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江苏南京211100)
绩效预算作为财政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于1949年由美国胡佛委员会首次提出。我国财政部于2005年出台了《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办法》,标志着我国绩效预算改革正式开始。2011年财政部出台《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自2006年起,江宁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积极试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逐步创建科学规范、系统高效的财政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为江宁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稳固的财政保障。
1.构建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框架。在学习有关文件和借鉴省内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要做法的基础上,江宁区制定出台了《江宁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从绩效管理原则与依据、绩效管理内容与职责、绩效指标与标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以及责任与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在工作实践中建立了绩效评价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构建了全面规范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框架。
2.着重关注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在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江宁区重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项目。如2011年,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村级泵站建设专项经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项经费、环境保护专项经费、廉租住房保障项目专项经费、动物防疫专项经费和卫生改厕专项经费等7个重点项目被列为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