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讲】
陈炳灵,工作经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至今一直从事自侦工作,历任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教导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等职。曾办案件:主办、组织指挥立案查处了300余件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研究方向:职务犯罪侦查与认定。文章发表:2006年至今在省级以上刊物如《浙江检察》、《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华中科技大学学报》、《法学教育》等发表论文九篇。
核心提示:每次审讯中不同的审讯人员对不同条件、不同事实、不同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会出现各种状况与形态,对此侦查人员只能就案论案,因人施策,实践中审讯也无千篇一律章法,不过审讯的策略与方法则是可以借鉴与利用的,我们应该在日常的审讯中将审讯常模提炼、总结、充实,最后达到专业化审讯常模的构建。
关键词:职务犯罪 审讯常模 应用
随着职务犯罪的智能化与科技化,审讯的法治化和文明化,现在检察机关不管是对经济还是渎职犯罪审讯的难度是越来越大。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反腐力度与要求在不断加强,群众反腐的呼声也在日益高涨,而对实务部门来说,职务犯罪案件的事实落实难、案源性行贿犯罪突破深挖难、另究余罪的职务犯罪案件口供突破难的矛盾,已是亟待我们破解的一道难题。传统、机械的硬审讯模式,分散、各自的旧突破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们现在的侦查水平与时代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