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困境及出路

2015-02-12 08:44吴晓琪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5年1期
关键词:社工深圳岗位

吴晓琪

社会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而在我国,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实务还只是最近五六年的事情。深圳的社会工作虽起步较早,但目前社会工作者占深圳总人口的比例也还不足0.3‰。由于社会工作起步较晚,尚未被社会大众所认识和接纳,加上对于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依赖,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只能算是一种半职业化就业方式,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很大的差距。

一、深圳社会工作者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认知不足

在我国,社工长期处于“冷门”状态,甚至大多数人把社会工作误以为简单的“居委会工作”、“志愿者”或者“老年人做的事”。在河北廊坊的一项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只有14.5%认为自己对于社会工作比较了解,完全无人认为自己很了解社会工作,95.2%表示自己从未接受过社工帮助。”[1]

深圳的社工工作开展得较早,但目前对社工的使用多限于政府购买,社会对社工认同感和认知度还偏低。从企业社工来看,据深圳市民政局统计,截至2013年底,深圳市的企业社工总数322人,引入社工服务的企业、工业园区、民营医院等机构共99家。相对于深圳39万多家的企业数量,企业社工的数量还是过少。购买方式主要为政府全额购买和政企合作购买,企业自主全额购买社工服务的微乎其微。这种认知不足,必然导致社会工作的社会需求不足,限制社工机构自行对外开展业务的可能,导致社工机构不可能通过服务收费等方式汲取足够的运作资金,而形成了对政府购买的过度依赖。

(二)社工供给数量和质量双缺口

总量供给不足。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到2015年,我国要培养200万社会工作人才,2020年要达到300万名。人才培养需要较长时间,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我国现累计有20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了社会工作本科专业,每年能培养大约2万名社工相关专业毕业生,培养人才的速度与需求目标差距甚远。虽然现在社工的社会需求并未被充分激发,但是这种潜力一旦释放,必将出现全国各地社工总体需求强劲的局面。深圳的情况甚至比全国总体环境更为严峻。深圳的人口基数大,但高校少,缺乏自主培养社工专业人才的能力,同时又面临国内其它社会工作后发城市的人才抢夺,未来深圳社会工作的发展必然受到社工人才不足的限制。

社工专业素质质量有待提升。目前,深圳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证书人数累计约6千人,社工从业人员也有4千多人,虽在全国城市处于领先地位,但社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离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目前在职在岗的社工绝大多数因专业不对口、未接受过专业学习;二是即使从高校科班毕业的那一小部分社工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实务能力也难如人意;三是具有较高水平、能独立并指导他人完成工作的社工高级人才所占比例较低。具有社工师资格的所占比例还不到5%,距离《深圳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社工师达15%~20%和高级社工师达2%~3%的要求甚远。

(三)社工就业不充分

虽然深圳社工人数相对于实际服务人口还明显不足,但社工就业不充分现象依然存在。社工工作时间达不到标准工作时间,造成了社工的人力和能力浪费。具体表现有:

社工行政化依然存在。目前深圳很多岗位社工由于政府部门编制内人员不足,当任务繁重时而被随意调动并成为行政工作的帮手。

非自愿的工作闲暇。由于设置不合理或社会大众的认知不足,社工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其专业工作无法开展或者说基本上不具有开展专业服务的空间,进而导致利用不饱满的非自愿工作闲暇。

就业不稳定。深圳的社工机构缺乏慈善捐助和有效社会需求,对政府购买高度依赖,能否在政府购买服务中中标决定着机构的生存,而社工机构的运营不稳定直接影响和决定了社工的就业,职业中断和更换造成就业不充分。

(四)社工薪酬支付制度不完善

深圳社工的薪酬支付制度的特点:一是政府财政支付手续周期较长;二是拨付机制不完善,比如有的需要市区两级拨款,需要项目执行过半才能层层拨款,任何一步迟延,都可能导致欠薪发生。此外,评估审计滞后也是导致支付延迟的因素之一。

“根据深圳市社工协会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2012年2月28日,市区两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岗位、项目和社区服务中心,应到账而未到账款项总额为1218.47万元,共涉及27家社工机构。‘平均每家机构未到账45万元。这1218.47万元中,因评估原因未到位款项是233.887万元。’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社工机构没及时拿到购买服务费。”[2]有能力的机构尚可对社工工薪先行垫付,而大部分社工都要承受工资拖欠的境遇。

