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秦朝以来中国建立了两千多年的专制统治,与专制统治相配合的是官僚政治。官僚政治集团作为君主集权与专制工具的同时,还具有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与帝王的利益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两者的矛盾贯穿于官僚政治的始终。唐中期的两税法就是帝王与官僚阶层矛盾的产物,它有力的平衡了两者之间的矛盾,缓解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紧张关系,推动了古代官僚政治的发展。
[关键词]两税法;官僚政治;官僚阶层
一、中国封建官僚政治的内在矛盾
“一切官僚政治都是当作专制政体的配合物而产生的”1,专制皇帝要专断独权,仅凭一己之力,事必躬亲,是不可能的,需要借助其他人的力量,通过设立机构、设置官职,任免官僚,来“一统天下”,官僚是皇帝借以专制的工具。但是,官僚作为皇帝专权的工具出现以后,就有其独立自主性,他們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官僚除了对皇权的依附性以外,还有其自主性。一方面,官僚与皇帝同为统治阶层,他们掌握权力,行使管理职能,一道统治百姓,共同维护封建专制统治,两者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官僚的利益并不与皇家的利益完全一致,官僚有其个人利益,家族利益,集团利益,而这些利益是会与皇家的利益相冲突的。所以,“官僚政治是皇权政治所派生的,它是皇权政治的附属物,又是皇权政治的对立物”2。“从理论上讲,官僚政治作为皇权政治的工具分化出来之后,便成为一个相对独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