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中美贸易关系践行者之美商与中国行商

2015-02-13 02:57许晓冬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美商行商洋行

许晓冬

(大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600)

早期中美贸易关系践行者之美商与中国行商

许晓冬

(大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600)

首次叩开中美关系大门的是美国商人,在没有政府的训令、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情况下,美国商人在华的商业行为对两国今后建立外交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中国行商在对外贸易管理中产生了重要的作用。美商在华的商业作为与行商有着紧密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为美国在华取得商业利益及美国成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提供了有利条件。

中美贸易;美商;行商

自1784年“中国皇后”号访华,美国商人便与中国商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初来中国的“新人”凭借着谦逊的姿态得到了中国商人的友好接待。中美通商之时,正值广州一口通商,由十三行统一负责管理对外贸易,在政府与美商之间,行商起着上通下达的作用,提供担保并管理在华商人所有事宜。在华经营的美国洋行发展迅速,1792年,美国就超过了其他欧洲国家跃居中国对外贸易的第二位,这与两国商人间紧密的合作关系分不开。鸦片战争后,广州十三行退出历史舞台,美商在中国各类港口愈加活跃。

一、早期广州的美商与洋行

1784年美国商人与中国通商时,中国对外贸易口岸已经限定为广州一口通商,面对闭关锁国的中国,面对清政府对夷商严格管束政策,美国商人曾忐忑不安,但“中国皇后”号在广州停留四个月后,满怀欣喜的美国人将内心的惶恐一扫而空,因为他们发觉与中国人的交易并非难事。

商业活动的第一个阶段自然始自黄埔。首先船舶要缴纳港口捐税。对于美国商船来说,“这笔税捐通常是四千元上下,对于比较小的船舶来说,这是一个不胜其负担的数目,因为400吨以下的船舶在港口捐税上不分等级。”[1]43通事和买办可以在澳门找妥,以备向黄埔引路,若未找妥,就务必在黄埔聘定。商船到达广州,必须找到经办业务的行商作为担保及行销一切事宜。行商负责将货物转载至小船运到广州出售或交换回程货载。所有进出口一切应缴各项税目都由行商负责,船主到此所剩下的唯一责任就是看管好他的船和管理好船员们。商务总管跟随货物会同行商到广州,选购回程商品,以慎防被骗。很多美商在感慨:“与中国贸易,真是最简单轻松莫过的事”。[2]32首先,中国官吏爱钱,只要拿到了陋规①陋规,指不正当的收费,即海关官员向商人征收名目繁多的征税项目。,对于贸易是决不会有半点阻拦;其次,当美商来华贸易时,广州一口通商已经近三十年,十三行垄断着对外贸易的经营权。在与行商交往的过程中,他们相信这些人具有较高的商业素养与道德规范。《广州番鬼录》与《旧中国杂记》的作者亨特曾在书中对行商大加赞赏:“作为一个商人团体,我们觉得他们遵守合同又慷慨大方,行商在所有交易中是笃守信用、忠实可靠的。”[3]49多数美商都与怡和行打过交道,对于怡和行的伍秉鉴,亨特竟然称其为自己的“假教父”,从中可知美国商人对行商信誉的推崇度有多高。

美国在广州的贸易一般是由船货管理员进行,山茂召就是“中国皇后”号的船货管理员,1786年成为首任美国驻广州的领事。美国领事没有行政职权,虽为政府派驻,但身份仍旧是商人。1824年之前,驻华的美国领事都是清一色的商人兼职,在《望厦条约》签署前,即1845年之前,美国没有真正的外交官派驻中国,美国的领事无司法审判权,其存在的商业价值要高于政治目标。随着商业往来的频繁,在商业组织方面的重要变革就是创立常设的行号来经营代理买卖业务,或是直接代表美国的公司在广州设立商行。1786年,山茂召与好友兰达尔在广州创办了首家代理机构,专门从事代办买卖的业务以及他们各自的单帮买卖,但这家行号不久就因山茂召的逝世而倒闭。继山茂召担任领事的撒缪尔·士那(Samuel Snow)在1800年前后以常驻代办商的身份在广州开业,他曾经在“安·霍普”号船上担当船货管理员。19世纪初,在广州的美国代理商行数超过了40个。1815年以后,美国船上的船货管理员逐渐绝迹,他们的工作都由常驻代办商经办了。

