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培英,教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教授,地理教育专业博士生导师,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研制组成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北京市地理教学研究会理事长。
本文的地学知识泛指存在于基础教育各阶段、各课程中的有关地球和地球表面宏观自然现象,如地形、河流、土壤、植被等的知识。这些知识在小学阶段和个别地区的初中,主要安排在科学课中;在大部分初中和高中,则是安排在地理课中。安排在科学课中的地球和地球表面的自然知识也被泛称“自然地理”知识,但二者还是有所不同的,所以本文使用“地学”而非“自然地理”的概念。
学校的课程历来都是由课程开发者和教师共同建立的。他们依据文化传统和人类经验为学生建立起一套普适性较强的课程来传授地学知识,并相信这些知识对学生有用,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也间接地、模糊地证明在学校里教授的这些地学知识有用。但具体哪些知识有用,有什么用仍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个性化很强,具有相对性。
理论上,课程中的地学知识首先应该对学生个人的生存和生活有用。但地学知识同其他科学课程的知识有些不同,它对个人生活的影响要与个人生活或活动的区域联系在一起。生活或活动在农村,特别是山区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人们,气象、地形、河流、植被等自然知识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野外生存方法,避免受到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