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园林中的隐性形态力

2015-08-28 01:28杨学成李自若
绿色科技 2015年8期
关键词:造园调和隐性

高 伟,杨学成,李自若

(华南农业大学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1 引言

视觉是人认知形态的途径。视觉的感知包括物理-生理-心理三个阶段:形态发出或反射的光波被眼睛捕获—视网膜接受刺激送达大脑—大脑皮层对刺激进行解读。格式塔感知心理学认为:所有的知觉现象都是有组织的整体,人是通过整体去认知形态的。而整体中形态的物理关系会通过感知产生相应的心理关系。既然物理现象是保持力关系的整体,那与之对应的生理与心理现象也是保持力关系的整体,即三者都具相对应的完整的动力结构。与形态的物理力相对应的心理作用力便是形态力[1]。

在此必须指明,形态力是一种客观的、必然存在的心理现象,并非是形态构成理论中的设计方法,不管是否遵从形态构成理论,其都是恒定存在,必须承认的。经过设计理论的发展,现代对设计的理解已不再仅仅是制品表面的装饰,而上升为“实用与美的造型”,其目的也就是将思维元素联结成形象系统,将造型计划视觉化。故造型就是设计的基本工作方式。由包豪斯开展实践的形态构成理论发展到如今已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被作为现代设计理论的基础骨架知识,应用到设计教学与实践中。形态构成是对形态要素的重新组合过程,而每一种基本形都具有鲜明的形态力倾向,故形态构成的本质就是寻找一种能保持元素之间合适力关系的整体。所以说,形态力是形态构成的原动力[2]。

2 隐性形态力理论

2.1 隐性形态力的含义

现实世界中的形态大部分都不是简单的基本形和规则形。丰富的形态复杂度导致现代构成理论中的简单操作方法如积聚、切割、变形等不能广泛应用,例如中国古典园林便不能用现代构成的简单操作方法营建。为了寻找适合复杂形态的力关系整体的方法,必然要引入新的形态理论——隐性形态力理论。

隐性形态力理论针对的是复杂的形态。如同物理中分力过多会导致合力方向大小不明确的现象,隐性形态力即为内敛的、趋向感不明显的形态力,是复杂形态产生的形态合力。

2.2 隐性形态力与显性形态力的区别

隐性形态力与显性形态力的本质不同在于产生源的形态复杂度不同(图1)。因隐性形态力是复杂形态的形态合力,决定其具有力的趋向性,即分力与主力之分,但其趋向性不明显。

图1 显性形态与隐性形态的景观对比(文中图片皆为作者自制)

2.3 隐性形态力的表现方式

隐性形态力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表现方式不仅仅是单个形态力的体现,而是形态合力的综合反映。就整体设计而言要将其看作一种视觉不可见的宏观控制力量。局部设计中还必须考虑分力对主力的干涉。分力对主力的干涉模式骨架如下:

干涉形式:点、路径、空间;

干涉方式:简单干涉,综合干涉。

3 中国古典园林中的隐性形态力

3.1 隐性形态力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存在原因

中国,作为世界古代文明延续至今的唯一,经历了长期的原始农业过程,形成了以收集、选择、积累、适应为基本方式的聚居生活方式,这决定了中国人对待自然的态度:不带征服色彩地适应。天、地、人的共处模式是寻找一种调和的平衡,人是依附并尊重自然的。

这种面对自然的思维模式,在中国古典园林的指导思想中道家哲学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道家的世界观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从主关系,也决定性地影响了中国景观美学调和的标准:合适、含蓄、丰富[3]。

分析说明,中国古典园林必然具有丰富的形态复杂度,且需要宏观的力量对其进行调和,才能寻找到合适的力关系整体。故想用现代的设计理论来诠释理解中国古典园林,必须借助隐性形态力理论。

