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简讯

2015-04-21 02:41
电子知识产权 2015年7期
关键词:瑞丽市加多宝版权保护

国内简讯

动态

瑞丽市行政区划名称知识产权与城市品牌价值研讨会成功举办

——与会专家指出,地名作为指定特定地域的符号,承载着有关该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特色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信息,凝聚并传播品牌形象。一旦“瑞丽”商标被抢注,瑞丽市的形象就会被不当使用,也可能由于抢注者的不良行为而受损。

瑞丽市行政区划名称知识产权与城市品牌价值研讨会成功举办

7月5日,由云南省中共瑞丽市委、市政府举办的瑞丽市行政区划名称知识产权保护与城市品牌价值研讨会在瑞丽市举办。研讨会以“瑞丽市行政区划名称知识产权保护与城市品牌价值”为主题,旨在推进瑞丽区域品牌战略实施,提升瑞丽城市品牌价值。据悉,来自云南省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知名高等学府和研究机构的专家,以及国内著名媒体的记者共100余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近年来,瑞丽市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逐步凸显,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瑞丽”城市品牌效应得到广泛认可,与此同时,“瑞丽”商标被抢注的现象日益突出。与会专家指出,地名作为指定特定地域的符号,承载着有关该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特色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信息,凝聚并传播品牌形象。一旦“瑞丽”商标被抢注,瑞丽市的形象就会被不当使用,也可能由于抢注者的不良行为而受损。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和推广“瑞丽”这一区域品牌、阻止他人抢注、请求撤销已注册的“瑞丽”商标,是摆在瑞丽市政府和瑞丽市企业面前的迫切任务。

国务院发布互联网+指导意见:强化知识产权战略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和安全有序五项基本原则,并指出要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等。

中国国家创新指数居世界第19位

7月8日,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了《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4》,该报告显示,创新指数居前五位国家依次为美国、日本、瑞士、韩国和以色列。中国创新能力稳中有升,在国家创新指数中排名第19位,与上年持平,但与排名第18位的比利时差距大幅度缩小,从原来的相差3分缩小至1分。

从构成国家创新指数的五项一级指标看,中国四升一降。创新资源居第29位,提升1位;企业创新居第13位,提升2位;创新绩效居第11位,提升3位;创新环境居第13位,提升1位;知识创造居第19位,下降1位。报告指出,中国主要指标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2013年,中国研发经费达1912.1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升至世界第2位,占全球份额由2000年的1.7%迅速提高到13.4%。同年,中国SCI论文数量达到21.3万篇,居全球第2位,占全球总量的15%,但仍只有美国的一半。

据悉,国家创新指数报告已纳入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旨在更好地监测和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版权

国家版权局通报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国家版权局将从五个方面加强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包括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音乐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支持网络音乐服务商加强版权自律、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授权和有序传播、推动网络音乐相关利益方开展版权合作。

国家版权局通报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各大网络音乐服务提供商、国内外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以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权利人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版权局重点开展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和关于加强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的工作安排,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据国家版权局的专项调研显示,我国网络传播音乐侵权盗版现象比较严重,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竞相购买独家版权,网络音乐服务商之间的转授权进展较慢、恶性讼争不断升级,导致网络音乐产业版权秩序混乱。为此,网络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权利人等相关方面积极建议国家版权局针对网络音乐建立版权重点监管制度,以有效维护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促进我国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据通报,国家版权局将从五个方面加强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包括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音乐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支持网络音乐服务商加强版权自律、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授权和有序传播、推动网络音乐相关利益方开展版权合作。

阿里与在华国际出版商版权保护联盟签订谅解备忘录

6月24日,阿里巴巴集团及在华国际出版商版权保护联盟宣布双方再次签订谅解备忘录,以扩大合作范围。签订新谅解备忘录后,双方会合作打击全球零售市场全球速卖通(www.aliexpress.com)以及中国最大的网上购物平台淘宝网(www.taobao.com)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全球速卖通及淘宝网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业务,而在华国际出版商版权保护联盟的成员包括17家领先的国际出版商。在华国际出版商版权保护联盟会协助阿里巴巴集团辨认第三方于淘宝网或全球速卖通平台上出售的潜在侵权商品,以帮助淘宝网和全球速卖通采取适当的行动,删除相关的产品信息。

据了解,阿里巴巴集团和在华国际出版商版权保护联盟于2011年首次签订谅解备忘录,阿里巴巴集团曾为多个在华国际出版商版权保护联盟成员机构提供培训,协助其使用阿里巴巴集团的知识产权侵权举报系统。

凤凰网擅转中超联赛遭判赔50万元

6月30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新浪网诉凤凰网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凤凰网与乐视网以合作方式转播中超赛事的行为,侵犯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浪互联公司)对赛事画面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判决凤凰网的所有者及运营者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新浪互联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因体育赛事转播权引发的纠纷。

2012年3月7日,中超公司与新浪互联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新浪互联公司享有在门户网站领域独家播放中超联赛视频的权利,期限为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新浪互联公司起诉称,2013年8月1日,公司发现凤凰网在中超频道首页显著位置标注并提供鲁能VS富力、申鑫VS舜天比赛的直播,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并索赔1000万元。

法院认为,新浪互联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在门户网站领域独占转播、传播、播放中超联赛及其所有视频的权利以及采取一切法律手段阻止第三方违法使用上述视频并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认定凤凰网侵权行为成立。

