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之我见

2015-05-30 23:08宋均勇
中国市场 2015年6期
关键词:一事一议完善

宋均勇

[摘 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我国一项重大的农村制度创新,也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但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深入推进,现行政策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改进。

[关键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善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6.090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新形势而建立的一项财政支农新制度,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调动了村民开展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对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作用

1.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强调社区公共物品的政府责任和合作供给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村级公益事业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受益面广,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都有建设的责任。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村内小型水利、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应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国家适当给子奖补。”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对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责任,进一步拓展了政府财政投入和公共物品供给的范围。这是对传统村区公共物品供给理论的突破。

1.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激发了社区公共物品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活力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明确要求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民办公助,适当奖补”、“分清责任,明确范围”、“严格管理,令款令用”、“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规划、建设标准、资金安排、验收程序、制度保障以及监管系统进行了明确规定,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促成了村民公益事业建设上的合作,有效地化解了村、社区集体行动的困境。

1.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为公共资源进入农村基层和社区提供了通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将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投入到农民群众最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使财政投入与社区和农民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破解了一般性公共财政投入与民众和社区多样化需求不适应的矛盾。此外,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各地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与财政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有效地整合了涉农资金,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高了财政投入和建设资金的整体效益。

2 现行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存在的问题

2.1 财政奖补的意义不明显,财政资金带动性不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和资金供给渠道的创新力度不够。农民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认识不到位,筹资筹劳困难,普遍存在由村集体资金代替农民筹资的现象。对于“一事一议”范围内的农村公共产品,要区分纯公共产品和附属公共产品,纯粹意义上的农村公益产品,应由政府公共财政及农民共同投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各级财力的增强,公共财政投入的比例应逐步加大,农民投入比例应该逐渐降低。而附属公共产品,应适当引入民营资金,发挥农民的主观积极性,这样不仅可以改善农村面貌,还可以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2 村民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近年来,随着我国逐步推进村委会直选制度,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愿望日益强烈,这给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但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相当一部分地区的乡村执行民主议事程序上,有所简化,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将一事一议作为发挥民主管理、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来看待,只作为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必经程序;二是村委会代替农民议事,议事程序不规范,未能真正发挥民主议事、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三是广大农村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且农民忙于农业生产,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小农意识强,导致开会难,议事难,筹资筹劳更难。

2.3 重资金轻监管,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当地政府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首先考虑到的是想方设法争取到上级资金,支持农村面貌的整体提升。对农村筹建项目的社会效益,资金使用的效率等不做过多要求。有些地方甚至代替村民做决定,强行推进村级基础项目建设,不仅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而且造成资金使用效率的不高。项目建成后,村里没有资金进行日常维护,地方财政也不会再安排拨付专项资金,公共设施老化率和破损率严重,相当程度上造成了资源上的浪费。

3 加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推广,完善管理方式和手段

3.1 充分认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重要性多年实践证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开辟了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途径,形成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提供了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载体,构建了村级公益事业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财政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强化现代农业基础保障和条件支撑,要将其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加强规划编制,实现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事业向农村延伸、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3.2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广大村民的认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党中央给予农村地区的惠农政策,各地要充分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深入了解政策的益处,自觉利用好财政资金,支持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宣传的方式要多种多样,报纸、电视、网络宣传必不可少,但更有效的方式是一对一式的宣讲,发挥两委委员、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组的作用,在田边地头、房前街后用农民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宣传财政奖补政策的好处,向农民灌输自觉参政议政的意识。村民集体议事是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基础反映,该项政策的有效执行,能很大程度上促进农民参与村级事务意愿的提高,加快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民主化进程。

3.3 坚持民办公助,适当奖补的原则,合理确定奖补的范围 实行财政奖补的出发点是调动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和提高。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放任不管,财政资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挥公益效用和带动示范作用。合理确定奖补范围,农村公益事业总体包括村内街道硬化;村内小型农田水利;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村内街道照明设施;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使全村人受益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要遵循集体协商的原则。选取项目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扬民主协商,尊重广大村民意愿,财政奖补项目由农民说了算。国家财政制度规定有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一事一议不再支持。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支出。

3.4 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发挥资金的效率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的资金监管作用。乡镇财政所作为基层单位能更深入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更适合发挥资金监管作用。建立更严格的项目专人负责制,健全项目申报流程,财政所作为财政资金监管的第一道关口,一定要发挥好职能作用。要充分利用好一事一议网络监管系统,及时准确录入信息,做好项目信息的逐级上报工作。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核、审批等环节,按章办事,公开透明。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把资金用到实处。改革资金拨付程序,试行财政资金直补,县区财政将奖补资金直接支付给承包商或供应商,杜绝假筹资现象的发生。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指标,最好取得用于项目直接相关的综合性的指标越少越综合越好,区分项目资金的大小,分级别进行财政监督。财政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联合对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出具检查报告,向社会通报。

参考文献:

[1]赵雁鸿.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3(26).

[2]杨勇.推行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调研报告[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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