3.2 整体设计中的隐性形态力

3.2.1 阴阳的调和——气

由道家的物质世界模型:“道生一(气),一生二(阴、阳),二生三(天、地、人),三生万物。”可以寻找出调和阴阳,实现道法自然的方式——气。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气是万物得以产生的力量,是阴阳和谐的媒介,是实现道法自然的方法论。在中国古典园林中,气也就是整体设计上具调和特质的隐性形态力。

气的无形和调和特质决定了这种大尺度形态力的隐性和抽象性。其在园林设计中以一种宏观调控的角色出现,是统领全部设计元素的灵魂力量。

古典园林中的用石,理水和空间营造是气的最佳体现:

造园要素:一为花木池鱼;二为屋宇;三为叠石。石作为自然与人工之间的元素,决定了其调和天、地、人的功能。在山水画论中,石是云的根脉,天地之间的联系纽带。用构成理论分析,石就是连接天与地的垂直构成元素。一个园的湖石假山群,形成一股隐性的调和力,中和了天地之间、人工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了造园中天、地、人垂直方向上的和谐[4](图2)。

水作为古典造园的核心元素,对不同空间的交流和联系起到决定性作用。水以不同的形态(湖、溪、河、井……)贯穿整个园林,仿若园林的血液,形成一股隐性的引导力,渗透至全园之中。以水这一具像引导元素,将其它元素的设计韵味一一带出(图3)。

图2 气的体现:石

图3 气的体现:水

空间,作为园林设计的实质和灵魂,必然要符合“合适、含蓄、丰富”的审美标准。亭榭、回廊等空间元素,需要气这种隐性组织力将其整合、统一,形成一套完整、和谐且具戏剧性的空间体系,才能体现道法自然的韵味[5](图4)。

图4 气的体现:空间

3.2.2 有与无——空间布局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有与无”这一道家辩证思想除作为哲学方法论的同时也直接影响了中国古典造园。“无”在哲学范畴而言是事物发展的动因,故能“无中生有”。作用到造园,“无”便由一种哲学观念转化成空间的处理方式。直接指导造园的画论:“知其白,守其黑”和棋论:“金角银边草肚皮”说明了空间在中国古代造园中的重要性。

空间感是现代构成理论对无的认知。其定义为:形态对空间的占有倾向。“有中生无,无中生有”用现代构成理论分析为:墙体、假山、雕刻、道路、水面、植物等实体的形态力围合产生空间,空间作为特定场所,为人提供游戏、休息、思考、冥想的适当环境。即由形态到空间再到思维的过程[4]。

“有”与“无”的辩证关系在隐性形态力理论中即可诠释为:“有”的形态力塑造了“无”,“无”又对“有”产生一种内聚力,将“有”的形态力延伸,由象征引发联想,从而提供一个思想驰骋的精神化场所。这一造园方法在空间布局上有明显体现:大多数私家园林的亭台、假山、树木都布置在周边,核心却是具“无”之特性的水面,通过对比与牵引,提供了景观的丰富性,从而达到“无中生有”。

塑造核心的“无”,并非将“有”简单压缩到周边即可,同时需要自然调和的过渡。这种“有”的布置法则即为:形散神聚。如同书法的结构处理:“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通风。”对造园要素进行形散神聚的布局处理,意味着将大体量分割成小体量,将主景物距离尽量拉大,将功能要素按最低限度布置隐蔽,将人工造物与自然景观有机结合。在构成学上而言,即对建筑、山石、植物等造园要素做一个疏密相间的点构成,将自然的“空无”引入元素之间,形成总体布局的自然张力,产生忽张忽弛,忽开忽合的韵律节奏感。

3.3 局部设计中的隐性形态力

隐性形态力理论在中国古代造园的具体设计法则上有丰富的体现。其本质即为:形态分力对形态主力进行干涉,以削弱主力的倾向而实现隐性的特质,是道法自然的具体造景实现方式。在此以隐性形态力理论的骨架来重新组织分析古典园林的具体营造法则,以说明隐性形态力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作用。

