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正义观对我国道德治理的启示

2015-08-15 00:45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理想国柏拉图正义

文 悦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大报告均提出,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和治理。“道德治理”这一概念契合了现代社会治理的运行方式,成为社会转型关键时期特殊语境下提出的全新治理理念。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他所著的《理想国》中构建了一个理想的、和谐的道德社会,在他的理想国中,正义是引领整个社会向前发展的核心美德。重新认识和研究柏拉图的正义观,对于我国当前开展的道德治理活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柏拉图正义观的内涵

“正义”是柏拉图《理想国》中探讨的核心思想内容,“何谓正义”这一重要命题为其政治主张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作为西方第一个系统地论述“正义”的哲学家,柏拉图在阐述“正义观”这一复杂概念时,分别从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国家正义

正义是完美城邦的重要价值尺度。“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为,我们认为在这样一个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在一个糟糕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不正义。”[1]柏拉图认为国家是否健全、是否合乎理想,主要看国家是否建立在正义的原则上。对于国家正义的形成,柏拉图阐述了两个重要学说,即社会分工理论和个人禀赋理论。由于每个人的天赋不同,“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2]每个人都只应该从事最适合其性格和天性的一行。他认为社会被划分为三个阶层,即统治者、辅助者、劳动者。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统治者是智慧的代表,是对整体事物的洞见,履行的是政治职责,在国家中应掌握决定性的权力,是政治家和哲学家的结合体;辅助者负责管理国家和保卫国家安全,履行的是军事职能,必须表现出勇敢地履行职责的美德。而天赋较低的劳动者则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必须靠出卖劳动和勤勉为国家提供物质资料,履行的是经济职能,负责整个国家的物质生产活动。他认为,“每个人的灵魂中均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但是在不同阶级或阶层的灵魂中,理性、激情和欲望是各有所偏重。统治者理性占主导,其品质是智慧;辅助者激情占主导,其品质是勇敢;农民以及其他技工的灵魂中欲望占主导,这容易使他们走向邪恶。”[3]当三个阶层都能够节制自己的行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个国家就实现了正义。因此,柏拉图所说国家正义,从根本上说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国家内部人们团结和谐,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

(二)个人正义

柏拉图将个人正义定义为“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一个正义的人,就是一个处在适当地位并在这个地位上竭尽全力地做自己的事情,且从这个事情中获得应有的利益和幸福。柏拉图认为,人分为肉体和灵魂两个部分,而人的本质则是由灵魂决定的。柏拉图用灵魂三分法来分析个人正义,他把人的灵魂分为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又分别与理智、勇敢和节制这三种德性相对应。柏拉图认为,个体的正义就是正确处理理智、激情、欲望三者之间的关系:理智是灵魂的理性部分,统辖整个灵魂,其作用与统治者类似;“激情是理性的盟友”,[4]与辅助者的勇敢相对应,服从并协助理智;欲望是贪婪并且难以控制的,其对应的是生产者的节制。因此,如果灵魂中的这三个部分彼此和谐相处,理智起领导的作用,激情辅助理智并且和欲望一致赞成它,由它领导而不违背,让理性居于统帅地位,驾驭激情,控制欲望,三者有条不紊,达到心灵的最佳状态,这就实现了一个人最大的正义。反之,当“灵魂的一个部分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不正义、不节制、怯、无知,总之,一切的邪恶就是三者的混淆与迷失。”[5]

(三)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的关系

柏拉图的正义观是将国家和个人的正义统一为一体的。一方面,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互为基础和前提。柏拉图巧妙地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类比为缩小与放大的关系,“城邦是个人的放大,个人是城邦的缩小”。[6]在“理想国”的三个阶层中,每个阶层都各自履行着正义国家的专项职能,共同实现国家的伦理目标,各个阶层中的个人任务就是要实现国家的正义,从而达到国家至善的目的。对国家而言,国家是由个体组成,国家正义正是通过个人正义体现出来。可以说,没有国家的正义,个人正义便无从谈起;离开了个人的正义,国家也不可能实现正义。另一方面,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是互相关联、密不可分的。国家作为由单个公民组成的共同体,是人们在共同利益和相互需要的驱使下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合二为一,每个独立个体都能遵守规章和制度,把握界限和尺度,履行好份内职责,不侵占他人利益,公民才会幸福,社会才会和谐,国家才会安定。此外,通过柏拉图对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的论述以及对二者相互联系的推导,充分表明个人正义是国家正义的缩影,国家正义是个人正义的集中体现,二者互相联系,有机统一。

二、道德治理的相关概念

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内容,是重要的意识形态范畴。它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所维系,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集体、国家、社会、自然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7]自古以来,道德在维持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始终都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特别是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秩序的失衡和断裂格外突出,社会道德问题频频出现,道德失序现象十分严重,通过道德重塑和构建社会道德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论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时又明确指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学术界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这一方针归纳认定为“道德治理”。可以说,道德治理是我国在社会转型关键时期的特殊语境下,立足于文化强国战略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根据其现实需要而提出的重要任务。

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需要。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众利益。[8]而道德治理是由治理理论引申出的全新概念,它是指“我国党政等公权力机构联合各类社会组织及全体公民,通过制订方案和采取有效措施对当前我国社会出现的突出道德问题加以遏制和消除的活动。”[9]由此我们不难发现,较之前提出的“以德治国”、“道德建设”而言,道德治理的突出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治理主体由单一的党政权力主体转变为各类社会组织及全体公民等多主体的共同参与;二是各治理主体的关系由传统的政府发令、公民执行转变为全社会的共同协作和形成认同;三是治理目的由笼统地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细化为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和谐,最终实现人的幸福。

