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过程规范化研究

2015-02-25 18:48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行政论坛 2015年6期
关键词:主考官考官公平性

◎陈 辉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公务员面试过程规范化研究

◎陈 辉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作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面试过程规范与否直接决定着考录工作的有效性与公平性的实现程度。从考录工作所承担的选人职责出发,在规范面试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对面试过程中考官与考生之间的交流过程与交流机制、考官评分过程等进行规范,有助于从根本上提高面试过程的有效性与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提高面试功效。对此,建议完善公务员面试工作重点是完善公务员面试组织形式,规范面试题本设计,规范面试考官选择,规范考生面试顺序等。

公务员考录;面试过程;面试考官

作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面试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尤其是面试过程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录用结果的合理性——为行政机关遴选合格的公务员,并保证遴选过程的公平、公正性至关重要。本文旨在从确保面试结果有效性的角度出发来探究公务员面试过程(以下简称“面试过程”)的规范问题,并对当下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

一、面试过程的界定

面试过程指的是面试考场内围绕指定的面试题目,通过面试考官与考生间互动由考生来回答问题,并由考官对考生素质进行评分的过程。现行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与情景模拟,其中以结构化面谈运用得最为普遍,绝大多数情况下的面试仅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故此,本文围绕结构化面谈来探讨面试过程的规范问题。

面试是围绕指定的考试题目——题本展开的。主考官根据题本的要求将考试要求与需要考生回答的问题告知考生,然后由考生对问题进行回答,考官们基于考生对问题的回答给考生评分,并根据面试成绩形成规则确定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过程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考官与考生间互动的过程。考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通过与考官进行必要的交流,为考官考察并最终判断考生的特定素质提供充分的信息,这是面试的本质之所在。互动过程是否充分、公正,直接决定了面试结果的合理性。因此,通过题本规范地设定互动过程与要求,便成为面试过程规范性的首要内容。二是考官对考生进行评分的过程。考官依据评分规则和考生对问题的回答状况,独立地给每位考生评分,进而根据面试成绩形成规则产生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签字确认,并告知考生本人。在这一过程中,考官对评分规则的掌握与运用的规范程度、成绩形成机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因此,对每位考官的评分进行规范便至关重要。同时,选择科学的面试成绩形成机制对于确保面试成绩的公正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规范面试过程的出发点

(一)面试过程要解决的问题

面试过程是对考生所具备的行政工作基本素质进行考察与测评的过程。为此,面试过程应为考官提供对考生所具备的工作素质进行认知与判断。这一过程规范、有效与否,直接决定着考官对考生评价的有效性。

具体说来,面试过程要解决考官对考生素质的认知、识别与判断。一是对考生素质的认知。通过对考生回答问题过程中提供信息的分类、归纳,包括考生对问题本身的回答所蕴含的信息以及回答过程中考生所体现出的思维、语言表达、情绪等信息进行汇总,从中梳理出体现考生认识问题能力(认识问题的准确性、深刻性与系统性)、解决问题能力(所提出解决问题对策的可行性与有效性),以及考生所具备的思想、价值观、政策把握与运用能力,思考问题的逻辑性、表达能力、情感控制能力等方面的信息。二是识别考生的素质。在认知考生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的素质进行界定,明确考生的能力特点,即要明确考生是否擅长对社会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能否基于对问题的分析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能否正确认知组织关系并妥善加以处理,能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能否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绪等。通过分析,对考生具备的能力特长进行判定;判断考生能力与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要求的匹配性及其程度。基于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对公务员应具备基本能力的要求,对考生所具备的能力状况进行判断,并以具体分数体现出来,对考生的公务员资格做出判定。现行公务员考录所承担的直接选人责任要求面试不仅要对考生所具备的公务员基本能力及其程度做出判断,还应对报考某职位考生是否适应该职位所在群体对拟进入公务员队伍新人能力提出的特殊要求,以确保通过面试为公务员队伍选择出来的新人能够满足行政机关的要求。但这一功能在现有所实施的公务员考录机制,尤其是面试机制下实施起来尚受到诸多限制,后文将对此做专门分析。

(二)规范面试过程的出发点

规范面试过程是保证面试结果有效性与公平性的基本路径。现行面试所承担的资格评价与选人责任要求面试过程必须提供充分、有效的信息供考官对考生进行适应性与匹配性评价,同时要求考官规范地使用从面试中所获取的信息来对考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保证面试的公平性,这两方面构成了规范面试过程的基本出发点。