3.3.1 简单干涉

(1)点干涉。藏与露是“含蓄隐晦、有中生无”的体现法则,实现方式是利用山石、树木等造园元素遮挡亭台楼阁等主要景观,使其忽隐忽现,若有若无。在隐性形态力理论上而言,藏与露法则即是利用山石树木等形态元素以点的形式出现在主要景观对人的引导路径上,以自身形态遮掩与削弱主要景观的形态引导力[6]。

点分力对主力的遮挡与削弱不可过于强势,以免模糊了主力的主导性,即要注意适当地露,例如山林中的亭台,往往只露一角,多少都不适当。

古典园林堆山叠石和花木配置的法则也可看作是对点干涉的具体操作形式。于近景置石种树,是单点的干涉模式。因是单点,故要求点元素形态力的突出。便有了“稍点玲珑石块”,“似有飞舞势”,“树种或名贵、或挺拔、或苍劲、或古拙、或婀娜多姿、或盘根错节”的叠石植树法则。同时,元素出现的位置必为中近景,大体量形成框景,以便入画[7](图5)。

多点干涉,则要求点元素以群的模式出现在中远景,包围遮掩主景观,从而由置石演化成堆山,由孤植演化成造林。狮子林中的假山,拙政园中的雪香云蔚亭都是典型例证(图6)。

(2)路径干涉。用点干涉来诠释中国古典园林的含蓄性的同时发现,作为主导力的路径本身形态也是含蓄性的重要体现方式。路径的引导目的肯定是直线性的,但路径的形态却是蜿蜒曲折、高低错落的,因其总有其它的分指向力干涉将主引导路径勾勒成曲折的线形。这一现象在古典造园中便是标志性的法则——曲径通幽(图7)。

图5 单点干涉的实例

图6 多点干涉的实例

图7 曲廊

“曲径”这一路径形的空间模式其实是“有”(景物)与“有”(景物)的连接部分,是“无”分散“有”的实践方式,同时引导与暗示出更高的“无”——幽(想象的空间)。在引导过程中由动态的视线引导出了不同的空间,为空间干涉提供了动力,即造园法则——步移景异。

平面上的路径干涉即为造园法则中的“蜿蜒曲折”。蜿蜒曲折的最好体现便是园建中的廊。“蹑山腰,落水面,任高低曲折,自然断续蜿蜒。”廊这一路径形的空间模式经过曲尺曲(直角转折)到之字曲(任意角转折)的演化已经可以自由灵活地体现“曲”了。园林建筑之间交错穿插的过渡空间是曲径通幽的室内体现,如果与曲廊联系,便是一场建筑空间的精彩表演。留园的入口处和石林小院是最好的例证。除去园路与建筑外,山石、洞壑、水池、驳岸、桥梁、墙垣也是路径干涉的承载体,从而产生丰富的曲折指引。

立面上的路径干涉在造园法则中称之“高低错落”。这种竖向的分力干涉产生的本质原因便是地形的起伏,故堆山叠石以营造地形是其必然的实施方式。其视觉的最佳体现还是廊。爬山廊及其演化产物跌落游廊往往是起伏地势的象征。

(3)空间干涉。空间是设计的灵魂,是“无”的体现。以上叙述的点干涉和路径干涉都是“有”的干涉,其存在是为了“无”的干涉做铺垫。空间的干涉的本质就是利用实体形态对空间形态进行控制的过程。

“欲扬先抑”是古典造园又一个标志性法则。把具有显著差异的两个空间毗邻相连,通过对比使两者的特点更突出。大部分古典园林的入口处都采用此法,以营造豁然开朗的氛围,留园便是实例。