为了方便进行货物的买卖,很多美国人在广州建立洋行,替到中国的美商购销货物,从中收取佣金,佣金率一般为百分之七左右。于是在广州、澳门的洋行逐渐增多。1818年,剌素洋行(Samuel Russell and Co.)在广州成立,这家洋行是旗昌洋行的前身,许多的股东与当时美国在广州的最大代理行柏金斯行交情甚好。剌素洋行得到最有声望的保商潘长耀的担保,同时也与怡和行行商伍秉鉴(Houqua,浩官)、天宝行行商梁经国(Kingqua,经官)、西成行行商黎光远(Pacqua,伯官)建立了贸易关系。1820年,美国经济进入萧条期,国内有多家企业与银行倒闭,对外商品流通也陷入停滞。贸易状况的恶化导致中美贸易额迅速下降,1819年尚有39艘美国商船来华,但到1820年减少到20艘。[4]3681820年中美贸易总额为555万元,仅是1819年的1/2。商业的萧条使对外贸易缺少足够的银元来采购商品,美国在华的代理机构也陷入经营的困境中。1824年,在普金斯洋行的帮助下,剌素洋行改组为旗昌洋行。与其他洋行不同,旗昌主要做代理业务,而没有自己的投资,这样既可以减少风险,又可以避免与委托人之间的竞争。新股东阿米顿(Phillip Ammidon)的加入,为旗昌注入了活力,阿米顿是布朗-艾弗斯公司(Brown&Ives)——普罗维登斯最大的对华贸易商行驻广州的代理商,他的加入,为旗昌带来了该公司在广州的所有代理业务。很快,旗昌的代理业务遍布世界各地。阿米顿还到印度积极招揽输入广州的印度棉布和鸦片的代理业务,鸦片很快成为旗昌洋行经营的主要商品,到1827年,旗昌已经成为美国在华最大的鸦片走私商。

如果说美国对华贸易有两家商行最引人注目,其一是旗昌洋行,其二就应该是普金斯洋行。这两家洋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旗昌洋行的发展离不开普金斯洋行。普金斯洋行于1792年创办于波士顿,创办者是詹姆斯·威尔科克(James Wilcock)和托马斯·威尔科克(ThomasWilcock)兄弟,前者后来适逢时机,成为了美国驻广州第三任领事。1806年,普金斯洋行在广州设立分行,主要从事委托代办贸易。威尔科克的侄子约翰·顾盛从16岁就开始到广州在普金斯洋行工作,因精明能干,很快就打开了局面,成为该公司在中国的负责人。从普金斯洋行建立至与旗昌合并,普金斯一直是美国在广州的最大代理商,中美贸易有一半的业务是由普金斯洋行代理。在1828年顾盛返美之后,其外甥福布斯家族的汤姆士(Thomas Forbes)受命管理普金斯洋行,但汤姆士在1829年溺死在澳门外海,留有遗书,希望将普金斯洋行的业务,交由旗昌掌理。1830年8月,顾盛提议以旗昌洋行为波士顿行号的单一代理行,并把普金斯并入旗昌,至此,美国在广州的两大最有影响的商行合二为一。之后,旗昌兼并了一些小的行号,成为美国在广州最大的代理机构,其实力堪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相抗衡。

与经营鸦片而出名的旗昌洋行不同,奥利芬洋行因反对鸦片贸易而成为美国在华洋商行中鲜有的经营正当贸易的行号。1828年,做过船货管理员和代理人的奥利芬在托马斯·史密斯行的基础上组建了同名商行,这家行号逐渐发展成为仅次于旗昌洋行的商行。由于奥利芬在鸦片走私贸易中的坚定立场及对传教工作的支持,使他赢得了行商与本国传教士的尊重。除这三家美国商行外,旗昌洋行的股东之一奥古斯丁·赫尔德后来离开旗昌,另创办了一家以他名字命名的洋行,还有一家美商洋行就是卫特摩洋行。在美商进入广州几十年中,往来的商行几经更替,只有旗昌、奥利芬、赫尔德和卫特摩这几家行号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有些回国投资,比如旗昌行的合伙人之一约翰·默里·福布斯(John Murray Forbes)在1845年撤出中国,回美国兴建中西部横贯铁路,也有的破产倒闭。

