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干预、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
——基于我国省际面板数据的研究

2015-09-14 12:15江炎骏杨青龙东莞市行政学院广东东莞53000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江苏南京5063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规制程度效应

江炎骏,杨青龙(.东莞市行政学院,广东 东莞 53000;.南京财经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江苏 南京 5063)

地方政府干预、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
——基于我国省际面板数据的研究

江炎骏1,杨青龙2
(1.东莞市行政学院,广东 东莞 523000;2.南京财经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江苏 南京 510632)

基于我国省际面板数据,研究地方政府干预在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中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干预在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中起到调节作用,政府干预程度较弱地区环境规制的技术创新效应较强,政府干预程度较强地区环境规制的技术创新效应较弱。文章首次从制度视角探讨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对已有文献作出了重要拓展,研究结果对于环境规制政策制定者和被规制企业具有实践启示。

政府干预;环境规制;技术创新;面板数据

一、引 言

回顾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过程可以发现,经济发展伴随了环境污染的过程,如英国伦敦曾经成为“雾都”、日本北九州沦为“七色烟城”,“先污染后治理”似乎是工业化的宿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一直注重转变依赖资源高消耗和污染环境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但是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样伴随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雾霾事件已经席卷了北京、上海、南京等我国很多大中城市。据美国科学家联合发布的世界环境绩效指数(EPI)排名数据,2010年中国环境绩效指数在16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21位,2012年在13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16位。世界环境绩效指数排名表明,我国环境绩效水平较低,环境状况亟待改善,环境规制力度必须加强。

环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已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虽然环境规制的重要性已基本达成共识,但是环境规制是否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和提升企业效率仍存在分歧,这影响了企业治污的主动性和治污效果。

学术界就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迈克尔·波特等(1995)[1]学者认为,设计恰当的环境规制能够刺激被规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生“创新补偿”效应。然而,环境规制并不是在所有的地方都有效或效果完全一致,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受到区域效应的影响。然而,已有研究集中于探讨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直接联系,少数文献探讨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在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地区的差异,但是已有文献并没有挖掘区域效应背后的制度因素。本研究将从地方政府干预的制度视角探讨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的区域效应,以弥补已有研究的缺陷。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迈克尔·波特等学者(Michael.Porter& Linde,1995)[1]研究指出,设计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可以为企业带来技术改造的新讯息,还能够增强企业进行创新的动力,激励企业在面临治污成本高昂时投资于环境创新活动,以符合环境规制的严格标准,从而引致技术创新。波特等关于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的论断被学者们称为波特假说,环境规制的技术效应被称为引致创新效应。根据波特假说,环境规制是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

学者们就波特假说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Lanjouw和Mody(1996)[2]基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的跨国研究数据,实证研究环境规制对环境专利数量的影响,结果支持了环境规制促进技术创新的波特假说。Ambec和Lanoi(2007)[3]基于欧盟4200家企业数据的研究表明,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一定种类的技术创新。黄德春和刘志彪(2006)[4]的建模分析表明,环境规制能够激发企业一定程度的技术创新。黄平和胡日东(2010)[5]基于湖南洞庭湖周边造纸企业数据的研究表明,环境规制与企业技术创新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许冬兰和董博(2009)[6]通过我国省际面板数据对环境规则与技术效率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环境规制能够提升各省区的技术效率。

波特假说和相关文献的实证分析表明,环境规制可以引致和激励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

王国印和王动(2011)[7]基于我国中东部地区的省际面板数据的研究表明,“波特假说”效应在较落后的中部地区得不到支持,而在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则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可见,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现象。本研究认为,环保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的区域差异现象,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制度环境来解释,即地方政府干预程度导致环保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具有区域差异。

其一,相对于政府干预较弱的地区,政府干预较强的地区,地方政府在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时,将有更多、更强的行政力量可供使用,政府将更加青睐采用行政性规制手段去达成目标,这时企业的污染治理投资成为应对政府环保行政干预的被迫之举,这将挤压企业用于生产和研发的稀缺资源,降低企业的创新水平。可见,相对于地方政府干预较弱地区,地方政府干预较强地区的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较弱。

其二,相对于政府干预程度较强地区,在政府干预程度较弱的地区,地方政府在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时,将更多地考虑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环保目标,采用经济性规制手段而非行政强制手段去引导企业投资于污染治理,企业的污染治理将会依托相对合理的市场化机制,这将有效激励企业在治理污染时进行创新的行为。可见,在政府干预较弱地区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更强。

其三,在政府干预较强的地区,要素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时,可供企业选择的经济手段较少,难以激励企业开展有效的技术创新;反之,在政府干预程度较弱的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和公平,绿色环保等非价格因素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通过创新获取环保竞争力是企业的内在动力,污染治理成为竞争手段,企业以积极的技术创新响应政府的环境规制。可见,地方政府干预较弱的地区,环境规制更加能够激励企业的技术创新。