三、柏拉图的正义观对我国道德治理的启示

柏拉图所构建的“理想国”是通过追求正义来实现的,在他看来,正义是一种国家道德和制度伦理,其价值就是为国家的发展提供秩序的保障。可以说,任何国家都是建立在一定社会道德基础上的产物,一个和谐统一的国家需要将正义融入其社会道德之中。因此,柏拉图的正义观对目前我国当前的道德治理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发扬领导者在道德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国家正义首先体现在领导者身上,“使哲学家获得政权,成为政治家,或者政治家奇迹般地成为哲学家”,[10]因此,柏拉图所构建的理想国只能是在知识与能力兼备、同时又具有较高道德素养的哲学王的道德治理之下才能实现。哲学王既是国家的统治者,更是国家公民的楷模和榜样,他们既要具备天赋的才能和良好的德行,又要注重后天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我国提出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这一方针作为国家的一项制度安排,本身就表明了政府及其领导者在道德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这就要求领导者应该在道德治理中发挥带头作用,成为道德治理的模范和先锋。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降。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以吏为师”的道德心理习惯,我们党历来重视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了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沈浩、杨善洲等一大批道德高尚的领导干部楷模。可以说,作为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领导者的道德高度决定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高度,领导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和精神状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因此,在当前的道德治理中,要从领导干部的“官德”入手,发挥领导者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带动其他方面的道德治理。

(二)重视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在西方历史上,柏拉图第一次总结出较为系统的教育理论,他认为,“知识就是美德”,教育是增强人们的理性,培养理智、勇敢和节制等德行的惟一途径。与此同时,“良好的培育和教育在国家中造就公民良好的品质,而具有良好品质的公民再接受教育成为比前辈更加优秀的人”,[11]教育在维护社会存在和发展中具重要作用。因此,在道德治理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扩大道德教育的普及范围,提高道德教育水平,保证道德教育质量,使全社会的道德素质与道德水平得到普遍提升。一方面,要将道德教育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当中。有效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把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忘我奉献等符合时代要求的先进道德思想渗透到所有群体和领域,培养公民诚实守信、文明礼仪、感恩向善等基本道德规范。可以说,人民群众既是道德治理的直接参与者,又是直接受益者。另一方面,学校教育是我国进行公民教育的主渠道,在学校教育中应坚持德育为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12]创新教育方式,坚持“寓教”方法,做到寓教于文、寓教于乐,把教育内容的理论性、科学性与教育形式的多样性、活泼性结合起来。除此之外,柏拉图还认为道德教育内容要经过严格筛选,诸神们品行不端的故事不宜传授给儿童。因此,道德教育过程中要避免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加强主流价值观念的渗透。

(三)培养道德主体的道德良心与道德自觉

柏拉图认为个人灵魂的正义就是情感和理性的和谐。他把当时雅典社会出现的动荡、分裂与混乱的原因归结于个人道德行为的败坏,并认为保持灵魂的和谐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13]而在当前的道德社会中,道德良心是道德规范自律性的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在道德主体的自律活动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因此,道德治理必须重视培养道德主体的道德良心,塑造公民的健康人格。借鉴柏拉图的正义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理性对待矛盾与分歧,维持社会秩序稳定。柏拉图推崇“哲学王”的统治包含着理性对欲望和激情的统治,他认为个人灵魂的正义同样在于最终对欲望的节制。在现实生活中,诱惑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现象,使人们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受到巨大考验。而道德治理的魅力在于其借助一种非强制性的力量获得人们对它的充分信仰和自觉认同。人人崇尚正义,约束和节制欲望,自觉追求正当合法的利益,社会道德才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才会真正避免各种不道德行为和事件的出现。因此,要重视并充分发挥道德自觉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培育道德主体的道德自觉,道德治理才能取得成效。

(四)实现道德治理与依法治国的良性互动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充分表达了以道德治理国家的思想,主张由道德高尚的哲学王统治国家。然而晚年的柏拉图在《法律篇》中不仅主张恢复法律头等重要的地位,而且又重新构想一个“第二等好的理想国”,即法治国家的蓝图。他认为,法律是上帝借以传达其命令的声音,任何城邦都应受法律的支配,而不应受某一统治者或特殊利益集团的支配。如果有超越法律的绝对权力存在,无论是对权力者还是权力的服从者都只能带来祸患。这时,他不再依据人的德性,而是从人性出发,认为没有法律,人类就和“野蛮的动物”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法律应当凌驾于国家的一切官吏和公民之上,一切政治和社会活动都应当遵从法律。在现代社会中,治理理论本身就是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两方面的统一。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需要发挥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但也不能与法律治理相脱离,必须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更要加强道德治理与依法治国良性互动,从而使道德治理取得成效,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1][4][5][7][11][13]柏拉图(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6]陈均泉,殷登祥.科技革命与当代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沙季超.浅析柏拉图正义观对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启示[J].法制博览,2014(5).

[8]李泽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9]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论[J].政治学,2002(3).

[10]龙静云.道德治理:核心价值观价值实现的重要路径[N].光明日报,2013-08-10.

[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求是,2013(22).

猜你喜欢
理想国柏拉图正义
大理:梦游理想国
从出文看《毛诗正义》单疏本到十行本的演变
山洞、漁人、水澤田地——文徵明的理想国
柏拉图政治思想中的知识与权力
为新闻业创造一个“自我维持的”市场——区块链新闻平台Civil的“理想国”
有了正义就要喊出来
理想国——马来西亚的车与“道”
倒逼的正义与温情
柏拉图的椅子
行星猎手:“柏拉图”望远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