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用途英语改革困难的社会学制度主义分析

2015-02-13 02:57戴建波王红丽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制度化用途主义

戴建波,王红丽

(1.湖北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北孝感432000;2.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外贸外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专门用途英语改革困难的社会学制度主义分析

戴建波1,王红丽2

(1.湖北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北孝感432000;2.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外贸外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专门用途英语是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方向,但传统大学英语教学模式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其向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的转变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制度变迁是旧制度的去制度化和新制度再制度化的博弈过程,是旧制度合法性危机和新制度合法性确立的复杂过程。在这个博弈过程中,旧制度会负隅顽抗并不断自我修复,旧制度的滞后性影响会长期存在;新制度的构建是与旧制度的“渗透”和“反渗透”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先通后变”地落实新制度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实现由普通英语向专门用途英语的转变。

专门用途英语;社会学制度主义;制度变迁

自建国以来,旨在改进和提高我国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改革从未间断过,我国大学英语课程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之后,也因其“费时低效”而饱受垢议,专门用途英语是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但传统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过程中表现得异常地顽强,使得专门用途英语改革步履维艰。

英语教学EFL(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分为普通英语EGP(English for General Purposes)和专门用途英语ESP(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ESP是指与某一特定职业或学科相关的英语,是根据学习者的特定目的和特定需求而开设的英语课程,Hutchinson&Waters(1987)将ESP描述为一种途径(approach)而非产品(product),更确切地说,它是基于学习者需求的一种语言学习方法或途径。

专门用途英语是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方向,刘润清(1996)认为将来英语的一个重大变化可能不再是单纯的英语学习,以后的英语教学必将越来越多地与某一个方面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或者说与另一个学科的知识结合起来,专门用途英语将成为21世纪英语教学的主流。秦秀白(2003)、章振邦(2003)、蔡基刚(2004)、胡文仲(2011)、张绍杰(2011)等纷纷撰文,为专门用途英语改革提供进一步的理论支持[1]。为何普通英语向专门用途英语改革这么难?笔者将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为这一制度变迁困难找出深层次的原因。

一、社会学制度主义与研究取向

1984年,詹姆斯·马奇和约翰·奥尔森发表的《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一文激发了国内外学者对“新制度主义”的广泛关注。豪尔和泰勒将新制度主义划分为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三大流派。新制度主义者在解释制度与行为的关系时,将其归结为两种途径:“算计途径”和“文化途径”两种研究取向,文化取向在社会学制度主义中较为普遍,其核心假设为价值观念,制度为社会化过程中的角色提供某种内在化的“行为规范”和“认知模板”,观念变化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2]。

社会学制度主义有别于其他两大新制度主义流派。首先,社会学制度主义倾向于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界定制度。制度不仅包括正式规则、程序、规范,还包括为人的行动提供“意义框架”象征系统、认知模板和道德模板,这种界定打破制度与文化的界限,将文化解释建立在将文化理解为共享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基础之上。文化本身也是一种制度,为社会化过程中的角色行动提供模板的规范、象征或剧本的网络。其次,社会学建构主义对社会学制度主义有一定影响。制度影响行为不仅仅是规定什么是应该做的,而且还指明了人们在特定的背景下把自己想象成是什么样的,它影响人们的基本偏好和自我身份认同。当人们按照社会惯例行为时,个体会自然而然将自己建构为社会行动者,并不断强化这种惯例,会让他们自然而然地开展行为,并认为这是一种“理所当然”,从而用这样一种社会适应性来表达他们的身份。最后,社会学制度主义采用独特的方式阐释制度的起源与变迁。某一组织之所以会采用某一制度形式,是因为其在更大文化环境内具有更大的价值,提高了组织及参与者的社会合法性、社会适应性[3]。

二、制度变迁与专门用途英语改革困难

每一种制度分析首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什么是制度。诺斯将制度定义为规则,但这种规则是博弈规则。博弈规则可以分为正式规则(宪法、产权制度和合同)和非正式规则(规范和习俗)[4]。斯科特则从新制度主义社会学视角对制度进行定义,认为制度是由社会符号、社会活动和物质资源所组成的多层次稳定的社会结构,它包含三大要素:法令规章、规范和文化-认知,因此,作为两种不同的教学行为模式,传统的大学英语即普通英语(EGP)教学模式和专门用途英语(ESP)教学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两种不同的制度。

制度变迁是新制度主义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指创新主体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进行的制度重新安排或制度结构的重新调整,它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交易与创新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过程是旧制度的去制度化和新制度的构建过程。在社会学制度主义者看来,制度变迁是通过制度化或去制度化的方式发生的,认为制度必将找到某种方式适应环境的变化,这种方式使制度遵从这种外在的力量,政治文化便是外在力量的主导成分,该文化具有限制任何制度偏离现状太远的能力。

