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唱

2015-04-30 15:32姬中宪
山花 2015年7期
关键词:马哲

姬中宪

马哲读中学了,父母去外地做生意,把他遗弃在一座阴凉的老宅子里。那宅子在底楼,由于楼外地面不断垫高,这宅子越来越像地下室。马哲每晚蛰居在这里,感觉那张大而无当的床正一寸一寸陷进地下。他半夜起来上厕所,马桶上方高悬着一个小天窗,正对着外面的楼梯间,三楼哑巴嗓子老刘家那两位花枝招展的妙龄女儿和她们的流氓男友们此时正在楼梯上打情骂俏,那兴奋而压抑的小嗓门,有时是大女儿的,有时是二女儿的,有时分不出是谁的。女孩的脂粉气和流氓男友的酒气透过天窗溢进来,把马哲牢牢困在马桶上,为他的性幻想提供了第一手的素材。

又一场漫长却跑题的如厕,马哲常常把腿都坐麻了。

哑巴嗓子老刘的两个女儿――姑且称为大刘和二刘吧――都是厂里的文艺骨干,元旦职工联欢会上和厂长一起唱过歌的。老刘一生和一口浓痰斗争,嗓子始终不清不楚,据说他刚生下来的第一声就哭得不利索,多年以后,他竟生出这样莺歌燕舞的女儿,还一下生了两个,这一度让哑巴嗓子老刘相当自豪。但是有一天晚上,老刘发了火,先是向楼梯间咳一口浓痰,接下来便趿着一双拖鞋,挥舞着一根拖把,把一个臭流氓从楼梯间里追出去,追过家属区的大门,追过厂办后面的篮球场,追过市武装部门前“欢度春节”的横幅,追了大半夜。全市的流氓都吓得不敢出门。事后,有个把月的时间,一直到元宵节之后,这一带的治安和风气都为之一振。

整个春节期间,大刘和二刘都被锁在家里。可是,年轻女歌手的心可不是一把锁就能锁得住的,很快,北面小卧室的窗户里就放出她们的女声二重唱,再后来,歌声不见了,大刘和二刘已经逃出来,前赴后继跑去了南方的一个大城市。半年后老刘哑着嗓子发布消息,说她们被“总政”歌舞团招去了,和董文华一起唱歌去了,算是暂时堵住了邻居们的嘴。“总政”真是一份有前途的职业,当年就见效,下一个春节前,老刘已经收到两个女儿寄来的钱,多得数不过来,多得不像话。钱不断寄过来,却迟迟不见女儿们成名,收音机上听不到她们的歌声,春晚上见不到她们的身影,连董文华本人都不见了,老刘数钱的手,开始抖了。有机会去南方的人们回到家属院,为大家带来了改革开放的新鲜热辣消息,邻居们的嘴也重新活跃起来,言语间时常提及大刘二刘,不小心传到哑巴嗓子老刘耳朵里。老刘黑着脸,重重撂下一口痰,脚不沾地地离开。大家期待老刘再宣布条消息,随便什么消息都行,但这一次,老刘什么也没宣布。有七八年的时间,他一直紧闭着嘴,从不在人前停留。只是每晚后半夜,三楼北面小卧室里的咳嗽声更动情了。

钱还是不断寄过来,七八年后老刘攒够了钱,在郊区买了新房子,一举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此刻,在那间地牢一样的厕所里,大刘或是二刘的脂粉气还混在马桶的尿骚味中,马哲躲在黑暗中,吸毒一般贪婪地吸食那味道。就在前一天,马哲在锅炉房前打热水时,一个女人从背后捉住了他,他惶恐地回头,大刘或是二刘高耸着胸脯,长辈一样指点他。

女人说:早晨六点钟的歌,是你唱的吗?

