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职工家庭对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及获取状况研究

2015-10-21 18:06姚曼兰静静任曼绒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31期
关键词:亚布力社会化服务

姚曼 兰静静 任曼绒

摘要基于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职工家庭的调查数据,分析了林区职工家庭在从事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各项林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意愿满意程度、各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的供给状况以及职工家庭在家庭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结构差异较大,林区职工家庭在从事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着诸多困难。

关键词亚布力;林区职工;社会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5)31-289-03

亚布力林业局始建于1958年;位于黑龙江省长白山系,施业区总面积30.6万hm2,森林总蓄积1 700万m3,是黑龙江省森林培育和木材生产的重要基地,是全国100家大型森工企业之一。闻名世界的亚布力国家森林公园和滑雪场就在亚布力林业局施业区内。

随着大小兴安岭主体生态功能区的确定、二期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意味着国有林区正式走上了由“木”到“非木”的经济转型道路,依托丰富的林下资源进行的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也是经济转型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而现阶段林区职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小、资金匮乏、组织化程度低和规避市场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因此与林业生产经营相关林业社会化服务也受到了普遍关注,林区职工获取服务的意识也逐渐增强。笔者根据亚布力林业局2014年国家林业局民生跟踪调查项目的数据,分析林区职工家庭在林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对各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意愿、满意程度。

1亚布力林业局职工家庭基本情况

1.1职工家庭的人口统计学特征

根据调查发现,在亚布力59户职工家庭中男性占人口总数的56.81%。职工的年龄大多数分布在20岁到50岁之间,其中40~50岁的居民占总人口数的36.5%,且年龄差异很大。同样,职工家庭户主受教育程度的差异也是很大,调查的样本职工家庭中13.7%的户主仅接受过小学教育或没有有接受过任何教育,40.0%的户主接受过初中教育, 25.1%的户主受过高中教育,143%的户主接受过大中专教育,仅6.9%的户主受过大学教育。

1.2职工的家庭特征

样本职工的家庭规模平均为3.32人,但是家庭劳动力的平均为1.73人。在调查中发现,59户家庭有3户地块面积在13.33 hm2以上,其他56户地块面积大部分在0.67~3.33 hm2,且这些地块性质有83.2%属于管护经营林地林权改革或林下资源承包经营林地,但是只有不到5%的从事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家庭参加了合作社,且样本差异很小,这反映了“职工住户+合作社”或者“公司+合作社(协会)+职工住户”等这种协会模式在亚布力林区职工住户从事家庭生产经营过程中还未被普遍接受[1]。

1.3职工家庭的收入分布及收入来源

根据调查统计,有43%的职工家庭年总收入集中在1万~3万元,32.1%的职工家庭在3万~5万元,18.3%的家庭总收入超过5万元,同时还有6.6%的家庭年总收入未达到1万元。根据职工家庭的收入来源统计表明,职工家庭对林业局有很强的依赖性,林业局的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收入的69.72%,而林下经济与农作物种植收入占总收入的17.7%(表1)。这说明在亚布力林区在经济转型的道路上,大部分职工家庭未能完全林业局而从事家庭经营,一部分原因是从事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家庭组织化水平较低,管理水平基本处于最初级的阶段,资金技术的投入力度较小,因此产出也有限,经济转型速度慢。

2职工家庭对林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意愿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中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国有林区改革展开之后,随着林业信息化化和专业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林区职工在从事家庭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林业社会化服务有了更高要求。

2.1对综合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强度

根据调查数据分析表明,职工家庭所需的综合社会化项目,按照需求强度由强到弱依次为: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资金服务、政策和保险服务9表2)。

2.1.1职工家庭对信息服务需要极其强烈。

根据调查可知,47.0%的职工家庭对信息服务需求意愿迫切。职工家庭对信息服务需求如此迫切的原因有:一是自身缺乏经验及林业知识;二是我国的林业信息网络不够健全,加上职工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只能通过较为单一的渠道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表2 职工家庭对综合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2.1.2职工家庭对技术服务需求也很强烈。

根据调查,43.0%的职工家庭对技术服务需求较为强烈。职工住户对技术服务需求如此强烈的原因可能:一是本身我国的林业技术服务体系就比较薄弱;二是林区职工家庭对林地的经营方式由原来的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在经营过程中,对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2.1.3職工家庭对资金服务的也有一定的需求。

根据调查,41.0%的职工住户对资金有一定的需求。在政府大力推广的林权证抵押贷款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府政策允许浮动范围内对各类林业贷款可适当进行利率下浮的有力条件下,职工家庭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会向金融部门申请一定的贷款来解决遇到的困境。