在中国开设洋行的商人,或者本人就很有钱财,或是资力雄厚的美国大商行的亲信代表。当时中国没有银行,交易常须一两年时间,因此需准备巨额资金,同时不仅在华外商与其在伦敦、利物浦、纽约、波士顿的往来商行之间,而且在与世界金融中心之间,都必须保持一种高度的信用关系。这样一来,只有有条件的人才能过得了这些关。在中国的美国商人必须是普通商界之上的一个特殊阶级,不仅大洋行的股东和经理如此,他们的助手也是精明强干的。早期来华的美国商人都是些年青人,平均年龄不过三十岁,一个四十岁的人就是老头了。然而在对华贸易的各个发展阶段中,他们都保持着年青人特有激情与怀揣希望的勇气。厄运从来吓不倒他们,他们很早就已经习惯商业盛衰所带来的挑战。对他们来说,这一季度的失败是下一季度赚钱的预兆,连续几年的倒霉使他们相信大利必将到来。他们的这种职业胸怀使他们在大进大出的大宗交易中充满了商业大王的气势。

二、美商与行商的关系

广州一口通商之时,也是行商制度最完善、中外贸易最繁荣之时。行商代表政府行使权利,却没有独立的行政权。行商往往具有双重身份,被称为“官商”,但“官”是象征性的,官位是花银子捐出来的,在政府中没有实际权利,仅代表政府管理贸易,而“商”则是外商在广州经管活动的管理者,国外商品进入中国必须要经过行商监督,缴纳关税后方能在中国销售,同样在中国采购商品也必须经由行商,行商统一采购后从中抽取一部分佣金,然后以行商的名义报关,这批商品就可以出口。既像官员一样的去参与管理,又像商人一样采办,并负责在清政府和商人之间的上通下达,这就使行商与政府、外商之间具有错综复杂的关系。

“乾隆十九年(1754年),政府更令以后凡外船之船税、贡银、行商与通事之手续费、出口货税、朝廷搜罗之珍品等事,俱由行商一二人负责保证。非属行商团体内之买卖人等参与外国贸易之禁。”[5]91选择与行商的合作是外商在中国长久经营的最好选择。

1784年,美商到达广州之时,正值广州行商独揽贸易之际。与行商交好可以保障在华的外商利益,因此聪明的美国商人与行商交往密切,特别是美国在华最大的旗昌洋行与怡和行伍家的关系。1939年入伙旗昌洋行的福布斯先生曾这样说:“行商是一个遵守信用的团体,在交易过程中遵守合约、忠实可靠,慷慨大方的……我从未在任何国家看到有如同在此地一般的诚信无欺之高度的商业道德。”[3]49多数美商与怡和商行的浩官做生意,怡和行的货价较高,但交货时货物的质量都能守信,怡和行在美国的信誉极佳,贴上该行的商标,在美国的售价一般都比其他同类的要高一些。

行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垄断了对外贸易经营权,这就使行商能富甲一方。“金银堆满十三行”就是用来描述十三行的繁荣。在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怡和行伍秉鉴就以巨额的财富成为世界少有的富豪。他的投资遍布多个领域、多个国家,其影响力蜚声海外。伍浩官的出名不仅仅是因为他积累的财富,更得益于他的名声。他很愿意与广州口岸夷商中的新锐——美国商人以及港脚商人往来。在与外商的交往中,伍秉鉴非常注重信用,而且慷慨大方,他曾经亲手撕毁了一位美国商人欠他数万银元的借据。美国商人把他看成了行商中最可靠的人,尽管他生意太忙,收费较高,仍乐意同他交易,因为在时间和质量上都有保证。美国在广州的两大商号:普金斯洋行与旗昌洋行,皆与伍秉鉴有着密切的生意往来。而后者与伍家的关系特别亲密,因为它的建立是伍秉鉴一手促成,他给了美国的义子福布斯50万银元,帮助他成为旗昌洋行的合伙人,后来旗昌洋行成为美国最大的在华代理商,几乎可以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相抗衡。同时,他还投资于美国的铁路,通过福布斯的运作,获得了巨额的财富,同时也使福布斯成为有名的铁路大王。

权利与责任、义务是相一致的,行商在财富面前很难中饱私囊,政府对行商的管理制度及通过各种理由对行商的敲诈与勒索,足以让夹杂在中西方贸易之间的具有双重身份的行商腹背受敌而繁华尽去。而这些管理制度会传导到西方商人的身上,对后者产生重要的影响。