马哲说:嗯?嗯。

女人说:唱的还不错。

马哲说:哦,哦哦。

女人说:高音部分不大稳,还有颤音,要这样唱,看,像我这样,噢——

水房前打水的人都回头看他们,马哲羞愧难当,只剩下点头。大刘或二刘满足了,像个真正的大师一样点头笑笑,竟然还拍拍马哲的头表示赞许,事实上,她们得踮起脚尖才够得到他的头。这时,女人好像发现了什么,拿手摆弄马哲的衣领,说:哎哟,这件衬衣很漂亮嘛,你妈妈给你买的?那手不老实,借着这话题的掩护,已经绕进马哲光光的后脖梗。马哲觉得女人的手像一枚圆润的冰块融化进去,惊得他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仿佛被当众剥光了衣服。大刘或二刘的手却突然停住,触电一般缩回去,用鄙夷的眼神盯着他。

女人说:你——很久没洗澡了吧?

哦,女人啊,女人,此刻你仍然是干净的,尽管已沾了臭流氓的酒气,但你仍是干净的,纯白的。这是你最后一个干净的时刻,你向我伸出了手,而我却脏得像个没来得及卸妆的小丑。

一直到成年以后,马哲还会梦到冰块。根据梦境不容置疑和不证自明的原则,马哲确定那是冰块,却有手的形状,那深刻的触感,介于冰凉和滚烫之间,每一次都让他自惭形秽,让他措手不及,又让他迫不急待地进入高潮。如同一支没有前奏没有过门的歌。

噢——噢——

女人在他耳边叫,用气声唱法。那一刻,她的声音仍是干净的。

她还留给马哲一个好名字,她随口就把它说出来:早晨六点钟的歌。

老宅子里住进来一对陌生男女。男人手脸发白,一身的文弱,据说却是个逃犯,身上背了两条人命,打外地逃亡到这里。马哲的爸妈在外做生意,钱没有赚到,乱七八糟的朋友倒认识了一堆,有一天深夜,爸爸把这对男女护送到这里,说是要暂住一段,还可以帮助照顾一下马哲。得了吧,马哲想,他自身还难保呢。不过又据说,男人并没有杀人,是误会,是错判,是冤案,一时又解释不清,只好拉家带口逃亡,避过风头再说。算了吧,别解释了,马哲一眼看穿了男人文弱外表下的杀伐之气,当时就代表司法部门判了他的死刑:他就是个杀手,而且是职业的。

再看那女人,职业杀手的老婆,倒生得一脸慈悲,又瘦,像观音菩萨减肥后显形了。她每天起得很早,睡得很晚,确保马哲看到的每一眼她都是清醒的,绝不以昏睡示人。她在厨房做早饭,煮玉米面粥煮西红柿鸡蛋面,总有一份是给马哲的。她动作小心,从不发出任何声音――自己不出声,也不让手里的锅碗瓢盆互相碰出声――倒有十足的逃犯家属的做派,好像稍有动静警察就会破门而入一样。女人一站到男人身旁,立刻柔顺了,像男人的一个附属,随男人的声调起伏。男人则眉头紧锁,眼缩着,像有无限心事。

总之,一男一女住进马哲家里,摆开家当,拉开架式,好像一部电视剧就要开拍了。

不对,还有一个人,最关键的角色——女人大着肚子。

马哲很快补齐了这部电视剧的另一条线索:两人没有领证,孩子是不允许被生出来的,生出来也上不了户口,是黑孩子。

那时候《超生游击队》这个小品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大肚子女人四处躲藏,眼前这对男女正是这样一组原形。马哲想起他们刚到的那个深夜,身前身后背的各种蛇皮袋,正是游击队员的装备。

