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无知”的可贵

2015-10-21 17:34杨淑华宗民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5年11期

杨淑华 宗民

[摘要]在西方自由主义社会理论或社会哲学的领域中,弗里德利希·哈耶克无疑是一位极重要的人物,他是本世纪最为重要且最具原创力的社会理论家之一,另一方面,他又是本世纪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最为重要的捍卫者之一,是各种形式的集体主义的坚定批判者和古典自由主义的弘扬者。

[关键词]社会政治文明;无知;自发秩序

一、文明的创造、认知与改造

苏格拉底有句名言——承认无知乃是智慧之源,此点对于我们认识社会有深刻的意义。要认识社会,我们就必须首先意识到我们对许多有助于人们实现自己目标的东西必然是一无所知的。

——F·A·冯·哈耶克[1]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显然已经取得了难以用语言表述和夸赞的文明[2]成就。在不到8000年短暂的时间里[3],人类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行动已经在这个星球上创造出了极其复杂和灿烂的文明形态,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们实际的探索空间早已超出了这颗星球本身的“束缚”,科技和思想的触角已经开始去触碰浩瀚的宇宙和外太空。

一般而言,当人们创造了某件东西或某个事物的时候,我们就很难再让他相信,他对于自身所造的事物一无所知。例如,科学家们所创造的精密科技仪器,这些东西的构成也许会非常复杂,但无论它们多么复杂,若说人类对其一无所知,则明显是谬误的。人们对自己创造之物往往可以熟练地运用和改造。现在,如果我们说“人类社会文明”不是由人类自己所创造的——除非是在特定的宗教语境下来探讨——显然是一个不合时宜的论断。正因为我们今天的社会文明是所居在这个星球上的所有人类共同且亲手创造的,所以,正如哈耶克所提到的:“有人断言,既然人类创造了文明,他就能够像掌握他所创造的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对于文明的制度本身进行熟练地运用、认知与改造”。哈耶克认为,虽然文明是人类创造的,但是由于社会结构与秩序的无序性,人们并不能随意地改造与认识文明。这是因为,在哈耶克看来,社会是由作为个体的人组成的,而个人从本质上讲又是不同的,包括个人的追求、知识结构、技能等等,人际之间的冲突和摩擦在所难免,也就是说,社会文明从本质上而言不是由某些人理性设计的制度调节的结果,而是由社会中个人的互动形成的。

哈耶克通过对于“科学技术的创造”与“社会文明的创造”之间进行了一组对比,阐述了两种创造间不同的差异,从而说明一种以人类理性“有限认知”为基础的社会自发秩序的基本社会观。

二、“科学技术的创造”与“社会文明的创造”

哈耶克认为,通常上,在成功地创造一个科技成果之前,人们必定已经预先对于这个东西的内部构造、运行规律、理论原则等全面的知识都详加了解与掌握。生物学发展到今天,我们对于史前人类的进化过程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如果我们了解了人类的进化过程,我们就更加难以得出“政治文明来自于‘条理而清晰的规划”这样的命题。

哈耶克认为,虽然人类创造了社会文明与政治文明,也不能说这种创造是类似于科技般地有意识、有计划、有目标的创造。既然,人类在创造文明时对于将要到来的具体文明形态与自己在创造文明时的作为一无所知,那么关于人类可以熟练地掌握、运用、改造和设计人类基本文明制度的论断,似乎就稍显得苍白而乏力了。纵然我们每个人都参与到了当初文明的创制活动中,但实际上,对于这个已经被我们创制出来的社会文明本身而言,我们既没有能力预测,也就没有任何可能在它一旦被创制出来后,就完全的理解了它的全部内容。亦即是说,即便我们至今生活的这个文明制度,我们实际上对它在本质上的认识也近乎是一无所知,更不能知道它的未来确切地将向何处去。

伴随着人类历史的演进,这项工作一直是思想哲学领域中的最重要命题之一。思想家和哲学家们设计文明就像科学家和工程师们设计机械图纸一样,始终孜孜不倦、契而不舍且兴致勃勃。人类完全有能力预知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某些哲学家对于社会前景的描写,就理所应当地成为人类共同为之努力的特定目标。

三、无知的可贵

当人类的自然科学急速发展并已经取得傲人成就的同时,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很难不受其影响。人们通常习惯性地相信,將自然科学已经取得的“客观真理”同等地移植并运用在社会学的时候,它们一样可以发挥其“客观性”的指导意义。[4]当我们试图这样去探索社会科学的时候,不得不遗憾地说,我们对于社会文明所取得的进展过分地乐观了。回顾人类历史发展的3000年以来,自从人类文明由狩猎采邑进入到农耕种植再到都市工业化生活,我们在认识人类社会问题上所取得的共识与进展与自然科技领域的成就完全不能同日而语。这样表述面临着一个非常危险的误解,人们仿佛可以列举出无数的社会理论与精神文明的成果来反驳道:人类社会文明(或言精神文明)层面在历史上所取得的丰硕而灿烂的进步足以让我们任何个体社会人忘情其中,望洋兴叹。但是,我们再回想一下,迄今为止,社会科学所思索的任何基础性命题,有没有取得如“自然科学共同体所业已一致承认的”那种理论成果?

社会科学的成果往往可以呈现出一种学说之间截然对立而却又能共同存在的近似于“悖论”的境况。例如“宏观调控的经济理论”可以和“自由主义经济学说”共同被人接受,同样作用于人类经济社会。“集体主义”理论可以和“个人自由主义”甚至是“保守主义”思潮并行于世,指导着人类日常的政治生活。

至于,“公平与效率”、“善与正当”、“自由与平等”、“权利与义务”、“改革与秩序”等等,这些构成社会科学的基础性概念,从古至今,有没有一个特定的理论发展得在人类社会中业已取得了普遍的共识?即便各个思想流派在各自的思考方向上取得了再多的成就,就人类社会整体而言,对于社会文明的根本性理解依然处于一个进展十分有限且相对无知的境地。

承认人类对于社会科学、社会政治文明的相对无知对于思想、哲学的进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正因为人类的智力无法确凿地认识到未来发展的方向,才给思想的进步及其自由留下了宝贵的空间,才能使其发挥活力,获得解放。

参考文献

[1]F·A哈耶克,《自由宪章》[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12:44.

[2]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桂林,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