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伦理困境的三个维度

2015-02-26 15:38奂森元
西部广播电视 2015年12期
关键词:伦理技术新媒体

奂森元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媒体伦理困境的三个维度

奂森元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 要:新媒体自诞生来快速发展,深入渗透到我们生活每一层面,但新媒体伦理问题也显露出来:网络安全、信息污染、侵犯隐私等现象给当今信息传播频添忧患。新媒体展现出来的伦理困境给媒体技术方面、媒体行业及使用新媒体的社会大众提出了新的严峻的要求。而技术、规范和新媒体中的人是新媒体伦理所应包涵的三个维度。

关键词:新媒体;伦理;技术;规范;维度

新媒体自诞生开始便飞速发展,向传统媒体发出巨大冲击同时也促进了现代传播技术的变革,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新媒体伦理失范的问题也一同到来:垃圾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网页不断地骚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网络病毒和黑客给我们的互联网安全及隐私来带巨大威胁与隐患;新媒体造就的虚拟社交疏远了人际关系,造成人的异化;虚拟空间中的隐匿性助长了不负责任的行为和言论,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社会传统道德,人们道德水平出现滑坡,个人责任意识逐渐淡薄。对这些伦理困境分层剖析,可分为新媒体技术、规范和新媒体中的人三个主要维度,且三个维度伦理困境的失范现象往往不是单独出现,一出俱出、相互牵扯的共谋行为使我们在困境中更难以理清思路、寻找出路。

1 技术之维

有学者认为:“技术是人类为满足社会需要,依据自然和社会规律,对自然界和社会的能动作用的手段和方法系统。[1]”新媒体的诞生是媒介技术进步的结果,为的是提高信息传播的速度与效率,突破传播的时空障碍,更好地完成信息传播任务。媒介技术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在社会发展促进技术革新同时,技术反过来一定程度上也会形塑社会。以网络为代表,新媒体技术所带来的去中心化、碎片化、多元化信息传播方式无一不带有浓厚的后现代主义色彩,而我国仍旧处于工业化发展期,并未进入丹尼尔·贝尔所谓的“后工业社会”时代。媒介技术的超前性和整体社会的滞后性无疑会生发出一道鸿沟横跨在新媒体营造的虚拟空间和现实社会之中。而在两种现实之中摇摆的人不可避免地产生迷茫之感,各种伦理失范现象也从此鸿沟中一跃而出。由此看来新媒体的伦理困境与媒介技术不无瓜葛。技术维度乃是新媒体伦理困境维度中最基础的维度,是探究新媒体伦理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在此层面讨论的单单是从纯技术角度出现的新媒体伦理问题,至于技术作为基础因素对新媒体规范实施和对新媒体中的人的影响,在后文两个维度论述中会进行说明。

如今的新媒体技术已经不再是“技术”那样简单,其基础性作用形塑了整个社会的存在方式。正如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的论断强调的是媒介最主要的价值并不在于具象的内容,而在与媒介技术本身。新媒体技术广泛而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社会结构,在那条充满着后现代性与现代性、虚拟性与现实性差异的鸿沟作用下,新媒体技术的“飞去来器”效应明显,新媒体信息伦理问题开始显现。

信息污染便是首当其冲。仅以手机为例每年所收到的垃圾短信数量极其庞大:据360手机云安全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仅2012年上半年就为手机用户拦截垃圾短信近105亿条,由此推算全国10亿手机用户上半年所接收到的垃圾短信骚扰超过千亿条。这些垃圾短信内容多以违法犯罪、小广告和打击报复性质言语为主,并不为手机用户所需要,但未经用户允许强行发送给用户,又因其中违法信息和虚假信息数量巨大,对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造成不小困扰和危害。

网络安全是另一个不和谐之处。通过使用新媒体技术寻找技术漏洞,利用电脑病毒窃取其他用户信息,甚至黑进重要机密网站。小则个人隐私被窥,大则引发整个社会的信息安全问题。美国“棱镜”计划就是一个新媒体技术伦理失范的典型,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别国网络用户进行监视,窃取他人私人信息,是对隐私权侵犯和网络安全的极大挑战,危及他国国家安全,严重扰乱了人民正常社会生活秩序。

在传统媒体伦理中,信息传播道德失范现象也频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信息的失实、夸大等,这与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失范并无二异。但以报纸、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因时空因素限制,不实信息一旦传出,虽受众数量庞大,但要做到快速“全民普及”仍是一件难事。新媒体即时传送的技术打破了时空限制,一旦出现假新闻、谣言,即使及时辟谣也会有一个长尾效应存在。且数量上更庞大的受众已经接收,要消除影响则是难上加难。这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同样的信息传播道德失范情况下所具有的特殊性——负面影响更大、更快、更难消除。此外,一种技术的出现必然伴随着这此技术的研究和解析,在此情况下新媒体技术的漏洞也被人找出来并加以利用,信息污染是利用网络信息库给人们传送并不需要的垃圾信息,而网络安全问题则是技术漏洞所带来的最大风险。