专利

苏泊尔、九阳就专利大战达成一揽子和解

——日前,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苏泊尔、九阳两家公司就26件专利侵权诉讼及11件专利无效行政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双方在尊重对方专利权的基础上,停止生产部分被诉侵权产品并清理库存产品,约定以交叉许可或支付许可费的方式进行后续合作,并建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机制。

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下称《执法办法》)于7月1日起施行。《执法办法》具有简化程序、处理便捷和维权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的特点。

《执法办法》具体内容包括:首先,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执法办法》实施后,执法机关将快速调解、处理展会期间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责令侵权的参展方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对侵权或假冒专利产品的相关网页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以及时制止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其次,进一步缩短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期限。为加强专利保护,《执法办法》进一步缩短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办案期限,明确了调解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立案期限和公开有关行政决定的期限要求。最后,明确了公告期限,提高执法透明度。

苏泊尔、九阳就专利大战达成一揽子和解

日前,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两家公司就26件专利侵权诉讼及11件专利无效行政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双方在尊重对方专利权的基础上,停止生产部分被诉侵权产品并清理库存产品,约定以交叉许可或支付许可费的方式进行后续合作,并建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机制。

据了解,自2011年起,苏泊尔公司和九阳公司先后在北京、山东、浙江等地展开专利侵权、专利无效的民事、行政诉讼大战。仅去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和绍兴两地法院审理的双方专利侵权诉讼案就达26件,涉案总标的高达5250万元,其中5起案件已上诉至浙江省高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磋商,对于有争议的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寻找利益契合点与共赢点,最终达成搁置争议、和谐发展的共识,既避免双方因继续争夺市场份额而导致的正常竞争秩序的破坏,又防止双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司法资源的耗费。

小i机器人专利确权案再审申请获最高院立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做出立案决定,受理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智臻)关于小i机器人专利确权的再审申请,该再审申请是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苹果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案做出的二审判决,该二审判决撤销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据了解,2012年11月,苹果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小i机器人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认定苹果公司无效请求理由均不成立,小i机器人专利权合法有效。随后,苹果公司将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要求其撤销对小i机器人专利的决定,北京市一中院最终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在经历了2轮败诉后,苹果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商标

王老吉起诉另5家加多宝已全部获立案

——对于起诉另5家加多宝的原因,广药集团称,最高院审理的红罐案二审的诉讼主体只有广东加多宝和鸿道集团,并不能限制、制裁其他5家加多宝主体的侵权行为。据悉,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约2000万件加多宝红罐侵权产品中大部分系其他5家加多宝公司生产。

“优酷YOUKU”同名商标遭撤销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就欧派时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欧派时尚公司)在毛线、绒线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YOUKU优酷”商标作出无效宣告的裁定,同时认定知名视频网站“优酷”运营方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合一网络)拥有的第5939386号“优酷YOUKU世界都在看”商标为娱乐等服务上的驰名商标。

据了解,2014年4月,合一网络针对争议商标提出撤销注册申请,其主要理由为,其引证商标“优酷YOUKU世界都在看”早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就已经被广泛使用,经过其大量宣传和长期推广,已经具有了驰名商标所应具有的知名度,应当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系对合一网络驰名商标的恶意抄袭、复制及摹仿,其申请注册必将造成消费者混淆及误认,损害合一网络的合法权益。商评委综合考虑了消费者看到使用在线、棉线和棉纱商品上的争议商标时,难免将其与合一网络公司“优酷YOUKU世界都在看”驰名商标建立相当程度的联系,进而削弱该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使“优酷YOUKU世界都在看”驰名商标的唯一性、品牌形象和商誉受到损害。

“嘀嘀”商标侵权案二次开庭,部分证据遭质疑

6月底,“嘀嘀”商标侵权案在杭州中院进行了第二次审理,双方都向法院提交了补充证据。开庭前,原告方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妙影)通过庭前证据交换拿到了小桔科技提交的新证据,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一份复审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其对小桔科技申请的“嘀嘀打车及图”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杭州妙影对其中部分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实际上,对于该份证据早在今年年初就引起了杭州妙影的注意。

据悉,杭州妙影于2014年5月对外宣布,将小桔科技告上法庭,认为小桔科技的“嘀嘀打车”软件涉嫌侵犯其注册在先的“嘀嘀”商标。紧接着,小桔科技将“嘀嘀打车”改名为“滴滴打车”。但杭州妙影认为,改名后的“滴滴打车”仍对自己的“嘀嘀”商标构成了侵权。今年4月1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嘀嘀”商标侵权案。

王老吉起诉另5家加多宝已全部获立案

7月6日,广药集团收到浙江省高院关于其起诉杭州加多宝、浙江加多宝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的立案通知书。至此,王老吉诉包括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加多宝的新“红罐案”都正式进入司法程序,总索赔金额15亿元。

对于起诉另5家加多宝的原因,广药集团称,最高院审理的红罐案二审的诉讼主体只有广东加多宝和鸿道集团,并不能限制、制裁其他5家加多宝主体的侵权行为。据悉,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约2000万件加多宝红罐侵权产品中大部分系其他5家加多宝公司生产。

据了解,广药集团对5家加多宝公司的诉讼请求相同,内容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停止生产、销售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及凉茶产品;立即销毁全部库存的被控侵权产品以及带有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容器;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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