就这样,一个男职业杀手,一个女游击队员,加一个黑孩子,一家子不法分子和马哲住到同一屋檐下。每天早晨六点钟,马哲为他们唱歌。

马哲不是有意唱给他们听,他其实每天早晨都喜欢唱歌,只是过去没有听众。过去他独自住在那个沉静的老宅子里,总是努力弄出各种声响,一个人营造出一家人的气氛。每天早晨六点他都要蹲一个漫长的厕所,实质性的内容早结束了,他还不肯起来,总觉得意犹未尽,像某种生理障碍。正是在这段百无聊赖的时间里,他开始唱歌,像国家一级演员那样,每天早晨准时吊嗓子。厕所小,四壁又光,门一关,就是个大音箱。马哲处在这音箱的声源,震中,黄金分割点,一开口就有混响。混响充实了马哲年轻稚嫩的嗓音,使他的歌声变得雄浑,回荡,还环绕,是真正的家庭影院效果。他每天早晨把厕所门关得严严的,放声唱起来,那歌声有时畅快,有时憋屈,有时带着释放后的快感,有时又有爆发前的酝酿,声线非常多样,情绪也异常饱满。更妙的是,班上的坏小子,涛子,再也别想偷听然后取笑他唱歌了。

事实上,大家都听到了。老房子的隔音本来就差,早晨六点又是全世界最安静的时候,城南发电厂敲钟的声音都能传进每家人的耳朵,何况厕所上方还有一扇小天窗。于是,早起的人有幸耳闻了马哲最旁若无人的歌声,涛子的爸爸四哥听到了,大刘二刘听到了,一家子不法分子也听到了。

有一天下午,马哲放学回家,黑孩子降生了,一身白,像那对男女凭空捏造的。老宅子门窗紧闭,一屋子血腥,像杀人现场。

女游击队员首度开口了,似乎之前的一切事情都不值得她开口,现在,她作为一名妈妈被激活了。她指着马哲对黑孩子说:娃啊,你可是听着他的歌生下的。

马哲听说过胎教这回事,据说最好的办法是听莫扎特,长大了准成才,实在没有听马勒也行。黑孩子没福气,不但没户口,也没机会听莫扎特,甚至没听过马勒,只听过马哲。马哲顿觉责任重大,黑孩子能成才吗?

家里一下有了生气,一股野生的气。原本沉默的三个人,现在被一个黑孩子闹得不安生。女游击队员不准人开门窗,一股野味全憋在房间里。马哲怀疑他们巴不得这老宅子全陷下去,成为真正的地下室,这样就没人来戳穿他们一家子黑暗的秘密。但是有一天,男杀手从外面回来,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六弦琴,阴暗的房间里,和着黑孩子的哭声,叮叮咚咚弹了起来。黑孩子不愧是他爸生的,哭着哭着哭出了节奏,于是,男杀手用已经不太熟练的琴声,伴着黑孩子越来越熟练的哭声,上演了一出地下童谣。很快,女游击队员也加入了,她不但开口,而且开骂了。有了女人的骂声,这个老宅子,开始有点家的味道了。

马哲倒成了局外人。

每天早晨六点钟,他仍然蹲在马桶上唱他的歌,把天窗也关上,回声鼓动着他的耳膜。他想,他才上中学,什么时候才能轮到他逃亡?他自己的那部电视剧,何时才开演?

这部电视剧的结局是这样的:一家不法分子离开了马哲家,继续东躲西藏的日子,几年后,男杀手实践了众人的传言,他杀了人。他杀了女游击队员。女人的嘴被刀划开,尸体丢进一个鱼塘里。真相永沉水底,案件却一目了然,他几乎连个像样的公审都没机会参加,直接被拉到了刑场。男杀手跪在地上,惨白的脸第一次有了血色,他对天狂喊:素琴啊!我终于还清了!我还清了!我——警察可没空听他表白,一枪毙了他。

这些都是马哲听别人讲的。马哲听到这结局时,结局早就发生过了。仍然是一个标准的电视剧式的结局。

他总是不小心窥见一部电视剧的某个片断,听到别人谈论它的结局,至于中间每晚准时上映的那些日复一日的情节,则被他略过了。

马哲想,他判断没错,男人果然是杀手,只不过不是职业的,是业余的。他一生只杀了一个人,然后就被杀了。“身上背了两条人命”,这个说法并不过分,只不过在当时,一条还没有出生,一条还没有被杀。他和她,杀人的和被杀的,都曾听过马哲早晨六点钟的歌声,在他们短暂而卑微的一生中,那歌声草率得连一首电视剧插曲都称不上。