首先,成为行商后就要充当外国商人的“保商”。“外船驶入广东时,凡入口货税及出口货税均须经行商之手,并须由行商保证,是为‘保商制度’。”[5]143旗昌行亨特记载:“洋船或其代理商如违犯通商章程,均由行商负责。官方认为行商能够并应当管理驻广州商馆的洋人与泊在黄埔的船只。行商有‘保证’他们守法的责任。因此,和每只洋船一样,每一外侨自登岸之时起,必须有其‘保护人’,于是行商便成为‘保商’了。我们的保商是(伍)浩官,当然他还担保了别人。由于这种关系,我们戏称他为我们的‘教父’。”行商要监督与管理外商的商业行为是否合法,如商船挟带了违规的商品或是船员寻衅滋事,行商都要受到牵连而被责罚、取消行商的头衔、弃军甚至有丢掉性命的危险。1728年,英联合公司(United Company)大班弋弗雷(Godfrey)未经过总督批准,就与各商人进行自由贸易,之后总督将担保的行商召来,斥责行商办理洋务不善,将保商henqua禁锢。[5]3751817年,美国一艘名为“沃巴什号”的货船停泊于澳门海面,几名中国人冒充买办来找船长,被允许上船后进行了突然袭击,五名美国水手被杀,船上的贵重物品被劫掠一空。事后,船长甘特将事情经过及财物损失情况写成报告交给清政府要求对被害者及船只进行赔偿。由于被捕的嫌疑犯坦言抢劫后被分到的是三包鸦片时,两广总督怀疑“沃巴什号”运载鸦片,所以拒绝做出被劫持财物的赔偿,并向行商发布谕令:“此事确系全属由于该外国商人运来违禁品鸦片而起,甘特咎由自取,如其它船只不运送鸦片,则彼等将无所疑惧。”[4]317与此同时,行商因美商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须承担连带的责任,伍浩官被罚了160000两白银,其他三位商总被要求募捐一些给公共事业。这次袭击事件迫使行商处于绝望之境,经充分商量后,他们作出决定,“凡任何船只的船长如果不签具私运鸦片、纹银或白银的甘结,一律不予担保。[3]46保商不仅要保证外商在华通商的守法行为,同时还要对他们在华期间的生活行为也要负责监督。为了加强对外国人及外国贸易的管理,清政府多次制定各种章程派发到商馆,由行商宣读给外国人。[6]304所有规章都在行商的监督下严格执行着,特别是有关妇人的条款。1830年,有三名外国女子潜入英国商馆,中国官府威胁要中断贸易,并要惩处保商。这些妇人不得不离开去澳门。清政府之所以对妇人进入广州严格管理,主要还是担心外商在华乐不思蜀,长期定居在广州影响到社会安定,尤其穿着西洋服的女人们走在大街上对于保守的中国人来说也是无法接受的。

第二,公行是对外贸易的“吸金器”,但获得这项特权也意味着付出较大代价,首先加入行会,就要付出20万两银子,同时还要因为公益事业,如兴建水利、赈济灾区,行商每年需进贡百数十万元,其中大部分被政府官员贪污。最大的一笔支出是为粤海关每年采购官物所消费的金额,筹措贡品的资金与采购贡品的工作全由行商办理。1814年,清政府因急需六百万两巨款,令广东官吏捐助多半。在上谕未到达广州前,就议定由广东的盐商出资四十万两,其中十六万由盐商负担,二十四万由行商负担。行商潘启官、叶仁官、伍沛官、卢茂官等都捐出了两万至五万不等。难怪有英国人记载“行商破产之一部分原因虽由于骄奢淫逸,无可避免债务之梏桎,然根本原因则在饱受政府大吏之苛敛勒索所致。”[5]147另外,各种货税、规礼、船钞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大大增加了外商进口的成本。“船有‘船钞’,每船征收一千一百七八十两至一千三四百两,货有‘货税’……初有百分三之税,后又有百分四附加于正税外,其后又增至百分六。”[5]100除船钞与货税外,海关勒索更是层出不穷的,“其外洋番船进口,自官礼银起,至书吏、家人、通事、头役止,其规礼、火足、开舱、押船、丈量、贴写、小包等名色共三十条;又放关出口,书吏等验舱、放关、领牌、押船、贴写、小包等名色共三十八条。名目之多,不胜枚举。而又不分船只大小等次,一律于‘船钞’、‘货税’外完缴。”[5]90资金的来源最终必然转嫁到外商们的身上,途径就是行商利用其垄断地位对商品进行统一定价,外商只能服从,这对崇尚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外国商人来说是极大的限制。1720年,广州的商人组建了“公行”,专揽茶、丝、及大宗货物,而扇、象牙、刺绣及其他小宗商品由公行以外的散商负责。“中国人正在成立的这种组织是要对他们售给欧洲人的货物,自行规定价格,以便不论是不是卖主,都能从上述货物上得到他们的一部分实际利润。”[7]1381755年,“保商制度”建立后,所有与洋船的交易限定由行商经营,而把那些似乎已逐渐参加贸易的小商人们全都排斥在外。围绕着外国商人的圈子越缩越紧。他们曾经一再抗议并以退出贸易恫吓,但都无济于事,唯一改变的就是清政府在加强对外贸易管理方面又向前进了一步。

