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快发展哈尔滨市“互联网+医疗”的几点思考

2015-11-27 03:49葛英伟
商业经济 2015年9期
关键词:哈尔滨市医疗互联网

葛英伟

[摘 要] 目前,哈尔滨市医疗卫生数据中心、电子病历系统等已在各大医院全面铺开,全市80%以上市属医院建成了电子病历系统,医院内部实现了医务管理、电子病历、检验检查、医学影像等信息系统的互联共享。但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缺乏宏观指导、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医疗资源不平衡、相关法规欠缺等问题和制约瓶颈。加快发展哈尔滨市“互联网+医疗”的对策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快编制哈尔滨市“互联网+医疗”规划;加快医疗卫生信息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社区医院建设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宣传普及;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医疗信息安全。

[关键词] 哈尔滨市;“互联网+医疗”;对策

[中图分类号] F713.36 [文献标识码] B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今年7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的十一个重点行动领域。其中,益民服务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在黑龙江省“互联网+”推进工作会议上,陆昊省长也提出,在医疗方面,全省要实现线上的挂号、分诊、候诊、交费、取报告和线下的检查、诊断、治疗相结合。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有利于哈尔滨市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交易成本,进而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更高效地使用、更均衡地配置,有效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哈尔滨市“互联网+医疗”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哈尔滨市于2011年获批国家“电子病历”试点城市,并以此为契机启动了“云医疗”建设,普及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医疗咨询、预约诊疗服务等,开始了“互联网+医疗”的初步探索。目前,全市22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安装应用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已经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74.83万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123.47万人。同时,社区医疗机构与大医院建立了双向转诊试点,在道里区、方正县开展了双向转诊系统建设,患者转诊拥有了绿色通道。医疗卫生数据中心、电子病历系统等已在全市各大医院全面铺开,全市80%以上市属医院建成了电子病历系统,医院内部实现了医务管理、电子病历、检验检查、医学影像等信息系统的互联共享。

尽管哈尔滨市的“互联网+医疗”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制约瓶颈。一是缺乏宏观指导。“互联网+医疗”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在《意见》出台以前,由于国家没有宏观指导意见,省、市也没有相关的建设指导方案,市内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各自的需求和能力自成一体开展建设,形成了一个个块状的独立体系,从而导致各地区参与的积极性参差不齐,在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中进度不一。二是信息资源难以共享。随着各医院信息系统的日臻完善,医院数字化建设也日益成熟,在各医院就诊只需一张卡,医生诊断、化验报告和数据、CT影像等都可在医生的电脑终端显示出来,实现无纸化传输。但目前哈尔滨市各大医院都有各自的“一卡通”,这些珍贵的医疗数据信息还躺在各自医院里,不能互相共享。三是患者就医习惯导致医疗资源不平衡。合理的就医方式应该是小病上社区医院,大病、疑难病上大医院,但由于社区医院在医疗服务水准、医疗技术水平等各方面较大医院落后,患者对社区医院的信任度不够,无论大病小病往往都是直接上大医院,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挂号难、看病难现象在哈尔滨市各大医院非常普遍。四是相关法规欠缺。尽管许多信息技术在全市医疗领域内已经广泛应用,但确保医疗信息安全的制度、法律法规建设却相对滞后。如在信息化环境下如何保护患者的就医隐私;又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等还不明确。随着“互联网+医疗”建设的推进,更多的法律空白点还将不断产生,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二、加快发展哈尔滨市“互联网+医疗”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加快编制哈尔滨市“互联网+医疗”规划

“互联网+医疗”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体现“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重要手段,是一项相当艰巨复杂的惠民系统工程,需要进行科学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哈尔滨市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全省“互联网+”推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医改的要求和医院信息化建设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快编制“互联网+医疗”规划。特别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循序渐进。由市先制定规划框架,确定“互联网+医疗”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区县(市)在此基础上制定各自规划。二是统一标准。规划中要对网络框架、硬件要求、应用软件等提出统一标准,同时,还要尽快对全市现有医疗信息化标准进行清理,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三是因地制宜。“互联网+医疗”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前哈尔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大医院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积累了许多有用的信息,规划要充分考虑先期医疗信息工作基础,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浪费。

(二)加快医疗卫生信息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建议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装配统一标准和规范的应用软件,配备计算机终端产品,通过标准化流程设置,打通过去彼此孤立的“信息岛”,初步形成纵向连接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覆盖主要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信息云平台。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就诊卡和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就诊卡作为身份的唯一标识与身份证号一一对应,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居民健康档案查询、电子病历查询、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二是完善卫生电子政务平台、药品监管平台和各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全市医疗体系的所有数据互通共享。三是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实现信息与相关单位的充分共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有许多基础数据需要从政府其它信息系统获得,如人社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药监部门等,同样,它的信息也应可供其它部门共享,今后还要做好与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全面对接的准备。

(三)加强社区医院建设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宣传普及

一方面,要加强社区医院医疗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社区医生业务能力,提高社区医院医疗服务水准,使社区医院能够与大医院通过“互联网+医疗”系统实现即时会诊;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及社区宣传板等媒介,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宣传普及,让市民了解、体验到“互联网+医疗”带来的便捷和好处,使患者逐渐改变就医习惯,做到有病首选就近的社区医院,小病在社区医院解决,大病、疑难病再由社区医院通过区域临床影像会诊中心转诊至大医院,中途也无需再挂号、重复做各种检查,直接由大医院医生会诊治疗。这既可使看病难问题有所缓解,也可使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

(四)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医疗信息安全

一是在“互联网+医疗”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此外,需要尽快填补“互联网+医疗”建设中产生的法律法规空白点,制定有关医疗信息安全保障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健全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定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确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是重视保障个人隐私。严格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进行操作,避免病历被篡改、毁坏等情况的出现。同时,医院和医务人员需要调用患者个人信息时,必须插入病人的医保卡;患者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健康信息时,也必须输入卡号和密码。四是制定和完善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和数据库备份策略,建议采取市医疗卫生数据中心集中储存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级储存相结合的方法,以备在特殊情况下实现数据的快速恢复。

[参 考 文 献]

[1]李华才.“互联网+”创新医疗服务模式[J].中国数字医学,2015(8)

[2]孔维琛.互联网:重构医疗生态[J].中国经济信息,2015(15)

[3]徐争荣.“互联网+”时代传统行业的创新与机遇分析[J].互联网天地,2015(5)

[责任编辑:王凤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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