现在,马哲穿过人群,走向自己的舞台,预备平生最重要的这次演出。

黑孩子没有户口,也没了爹娘。一个真正的孤儿,真正的局外人。

稍微有点意外的是,马哲在很多很多年以后,迎来了这部电视剧的真正结局。他在另一个城市遇到了黑孩子。他早就不是黑孩子了,还像刚出生时一样白。他连考了七年,考上了公务员,当月就学会了打官腔,一副出人头地的样子。马哲想起曾给他做的胎教,觉得该欣慰一下,却欣慰不起来。

马哲觉得,那也是他的孩子。

广广的蓝天,映在绿水

美丽的春天的孩子,宠爱你的是谁?

茫茫的眼珠,望穿秋水

流浪的大地的孩子,长大将会像谁?

马哲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有过一段堪称奇怪的经历,日后经过家人的层层转述和渲染,那经历更带了神奇的色彩。马哲曾向米小奇讲过一次,讲得绘声绘色,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但他越是讲得生动,那故事就越像是假的。马哲几次停下来,说:是真的。小奇摇摇头,说:如果你写出来,它就像是真的,如果你说出来,它就是假的。

那一年,米小奇14岁,马哲也14岁,她比他小5天。用她的话说:小一个星期,不算双休。一个星期后,马哲把那故事写进了作文。他的语文老师一手扶着黑框眼镜,一手捧着作文本,为班里同学朗读了其中的几段。但最后,语文老师的评语是:不真实。那三个字,用红色墨水写在正文的下面,看上去无比真实,后面还坠着一个大大的感叹号,像一锤定音。

马哲气鼓鼓地把作文本拿给小奇看,她笑得合不拢嘴,她说:因为老师把它读出来了,所以它就成了假的。

马哲被小女孩奇怪的逻辑弄得很恼火,他说:是真的,真的是真的!

女孩想了一会儿,说:那好吧,如果真的是真的,那总有一天,你会再次成为哑巴。

一直到三岁,马哲都是一个成功的哑巴,三年里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一岁的时候,爸妈已经有点着急,同龄的甚至更小的孩子都已经牙牙学语,唯独小马哲金口难开。他们逗他,教他,吓唬他,只为他能叫出一声妈妈或爸爸。他却发不出任何有形的音节,只会哭,唱歌一样的哭。两岁的时候,马哲作为一个哑巴的事实得到进一步巩固,因为他已经掌握了另一种语言:哑语。他开始向别人打手势,配上一些含混不清的口音,来表达他饿了,困了,或是高兴了。他的哑语已经相当熟练,连他的小姐姐都能读懂。邻居们安慰马哲的爸妈,说这是贵人话迟,爸妈心里却是一天比一天急,带小马哲去见各种医生,各种民间高人。高人们撑开马哲的嘴巴,拿手电筒向里照,像在查电表,或者捏捏马哲的喉咙,拍拍马哲的后背,耳朵贴在马哲的胸口上听,像在检查一台短路的收音机。最后,他们无一例外摊开双手,从理论上再次肯定了马哲作为一个哑巴的事实。爸妈的绝望转为愤怒,互相怨恨起来,爸爸说:让你怀孕的时候乱吃东西!好像哑巴是可以按照一定配方吃出来的一样。妈妈说:让你整天乱说,话都让你说尽了!好像他们家的话是按人头定量分配的似的。小马哲乐呵呵看着他们俩,一言不发。

三岁那年,院里来了一个外地人卖烧饼,大家不喜欢外地人,外地人长得怪,口音怪,烧饼口味也怪,没人买他的烧饼。外地人却不急不恼,每天准时把烧饼烧好,一张张码齐了搁竹筐里,身前身后各背起一个,走街串巷的唱起来:

烧饼来——烧饼来——

大家听得心烦,二楼四哥刚喝完啤酒,正午睡,此时开了窗,先放出一个饱嗝,再猛吼一声:吼什么吼!