第三,行商所遭勒索、行商与洋行的债务关系导致公行的连带危机。虽说行商是对外贸易的垄断机构,也有“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之说,但行商的巨富却隐藏着重重危机。行商除承担税收之外,铺张盛行、国用无度的清政府又以皇帝寿辰、国家战事、河工水利、征剿盗匪等各种名目向行商勒索摊派银两。再加上贪婪的宫廷和官府的榨取,仅1773年到1832年的数十年中,洋行捐款就达400万两之巨。同时,行商自身奢侈的生活也使资金变得更为紧张。此外,广州行商订购茶叶也要现银支付,所以资金周转成为行商经营上的突出问题。18、19世纪广州口岸借贷的年利率高达20%到40%,而当时英国银行的利率水平仅有3%左右。每当贸易季结束时,外商离开广州之时为避免海上风险,都会将一笔闲钱留下来放贷,此后,放债成为外商的一个获利来源,同时也是行商覆灭梦魇的开始。1780年,8家行商中的四家共欠外债380万元,他们原来借贷的实数仅为107万,经利滚利竟然翻出3倍多。政府除将行商颜时瑛、张天球革职充军伊犁外,还命令“所有泰和、裕源两行资财房屋交地方官悉行查明估变,除扣缴应完饷钞外,俱付英人收领,其余银两著落联名俱保商人潘文岩等分作十年清偿。”[5]146-147这是行商分摊商欠的开始,这种由行商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的连带互保制度,从此成为官府治理行商的法宝,它实际是保甲制度在洋行经营中的应用。

清政府严厉惩罚商欠仅限于对行商,外商对行商的欠款,清政府却没有任何的约束机制。1814年,丽泉行商人潘长耀忿然将拖欠自己货款100万的纽约和费城的商人告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还曾致信美国总统麦迪逊,希望无拘无束的花旗商人在中国能够守信。越洋诉讼非常困难,虽然潘长耀最后胜诉,但到1824年丽泉行倒闭时,被告仍没有偿还欠款。1808年担任总商的同孚行潘有度以10万银两贿赂海关获准退商,并在遗言中告诫儿子:“宁为一只狗,不为洋商首。”到1814年,行商十之八九濒于破产。

三、结语

1783年,美国完成了独立革命,但独立之后的美国危机重重。国内市场的狭小、英国对经济的封锁、国内财政岌岌可危等一系列困境逼迫着年青的美国人向海外扩展。美国在独立后的第二年就派商船赴华开展商务关系,从对华贸易的呼吁到执行反映出美国商界对海外市场的热切期望。初来乍到之时,美国人以恭敬的态度按照东方的交易规则行事,接受行商的管理,处处小心谨慎在中国商人中得到了较好的口碑,很多的行商愿意与美国商人及洋行打交道,由于得到了行商的信赖,美国商人在19世纪初就取代了欧洲国家成为继英国后第二大对华贸易国。这样年青的国家在不到20年时间里在商业领域就取得如此卓越的成绩与在华的谨言慎行、循规蹈矩有着直接的关系,与较早进入中国的英国——一个傲慢、强横的国家来说,美国太容易受到青睐。但《望厦条约》之后,中美之间平等的商业关系被不平等的外交关系所取代,行商组织退出历史舞台,美国可与其他西方国家一样享受五口通商带来的贸易上的便利,并以此不平等条约为始,进一步地开展了对华的经济侵略。美国在华的很多官员出身于商人,有些作了领事,有些成为了驻华公使,他们在华的很多所见所闻所感成为了美国国内制定对华贸易政策的依据。同时,早期在华的美国商人通过对华贸易,积累了巨额的财富,这些财富不是用于挥霍,而是投资到国内,进行工业化生产与铁路建设。美国在19世纪末的经济繁荣与早期在华从事对华贸易的商人与洋行有着重要的关系。

[1]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2]李定一.中美早期外交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3]亨特.广州番鬼录旧中国杂记[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第3卷[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

[5]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6]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

[7]马士,宓亨利.远东国际关系史: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责任编辑:徐星华)

K249.3

A

1008—7974(2015)02—0093—05

2014-12-23

2014年度省社科联与大连工业大学社科联合作课题“近代美国与中国东北地区的贸易研究”(2014lslhzkt-03)

许晓冬,女,辽宁大连人,经济学博士,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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