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雪花 王小萍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为了规范企业对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对抑制盈余管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还处于初级阶段以及会计法规的不完善,利用减值准备操纵会计利润、粉饰报表并不少见。本文对资产减值准备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探讨,并以南京27家上市公司为例,对《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颁布前后资产减值准备处理状况以及经济后果进行对比分析,进而提出完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对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企业的会计处理,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与可靠。然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应用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利用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和盈余管理。
为了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状况,需要对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有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来攫取更多的利益。虽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已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但处理规定缺少理论支持,不能有效地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