用隐性形态力理论分析,“抑”的途径:在入口处营建曲折、狭长、封闭的空间,是对空间形态力的约束和积累过程。而“扬”的瞬间其实就是空间形态力的解放,即“豁然开朗”。

在抑的过程中,为了避免过于压抑、乏味,必须使形态力有适当地外泄,以保证吸引力。于是,就有了漏窗。漏窗是空间交流的方式,是形态力相互影响渗透的途径。若将两个空间的简单对比丰富成一个多空间的组合,漏窗和门洞的分割和联系作用便升华出另一个法则“渗透与层次”。其原理是通过分隔空间增加层次,以延长视觉景深,即“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含蓄意境(图8)。

图8 漏窗与门洞

“渗透与层次”的延伸便是造园布局法则中的“对景,框景,借景”。三者都是门洞窗框将其它空间景物引入此空间的手法。也就是对外部形态力的约束、筛选和吸引过程。

除了门窗外,廊也是增加层次的途径。由廊的构造来看,其本身就是一个具一定空间体量的门窗组合。由其来分割空间,可为空间赋予一个由其本身带来的新层次(图9)。

不可进入的“哑巴院”则是丰富空间层次的点睛之笔。利用建筑的局部调整产生的纯景观空间,在丰富层次的同时将中国画意体现在细节上,为空间序列的精彩打下伏笔(图10)。

当把以上的各种空间干涉方式综合使用,并上升到全园整体布局,便形成了空间序列的经营。这是中国古典造园的精髓所在。多空间,多视点,连续性变化的特点赋予了中国古典园林的时间性,使其仿若一部此起彼伏、令人冥想的电影。支撑其内核的便是那股称为“调和之气”的隐性形态力。气的流动,产生了步移景异的时间性,气的收放,引发了空间的戏剧性,空间序列是整体设计中的隐性形态力的实际体现。

图9 增加空间层次的廊

图10 哑巴院

古典造园通过:环形序列、串连序列、中心辐射序列、综合序列和序列组合几种模式的应用,营造了看似自然清淡,实为繁盛丰富的中国古典园林。

3.3.2 综合干涉

在实际造园中,干涉的形式往往不是单一出现的,几种干涉形式的同时作用才是造园的常用方式。作为各种干涉方式的集合,综合干涉的实质就是控制形态的复杂程度。即对形态元素的数量,干涉形式的种类进行调控。

环境设计都要求主从分明,中国古典私家园林在实现主次的同时必须兼顾和谐自然的倾向,故不能走由强调空间形态区别来体现主次的道路。最佳的模式就是调控空间的形态复杂度。为空间塑造不同气质,利用空间本身的个性冲突产生对比。故古典庭院的主景部分往往水波粼粼、花木繁盛、怪石丛生。亭台楼阁本身参差错落、疏密相间的起伏与层次也是增加形态复杂度的重要手段。

除控制元素与干涉方式外,调整视点是控制形态复杂度的另一实现方式。众所周知,俯视视角令人产生豪放感,仰视视角令人产生崇敬感。其本质原因是由于俯视的开阔视角囊括了众多的形态元素,满足了人本身的控制欲望;仰视视角则强调了高体量形态的形态力,突出了此形态的重要性。故在适当位置叠假山安塔,筑高台置亭可以加强形态的复杂度对比。

3.3.3 干涉特性

为了达到中国景观美学调和的标准:合适、含蓄、丰富,仅做调控和干涉的操作是不够的,还得对景观元素本身及之间的连接提出要求。中国古典园林与其它园林形式对形态认识的区别就在于对元素的挑选上。

(1)个体元素的生长感。为了遵循道法自然的理论原则,挑选的元素必然是具有自然特性的。故叠石追求瘦漏透皱、疏落有致;堆山追求怪石林立、连绵延伸;理水追求自由曲折、山石驳岸;孤植喜好婀娜多姿、盘根错节;群植偏爱密中有疏、大小相间。生长感塑造了合适、含蓄、丰富的量感,具自然特性的造景元素具有丰富且调和的形态特质,其营造的景观个性亦是调和且具戏剧性的。

