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六国论》中的观点与材料

2015-05-30 09:39迟海霞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5年7期
关键词:六国论观点统一

迟海霞

内容摘要:苏洵的《六国论》在关于第二个分论点的论证中,存在着观点与材料不统一的问题,本文作了简要的说明,并认为在教学中应该指导学生认真理解,活学活用。

关键词:观点 材料 统一 论证

苏洵的《六国论》是高中语文教材中的传统重点篇目,一直被作为学生写议论文的样板,这当然是因为其的确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但是,就议论文观点与材料统一而言,该文中却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文中在论及齐、燕、赵三国灭亡的原因时指出,齐国结交秦国,对其它国家遭受的侵略不管不问,最终继五国灭亡之后而覆亡;燕国虽曾坚决抗击秦国,但后来派荆轲行刺秦王,希望通过暗杀手段搞乱秦国,进而获得本国安全,结果反而加速了祸患的到来;赵国在与秦的抗争中曾经取得了许多胜利,后来因为中了秦人的反间计,杀掉了抗秦的主要将领李牧,最终也没能逃脱破灭的结局。这个分析本身固然很有道理,但如果从议论文的观点与材料必须保持一致的要求看,这些材料并没有证明其提出的分论点。

《六国论》在开篇提出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中心论点后,将其分解为“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不赂者以赂者丧” 两个分论点。关于第二个分论点,文章在开头中指出,“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明确地揭示出了“不赂者以赂者丧”的原因。既然如此,文章在下面的论证过程中,应该扣住不赂秦的三国与赂秦的三国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说明“不赂者”在“赂者”灭亡之后由于缺乏后援、势孤力单难以单独与秦抗衡的道理,这样才能使读者认识到六国破灭的原因从根本上说都在于贿赂秦国。可是作者在这一部分的论证中,却置已提出的分论点于不顾,完全抛开不赂秦的齐、燕、赵与赂秦的韩、魏、楚之间的外部联系,仅从齐、燕、赵三国自身的外交政策、斗争手段、用人问题等方面入手,来分析其灭亡的原因。这样的论证,观点不能统帅材料,材料也无法证明观点,二者缺乏有机的内在的联系,成了互不相干的两个内容。按照这个分析,我们只能明白不赂者因何灭亡,却无法看出不赂者到底为什么因赂者而丧。

在对不赂秦的论证中,文章虽然也说了“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之类的话,与分论点有一定的联系。不过,这方面的提示并非该部分的论述中心,作者着力强调的,是齐“与贏而不助五国”、燕“以荆卿为计”、赵“牧以谗诛”这些重大失误,而且这一部分还用反证法特別指出,若“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那么“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可见作者念念不忘的,乃是这三国败亡自身的原因。那么,不赂者到底为什么因赂者而丧,作为一篇议论文,肯定需要一定的材料作为论据才能让读者相信。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洵,其政论素以“博辩宏伟”而为人称道,何以会在一篇短论里出现这种常识性的问题?原因之一是可能作者根本找不到可以证明该观点的材料,之二恐怕与苏洵所处的时代特点以及作者写作目的有着密切的关系。

我们知道,宋王朝对辽和西夏的入侵,不思积极抗战,而是以向侵略者奉送大量的白银丝绢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苟安。同时,宋自开国之初,对军事将领心存疑忌,不仅把军权统统收归中央,而且连将帅在外指挥作战也必须按照皇帝颁发的阵图行事。由于前方将帅手中无权,处处受到节制,结果导致了战场上的屡屡失利。从宋开国到苏洵去世,宋军和辽、西夏大大小小打了六十余仗,大都以宋的失败告终。这种局面,与六国当时的情形极为相似。苏洵写作此文的意图就是要以六国灭亡为鉴,告诫宋王朝不要重蹈历史的覆辙。出于这个目的,作者在文中对六国灭亡原因的分析处处充满了鲜明的针对性。针对宋王朝对外族一味纳币输绢的行径,他以赂秦的韩、魏、楚最终灭亡的事实,指出这样做只能是“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无疑是死路一条。针对当时屈辱求和的外交政策,他以齐国为例,说明一厢情愿地结交敌国,只能导致自己的覆灭。针对统治者对将帅的戒备心理,他又特别举了赵国屈杀李牧的例子,说明良将对国家安危的重要性,告诫统治者对前方将士要充分信任,做到用人不疑,才能取得武装抗敌的胜利。至于举出燕国派荆轲行剌秦王的事例,除了历史事实确是如此外,更重要的似乎是在向统治者指出对敌斗争必须采取的正确方式方法。这些虽然与论点不一致,但却增强了文章讽谏的现实意义。

作为教材中的一篇课文,其功能是多方面的。所以,教学中,我们不仅应该讲其值得学习的地方,还应该清楚苏洵为什么不能够证明自己观点的原因,以便使学生在学习中能够全面理解,活学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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