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摊贩的生产与治理

2015-02-06 17:43鲍鹏飞
法制博览 2015年25期
关键词:摊贩城市建设治理

城市摊贩的生产与治理*基金项目:受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社会学示范性硕士点资助。

鲍鹏飞

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摘要:在城市建设和社会秩序的内在要求下,摊贩成为一个“问题”群体,摊贩不仅自身面临就业、生活、社会认同困境,而且城市治理也面临环境、食品安全、社会稳定等困境。对于摊贩治理,需要走法治路径,完善城市规划和就业体系,为有能力和需求的摊贩提供融资渠道,综合各种措施,实现“问题”群体契合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摊贩;治理;城市建设

中图分类号:F299.24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鲍鹏飞(1989-),男,安徽六安人,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发展社会学。

在一个开放式的、各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的社会中,现代化将会加快进程。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村中的传统秩序解体,庞大的农村人口脱离了农业生产进入城市。而城市的容纳能力有限,无法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同时城市居民同样面临着就业压力。城市摊贩,就是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他们是一群特殊的群体,其产生具有必然的因素。这个群体不仅与摊贩个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而且与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城市稳定等关联。

一、摊贩群体的生存机制

(一)生存困境

城市中的摊贩属于城市边缘群体,缺乏社会保障,面临多重困境。第一,就业困境。从事摊贩经营的个体户,主要来源于农村人口和城市边缘人群,他们缺乏职业技能训练和高等教育经历,就业资本有限,无法在现代化组织中享受环境优越、待遇优厚的职位。而摊贩经营成本较低、缺少技术门槛,成为他们最终的选择。第二,生活困境。摊贩的收入不稳定,进入门槛很低,容易形成同质性经营,竞争激烈,分散了客源,同时也分流了收入。许多外来流动人口,不仅要租房,还要维持生计,但是收入有限,扣除各种生活支出之后,生活就会非常拮据。第三,社会认同困境。摊贩主要居住在城市抵挡小区和城中村之中,缺乏社会支持网络,交际圈局限在社区之中,而社区中大多居住的是与自己身份地位大致相同的人,从同类群体寻求认同,无法得到城市其他群体的认可。

(二)摊贩群体的生产机制

宏观的体制结构发生变化,推动中层组织结构发生改变。制度的开放性逐渐增强,不仅要经常面对现实经验层面的新变化,而且要面对全球化的考验。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由国家推动,然后逐渐形成多重力量的共同合力共同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个体不断的受到这种宏观制度结构和中观组织机制变化的影响和调适。摊贩已经形成了独特的生产机制。外部环境改变,改变了民众原先的生存状况。农民背井离乡,由于自身能力有限,成为就业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下岗职工离开原来的单位,以前在体制内,由体制提供保障,没有后顾之忧,企业改制之后,许多技术含量较低岗位的下岗工人,不得不面临重新择业,缺乏专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成为弱势群体。从事摊贩经营的人群受到就业能力和资本的限制。体制和环境发生变化,而个体适应变化的能力有限,就不断生产了自己的弱势地位。同时受到体制和结构变化影响的人群是巨大的,现有的就业体系和城市空间的吸纳能力有限,就造成了许多人无法进入组织化的轨道,只能依靠自己自谋职业,而摆摊是其中入门成本较为低廉的一种。

二、城市摊贩的治理

(一)摊贩经营的负部外向性

1.关系个人权利问题。较弱的就业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使摊贩在面临短期的变故时,就会感到力不从心。而外来流动人口还面临制度接纳问题,不能享受公民权,公民权的实质是承认和排斥,从事摊贩的外来流动人口实际上是被排斥在城市生活之外。

2.环境问题。摊贩的主要营业时间是早晨和傍晚,摊贩大多选择客流密集区域。许多摊贩逐渐固定化、集中化,大多携带桌子、凳子供顾客使用,许多顾客在摊位解决用餐。到夜晚收摊时,马路上遍布一次性饭盒、塑料袋和各种各样的残羹剩饭。一个摊位就相当于是一个垃圾制造机器。摊贩大量集中,生产的油烟能够影响附近整个小区。尤其是烧烤,对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极为恶劣。烧烤的需求量很大,卖烧烤的摊位数量也很多的,其对空气的影响力度堪比工厂的小烟囱。

3.食品安全问题。路边摊的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得到保证。原材料来源地不能确定,既没有对原材料来源进行检验的有效方法,也没有杜绝地沟油的具体措施。完全凭着良心去经营。摊贩都是小本经营,追求低成本,选择便宜的原材料进行食品加工,所以原材料的安全隐患非常严重。摊贩具有流动性和临时性,而顾客也具有随机性和流动性,出现安全事件,将很难追踪源头。

4.社会稳定问题。摊贩治理不是事关摊贩个人的事情,而且对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摊贩没有被纳入社会组织之中,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摊贩在城市中大多处于原子化的状态,既无力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也无力改变自身的生存现状。对于摊贩的治理常常是强制与抵抗。强制执法和暴力冲突不断上演,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经常见诸报端,会形成全国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

(二)城市摊贩的治理路径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法是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最为有效的手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

究”,成为法治国家,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才能得到保障。对于摊贩的治理也要依靠法律,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形成长效机制。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摊贩群体的全国性法律。许多地方制订了专门针对摊贩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摊贩不能仅仅采取强制和禁止。易疏不宜堵,这是大禹治水时采用的智慧。摊贩和执法部门的冲突事件不断成为新闻关注的焦点,而且成为寻常百姓作为谈资的噱头。不能把摊贩和城市管理者二者单纯看作是“猫”和“老鼠”之间的关系。摊贩数量庞大,对于摊贩的治理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社会长治久安。

1.对摊贩进行专门立法。应该把摊贩纳入规范化、合法化的渠道,而不是成为法律的边缘群体。目前针对摊贩的立法主要是地方性立法,不同地区对待摊贩的态度不一。这就造成摊贩治理的千差万别,每个地方对待摊贩的手段也参差不齐。因此,有必要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对摊贩这一数量庞大的群体进行统一的界定,对地方执法部门进行指导和规范。地方可以根据全国性法律,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方的具体法律规范。

2.科学进行城市规划。根据科学论证和城市居民的合理需求,在空间上进行合理布局,运用宏观调控和市场经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将街头摊贩纳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摊贩大多生存于低廉、偏远的小区,只有进行科学规划,为摊贩的经营提供便利的场所,才能杜绝路边摊的再生产。

3.增加就业保障,扩充就业渠道。增加公益性的技能培训,增加弱势群体的技能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资本;拓展就业渠道,为求职者提供便利方式寻求新的职业,将他们纳入正规化的就业轨道;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工人权利,建立违法违规用工行为的便利申诉通道。

4.建立小额贷款融资通道。摊贩大多低成本经营,缺乏资金,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摊贩无法满足现有的融资渠道设置的条件,无法进入现有的融资渠道。对摊贩提供资金支持,减少他们的融资成本,帮助他们建立固定的营业场所,将有利于摊贩经营的正规化。

5.建立摊贩经营协会。将摊贩纳入组织化的轨道,增加摊贩的组织化程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我服务,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形成摊贩自治组织和制度,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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