冰

2015年1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在京召开了《蜂蜜》标准座谈会。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副司长张志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王竹天、王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食品监督一司二司的相关负责人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副处长齐小宁以及《蜂蜜》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应邀参加座谈会的行业代表有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中国蜂产品协会会长王啉,蜂蜜专委会原主任杨寒冰、主任郭利军,中国农科院蜜蜂研究所检测中心主任李熠,福建农林大学缪晓青教授,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张翠平副研究员,浙江省缙云县绿纯养蜂合作社理事长胡元强,中粮集团研发总监惠兴辉和协会其他相关负责人。

这次会议是在中国蜂产品协会2014年12月23日向国家卫生计生委送达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修订(送审稿)反馈意见,仅半月后召开的。

2014年12月17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无锡召开。会议审评了包括《蜂蜜》在内的20多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蜂产品协会蜂蜜专委会原主任杨寒冰和主任郭利军应邀参加了会议。会上,杨寒冰发现福建疾控中心提交会议审评的《蜂蜜》国家标准(送审稿)没有经过标准修订协作组的讨论,并在送审稿中又增加一句从未在标准讨论稿中出现过的、要求在蜂蜜产品标志中标注“一周岁以下婴儿不得食用蜂蜜”的条款。杨寒冰当场对福建疾控中心的违规操作和增加这一没有科学依据的条款,提出质疑并表示强烈反对。

郭利军还发现标准送审稿中菌落总数指标的表示方法和数值与国家卫计委发布的《蜂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此,郭利军要求起草单位予以解释。

中国蜂产品协会领导对《蜂蜜》国家标准审评会上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会议并很快形成了对《蜂蜜》国家标准(送审稿)反馈意见的文件,及时送达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积极努力和大力支持下,促成了这次座谈会的及时召开。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主持了座谈会,座谈会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送审稿)充分听取了行业代表的意见。参加座谈会的行业代表分别就《蜂蜜》国家标准应该具有打假功能、周岁以下婴儿不得食用蜂蜜没有科学依据、菌落总数下限200指标过低和蜂蜜标准应该包括甘露蜜在内等4个问题发表了意见,提出了修订建议。

中国蜂产品协会会长王啉、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也分别就上述4个问题谈了自己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在座谈会结束时做了总结性发言。苏志在发言时表示,我们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标准涉及各方面的利益,我们一定要于法有据。科学就是要有数据,合理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按习总书记说的“众人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我们愿意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经过讨论,找出共识,推进工作。

中国蜂产品协会会长王啉认为,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组织召开这次座谈会,说明了对协会反馈意见的高度重视。王啉还说,促成这次座谈会的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议就以上几个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反复协商,就一些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座谈会开的比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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