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关于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途径探索

2015-10-21 17:34:17尹晨丰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5年11期

[摘要]建设一个依法行政的乡镇政府是进行新农村建设、构建一个和谐的新农村的前提和保障,在和谐农村建设中的诸多不和谐的因素中,相当部分是由于乡镇政府不依法行政所致。乡镇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农民的权利,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打造出一个和谐的新农村。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文化

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的转型社会里,社会多元形态并存,诸多的可变量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尤其是在总人口有8亿多的农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可能出现的各种乡镇政府没有面临过、不可预见的情况,这就要求乡镇政府对建设中的各类事物具有强大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在此一个与政府转型和市场经济发展相矛盾的无限型政府又是必须的。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

依法行政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应该是一个能够接受人民问责的政府。除了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还要依法保证政府和公务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防止权力滥用。“问责不仅意味着出了事官员要引咎辞职,而且可以对那些平平庸庸、百姓不满意的官员,责令其辞职,直至免职。”不从问责入手,就难以真正整肃吏治,也就难以落实“执政为民、权为民用”的理念,中国领导人显然已经看到了这一点,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强调依法行政最后要落实到官员的责任追究上。这表明,中国在非典危机中启动的官员问责制,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走向了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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