(五)社工高流失率

社工人才的流失是从第一次择业时就开始了,“对口就业的学生大概占总数30%多”。[3]而进入职场后,流失同样在发生。近年来,深圳社工流失率不断攀升:从2008年的8.2%,一路攀升至2012年的18.1%。2013年社工流失率达到19.2%,为历年最高,且在流失的社工中,有超过七成的人不再从事社工行业。深圳社工流失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薪资偏低。在深圳大力发展社工事业之初,工资标准定得较高,这也是深圳吸引了大批社工人才的主要原因,但这种相对优势正逐渐消失。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广州、东莞的社工工资都已经超过深圳。现行机制下,社工的薪酬并不是完全由市场供需均衡决定的,而主要是由政府购买标准确定的,这就使得无论供大于求或者供不应求,都不会及时反应在社工服务的购买标准上。

发展空间有限。深圳的社工服务正在从以岗位购买逐渐向项目购买过渡,但目前岗位社工仍占绝大多数,职业晋升只有督导职级提升一条途径,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项目负责人才等尚无晋升的机制。而且,由于项目服务没有配备督导,使得项目社工无法获得督导职级晋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项目社工工作积极性低和职业倦怠期产生。

而其它地区的社工事业正处于起步或者快速发展期,需要大量的管理人才和经验丰富的社工,也就是说,他们能提供的岗位更高,更具吸引力。此时,社工事业起步较早的深圳已经培养出的具有1~3年工作经验的职业社工,常常会被作为骨干,挖去广州、东莞等地担任机构的主任、副主任等职,在薪酬上也有提高。社工督导更是成为炙手可热的人才。可以说,很多资深社工实际上是通过地域流动实现了职业晋升。

不良竞争机制导致逆向选择。目前,深圳政府对社工服务的购买采用一刀切式的统一标准,虽然社工机构是非营利机构,但是要考虑运营成本、收支平衡等问题。因此,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会压低成本,有些机构仅按政府规定最低数额支付工资,经验丰富的老社工和新进社工在薪酬上没有本质区别。而在工资形成差异的情况下,机构可能更偏好于资历浅但薪酬更低的初级社工。这样,就造成了深圳社工劣币驱逐良币,最终优质社工被迫出局,转而寻找其他机会的结果。

二、完善深圳社会工作的建议

如今,深圳社会工作的领先优势正在逐步消减,要想实现深圳社工的继续发展,人才队伍是关键。要想实现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序、可持续发展,还要从制度上的创新、完善来着手。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移,增加社工需求

社工队伍和社会组织要发展,必须要有事情做,而政府职能转移得越多越合理,就是相当于为社工服务创造了就业岗位和成长空间。因此,政府在社会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社工服务,对社会组织的发展给予必要的扶持和资助,为社工成长提供必要载体,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今后,深圳应更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转移,有计划、有目标地合理、规范地进行岗位开发设置,通过配套岗位,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发展空间。

(二)大力开发企业社工

一个社工机构的成长,不仅需要有优秀负责的社工人才,更需要固定的、有优势的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需要有自己的服务实体参与社会竞争;需要募集足够的社会资源扩充、细化和深化服务。那么,深圳的社工机构如何从小转大,由过度依托政府转为依托政府和社会需求?可见,能否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对社工服务的潜在需求,是未来深圳社工和社工机构发展的关键。事实上,个人、家庭、社区的需求是巨大的,尤其是深圳,因此企业社工大有发展前景。企业社工不仅是考验社工机构和社工的专业素质,更是社工机构改变单纯依赖政府或公益资金的帮助,产生自我“造血功能”的尝试。

(三)创新制度设计,解决社工薪酬问题

一是关于薪酬支付问题。社工虽是以“助人自助”为核心价值观的职业,但决不能忽视“薪酬”留人的作用。为解决社工欠薪问题,可进行以下探索和尝试:

社工购买支付方式的标准化。目前,深圳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的支持途径实行市区两级分担,拨款和支付方式有所不同。但无论何种途径,都应做到尽量统一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的支付方式,建立政府财政支付的快速拨付通道,缩短审批、评估、拨款等相关环节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包括公益金支持在内的社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支付承诺制。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支付承诺制,对政府机关自身形成约束,就购买资金支付、审计监督方式等做出承诺,甚至可以明确承诺未兑现的偿付机制。

