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2-06 17:43许玉香
法制博览 2015年25期
关键词:公务员队伍监督

许玉香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 450000

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许玉香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0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随着时代的进步,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不能满足人民对清廉高效政府的要求,公务员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公务员制度加大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公务员制度;腐败;问题;对策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成就

1993年10月1日,我国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时条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从1993年至今已经三十多年,公务员制度改革获得巨大成就,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改革了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了正常退休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公务员权益保障制度等;第二,对公务员队伍的种类进行了明确界定,比如把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剔出公务员编制;第三,对公务员进行了分类,将公务员队伍划分为综合岗、技术岗和行政执法岗,并且对他们进行分类管理;第四,建立了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严格规定了“凡进必考”;第五,要求领导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回避制度初取成效。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进步,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不能满足人民对清廉高效政府的要求,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逐渐浮出水面,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官本位”思想依然盛行

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学而优则仕”、“权力至上”等思想根深蒂固。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具有浓厚的官僚主义思想,脱离群众,自以为优越于人民群众,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更有一些领导干部把权力当成是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大行腐败之坏事。

(二)公务员“铁饭碗”依旧,退出机制不健全

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不断进入公务员队伍,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当然,公务员退出机制也必不可少,这样才能将公务员队伍中出现的低能力、贪污腐败、玩忽职守的人员清退出公务员队伍,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当前公务员制度中,选拔录用制度比较严格,优秀人才选拔录用成为公务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但是,公务员退出机制却依旧难以落实,公务员“铁饭碗”依旧。虽然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公务员退休和辞退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只要公务员不犯贪污腐败等严重错误,基本上都不会认定为不称职,导致公务员队伍能力差、年龄老的人出不去,高学历、高层次的人才难以大规模进入公务员队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与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公务员制度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于2006年正式实施《公务员法》,是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大法,为公务员科学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本法律对于公务员相关规定比较笼统,相当一部分没有具体的操作建议。另外,我国公务员实际管理中“人治”色彩比较强,很多情况下,公务员晋升依靠领导干部的赏识与提拔,导致有许多公务员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而是一门心思放在找关系、攀亲情、送礼贿赂,影响了政府行政效率,腐蚀了公务员队伍。

(四)公务员队伍监督不到位

我国公务员队伍监督主体中,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都存在缺位现象,公务员队伍监督更多依靠政府纪检委负责,不符合权力制衡原则,导致公务员权力,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大,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大案要案,以及山西等发生的塌方式窝案的发生,都说明了,权力松于监督的危害性。

三、公务员制度改革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

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离不开公务员思想观念的转变。抛弃“官本位”封建思想观念,真正形成人民公仆的思想观念,权为民为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此,要紧抓公务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以及公务员流动制度

公务员考核指标要与岗位类别、实际工作内容结合起来,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考核流程要坚持公开化和民主化。进一步健全公务员退休辞退制度,加大对一些懒政、不作为的公务员辞退力度,打破他们的“铁饭碗”,加快推行聘用制公务员制度。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引咎辞职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严重违纪违法公务员,可以采用断崖式降级纪律处分,使其很能在短期内恢复到原先地位,比如2014年6月,江西省原常委赵某某受到断崖式降级纪律处分,由副省级干部连续下降七级,变成一个科级公务员。

(三)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制度

公务员法律制度建设不是一蹴而就,而是要在我国法治建设中不断推进公务员法律制度建设,特别是在我国具有浓厚“人治”土壤的社会环境中,公务员法律制度建设更需要经过漫长曲折的过程,在实践中摸索前进,不断完善公务员配套制度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

权力不受监督,必将产生腐败。为此,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监督的立法工作,争取《反腐败法》的早日颁布实施,同时发挥司法机关在公务员监督中的作用,加大对违法公务员的打击力度,对腐败零容忍,绝不姑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大众在公务员监督中的作用。建立灵活便利的社会监督机制,比如开设廉政专线,建立反腐败网站,加大有奖举报奖励和保密工作。另外,要发挥民主党派以及党外人士的监督作用。

[1]李丹.公务员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J].现代交际,2014(12).

[2]宋斌.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的三大难题[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2(08).

D630.3

A

2095-4379-(2015)25-02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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