1.面试过程必须为考官提供充分、有效的评价信息。面试是通过考官与考生的互动交流来考察考生对规定问题的理解与驾驭程度,以判断考生所具备的行政工作素质的一种素质测评活动。面试的效度与公平性,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面试交流的充分性与规范性。因此,规范面试过程首先应从规范考官与考生的互动过程开始。

面试的规范性决定了面试过程是围绕题本而展开的,面试应在规范地运用题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考官与考生间进行充分的互动,以便考生能够对所需回答的问题进行比较充分的回答,为考官认知和评价考生的素质提供充分的信息保障。为此,应规范面试过程中考官与考生互动交流的内容、原则与方式。考官与考生互动的目的在于通过互动来确保面试所要考察的考生素质能够被有效地识别出来,考生所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够比较充分地表现出来,从而为考官判断和评价考生的相应素质提供尽可能充分的信息。因此,应保障考官与考生互动的科学性、充分性与规范性。

科学性要求根据面试题目所蕴含的情景来决定是否设计互动环节。如果需要互动的话,设计考官参与问题讨论的节点、交流事项、交流话语表达方式以及交流程度。现行“面试环节缺乏对考生价值取向、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等隐性素质的有效测评”[1],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我们对面试互动缺乏有效的设计与规范,致使我们出于维护面试公平性的考虑而不允许考官与考生进行必要的互动交流。

充分性要求考官围绕题本所确定的需要交流的问题以及交流的事项展开与考生的全面交流。在此过程中,应允许考官在保障与不同考生交流内容与交流方式对等的前提下,根据题本所设计的情形,以现身说法来设置进一步交流的情景或问题,对考生的思想倾向性、组织活动能力、驾驭情景能力以及应变能力进行全面、深刻的考察。

规范性要求考官从面试的公平性出发来展开与考生的交流,做到交流的对等性与严肃性,具体要求做到交流用语的规范性(不得以启发性的语言与考生进行交流)、交流内容与程度的均等性、交流过程中表情的严肃性(不得以表情暗示考生对其所回答内容的满意度)等。

面试交流做到上述方面,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克服现行面试存在的局限性。现阶段,大多数面试的情形为:主考官将需要考生回答的问题逐一念给考生,或将面试题签提供给考生,由考生对问题进行回答。考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考官基本上处于被动倾听,然后根据回答问题情况对考生进行素质评价,评出分数。这种缺乏充分互动交流的面试形式,使考生难以发挥自身的潜力,只能采取叙述式的形式把自己掌握的情形机械地表达出来。其弊端是,考生的机械叙述给考官评价考生素质带来极大风险。在当前面试形式、面试题目格式化,大多数考生接受公务员面试社会培训的大背景下,面试过程中考生对问题的回答呈现明显同质性。对于考官来说,要判断考生的哪些回答出自考生本人对问题的客观把握,哪些回答是临时性记忆的体现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时,在面试交流不充分的情形下,仅凭有限、雷同的信息对考生素质进行判断,具有很大的风险,导致面试评价缺乏应有的区分度与效度。

考生自述式的面试,明显背离了面试的本质。自述式面试是变相的笔试,与现行笔试的区别仅仅体现在需要回答的问题不同、回答问题的情景不同。而真正的面试则应是围绕设定的问题在考生与考官间的交流过程,通过问题本身所蕴含的不同情景的调整来考察考生对问题本质的把握能力、应变能力、驾驭复杂工作情景的能力。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考察考生认知问题的思想性、处理问题的原则性、驾驭工作的系统能力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2.对考官运用信息进行评价的规范。面试过程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相统一的评价过程。相对于笔试而言,面试的主观色彩比较明显,即针对同一回答,不同考官得出的评价结论常常是不同的,对不同回答间差异的认知与判断的差异则更加明显。因此,确保每位考官评分尺度的统一——无论每位考官评分起点或高还是或低,只要对不同考生的评分尺度一致即可,防止评分尺度忽高忽低——便成为实现面试客观性的核心。为此,主考官应在面试开始前,与其他考官共同研读评分标准,讨论评分应把握的客观原则。同时,要求每位考官科学利用“评分平衡表”,认真填写每一评价指标的分值,以此来解决评分尺度的统一问题。在此基础上,主考官还应动态把握各位考官的评分尺度的变化情况,对明显的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提醒,确保评分的客观性。

三、规范面试机制与过程

(一)规范考官与考生交流机制

鉴于考官数量比较多,考生回答问题时间有限,同时又要保证互动的公平性,应将与考生的互动权交给主考官,即由主考官根据题本的要求以及考生回答问题的具体情形与考生就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在此过程中,主考官应把握的基本原则的是:

1.与考生的交流应遵循题本的要求。题本中规定的需与考生交流的问题应比较自然地表达出来,以引导考生对问题进行思考与回答。对于题本中规定的情景性问题,主考官应配合考生营造情景,在此过程中,除了题本有具体规定,主考官一般应扮演被动角色,以免引导或误导考生回答问题。

2.主考官必须公平地互动。即针对不同考生,互动内容与程度应尽可能一致。在此过程中,主考官应注意用词、语调及表情的一致性,避免引导、暗示等非公平情形的发生;主考官应避免与考生就同一话题进行重复性交流,这样既节省考生回答问题的时间,又能保证互动的公平性。在这方面,一位考生的面试体会从另一方面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与考官的交流很重要。我很希望能够保持和那些考官的交流,不过似乎跟他们交流比较困难一些。这些技巧其实很多书上都有的,比如眼神的定与扫、合理的姿势和手势、笑容、说话的语音语调等等。另外我觉得还需要察言观色,如果你发现你说的令许多考官皱眉头,那就要考虑补充一些其他方面的意见给自己留条后路了;或者发现考官对某一方面或者实例感兴趣,不妨抓紧时间多想想这方面的例子。①参见大家论坛网,2007年2月10日。

(二)规范主考官与考生的交流方式

面试交流方式科学与否,直接决定了考官从面试中获取评价信息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而决定面试的效度以及面试的公平、公正性。为此,应将主考官与考生的交流方式限定为通过问题情景转换或问题情景中特定角色扮演来不断深化问题,以此来引导考生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与回答,从中判断考生对问题的驾驭能力,尤其是处理不同情形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利用人力资源的能力,同时对考生所掌握的认识问题的思想基础、处理问题原则等深层次素质进行考察与判断。

(三)规范考官评分过程

面试规范性最终体现在考官评分环节,规范考官评分过程自然成为规范面试过程的关键。考官评分既关系到对具体考生素质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更关系到对不同考生素质评价的公平性。为此,在面试开始之前,主考官应组织其他考官认真研究、讨论题本与评分标准,对考生可能出现的不同类型回答进行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明确评分尺度,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尤其要统一各位考官自身的评分尺度,做到宽严统一,杜绝评分尺度把握忽高忽低情形,保证评分的公平性。与此同时,要求每位考官严格填写《评分平衡表》,按评价要素对每位考生的素质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形成每位考官的评价总分。这样做的意义在于:通过与上一位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形进行对比,有助于考官对不同考生间的具体素质差异进行区分,确保所形成的总分切实体现考生间素质的差异,以此来保障评分的公平性。同时,有助于从根本上消除评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以貌取人和“晕轮效应”情形②面试中的“晕轮效应”是指考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某方面突出表现影响到考官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导致评分结果高于或低于考生应得分数的情形。,进一步提升评分的公平、公正性。

四、完善面试工作的若干建议

面试过程规范的实现是建立在面试相关工作科学性基础之上的。从规范面试过程的角度出发,我们发现当前面试工作尚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完善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四点建议。

(一)完善公务员面试组织形式

现行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分散式面试和集中式面试。前者多出现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面试之中,后者多出现在地方公务员面试之中。从公务员考录功能实现的角度而言,两种面试组织形式在目标追求方面各有侧重。分散式面试由用人单位来组织,面试主考官由用人单位的领导出任,其他考官由来自用人单位的专家和其他单位的专家组成,面试题目比较多地体现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情形处理方面的问题。这种面试形式有助于比较好地解决人—职匹配问题,从而比较好地满足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但如何满足面试公平性问题则成为这种面试组织形式必须解决好的问题。集中式面试,无论是考官构成还是题本内容,用人单位的诉求体现得都相对较弱。这种面试更多地考察考生所具备的公务员所应掌握的一般素质,对于人—职匹配性的考察效度相对较差,但对考试公平性的满足则比较突出。

由于现行面试发挥着直接选人的功能,而选人首先应注重职位对人选要求的满足,因此,满足人—职匹配性是面试优先追求的目标,对公平性的追求则成为第二位的目标。有鉴于此,基于上述分析,实行分散式面试应成为未来公务员面试基本组织形式。至于现行分散式面试所存在的公平性保障风险问题,则可以通过面试规范的完善,尤其是面试工作中各种责任制和监督机制的实施加以解决。