建立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组合支付方式。探索将社工工资分为两个部分,即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是对社工劳务付出的最低也是最基本的报酬,只要不出现重大意外,基本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保证社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具体可考虑建立政府财政预拨机制和社工行业欠薪保障基金等,确保在各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社工可根据相关程序申请工资垫付。绩效工资的支付可在合理范围延迟,如明确项目或者岗位社工工作完成后,或者社工服务成果评估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

二是社工薪酬偏低问题。购买标准要提升,但像以往那样一刀切的增长方式不可取,一是可能带来成本过高,二是缺乏激励机制,不利于用弹性工资来对社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实施奖惩。因此,未来社工购买可考虑将7万元/人/年作为最低购买标准,在此基础上按工作类别、工作量的差异设定绩效奖金的等级和数量,并根据社工服务的评估结果核定发放。

(四)创新社工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社工专业技能

社工专业人才培养主要有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两个渠道。在发达国家,社会工作入行的首要条件是学历要求。美国社工最低的入行学历是本科,但绝大多数职位都要求具备硕士学位。而我国的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人才不能满足需求,深圳更是缺乏培养本土社工专业毕业生的能力,因此,深圳除了高薪吸引外来人才,更多地需要通过在职培训培养本土社工人才。当前,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升社工人才的素质:

对于集中在民政、残联、妇联、共青团等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的社会工作人员,通过补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操能力的训练,提高其社会工作意识和专业化水平。同时,以招募的方式,从志愿者和其它领域中对社会工作有兴趣的人员中选拔人才,不仅打造社工——义工双工联动模式,还要打通义工到社工之路,通过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一支优秀的社工队伍。最后,针对深圳特殊市情有计划、有目的培养与之相适应的社工人才。如企业社工、劳务工社工、新生代劳务工聚居型社区综合服务社工等这些专业社工将会是需求旺盛的专业岗位。应着手吸引和培养这些专业性的人才,以有效应对和解决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使社工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创新评估机制,对社工奖惩并进

目前,深圳已经基本建立了客观科学的第三方评估体制,但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提升评估时效性。现有评估机制主要是事后评估,这既有可能造成购买款项支付的延期,又不利于及时改善社工工作。因此,应在成本允许的情况下,探索一种定期的、常规的评估监督模式,提升评估时效。二是加强对评估结果的使用。目前的评估结果主要作为今后购买服务、评先创优及落实培育扶持等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未直接与奖惩挂钩,不能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建立奖惩机制,划拨专款对在评估中表现优异的进行嘉奖,并对表现一般的机构给予鼓励并指出改进方向,对于表现较差的取消其参与政府购买项目的资格,严重者甚至撤销机构。

(六)创新社工机构运营模式,强化社工岗位吸引力

社会工作发展的起始阶段主要由政府主导,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撑来为社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目前深圳的社会工作已进入稳定发展期,社会工作的推动不能完全由政府主导,而应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发挥社工机构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增强自身的造血能力。

尝试在社工机构中引进“员工持股”模式。面对社工行业“薪酬待遇低、流失率高”的整体情况,在社工机构的运营模式中引入“员工入股”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勇敢的尝试。社工机构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员工入股的方式:一是可以增加机构的运作资金,减轻机构运营压力,利于机构向外拓展和扩张;二是可留住专业人才,由雇佣者变成所有者,是对优秀社工的一项褒奖,增强员工归属感的同时,也可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增加一定股东级别社工的收入。

购买资金来源多元化,扶持社工机构发展。社工服务购买主要来自于政府,但政府之外的资金决不能被忽视。深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支出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而基金会、慈善机构和企业却鲜少参与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这非常不利于社工事业的发展和社工供需市场上有效竞争的形成,也不利于促进合理购买标准的定价机制产生。因此,除应有规划地增加社工岗位或项目购买,将社工购买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还应扩大社会融资渠道,使社工购买资金来源多元化。

[1]时玥.关于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认知情况的调查分析[J].知识经济,2011(13).

[2]社工欠薪问题将获解决[N].晶报,2012-3-5(12).

[3]中国社工:悄然兴起的社会治疗师.[EB/OL]http://today.banyuetan.org/jrt/120406/65598.shtml,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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