外地人听了还不恼,咧嘴朝四哥笑,笑出一口小白牙,说:烧饼来——烧饼来——

还是那个调子,却唱出了讨好和呼应,好像要和四哥对情歌,听得四哥都笑出来,再留下一个饱嗝,回屋继续睡了。

大家仍然不买外地人的烧饼,却逐渐容忍了他的唱。每天中午,大家听到外地人的唱腔,条件反射一样收紧了胃,心想:要开饭了。

有一天中午,马哲的爸妈正在厨房做饭,马哲独自从床上醒过来,很不耐烦地打完一个呵欠,朗声唱道:烧饼来——!

爸妈愣了一下,对望一眼,迅速丢掉手里的盆子铲子冲到卧室。马哲的首场演出开始了。小姐姐在床前欢呼雀跃:噢――马哲会说话了!马哲会说话了!好像他们家那台接触不良的14寸黑白电视机终于调出了声音。很多年后妈妈仍然记得马哲那一嗓子,她常常套用京剧里的话来形容儿子的第一次出声:字正腔圆。

外地人走了,永远消失了,没人记得他是什么时候走的,直到有一天有人突然说起:卖烧饼的怎么今天没唱?大家才想起来,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唱声了。

只有马哲的爸妈坚持认为,正是在马哲开腔的那一天,外地人走了。那个好心又神秘的异乡人,打着烧饼的幌子,竟是来传授歌声。

三班的米小奇,以她那个年纪所不该有的理智态度,拒绝相信这个故事,即使它已经写进了作文。她留给马哲的那句话,成为一句无心的诅咒。

又过了14年,米小奇28岁,马哲也28岁,她仍然比他小五天。米小奇嫁给了冶炼厂采购二科的科长,婚礼前一天早晨,她在做头发的时候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头发做得很慢,使她有时间对那想法进行周密计划,她想如果她现在逃走的话,至少有五种可行的方案。这时涛子打来电话向她请假,他原本要来参加婚礼,但当天早晨四哥因为脑梗住进了医院。挂了电话,那个想法突然变得可笑,五种方案也像是五个更深不可测的陷阱。她开始在脑子里一遍遍输入一个名字,又一遍遍删掉。她永远不知道的是,几乎就在同时,在遥远的另一个城市,马哲正在电脑的搜索栏中输入“米小奇”三个字,这是他自从学会输入法以来,第一次在电脑上打出这样三个字,奇怪它竟然如此容易。问题是,叫米小奇的太多了,有16万8千多条,甚至一种袋装膨化食品也叫这个名字。他想,如果有足够的时间,他愿意一条一条查看下去,总有一个是属于他的。他并不知道,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不到一天了。

两年后一个冬天的早晨,米小奇的儿子又发烧了,采购科长还在外地采购,她一个人在收费取药处排队,那时她仍然记得那个日子,心里默默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但五分钟后她就忘记了,输液室混乱的床位和护士粗暴的态度让她愤怒,她奋不顾身地投入到她的生活中去。事后她安慰自己,即使没有忘记,她又能做什么?想起,偶尔想起,已经是她能做的全部。同一天的早晨,马哲还在被窝里,早早编辑好了一条短信,却没有发送的号码。他想,他有五天的时间,不算双休的话,还有一个星期的工作日,如果他争分夺秒,这并非没有可能。当天晚上,朋友们赶来为他庆祝,一轮一轮跟他干杯,第一轮过后他开始不停说话,酒店很吵,他不得不抬高声调,话里多少有些得意;第二轮过后他开始唱歌,已经有点声嘶力竭;第三轮过后,他的歌声里带上了哭腔,起哄的人此时也小心停下来,那歌声有些不伦不类。