2.2对种植业、养殖业各生产环节单项服务的需求强度

职工对种植业各生产环节单项服务需求,最迫切的是产前服务,其次是产后服务,而对产中各环节的服务需求强度相对较弱。产前服务包括购买良种、化肥、农药和农机等服务;产后服务包括职工家庭农机修理、机耕收割、采摘、包装、储存运输、收购与销售加工等服务;产中服务包括播种、打药,灌溉等服务;农户对养殖业各单项服务的需求由强到弱依次为:产中服务、产前服务、产后服务。产中服务包括畜禽防疫治病和饲养技术等服务;产前服务中,农户最迫切需要的是提供优良种畜禽服务和饲料服务;产后服务包括产品屠宰、运输加工和销售等服务(表3)。

3林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状况及农户满意程度

3.1综合性服务的供给状况

林区对林业综合性社会化服务主要有信息服务、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等,此環节主要以职工需求强度最大的技术服务为例分析综合性社会化服务的供给状况。

根据调查数据分析表明职工获得技术服务的主要渠道为林业局。有3.2%的被调查者是从技术推广部门获得相关技术服务,而专业合作化组织、涉农企业以及科研教育部门为职工提供的技术服务非常有限(表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2.03%的被调查职工是通过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自己摸索,向邻居学习等其他途径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问题。

3.2农户解决种养业单项服务需求的选择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我国种养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比较低,绝大部分生产经营环节仍然是由职工自己来完成(表5)。

3.3职工对现有服务项目的满意程度

在亚布力59户被调查职工家庭中对现有服务项目的满意程度都不是很高,在综合型社会化服务和种养业单项服务中,职工满意度最高的是综合性社会化服务,政府在金融支持方面给职工的帮助较多,而技术性服务服务主体提供仅仅是一次性服务,职工并不能够掌握熟练,因此满意度较低;在种养业单项服务各项目中职工自己解决的比例比服务主体提供所占比例大,因此对这方面满意度最低。

4林区职工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工作的逐步进行,相配套的林业社会化随着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工作的逐步进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在逐步的完善中,服务内容逐渐多样化,服务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但是社会化服务的供给还未满足职工家庭的需求,因此职工家庭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根据调查,职工家庭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面临的问题如下。

4.1市场信息匮乏根据调查,其中54%的样本职工家庭表现出对市场信息获取的强烈需求,57%的职工家庭认为自身在市场信息的获取中存在着很大问题。许多样本职工表示自己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且获取信息的方式落后,信息获取滞后。

4.2资金制约据调查,近60%的样本职工表示在农林业生产活动中遇到资金困境,并且其中47%样本职工认为在资金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国有林区职工家庭都是依靠自有资金来展开家庭生产经营活动,而自有资金往往都不是特别充裕,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因缺乏资金,使得一些生产活动难以进行。

4.3生产资料供给不足根据调查,40.30%的样本职工表示在农林业生产过程中出现了生产资料供给不足的现象。由于价格监管对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农药等)价格疏于监督管理,促使一些农资经营部门任意定价,品质监管部门玩忽职守,出现了大量的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加上职工住户自身对生产资料真假好坏的辨别能力不强,因此无法获得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2]。

4.4林产品出现滞销据调查,57.29%的样本职工表示产品销售渠道有问题。相对于规模化的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职工自身专业化水平有限和信息掌握不全面,这使职工的谈判能力、讨价还价能力较弱,在产品销售的整个过程中均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职工家庭的农林产品往往会出现滞销的现象。

4.5技术手段落后据调查,33.90%的样本职工表示由于自身所掌握的生产技术有限、获取的技术服务不足,造成了林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最后直接导致了经济收益的严重损失。通过调查发现,有大部分的样本职工表示没参加过林业技术培训,因此也无法掌握一些有针对性的林业实用技术。这可能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一是因为国有林区的职工住户将大部分时间花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参加针对性较强的林业技术培训[3]。二是那些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技术培训组织不是无偿为职工提供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往往很高,因此职工很少参加这些技术培训。

5结语

根据实地调查以及描述性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林区职工家庭在从事家庭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林业社会化服务的各项服务内容都有不同的需求意愿,尤其对技术、资金、信息等服务的需求意愿颇为强烈。林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目前已为林区职工家庭提供了一定量的服务,但是远远不能满足职工家庭的需求,因此林区职工家庭在从事家庭生产过程中依旧面临着诸多困难。

参考文献

[1] 程云行,贾邦凯,刘恩龙.浙江林农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2(5):70-73.

[2] 蔡志坚,丁胜,谢煌.农民对林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及对主要供给主体的认知:以林改后的福建省为例[J].林业经济问题,2007(6):494-498.

[3] 吕杰,冉陆荣.辽宁省集体林权改革与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查报告[J].林业经济问题,2008,28(2):131-135.

猜你喜欢
亚布力社会化服务
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永久会址:雪山中的洁白丝绸
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永久会址的照明设计
完善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探究
廊坊地区高校图书馆服务社会情况的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