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达航
摘 要:在我国城市综合执法的过程中,不断呈现出许多矛盾的聚焦。因此,要依法行政的同时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力度和能效,就必须转变城市管理执法者的观念,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制度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职责范围,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执法技巧。
关键词: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 现状 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在享受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各种便利时,同时也为城市管理带来了许多困扰,比如交通拥堵、环境恶化、贫富分化等等问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要合理解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各种问题,实现城市管理和民生共存的双向发展,成为了摆在我们城管执法者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1、立足工作,分析现状
1.1执法依据不足
我们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虽然有《行政处罚法》及其他一些法律法规的授权,但至今仍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除行使《行政处罚法》授权外,所行使的检查权,强制权等等,均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根据行政执法原则,行使任何的行政权利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也可以法律角度来解释,进行检查是行政处罚的前提,也是进行行政处罚者所拥有的必要权限。然而,检查权是相对独立的,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使检查权有可能导致滥用权利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