(2)联结部位的隐性处理。联结部位是最能体现形态特征的位置,也是现代设计手法主要操作的部位。处理联结部位的目的是为了突出形态的特征,增强视觉效果。而追求含蓄的中国古典园林则反其道而行之,弱化联结部位,以达到调和的目的。主要途径是联结部位的自然化处理:用自然性元素遮盖、充当联结部位或将联结部位的形态处理成自然形。

上文提过,山石是连接天地的调和之气,也可以说,自然状的假山湖石是整体设计上的隐性联结部位。再看具体的叠石手法:用石代替台阶,建筑、墙垣的下部砌石过渡等都可以看出石是处理园建联结的隐性元素。植物因其本身的生长感是化解形态冲突的软性元素。乔木、灌木、地被以三种不同的形式调和包容了所有的硬性元素,是自然的最佳代言。固有“园,所以种树木也”、“种果为园”的解释。理水中对边缘造型的曲折收放处理和以山石为驳岸,以灌木为遮掩的边缘营造手法亦是典型的隐性处理方式(图11、图12)。

图11 山石联结

图12 植物联结

4 隐性形态力在现代园林设计中的应用

4.1 整体设计

4.1.1 调和特性——力的化解

在整体设计上而言,隐性形态力以一种宏观的调控力形式出现。其作用就是统一众多形态分力,产生一个适合的保持力关系的整体。统一的最佳手段是调和。调和的本质也就是对有矛盾的形态力进行化解,引导。创建一个具一定趋向性,但趋向性不明显,不会产生冲突的和谐统一的合力关系。故在整体上实践隐性形态力理论,必须对整体设计进行具调和特性的控制。

4.1.2 空间——设计的精髓

隐性形态力的内敛气质决定了设计不能强调实体的形态,重点应放到空间的塑造上。实体的形态是容易识别和了解的,始终具有局限性。而空间这种抽象化的形态体现是难以把握掌控的,在功能上,为人提供产生活动,进行交流的场所;在精神上,通过联想、感悟的过程,为感情寻求一个寄托之地。在空间中得以施展放松的不仅是人,更重要的是人的思想。故依据隐性形态力理论,弱化实体的形态,着重塑造精神化的空间才是设计的精髓所在[8]。

4.2 局部设计

4.2.1 分力对主力的隐性干涉

恰当地应用分力对主力的干涉形式,为景观赋予适合的个性,在追求和谐的同时丰富景观的复杂度,营造景观的戏剧性,是对局部形态进行隐性操作时追求的目标。在实际设计中,更多的是综合干涉方式的应用,本质就是对形态复杂度的调控,即度的把握问题。故优秀的形态操作技巧和丰富的审美经验都缺一不可。

4.2.2 元素的隐性倾向

在局部设计中营造隐性形态力,除隐性的操作方式外,形态元素也需具备隐性特征。所谓隐性特质指内敛、倾向性不明显、形态复杂度高,具生长感的自然元素和仿自然形态元素都是最佳选择。但并非选择仅限此类元素,具备以上某一特性的元素,例如圆或椭圆形,内敛的有机型元素都是选择范围。元素的隐性倾向并不意味元素必须具备隐性特质,部分元素亦可是显性的,但必然要有隐性元素对其进行干涉,例如联结部位的过渡、遮挡、包容等,以体现整体的隐性倾向。

[1]林玉莲,胡正凡.环境心理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67~73.

[2]辛华泉.形态构成学[M].杭州:中国美术出版社,2002:85~93.

[3]John L.Motloch.Introduction to Landscape Design[M].USA:Department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2000(12).

[4]吴家骅.景观形态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213~215.

[5]成玉宁.中国古典园林史学方法论[J].中国园林,2014(8):21~25.

[6]彭一刚.中国古典园林分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23).

[7]杨云峰,熊瑶.意在笔先、情境交融——论中国古典园林中的意境营造[J].中国园林,2014(4):33~36.

[8]佚 名.叙事思维下的古典园林建筑设计教学研究[J].中国园林,2013(8):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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