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依赖于企业所处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随着政府干预的减弱,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更强。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相对于政府干预程度较强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较弱地区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较强。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考察地方政府干预、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三者的关系,需分析个体的横截面数据,为有效挖掘横截面的时间序列讯息,采取面板数据(panel data)的方法进行研究,本研究同时列出回归模型固定效应与随机效应的实证结果,采纳的实证分析软件是Stata11.0。

本研究将考查地方政府干预程度对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运用分层回归的方法研究调节效应,步骤如下:模型1只考虑控制变量、自变量和调节变量,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自变量与调节变量的交互项。为了降低分析模型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在加入自变量和调节变量的交互项时,本研究对自变量和调节变量均予以了变量的中心化处理。变量中心化处理是用该变量的每一个数据点减去变量的均值,这样新得到的变量数据均值为0,变量中心化处理是学者们在考查调节效应时常用的方法。

(二)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

实证研究选取的数据样本为我国31个省区2007-2012年的面板数据,获取的有效样本点为186个。面板数据的主要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等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市场化指数报告》。表1变量说明提供了变量的类型、定义和简写。理投资份额可作为补充变量,污染治理投资份额具体以污染治理投资金额除以GDP的比重测量。

表1 研究变量说明

(3)地方政府干预程度。采用《中国市场化指数报告》的衡量指标,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地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指数越高,则该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越弱。

(4)在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分析模型中设定了控制变量,即教育水平。参照已有文献的做法,以各省区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数量来衡量各省区教育的发达程度,一般情况是区域教育水平较高,劳动者素质就较高,则技术创新也较高。

四、实证结果分析

表2显示了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情况,结果表明,专利授权数均值超过两万件,各省区技术创新水平的差异很大;污染治理投资均值超过1亿元,污染治理投资占生产总值比重均值仅1%,污染治理投资在各省区的差异同样很大,表明各省区环境规制强度差异很大。统计性结果也表明,政府干预程度显示了较大的区域差异。然而,技术创新的区域差异是否由环境规制引致以及政府干预是否具有调节作用均有待进一步考察。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3的模型(1)为解释变量、调节变量和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以检验假设1;模型(2)在模型(1)基础上加入解释变量和调节变量交互项,以检验假设2。模型(1)的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分析结果均表明,污染治理投资额对专利授权数的回归系数为正且显著,结果表明环境规制能够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另一方面,模型(1)回归结果表明,污染治理投资份额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实证结果和张成等(2011)[11]、江炎骏等(2014)[10]一致,污染治理投资份额的提升对技术创新产生了负面影响。污染治理投资份额的提升客观上在短期内减少了技术创新的投入金额,甚至降低了技术创新水平。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提升效应体现在污染治理投资额,污染治理投资额的增加提升了技术创新水平,假设1得以证明。

(1)被解释变量的测量。关于省域技术创新程度的测量指标,本研究选取的是省域专利授权数。由于不是所有发明都申请专利等因素,很多学者对专利是否适合于衡量技术创新还存有疑虑。然而,Goto和Suzuki(1989)[8]对专利与研发关系的研究表明,研发和专利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再者,考虑到基于新产品研发项目数目或新产品销售收入等指标衡量技术创新同样具有很多问题。因此,虽然基于专利授权数指标衡量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缺陷,但由于合适的替代指标还难以找到,研究文献仍然广泛采用专利授权数衡量技术创新。

(2)解释变量的测量。按照研究假设,环境规制是本研究的主要解释变量。现有大量相关实证研究文献选用污染治理投资额来测量环境规制,参照现有实证分析文献的做法,本研究将污染治理投资额作为测量环境规制的指标。据黄菁等(2011)[9]、江炎骏等(2014)[10]等文献,度量环境规制的变量主要是污染治理投资金额,污染治

表3 模型回归结果

模型(2)的随机效应分析结果表明,污染治理投资额与政府干预程度的交互项对专利授权数的回归系数为正且显著。政府干预程度是随着指数得分的提升而减弱,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随着政府干预程度的减弱,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得到加强,回归结果支持了假设2。模型(2)的固定效应分析结果表明,污染治理投资份额与政府干预程度的交互项对专利授权数的回归系数为正且显著,结果表明,随着政府干预程度的减弱,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得到加强,假设2得到进一步验证。

五、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基于我国省际面板数据,研究了政府干预程度对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的影响,结果表明,政府干预程度对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随着政府干预程度的减弱,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得到加强。

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一方面,本研究探讨了政府干预程度在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中的调节作用,拓展了已有文献的研究。已有文献主要探讨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作用,较少探讨环境规制创新作用的调节因素,这就很难解释环境规制在不同制度背景下技术创新效应的差异化现象。本文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均表明,政府干预是影响环境规制创新效应的调节因素。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干预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非常重要的制度因素,本研究结果揭示了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环境规制技术创新效应为何在不同制度环境下显示出较大的差异。本研究结果对相关文献具有重要启示,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作用受到相关因素的调节,通过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进一步细化调节变量的分类,将有利于全面揭示出环境规制创新效应的作用机理。