(一)去制度化——旧制度的滞后性影响

诺斯从制度与组织的关系维度定义制度化,认为制度是指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转化过程,也是组织成员对制度的形式价值的认同、遵守及对制度的再生产和实践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过程。去制度化是和制度化相对的概念,去制度化的对象一般是旧有制度。在社会学制度主义者看来,对旧制度的去制度化产生于其内部构成因素,即法令规章、规范、文化-认知,出现结构性不一致时所引发的张力,外在环境的变化引起制度的法令或者规范或者文化-认知中的任何一个或几个层面的内部冲突,进而引发旧制度的合法性危机,直至旧制度的瓦解。而旧制度的去制度化只是新制度构建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即使旧制度在形式上瓦解了,正式制度一定程度上失去存在的合法性,旧制度中的非正式成分的滞后性影响在一定时期依然存在,旧制度中为人的行为提供“意义框架”的象征系统、认知模板依然存在,按照旧制度的意义框架行为被理解为理所当然。大学英语教学“费时低效”等诸多问题为社会诟病,大部分“985”和“211”高校已经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其进行改革。他们要么采取缩减大学英语课时和学分,要么在提高阶段开设类似于英语专业的课程:翻译、英美文化、英语写作等课程。一部分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已经试行专门用途英语改革并积累了一定的专门用途英语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专门用途英语改革在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得也很顺利,一定程度上获得社会认可。处于高等教育两端的高校在大学英语改革上都取得一定成绩,而介于两者之间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成效甚微或者持观望态度,如果没有强势外力介入,这种状态会继续存在且具有一定稳定性。虽然社会各界对传统大学英语教学模式的失望已经促使其制度合法性丧失殆尽,但这种改革的惰性或者说固有的文化——认知价值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

(二)制度化——新制度构建的“潜移默化”

制度化的对象一般是新制度,一种新制度的构建,当一种行为被重复,并被自我和他人赋予相似的意义,制度的构建才发生。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任何一种新的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在旧制度松动与瓦解时构建的。新制度的构建发生在三个层面:首先是社会规范层面,主要指正式的法令规制和非正式的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当这两种规则一致时,表明该制度的构建是成功的,相反,制度构建就是不完善的;其次是社会关系层面,即行为者之间的利益博弈,任何规范系统的调整都会引发行为者利益的重新分配,同时,行为者的利益博弈也会影响规范系统的生成和变革,当这两种相互影响的关系趋于一致时,该制度的构建就是成功的,相反,制度就会出现危机;最后是文化-认知层面,制度构建的核心是其合法性构建,它不仅仅是追求利益主体之间的某种利益均衡,更强调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文化-认知上对制度的认同,只有这样,稳定的、低成本维护的制度才更容易被构建,因此,这种制度的构建过程也是漫长、潜移默化的,观念上的制度一旦形成,也是最稳定的制度[5]。专门用途英语相对于传统大学英语是一个新事物,虽然专门用途英语必将成为大学英语改革的方向在大部分学者间形成共识,部分高校已经付诸实践,但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一般本科院校还没有完全从观念上接纳专门用途英语,甚至会抵制这种短期看来会影响他们利益的新鲜事物。从社会规范层面看,目前既没有正式规则明确专门用途英语的法律地位,非正式层面的文化积淀也不够深厚,所以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的构建是不完善的;从社会关系层面看,这种操作层面的行为规范与结果层面的社会关系也是悖离的;从文化-认知层面,不同利益群体对专门用途英语的认知出现多元化,导致这一制度即使形式上构建完成,也是不稳定的、高成本维系的制度,因此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的构建是一个漫长的、潜移默化的过程。

(三)完善与修复——新旧制度的博弈

旧制度的瓦解是新制度构建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旧制度的瓦解是由于其内在不同构成要素之间形成的结构冲突所引发的张力,但各构成要素之间并非对立而是有可能调和的,在有外力介入的情况下,旧制度具有自我修复的功能。新制度的构建是在社会规范、社会关系、文化-认知三个层面达到均衡才能顺利完成;新制度的构建是不是一步到位的,也需要在构建过程当中不断完善与更新。旧制度的瓦解与新制度的构建同时发生时,制度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会进一步被激化,旧制度的抵抗会表现得异常地顽强,一种新制度“自上而下”的实施会遭到旧制度“自下而上”的激烈反抗。新旧制度的更替必然也是利益主体博弈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的大学英语教学经历三次改革,前两次改革成效明显,一度将大学英语送上“神坛”,大学英语的学科地位随之提高,大学英语教师的职业认同得到广泛关注,光环笼罩下的大学英语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而当一种新制度的发展危机到旧制度利益主体生存的时候,发展显得苍白无力,虽然被大部分学者认同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是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方向,但其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很大缺陷。制度本身的不完善给新制度的构建带来新一轮的制度危机。

(四)制度变迁——“先变后通”还是“先通后变”

