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

2015-10-21 17:00:45徐腾飞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5年11期

徐腾飞

[摘 要]目前法医学鉴定在频繁的医疗纠纷之中运用较多,与此同时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也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们依据不同的性质也要考虑其委托受理等方面的问题。两种医疗鉴定有本质上的区别也相互联系。以下将对法医学鉴定做出较为具体的分析,其对鉴定也起到相对精确的科学合理的效果。

[关键词]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

法医学鉴定对医疗纠纷的重要作用,医疗事故的的鉴定排除医学会的鉴定之外,更多的是医疗纠纷中的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真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的还是具有一定医学知识的法医。提到司法鉴定既是指法医学鉴定。

一、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与医学会鉴定区别

医学会纯在的较多问题之中较为明显的几个方面有设置专家库方面,其并没有对纳入的专家进行明确的规划,不同的医学专业所需的人数没有进行合理的调配,这往往导致医学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差错。另外,当出现医患双方对鉴定的结果意见不一致或者各自采取其有利的方面这时就要求医学会做出更加精确的鉴定结果,然而结果却不尽人意是医学会的鉴定能力大打折扣。那么依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中对证据的要求,可大大证实法医学鉴定对其要求的达标程度,法医学鉴定的特点既是其鉴定人的主体较为明确,具有相对较强的中立性,在法庭的质证程序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受害方就可以去申请进行法医学鉴定,通过法医学鉴定获得更加真实可靠的鉴定结果,在法院追究责任的过程中更加合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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