另一方面,已有文献从经济发展程度解释环境规制在不同地区对技术创新影响的差异,认为经济发达地区比欠发达的地区环境规制更加能够促进技术创新。本研究从制度视角研究不同地区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的差异,研究指出环境规制的创新区域差异现象是由于地区政府干预程度不同引起的,这对已有研究从经济视角探讨环境规制的创新区域差异现象是重要的拓展。

本研究对于政府制定环境规制政策具有实践启示。本研究表明,不同程度政府干预地区的环境规制创新效应有显著差异,政府干预程度较弱地区的环境规制创新效应较强,而政府干预程度较强地区的环境规制创新效应较弱,这对政府制定环境规制政策有所启示。对于政府干预程度较弱的东部地区而言,环境规制更加能够激励企业投资于减轻环境污染的技术创新。政府干预程度较弱的东部地区应该尽量开发市场化的环境规制工具,让企业有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从而激励企业研发出更多的治污技术。政府干预程度较强的中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创新效应较弱,这些地区应减少环境规制中的政府干预强度,减少行政性强制的环境规制手段,让企业有更多的治污自主权,支持企业投资于治污的技术改造。在政府干预整体环境短期内难有重大调整的情况下,在中西部地区开发碳交易市场等高级的市场化治污手段难有较大成效,因为这些手段要求较高的市场化程度和完善的法制配套,特别是企业要有充分的自主权和很少的政府干预。政府干预程度较强地区应致力于提升市场化程度,构建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随着市场化和法制化程度的提升,地方政府干预程度减弱,环境规制的技术创新效应将更加明显,这有利于激励企业创新技术而减少污染,反过来改善这些地区的投资环境。

本研究对于被规制企业同样具有实践启示。政府干预程度较弱地区环境规制的创新效应较强,这些地区企业应基于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减排方式和技术路径;资本和技术实力较强企业应充分运用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规制平台,污染减排的同时提升技术层次;实力较弱的企业则可通过借助政府搭建的技术平台或行业性技术中心,运用第三方力量进行减排并提升技术水平。政府干预程度较强地区环境规制的创新效应较弱,外部因素难以充分激励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内部因素在企业治污的作用更加关键,企业可寻求跨区域合作,借助市场化程度高地区的交易平台,努力提升技术水平并适应环境规制的要求。

[1]Porter M E,Linde C.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J].Journal of Econometrics,1995,9(4):97-118.

[2]Lanjouw JO,Mody A.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Diffusion of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ve Technology [J].Research Policy,1996,25(4):549-571.

[3]Ambec S,Lanoie P.When and why does it pay to be green?[R].WorkingPapersGrenobleApplied Economics Laboratory(GAEL),2007.

[4]黄德春,刘志彪.环境规制与企业自主创新——基于波特假设的企业竞争优势构建[J].中国工业经济,2006,(3):100-106.

[5]黄平,胡日东.环境规制与企业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的机理与实证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1):99-103.

[6]许冬兰,董博.环境规制对技术效率和生产力损失的影响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6):91-96.

[7]王国印,王动.波特假说、环境规制与企业技术创新——对中东部地区的比较分析[J].中国软科学,2011,(1):100-112.

[8]Goto A,Suzuki K.R&D Capital,Rate ofReturn on R&D Investment and Spillover of R&D in Japanese ManufacturingIndustries[J].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89,71(4):555-564.

[9]黄菁,陈霜华.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增长:模型与中国的经验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11,(1):142-152.

[10]江炎骏,赵永亮.环境规制、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的研究[J].科技与经济,2014,(2):29-33.

[11]张成,陆旸,郭路,等.环境规制强度和生产技术进步[J].经济研究,2011,(2):113-124.

[责任编辑:张兵]

Local Government Intervention,Environmental Regu lation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Based on Panel Data of Provinces in China

JIANG Yan-jun1,YANG Qing-long2
(1.Donggu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Dongguan 523000,China;2.Schoo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Nanjing 510632,China)

Based on the Panel Data of Provinces,this paper does research on the role of local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in relation betwee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The results show that,local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plays a regulatory role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Effec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s stronger in areas of weaker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and effec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s weaker in areas of stronger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This paper studies the moderating effect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from the institution perspective for the first time,and makes a significant expansion of the existing literature.The results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inspiration formaker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the regulated companies.

government intervention;environmental regulation;technological innovation;panel data

10.13454/j.issn.1674-8638.2015.03.007

D63-3

A

1674-8638(2015)03-0035-05

2014-04-0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JY004)

江炎骏(1983-),男,安徽安庆人。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企业社会责任,生态文明;杨青龙(1982-),男,湖北黄冈人。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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