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怎么“+”

2015-11-29 15:32本刊编辑部
北方经济 2015年10期
关键词:提质机遇常态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将互联网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方面,一线城市率先完成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以及网络技术和网络产业取得的辐射性效果,已经开始向二三线城市延伸;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到国防、通讯、信息交互、民生、交通、金融、零售、服务等各个领域。互联网已经从单纯的互联互通,转变成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云存储等几乎所有社会经济方方面面。网络也已经成为国民的生活方式,成为企业的发展形态,成为了政府的行政方式。可以说,互联网已经完全发挥了对产业发展和模式的“颠覆性”效果。

然而,“互联网+”不是简单的互联网+实体经济,更不是实体经济的互联网化,而是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入融合,即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来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这就意味着“互联网+”对传统产业而言不是叠加,不是颠覆,而是一次新的发展机遇。可以预见,“互联网+”在改变人们生产、工作、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将成为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因此,要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占得先机,就必须抓住“互联网+”这种新方式带来的机遇,解决好“怎么+”的问题,这对于新常态下的内蒙古实现提质增量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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