三十功名尘与土

八千里路云和月

……

第二天,三十岁后的第一个早晨,马哲从宿醉中醒来,感觉到嗓子里的异物,仿佛无声吞下一记闷雷。那颗大号的胶囊,潜在里面很多年,这时开始发挥药力。一个开关已在他喉咙间安装调适成功,他几乎听到了那一声“吧嗒”,随后,开关关上了。他试着发出一个最简单的音节,并且认为已经发出来了,只是耳朵暂时失聪。但他很快否定了自己:窗外不远处的工地上,一个打桩机正铿锵有力地打出节奏,关于冬季防火的广播正在小区里一遍遍播报,他其实正是被这些声音吵醒的――那他自己的声音呢?

他去了医院,三岁以后,他的嘴巴被再次撑开,医生装扮得像个矿工,额头上的探照灯深深射进马哲的喉咙,他几乎能在胃或肺里感觉到那束强光。那光将他黑暗的内部照得通明,他像一座早已枯竭的矿井,被一眼看穿了,看透了。医生诊断为急性咽炎,开了几百块钱的药,又说药只是辅助性的,关键要禁声。

五天之内,不要讲话,医生说:其实,你想讲也讲不出来。

好吧,五天,再加上双休的话,也不过一个星期。

他回到家里,开始了无声的生活。默默地起床,默默地吃饭,默默地喜怒哀乐。他做得很自然,仿佛本该如此。他去了一趟单位,手里捏着一张假条,不假解释地请了五天假。他把自己锁在家里,公然不接电话,任何人的电话都被他按掉。他甚至有些洋洋自得,看吧,声音并不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我并不一定非得向你们说些什么。

大概从第二天晚上开始,那几百块钱的药开始发挥作用,很快,副作用超过了正作用,他开始不停打嗝。他并没有在意,认为可能是喝水吃药时岔了气,他有一整套方案来对付它。他含一大口水,屏住呼吸,待到忍无可忍时再将水吞下,刚吞下就打了一个嗝。他闭上眼睛,集中精力转眼球,左三圈右三圈,睁开眼,还是打。他在椅子上坐定,收集口腔内的所有口水,连续吞咽三次,这并不容易,第三次的时候他几乎是在忍气吞声,但是没用,还是打。他用了各种方法,就差冷不丁打自己一个耳光了,那响亮的嗝,还是一个个不请自来。他被折腾得筋疲力尽,试图以睡觉来息事宁人,那嗝却不困,越晚越精神,一声声将他从睡梦中拖出来,接受活生生的拷打。第三天起,那嗝养大了,越来越有力,越来越频繁,马哲的整个身体都绷起来,迎接一次次的痉挛。打嗝像打枪,而且是后座力很强的那种枪,每一枪都把马哲的身子顶起来。远处看去,他好像刚经历了惊动天地的一场大哭,现在只剩下一具默默抽泣的躯体。他甚至没有办法求助,他开不了口,又羞于见人。犹豫再三,他开始发短信,向所有能开得了口的人发短信,用冗长的形容词和修饰语来描述他目前的状态。他得到了一些安慰,一些应对打嗝的陈旧的小伎俩,和一些不合时宜的玩笑,还有人一遍遍打他电话,完全不顾及他现在不能说话的现状,执意要向他面授机宜。他知道这里面至少有一多半人是真心的善意的,但他还是被激怒了,如同一个绝症患者不合人情的过激反应,他编了更长的短信,用更冗长的修饰来咒骂他们,咒骂那些胆敢关心他的人。而在这期间,那揪心的嗝,一次也没有放过他,分分秒秒地折磨他,把他的身体一次次顶起来,再放下,再顶起来,毫不通融。第三天的晚上,他关了手机,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开始抽自己耳光,一下一下,毫不留情地抽,有时候他刚抽完一个耳光,一个嗝就紧跟着顶上来,使他的脸在镜子里显得很狼狈。他一下一下地抽,抽得很客观,像代表另一个人在抽。终于,当第一千四百六十七个嗝像体内一杆长矛将他戳穿时,他哭了出来。眼泪顷刻间淹没了他的脸。