(二)规范面试题本设计

面试有效性(对人—职匹配性的满足)和公正、公平性的实现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题本设计的科学性。因此,面试题本设计必须围绕面试功能定位以及初级公务员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实际问题来确定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价值观、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认知问题方式的合理性、组织活动的能力,以及处理工作与人际关系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表达能力等。与此同时,还应通过考生受教育背景,包括受教育程度、专业等,以及工作经历的考察,来判断考生与职位的匹配性,以及满足相应群体结构的程度。在确定面试内容的基础上,还需对面试题目所应蕴含的具体情景进行科学设计,为考生系统、辩证地思考问题,为考官与考生进行充分交流提供可能性保障。为此,面试题本一般不宜设计简单的问答性问题,而应选择有多种可能性的问题,尤其要设计情景转换性题目或需要考官参与到问题回答过程中的情景性题目,为考官与考生自然交流提供机会保障,确保考生在自然状态下思考与回答问题,为考官评价考生素质提供客观依据。

面试题目中应包括对考生求职动机和职业兴趣、职业追求和职业理想进行考察的题目。人事管理经验告诉我们,职业心理是保障和推动公务员个人潜力有效发挥、自身能力不断提升的重要主观因素。录用有志于从事行政工作、愿意为社会发展和最广大人民福祉不断提升贡献自身力量,同时又具有行政能力的青年加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高、富有活力的公务员队伍是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面试题目应包括诸如“描述一下你心目中的公务员”“你的职业理想是什么?”“公务员职业能够满足你的人生目标吗?”等问题。在题本设计上,应要求考官在考生回答上述问题过程中,就公务员职业中存在的一些明显劣势情形与考生进行交流,引导考生全面表达其对公务员职业的认知与期待,从中测查考生真实的报考动机及其对公务员职业的认知与价值诉求。如此设计面试题目,可以在比较自然的状态下测查出考生相关方面的真实心理,为考官提供了评价考生的真实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考生回答问题程式化与雷同性,提升了考官评价的客观性与有效性。

(三)规范面试考官选择

考官在面试过程中发挥主导与决定性作用,考官选择的科学性与考官组配置的科学性直接决定了面试过程的有效性和面试成绩的客观性、公正与公平性。出于保证面试公平性的考虑,现行公务员面试考官组一般均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选择、组配而成。这就要求在考官库建设过程中必须把好考官人选选择关,既要保证人选富有责任心和工作的原则性,又要保证人选具有识人、用人的能力以及组织管理的能力。为此,应对面试考官提出身份要求,原则上最好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从事公务员管理、人力资源开发教学研究人员以及人才中介组织中富有经验的人员中确定考官人选。在具体组配考官组时,一方面应选好主考官。根据我们的面试经验,主考官最好在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者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中产生,这样有助于有效发挥主考官对面试过程的引导与规范作用,提高面试的效度。其他考官的配置应注意结构合理性,来自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的考官在数量上应大体均衡,以确保考官对考生的评价既体现当前用人需求,又具有未来合理性。

(四)规范考生面试顺序

现行公务员考录所承担的直接选人责任要求考官:既要按照面试评分标准对考生的素质进行评价,又要对面试考生间的素质差异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对考生评分的客观性与公平性给予最大限度的保障。为此,面试组织者不但要将竞争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面试组,而且应安排其依次序先后参加面试,这样有助于考官对考生间的素质有一个直接比较的过程,以发挥人—人比较的直观性与客观性,提高考官评分的客观性与公平性。为此,面试组织者应为考官提供面试考生相关信息,包括竞争同一职位的面试考生编号、所竞争的职位(出于保证面试公平性的考虑,所提供的职位信息不应包括职位所在单位信息,而仅仅提供职位名称信息)等基本信息。

五、结语

规范面试过程旨在保障面试过程公平的前提下,围绕面试题本所指定的面试题目在考官与考生之间进行比较充分的交流,保障考生可以就指定的问题把自己所掌握的行政工作能力通过交流展示出来,最大限度地解决现行面试所存在的考生“有劲使不出”的情形,为考官评价考生,进而为职位选择合适的人选提供尽可能充分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面试所承担的选人职责得以科学地履行。

[1]吕杰,张国辉,刘志斌.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公务员考录质量——教育部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15,(1):157-158

(责任编辑:于健慧)

D630.3

A

1005-460X(2015)06-0069-04

2015-05-1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务员考试选拔程序规范化研究”(14BZZ053)

陈辉(1963—),男,辽宁盖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人事管理理论、制度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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