2 规范之维

新媒体行业想要健康长久有序的发展,必须有适当的行业规范,建设相应的职业道德对其进行约束和督促;加强行业自律。新媒体从业人员要有自己的自律信条,并有明确的自律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将这些规章制度落实,同时也要有相配套的奖惩制度来辅助实施。传统媒体建设新闻职业道德和加强自身职业化水平历时已久:1908年美国的沃尔特·威廉博士主持制定的《记者守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传媒自律信条和规约。我国早期报刊活动家、名记者也纷纷对记者提出各项要求。如在《民立报发刊词》中于右任便指出,记者“不敢以讹言乱国是;不敢以浮言伤国交;不敢以妄言愚弄国民。所自欺者,力求为正确之言论机关而已”[2]。我国1997年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是有自律性质的传媒伦理规范,新媒体自律信条的制定,应以此为基础[3]。反观,新媒体的职业道德建设上因刚起步而略显薄弱。2002年3月26日,有关于网络伦理规范的《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开始生效,是我国新媒体行业在伦理方面建设的进步。新媒体行业的伦理规范建设已经迈开步伐,一方面是长路漫漫,另一方面是新媒体时的代瞬息万变,要紧跟时代步伐、获得广大受众的认同还需更多努力。

问题随之而来,对于新媒体从业人员来说,参与新闻信息传播活动,传统的职业道德规范虽起到一定规制作用,但终究与新媒体时代脱轨,新媒体自身道德规范以及行业条例又处于“半生不熟”境地。游走在网络虚拟空间和现实社会的他们,两边目前所拥有的道德规范在某些方面都难以触及,形成空白,滋生从业者进行道德示范活动的空间。对于普通大众,新媒体的低门槛准入性和去中心化让他们从信息知晓的边缘地位上升到了中心,自身掌控信息发布权,新媒体行业的道德规范效力上难以规制他们。而这,恰恰就是在对新媒体领域进行道德规范时遭遇的最大阻碍。新媒体造就一个全球化的传播,需要一个全球化的道德网络规范来对新媒体受众进行规范。目前“不少已制定的网络规范控制力、权威性都较弱,监管不力,因而大多网络行为仍处于无监管状态,为所欲为”[3],虚拟空间隐匿性让失范行为大肆增加。传统媒体伦理在规范上出现的困境通过自身规范、条例、职业道德的建设能找到出路,因为参与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只可能是相关从业人员,广大受众在信息传播权上处于权力边缘。而新媒体的大众传播时代让我们认识到新媒体规范维度中的伦理困境绝不单是规范本身问题也非本身所能解决,新媒体中的“人”在造成此次困境中更是“功不可没”。

3 人之维

新媒体技术带来的低门槛准入、接近性等具有浓厚的后现代色彩,对传统媒体中媒体人对传播媒介的控制权力形成一种解构力量,对中心权力进行消解,普通大众从边缘地位向中心进军。如此巨大深刻的改变让身处新媒体时代的受众处于一种内心迷失的状态:一是在使用新媒体技术给予的民主化权力上缺乏指导显得太盲目,二是虚拟空间空的隐匿性和传统媒体道德伦理规范的力所不及性让人们所谓的“本能”一定程度上显露,出现集体道德越界行为,形成新媒体伦理在人之维度的困境。

目前国内不少学者对此困境的看法是广大受众自身媒介素养应当加强。媒介素养指受众获取、分析、评价、传播信息的能力。从伦理学角度看待新媒体时代受众在传播信息行为上的提高和改善,个人德性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德性一词词源学上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客观的、外在的东西“主观化或内在化”,二是“优秀”或“卓越”[4]。学者魏长领认为“德性伦理是指建立在个体价值信念基础上的道德品质、良心、道德信仰,包括个体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是个体化、内在化、自律化的道德品性,具有自我约束的内在心理机制” [5],学者赵敏认为“从伦理学意义上看,德性是指个体所具有的理解、内化与践履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秉性、气质和能力”[5]。新媒体时代受众应具有的相应德性便是践履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尊重事实、不夸大、不造谣、杜绝网络暴力、尊重他人隐私。而这一切通过受众媒介素养教育的提高能够得到实现。媒介素养教育与个人德性培养相辅相成,某种程度上媒介素养可以纳入应有的德性范畴。新媒体时代人之维度中,受众在信息传播中造成的伦理困境,依靠素养教育使之拥有、提高自身的德性,是一个可寻的出路。

要强调的是,这里的“人”不仅是使用新媒体的广大受众,也包括新媒体的从业人员。

加强和培养从业人员的专业理念是防止其犯下职业道德错误的必须。新媒体多具有多媒体融合的态势,以网络为例,它将过去的一切媒介“解放”出来,当作自己的手段来使用,把一切变为自己的内容。这要求我们从业者拥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能通晓各个媒介的特征,以便更好地整合使用。信息爆炸的时代,来自全球各地不同的信息汇聚在一起,这对从业人员的知识面和判断力有着较高要求,在这信息海洋中挑选出受众需要的资讯和新闻,没有对信息内涵良好的理解以及宽广的知识面就可能会产生信息传播的偏差。新媒体从业者既要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又要有广博的知识、敏锐的判断力和较好的理解力,才能成为一个适应新媒体时代需要的新型复合型人才。

4 结语

三个维度中,技术维度伦理困境处于基础地位,无论规范上的难处还是新媒体中的人所产生的问题,都与新媒体技术脱不离干系。要注意的是,三个维度的伦理困境更像是一种共谋,不是单个维度自身所能生成,技术、规范和人三者紧密相,互生影响。要解决困境也应从这三维度入手,看清全局,厘清三者关联,对症下药。

参考文献:

[1]管小刚.关于技术本质的哲学释读[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12):18-22.

[2]李蓓.论传媒伦理观的重要性[J].传媒观察,2011,(5):36-37.

[3]沈月娥.新媒体伦理缺失及其体系构建[J].甘肃社会科学,2012,(2):19-21.

[4]赵敏,王瑞.新媒体传播环境下的德性建构[J].当代教育科学,2010,(23):55-58.

[5]魏长领.网络伦理建设的三个维度[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0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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