第四天的时候,他想到了死。

他不再试图想任何办法,他冷冷地看着他打,看他能把他打成什么样。他和他,开始变成两个人,现在,他是幸灾乐祸的那一个。有时候,他会觉得自己软弱,丢人现眼,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嗝打死,再怎么说理由也不够充分。但很快,另一个他站出来,用更雄辩的声音告诉他,死,并不是那么羞于选择的。他想到了老舍,那么幽默那么会开玩笑的一个人,却不能容忍别人开他的玩笑,当别人合起伙来坚持要开他的玩笑并且这玩笑越开越大时,他果断地跳了湖。

宁可死,也不让自己的身体成为笑柄。

现在,他不正是这样一个可笑的小丑吗?如果不是,那谁会把自己的身子一次次顶起来,谁会发出那一声声丑陋的无意义的声音?那么就死了吧,再也没有比这更恰当的时机了:他以一个哑巴的身份出生,以一个哑巴的形象死去,谁也不能否认,这还算是一个圆满的回合。

他并不知道,这一天,在世界的另一端,采购科长回家了,为他的妻子采购回了三十岁的生日礼物。他的妻子却高兴不起来。她忍到晚上,上床熄灯后,第一滴眼泪就夺眶而出。科长问她为什么哭,是不是太久没给她买礼物了,高兴成这样?她也不知道,但她可以肯定和礼物没关系。她想一个人默默地哭一会儿,但科长不允许,手伸过来,带着烟酒气和廉价牙膏味的鼻息湊过来,她又淹没在现实生活的黑暗中。

膈肌痉挛又称呃逆,是由于膈肌、膈神经、迷走神经或中枢神经等受到刺激后引起一侧或双侧膈肌的阵发性痉挛,伴有吸气期声门突然关闭,发出短促响亮的特别声音。如果持续痉挛超过48小时未停止者,称顽固性膈肌痉挛,也叫顽固性呃逆……

唐米说:小齐是谁?

马哲说:一个同事吧,姓齐,大家都叫他小齐。

唐米说:男的女的?

马哲说:男的。

唐米说:怎么他的电话号码是空的?

马哲说:……那把他删了吧。

第五天早晨,打嗝停止了,他小心坐起来,花十分钟来确认这件事,不相信,再花十分钟来确认。确实停止了,不负责任地停止了,像个负心的情人将他的身心折磨殆尽,却一句话也没留下,天不亮就走了,像没来过一样。马哲安抚他的身体,那刚刚遭遇了一场毒打的身体,表面上竟看不出一点痕迹。只有他自己知道,此刻他的身体正像一座内爆的建筑物,他将完整地倒下,所有的伤都在里面。

这是他禁声的第五天,他把这五天时间都花在和自己身体的搏斗上了,现在,他开了手机,那个号码栏仍然是空的,看样子要一直空下去,直到某一天被随手删掉。在禁声的最后一天,他开始反复修改那条短信。如果你把它说出来,它就是假的,如果你把它写出来,它就是真的。

如果我写出来,但永远不发给你,那它是真的吗?

第五天的傍晚他做了一个决定。一百多块钱的药,现在还剩下一多半,他把它们打包丢掉。他想找一张白纸,翻遍整个房间却找不到,这时候,一本病历不知怎么到了他的手上,真是可笑,可还有比这更恰到好处的吗?“禁声5天”,医生的结论还在上面,马哲拿出笔,把那个决定写在后面,像立遗嘱一般煞有介事。

就这样,他在最后一天的沉默中做出了这个决定:永远沉默下去。

他去了单位,手里捏着一张辞职书,不加解释地辞掉了工作。退工证明上写着:2009年,因身体原因辞职。

2009年,墨西哥爆发甲型H1N1型流感,很快就在全球蔓延,央视新大楼发生火灾,英国航空公司开始向乘客收取如厕费,来自湖南的20头猪使广州的70个人瘦肉精中毒,瑞典当局焚烧了3000只兔子当作取暖的燃料,新闻联播主持人去世,刘德华在红馆连开17场演唱会,“大提琴阴囊症”在一番争论后被证明是一场笑话……2009年,世界仍然喧闹,马哲却一声不吭。