斯科特认为,一种成功的制度是最有能力控制其参与者行为的制度(通过规制或激励)。一种新的制度如何成为实现制度的“实质绩效”的成功的制度,从而对参与者的行为产生影响呢?实践证明,大部分成功的制度都是在实践中通过“自下而上”的机制创造出来的,这种新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通过“实际绩效”在一定范围内获得社会合法性,然后借助政府层面外力的介入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最后通过“自上而下”的机制逐层推广下去,慢慢被相关利益群体所接纳并获得社会合法性,成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倘若我们把制度的实际变迁过程称为“变”,把制度合法性的获得称为“通”,那么,这种制度变迁实际上就是一个“先变后通”的过程。实践中有另一种情况会频繁出现,由于旧制度滞后性影响的长期存在,且在一定范围内自我神话,使旧制度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趋于稳定。在这种文化场域里,新制度不可能“自下而上”被创建出来,此时旧制度的瓦解必须借助于“自上而下”的新制度的构建的推动。从新制度的落实过程看,一种新制度“自上而下”的落实也是遵循“形式绩效”到“实质绩效”转换的路径,当然这种新制度落实的前提条件是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准许。一般来讲,宏观层面的制度一般是一种导向性的设计逻辑,各级执行主体对制度有自己的阐释并有针对性地“变通”执行,即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级执行主体对一种新的制度设计往往采取一种“选择性”的执行,但形式上与宏观制度保持一致。然而一种“自上而下”的新制度一旦形成并付诸实施往往是不能回头的,除了制度中的部分内容被“选择性”地遗忘或忽视,大部分内容还是要实现“实质绩效”的,在经过长时间的、多次反复的对这种新制度进行“消化”,最终新制度的全部内容或大部分内容不知不觉地被落实,但是这种制度落实过程是曲折、漫长、高成本的。为了找到一种高效的、低成本的制度落实路径,“先通后变”则是一种理性选择,即允许一种已经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新制度与现存的旧制度在一定时间并存。当新制度与镶嵌在社会规范、风俗和惯例中的利益与偏好重合时,新制度的构建与落实成本是最低的;新制度在与旧制度博弈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对旧制度渗透直至瓦解,当新制度的文化积淀达到一定程度时再对新制度进行是“实质绩效”的落实,这时候制度的构建是稳定且高效的。回到专门用途英语改革,虽然大部分学者及高等教育的利益相关体认同专门用途英语是大学英语改革的大方向,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仍然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阶段。学者的呼声很高,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见政府主管部门的声音,至少在制度改革上还没有一个从“价值”到“条文”的明确态度。不管是“先变后通”还是“先通后变”地落实,在行政主导的中国高等教育体制里,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是制度落实的前提条件。待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先通后变”地落实新制度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6]。

三、讨论

大学英语教学的改革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变革密切相关,离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高等教育,去孤立地研究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很难得出中肯的结论或建议。它是一个系统的复杂工程,牵涉到办学主体、教育的施动者、教育的受动者、教育的消费者等多方利益,改革的过程是一个不同利益主体博弈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制度的“文化-认知”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种经过“文化-认知”过程检验并确立的合法性的制度也是最持久、最稳定的制度。不管是对传统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的去制度化,还是对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的再制度化,任何试图跨越“文化-认知”过程的尝试都是得不偿失的,也必将为之付出高昂的代价。

目前,虽然传统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为社会诟病,但在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的合法性尚未完全确立之前,旧有模式必将继续存在。虽然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在部分重点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已初见成效,但我们不能忽视高校的差异性。重点高校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相对较强,对学术型专门用途英语的接受与消化也相对较容易;应用型的专门用途英语由于知识体系相对简单,恰好符合了高职高专院校应用性的特征。那么对于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一般本科院校,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专门用途英语,这将是后续研究的问题。不管如何定位专门用途英语,一定要考虑到新制度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环境的差异性,适者生存。

[1]蔡基刚.中国大学英语教学路在何方[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

[2][美]B.盖伊·彼得斯著,王向民,段红伟译.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新制度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3]何俊志,任军锋,朱德米编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4]李志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6.

[5]罗燕.2003年北大人事制度改革:新制度主义社会学分析[J].教育学报,2005(6).

[6]刘玉照,田青.新制度是如何落实的----作为制度变迁新机制的“通变”[J].社会学研究,2009(4).

(责任编辑:林凡)

Sociological Institutionalism Analysis of Difficult Reform of ESP

DAI Jian-bo1,WANG Hong-li2
(1.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Xiaogan,Hubei 432000,China;2.College of Foreign Trade and Foreign Languages,Wuhan International Culture University,Wuhan,Hubei 430074,China)

ESP is the orientation of college English reform.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raditional college English teaching mode to ESP teaching mode is a process of institutional changes,which is a game process of former institutions'de-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later 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ization,a complex process of former institutions'legitimate crisis and later institutions'construction.Former institutions will put up a last-ditch resistance and implement self-heal consistently in the game process.Hysteresis effect of former institutions will exist in a long term,later institutions'construction is a unconsciously influenced processwith includes“osmosis”and“anti-osmosis”with former institutions.Implementing later institutions by“passing before change”will yield twice results with half effort,only to achieve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EGP to ESP.

ESP;Sociological Institutionalism;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C912.68

A

1008—7974(2015)02—0061—04

2014-09-06

湖北工程学院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专门用途英语(ESP)教学改革实证研究——以湖北G学院为例”(201531)

戴建波,湖北红安人,教育学博士,讲师;王红丽,女,湖北红安人,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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