只要不说话,他立刻就退出舞台,隐身成为听众。有一次在公交车上,他目睹了一场漫长的、没有终点站的争吵,全车人都加入进去,分成势不两立的两个阵营,他却一言不发,像身怀利器的高手,或手握终极答案的高人,默默审判着眼前的一切。还有一次他去补交逾期的电费,排队时不小心顶翻了身后老太太手里的一包绿豆,那一窝绿眼的小精灵欢快地蹦跳着,顷刻间占领了整个收费大厅,害得整个大厅的人都弯腰捡豆子,马哲默默承受了众人的埋怨,内心里却是一片欢腾。在一次电话中,他得知了父母的最近一次争吵,与三十年来的每一次都雷同,父母却没能从他这里听到哪怕一声呼吸,他无声的样子让父母觉得既陌生,又熟悉。而在他那一众热爱闹腾的朋友们看来,他等于消失了,隐形了。他回忆他和她的每一次甜言蜜语,每一次争吵,似乎每一次都说尽了一生的幸福或悲伤,从此再没有开口的理由。他想起语文老师的红色批语,不真实。

楼下新开了一家快餐店,中午十二点他掀帘子进来,拿手指点,吃这个,吃那个。他点头或是摇头,表示饭多了,或是少了。酒足饭饱后他会朝老板竖大拇指,或者拿两个食指和两个拇指在空中划出一个四方,表示他需要餐巾纸。老板从第一天起就对他笑脸相迎,从没有另眼相看,但是一年后,当马哲走进快餐店急匆匆说出“老样子,饭多一点”时,老板却瞪大了眼,左右寻找声源,最后看着马哲说:原来你不是哑巴!

一年后,马哲重新开口说话时,嗓子里多了一个声音。那声音有些浑浊,但并不陌生。此后,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和声。

现在,马哲穿过人群,走向自己的舞台,平生最重要的这次演出即将开始。

唐米说:嗓子没事吧,我看你不停咳。

这是他们认识的第728天。马哲说:没事。

唐米说:一定要唱吗?

马哲说:当然。

唐米说:唱什么?还不告诉我?

马哲说:马上就能听到了。

台下的人群已经有些骚乱,心急的人已经招呼身旁的人吃起来,叮叮当当的碰杯声不时响起。多少次,马哲也曾坐在他们中间安心吃喝,笑看他人。现在,轮到他自己上场了。

司仪凑到他身边,把一支话筒塞到他手里,叮嘱他说:话筒已经开好,上台后不要按开关,也不要喂喂喂地试,直接唱!马哲说:好的。司仪说:真的不需要伴奏?马哲说:不需要。

大厅的灯灭了,众人一片轻叹,纷纷收起手中的刀叉和酒杯,把最后一句玩笑说完。一条红毯铺展在马哲眼前,通向大厅另一头的舞台,黑暗中那红色失去了色彩,像一条黑色的不归路。马哲走上去,多少显得有些鬼鬼祟祟。他上了台,台下是黑压压的寂静,司仪的叮嘱还在耳边,但他还是把话筒关了。紧接着,司仪夸张的声调在黑暗中响起:下面有请新郎为大家演唱!掌声响起来,他溜到舞台一侧,转过头,借着掌声的掩盖,把一口痰吐进垃圾桶。那痰凝重,完整,如同全副的内脏,一口吐出,他感到全身通透,体内再没有什么。他空荡荡地回到台上,一束追光将他圈在舞台中央,台下,新娘的婚纱隐没在暗处,他觉得有眼泪要流出来。他把话筒举到嘴前,深吸一口气,手指悄悄按下开关。提示灯一闪,话筒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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